诗文库
金匮 其二十一 西周齐国 · 齐太公
出处:全上古三代文卷七
武王问师尚父曰:「五帝之戒,可得闻乎」?师尚父曰:「黄帝云:「予在民上摇摇,恐夕不至朝」。故金人三缄其口,慎言语也。尧居民上,振振如临深渊。舜之居民上,矜矜乎如履薄冰。禹之居民上,栗栗如不满日。汤之居民上,翼翼乎惧不敢息。吾闻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慎终与始,完如金城。敬胜怠则吉,义胜欲则昌,日慎一日,寿终无殃(宋本《后汉。光武纪》建武二年注,《意林》一,《艺文类聚》二十三,《文选。张华女史箴》注,《御览》四百三十,又四百五十九,又五百九十三)」。
鬻子(案《汉志》道家《鬻子》二十一篇,小说家《鬻熊说》一篇,《隋志》仅道家一卷,《意林》一卷六篇。今本逢行圭注十四篇,以《群书治要》校之,实三篇见存。不录,录其佚文。) 其十四 西周楚国 · 鬻熊
出处:全上古三代文卷九
武王率兵车以伐纣,纣虎旅百万,陈于商郊,起自黄鸟,讫于赤斧,走如疾风,声如振霆,三军之士,靡不失色。武王乃命太公把旄以麾之,纣军反走(《文选。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注,《史孝山出师颂》注,《范蔚宗光武纪赞》注,《御览》三百一)。
玉玺文 其二 秦 · 李斯
出处:全秦文
受天之命,既寿永昌(《后汉·光武纪》注引《玉玺谱》:「传国玺是秦始皇初定天下初刻,其玉出蓝田山,丞相李斯所书,其文云云。高祖至霸上,秦王子婴献之。」)。
桓子新论:本造 其一 东汉初 · 桓谭
出处:全后汉文 卷十三
谨案:《隋志·儒家》:「《桓子新论》十七卷,后汉六安丞桓谭撰。」旧、新《唐志》同。本传:「谭字君山,沛国相人。成帝时为郎。哀、平间,位不过郎。莽时为掌乐大夫。更始立,召德行大中大夫。世祖即位,征待诏,极言谶之非经,出为六安郡丞,道病卒。谭著书言当世行事,号曰《新论》,世祖善焉。《琴道》一篇未成,肃宗使班固续成之。」章怀注曰:「《新论》:一曰《本造》,二《王霸》,三《求辅》,四《言体》,五《见徵》,六《谴非》,七《启寤》,八《祛蔽》,九《正经》,十《识通》,十一《离事》,十二《道赋》,十三《辨惑》,十四《述策》,十五《闵友》,十六《琴道》。《本造》《述策》《闵友》《琴道》各一篇,余并有上下。」注又引《东观记》曰:「光武读之,敕言卷大,令皆别为上下,凡二十九篇。《琴道》未毕,但有发首一章。」案二十九篇而十七卷者,上下篇仍合卷为十六卷,疑复有录一卷,故十七卷。其书宋时不著录。《群书治要》所载十五事,当是《求辅》《言体》《见徵》《谴非》四篇。《意林》所载三十六事,当是十三篇,惟少《本造》《述策》《闵友》三篇。各书所载,又三百许事,合并重复,联属断散,凡百七十二事,依《治要》《意林》次第,以类相从,定为三卷。诸引但《琴道》有篇名,余无篇名。今望文分系,仍加各篇旧名,取便检阅。君山博学多通,同时刘子骏《七略》征引其《琴道篇》,扬子云难穷,立毁所作盖天图。其后班孟坚《汉书》据用甚多。王仲任《论衡·超奇篇》《佚文篇》《定贤篇》《案书篇》《对作篇》皆极推崇,至谓「子长、子云论说之徒,君山为甲」,则其书汉时早有定论。惜久佚失,所得见者仅此。然其尊王贱霸,非图谶,无仙道,综核古今,偭偻失得,以及仪象典章,人文乐律,精华略具,则虽谓此书未尝佚失,可也。嘉庆二十年岁在乙亥二月既望。
秦吕不韦请迎高妙,作《吕氏春秋》。汉之淮南王,聘天下辩通,以著篇章。书成,皆布之都市,悬置千金,以延示众士,而莫能有变易者。乃其事约艳,体具而言微也(《文选·杨德祖答临淄侯笺》注)。
桓子新论:正经 其八 东汉初 · 桓谭
出处:全后汉文 卷十四
《左氏传》遭战国寝废,后百余年,鲁人谷梁赤为《春秋》,残略多所遗失。又有齐人公羊高缘经文作传,弥离其本事矣。《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相待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意林》,《经典释文叙录》,《史通》十四,《御览》六百十。案:君山推崇《左氏》如此。《史通》十四又引《东观汉记》「陈元奏云:光武兴立《左氏》,而桓谭、卫宏并共毁訾,故中道而废」。事与《新论》违异,所未审也。)。
桓子新论:闵友 其二 东汉初 · 桓谭
出处:全后汉文 卷十五
庄尤字伯石(《后汉·光武纪》注)。
封皇子议 东汉 · 窦融
出处:全后汉文 卷十六
大司空融、固始侯通、胶东侯复、高密侯禹、太常登等奏议曰:「古者封建诸侯,以藩屏京师。周封八百,同姓诸姬并为建国,夹辅王室,尊事天子,享国永长,为后世法。故《诗》云,「大启尔宇,为周室辅」。高祖圣德,光有天下,亦务亲亲,封立兄弟诸子,不违旧章。陛下德横天地,兴复宗统,褒德赏勋,亲睦九族,功臣宗室,咸蒙封爵,多受广地,或连属县。今皇子赖天,能胜衣趋知趣,陛下恭廉克让,抑而未议,群臣百姓,莫不失望。宜因盛夏吉时,定号位,以广藩辅,明亲亲,尊宗庙,重社输入尖古合旧,厌塞众心。臣请大司空上舆地图,太常择吉日,具礼仪(《后汉·光武纪》,「建武十五年三月,大司空融等奏议。制曰:』『可,』」)」。
封更始为淮阳王诏(建武元年九月辛未)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更始破败,弃城逃走,妻子裸袒,流沉道路。朕甚悯之。今封更始为淮阳王。吏人敢有贼害者,罪同大逆(《后汉·光武纪》)。
差录功臣诏(二年正月庚辰)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人情得足,苦于放纵,快须臾之欲,忘慎罚之义。惟诸将业远功大,诚欲传于无穷,宜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其显效未酬,名籍未立者,大鸿胪趣上,朕将差而录之(《后汉·光武纪》)。
赦诏(二年三月乙未。袁宏《纪》作三月乙酉。) 其三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顷狱之冤人,用刑深刻,狱多冤人,朕甚悯之。自今已后,有犯者,将正厥辜(《后汉·光武纪》)。
禁拘执诏(二年五月癸未)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民有嫁妻卖子欲归父者,恣听之。敢拘执,论如律(《后汉·光武纪》)。
复宗室列侯子孙诏(二年十二月戊午) 其一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惟宗室列侯为王莽所废,先灵无所依归,朕甚悯之。其并复故国。若侯身已殁,属所上其子孙见名尚书,封拜(《后汉·光武纪》)。
得玺绶祠高诏(三年二月己酉)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群盗纵横,贼害元元,盆子窃尊号,乱惑天下。朕奋兵讨尖时崩解,十余万众,束手降服,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皆祖宗之灵,士人之力,朕曷足以享斯哉!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当为父后者爵,人一级(《后汉·光武纪》)。
宽吏罪诏(三年七月庚辰)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吏不满六百石,下至墨缓长、相,有罪先请。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妇人从坐者,自非不道、诏所名捕,皆不得系。当验问者即就验。女徒雇山归家(《后汉。光武纪》)。
忧旱诏(五年五月丙子)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久旱伤麦,秋种未下,朕甚忧之。将残吏未胜,狱多冤结,元元愁恨,感伤天气乎?其令中都官、三辅、郡、国出系囚,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见徒免为庶人。务进柔良,退贪酷,各正厥事焉(《后汉·光武纪》)。
给廪诏(六年正月酉)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往岁水旱蝗虫为灾,谷价腾跃,人用困乏。朕惟百姓无以自赡,恻然悯之。其命郡国有谷者,给廪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癃、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二千石勉加循抚,无令失职(《后汉·光武纪》)。
郝隗嚣所诖误及遭赤眉难者诏(六年五月辛丑)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惟天水、陇西、安定、北地吏人为隗嚣所诖误者,又三辅遭难赤眉,有犯法不道者,自殊死以下,皆赦除之(《后汉·光武纪》)。
省减吏员诏(六年六月辛卯)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并合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后汉·光武纪》)。
因日食下诏(六年十月丁丑)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吾德薄不明,寇贼为害,强弱相陵,元元失所。《诗》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永念厥咎,内疚于心。其敕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有司修职,务遵法度(《后汉·光武纪》)。
田租三十税一诏(六年十二月癸巳) 东汉 · 汉光武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一
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后汉·光武纪》,又见袁宏《后汉纪》五,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