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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经融心解(并序 大中祥符七年九月1014年九月初九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一旦学者稽首而言曰:「十六观法,解脱之要津也。
闻之有岁,究之粗勤,观道未明,造修安寄。
敢请开决,庶为准绳」。
予曰:「疏释显然,夫何惑矣。
傥有所壅,试为通之」。
方随问而伸,徵文以證。
往复既数,旨趣稍彰。
恐来者未闻,故录之以示,庶因此解,融诸滞心者也。
时皇宋大中祥符七年岁在甲寅重阳日自叙。
学者问曰:《观无量寿佛经》十六观法,于今家托事等三种观门,为属何耶?
答曰:既非借于事义立观立境,不名托事;
又非撮乎法相入心成观,何关附法?
韦提特请正受之门,善逝直谈修證之法,虽托彼依彼,正皆了唯色唯心。
以法界身入心想,故约行明矣。
又问曰:虽是约行,而初观落日,中想佛身,后论三辈,为只想依正事境而成观行,为即照三谛理耶?
人共疑之,愿为判。
答曰:佛意虽显,经语难知,须假四依,示其修法。
何者?
一经旨趣,搜在首题。
故疏云,观虽十六,言佛便周。
既以一心三观释观,一体三身解佛,诸法实相为经正体。
修心妙观,显四净土为宗;
能除五逆,即生九品为用。
方等大乘圆顿为教相,五重既尔,岂可以唯想事境消经文耶?
荆溪云:「首题既尔,题下别释,理非容易」。
又《不二门》云「览别为总,符文可知」。
是则题与经文总别相显,不可辄异。
故知十六皆圆三观也。
又问曰:韦提希被恶子幽禁,遂哀请世尊示无忧恼处。
至光照诸土地,摄在金台,而云不乐馀方,志求极乐。
况疏文总叙乐邦苦域,金宝泥沙。
据此等文,唯在同居明矣。
何故专据三观四土之说耶?
答曰:教之欲兴,何莫由于近事而渐耶?
韦提虽欲舍兹秽土,求生净邦,而佛示观法,舍秽必尽,显净无遗。
如月盖为免舍离果报之病,故请观音及乎宣咒,乃能消伏三毒之根,具足五眼之果。
诸教兴由,其例多尔。
故修一心三观,求生净土者,即以三惑为秽土之因,以三谛为净土之果。
故别惑尽,则寂光净究竟三谛也。
此惑未尽,则实报净分證三谛也。
通惑尽,则方便净相似三谛也。
此惑存,则同居净观行三谛也。
非此谛观,安令四土皆净?
尚非实报之秽,岂止同居之净?
荆溪云,见思未破,故安乐行是同居净土行之气分也。
故疏云,此经以修心妙观为宗,实相为体。
若不尔者,宗非显体之宗,体非宗家之体。
此如儒家训子衣食之方,即令读书干禄,则富贵俱至,岂令耕稼商贾耶?
得此譬意,今经可解。
又问曰:若能圆修三观,深趣妙理,何不只在娑婆直出生死,岂须舍此求彼?
又自修三观,何名净土之行?
答曰:此经虽观深理,以缘极乐依正为境,修乎三观,则异于直观三道等观。
是故得名净土之行。
若不尔者,四种三昧如何分别?
又为此土浊重,十信方出苦轮,彼土境胜,九品悉皆不退,故令托彼胜境修观。
纵理未显,见爱俱存,舍报必生无退转处。
如此,争不舍此求彼?
故《起信论》云,初学大乘,其心怯弱。
以住娑婆不常值佛,惧谓信心有退失者,当知如来有胜方便,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求生彼土。
若观彼佛真如法身,毕定得生,住正定故。
既惧此土阙缘信退,求生彼土,而令观于彼佛真如法身,自非一心三观,将何观之?
今家以三观释经,与马鸣之意更无少异。
故《十疑论》明往生正行,令想弥陀法身报身光明相好及七宝庄严妙乐等。
而云备如十六观经,常行念佛三昧。
故知往生之行正在三观想彼三身。
今缘彼佛修三观者,净土之行深观妙理。
舍此求彼,初心不退,其义皆成也。
又问曰:十六观中,既无推理之语;
疏文随释,不示三观之言。
是则三观释名,四土显体,乃是开乎圆解,而已至于历境修
且只想于事境,托乎系念,生彼乐邦,既获阿鞞,何患不至寂光实报?
一家制立,岂出乎解行二门?
答曰:理解释题,事行消,未之可也。
何则?
题标佛,经说兼馀,主伴正依,具有十六,恐谓异辙。
故先示云,举正报以收依果,言化主则包徒众。
经既从要而明,疏乃就总而说。
讲者必须以总贯别,修者仍须以理融事,方得名实相称,宗体无违。
傥解行有差,总别相反,则题非此经之名,非此名所召。
世之述作若也背题,则不应式,况圣教乎?
若谓无文,则成诬罔也。
故经云,诸佛法界身入众生心想中。
是故心想佛时,是心即是三十二相,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疏作感应道交释,解入相应释。
若无初释,则佛;
若无次释,则生佛体殊。
二释相成,是今观法。
疏云,佛法界体,无所不遍。
念佛三昧,解入相应。
故云入心想中,自非一心三止三昧,安与法界而论应入?
是心作佛者,明即心变,全性成修。
是心是佛者,心外无佛,佛外无心。
此令行者随观一境,皆知心变,全体是心。
既全是心,心岂见心。
如指不自触,刀不自伤。
故《般舟》云:「我所念者,即见心作佛,心自见心」。
乃至云:「心者不知心,心者不见心。
心有想则痴,无想则泥洹」。
《止观》约此而立中观,中观若立,任运即三也。
《般舟》此文与今经广略少殊,其旨不别。
如来本恐著相佛不成妙宗,故于真像之前,示乎体,令依此法而佛身。
傥不依此法,岂独不成妙观,抑亦不发胜相。
智者得经妙旨,乃于首题预明体。
令将此入十六门,则相相圆融,心心寂灭。
故第九佛想疏,目为真法身
真纵对像,法如何消?
与《法华》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云何异耶?
须知小乘法身,义同生身;
大乘生身,义同法身。
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八万相海,宁非法身。
况非目击,但是观成。
经文自云「佛法界身,入心想中」,又云「是心是佛」。
岂可局在应身之身,有想之想耶?
故韦提闻已,顿入分真;
侍女听之,便阶相似。
圆观境,安得当机證入如此?
以结益验,观法可知。
又问曰:上据是心是佛,此乃约佛,论中云何诸门界论三观?
愿闻委说,以息群疑。
答曰:若于初心即修中观,必能双照,任运成三。
一观既然,诸门皆尔。
盖圆人本信诸法圆融,今托胜缘想乎诸相,即知诸相四性不生,法体本空,心境叵得(一。)
虽知叵得,不碍缘生,全性起修,念之即见(二。)
起是性起,空是性空。
性非二边,能所亦绝,唯心唯色,待对斯忘(三。)
故《止观》判《般舟》之文,心佛叵得为空,梦事宛然为假。
心不见心为中,说则三相历然,修则一念备矣。
经示诸相,而令谛观,人修之,非此不谛。
故知十六莫不皆三,而此三观虽居一念,今观依正各有功能。
何者?
心境叵得故染可观净,不碍缘生故想成相起,唯色唯心故当处显现。
人疑三观妨想依正,今谓三观能显依正。
三观稍稍进,依正转转明,于一心中,互资互发。
又复应知一心三观修有多门。
若直于三道显理,此如一行。
若托观佛显理,此如《般舟》等。
若兼持咒显理,如《方等》等。
若兼诵经显理,如《法华》等。
若于数息显理,如请观音。
若于善恶无记显理,如历事觉意。
今之三观非直于三道显理,乃缘净土依正而修。
虽缘于事,非散善恶及以无记,故知虽同全理起事,须分违顺。
违理之事照令泯绝,顺理之事观令成就。
今之依正,是佛妙用,与圆观相应。
未成,则随假想而进,故落日、坚冰也。
此观若著,则以实法为缘,故观地树、佛身等也。
故知用一心三观,则依正易
非一心三观,依正难显。
又问:法界入心,是心是佛,为妙观体,识者不疑。
其如经文居像首,此下诸既有体式,可即具三。
此前诸门,佛既未示,以何为凭,各修三观?
答曰:佛鉴常机示法,前却其意难测。
得经深趣,莫若四依。
既以三观三身释乎总目,而云十六言佛便周,岂可行人不遵此说?
若其未解,当询达人,慎勿抑经就情,以愚难智。
况一家制立,其例盖多,如《般舟》三观之文,普贤六根之忏,并是定中见圣,始示其门。
而智者教人,皆须预习,方入道场。
何不疑之,而独责此?
况一家正受,味禅之外,六妙已上,无不具于无漏之想,岂《方等》顿教念佛三昧纯观事耶?
愿勿谤经,掇无间业。
又问曰:据义徵文,分明若是,其如修者,何以措心?
既历正历依,若大若小,境相委曲,一一须
傥照真如,必须绝念,空有俱泯,境双消。
相则违真,照理则乖事。
既难并虑,必也无归。
愿示用心,永为修法。
答曰:虽分事理,同在一念。
既匪两端,何须并虑?
故知身土不离真如,能于初心不二而照。
唯圆顿教,前三不能。
故《华严》云,娑竭龙王注车轴雨,唯海能受,非馀地堪。
《般舟》三昧、四八相,一一识知,复于此时而修三观。
荆溪师立身相为境,空等为
今问,为待身相观成,方修三观?
为复境俱时而修?
若待观成者,傥九十日相境未现,则三观靡施,安成圆行?
若入道场,即修三观,验知观相,不碍照真。
况复一家,立兹圆行。
不独三观,须论十乘。
身要行旋,口仍称诵。
三业俱运,九旬不休。
三昧可成,诸佛同现。
故不可以局情自碍,必须以怀造修。
然非我圆宗,他莫能会。
只如三观,体虽无二,义且相违。
空则一相不存,假则诸法皆立,中则性离二边。
别人初心虽信中道,不能即,要须析体。
空观成后,必历多劫,遍学诸门,二观均平,方修中观。
圆人发轸,即于一心顿三谛。
故《仁王般若》云:「有无本自二,譬如牛二角。
照解见无二,二谛常不即」。
又云:「于谛常自二,于解常自一」。
自非先了性具诸法融妙而,孰能始心超彼积行,今之依正,体本难思,妙观观之,自然符契。
那将染碍事想断灭之真为疑难耶?
应知禅那翻为静虑,即寂照之异名也。
既寂中有照,圆人修之,岂照顽境而不照当处妙耶?
又此观法既类《般舟》,须论三力,谓佛威力、三昧力、行者本功德力。
不可以己之情想议乎难思圣法也。
又问曰:观法若然,谁堪修證?
如其不修,何由生彼?
是则往生路绝,徒仰当机,于今何益?
答曰:人之根性,皆由宿熏。
成熟不时,对至能发。
己尚难测,他安可评?
须信能修,不专佛世,仍知昧旨,岂独今人?
韦提请宣,本为来世,佛知有益,故使流通尔。
自放逸不修,勿罔能修之者。
然今论妙观,是经本宗,须就上根,克论正行,故如上说也。
若论此经力用,则何机不摄,何行不收。
傥有一未能圆照,且随事相,历境而,以此系心,岂不生彼。
故小乘行法,五八律仪。
孝养所亲,世间慈善,临终回向,皆得往生。
以至破戒毁经、十恶五逆,临终十念,亦得往生。
故知但于此经尽力修行,一念随喜,皆趣念佛之海,尽归灵觉之源。
如此摄物不遗、除恶至极者,皆由经诠圆观,理极渊源。
故使力用难思,与拔无际,安以滞想,局此深经。
当遵智者之言,以会如来之意。
而今而后,念兹在兹。
于一念心,显四净土。
于是学者积疑,既尽得之于心,惟愿奉行,兼示来者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