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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良规刑部郎中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二、《文恭集》卷一六
敕某:朕远采汉官,设刺举之使;
参用唐制,考将漕之最。
以尔济名门之美,预册府之游。
中校典图,有辩章订正之益;
外宣条教,著监司按察之劳。
赋舆衍增,方输错出。
书林之次亦已久,秋台之秩用以迁,进掌邦刑,增峻使范。
尚倚临于外计,勉成绩于前劳。
请以编修院西阁子充修纂玉牒之所奏景祐元年五月 北宋 · 李淑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七、《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五六(第三册第二八四八页)
检会前修玉牒官冯元亦是兼编修会要,盖缘国史玉牒事节须要照会,所以只就编修院修纂,其同修玉牒官赵良规亦是就来商量文字。
今除依例施行外,欲以编修院西阁子充修纂之所,赵良规如入院日,望令给食及茶汤供应。
带职官赴尚书省集议制度议景祐四年三月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宋会要辑稿》仪制八之一二(第二册第一九七二页)、《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二○、《通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
窃以赵良规所请,合台阁定议,是非不同,一则曰汰省叙官,一则曰绝班不赴,各持所见,互据所长。
若但务引细文,拘牵末制,皆未足以断朝廷之大体,作为彝章。
是必稽合人情,讲求通谊,以轻重本末折衷而言之。
臣以谓若从本省叙官之谊,有不可者二。
大凡国家自朝廷而制台省,自台省而制郡县,上下有次,轻重有伦。
至上莫若君父之前,至重莫若朝廷之内。
上可以统下,重可以临轻。
举重则不可以轻者干,举上则不可以下者紊。
尚书省虽制度雄大,亦天子之有司,官系其中,谓之本省相会,须存朝廷。
岂有君父之前,朝廷之内,班列殊隔?
一入省司,辄易尊卑,而云在朝叙职,入省叙官,则是以一体为一家,以朝省为彼我,上下异贯,轻重不伦,求之古先,出何经义?
此其不可一也。
官职之名,本非二体。
官正其号,职供其事,名实相系,岂有殊途?
只如庖人是官,供庖是职;
祝人是官,致祝是职,以何隔绝,分官、职为两事?
盖自唐室以来,临事杂置,遂有别带职事之名。
厥后因循,未归本务。
必欲振复,则当一概更张。
若即今而言,须以隶名为轻,供职为重。
傥云入朝叙职,入省叙官,则是官、职相离,遂有限绝,推之于古,益紊源流。
此其不可者二也。
若从绝班不赴之议,有不可者三。
古者尚书为天下纲辖喉舌之地,万事所本,巨细由之。
二十四司各有臭品,悉归慎择,未尝轻授,皆用器识详通之士,以充其选。
盖国有谋议,取决其中。
今则不然,推以叙迁而至,其间拔擢英异,又多归侍从之列,若议论之际,皆以绝班,可以不赴本省。
只如翰林学士,亦知制诰,又却不绝班簿
此皆因循之制,参差不伦,未可取为确据(敕文中亦有连称两制三卷,似此之相,务要分明,致临时文字重为,即不是待立纲条,可为执者也。)
纵绝班有例,而绝官无闻。
谨按《唐六典》,中书舍人以他官兼者谓之兼制诰
白居易草《杨嗣复库部郎中知制诰辞》云:「前代制诰中书令侍郎舍人通掌之。
国朝以来,或以他官兼领」。
又《授元稹中书舍人辞》云:「元稹祠曹员外试短制诰」。
谓之兼,则岂绝本官;
谓之试,则明不正职,在皆章灼不疑之事也。
今纵有明文,其官省若遇详定,犹当以体追而正之;
况无明文,但引因循参差之事为据。
此其不可二也。
两制迁改,其告身命辞,必举本省曹之务为之训谕。
凡授一敕牒,则下至府寺冗局,犹供其职,岂有一人命官,三省连书,而都无所系,尽是空言,止为俸钱,徒加官号?
命官之理,其若是乎?
惟两府大臣既为宰执,明不可更亲有司之事,况其俸禄亦不系其官。
自馀臣僚,岂得援此(若二司公事,本自尚书省分出,非别省。或依两制例,不赴本省,又何谓乎?)
凡蝲绅迁次,所主者,官名俸给尽从本省。
居常既不复止,会议又不一来,则是自绝其官,带之何谓?
仲尼不去饩羊,粗存告朔之礼。
若并羊一去,寄礼无地,则台省之制,自此益隳。
纵以绝班皆不可赴,若有诏两制台、省、百司毕会,则座次又如何为定?
此其不可三也。
此皆举其大端,决有不可。
臣伏谓是非之议,至当归一。
若又广为采摭,适足为烦。
今于国朝典故中,取一最切最明之事,足以质定。
大中祥符五年五月敕:「新授仆射都省上事御史台仪制同。),其日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御史台、文武诸司常参官,并集省内幕次以俟。
仆射自正衙退,将至都省堂门外下马(上事后,乘马出入并于都堂前。)朝堂差人著公衫前导,诸行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并于都堂门内分左右立班迎候(见带内职知制诰并不迎班」。)
仆射判案讫,知班引赞官报班定,礼生赞,三司使前贺;
又赞,学士前贺;
次赞,两省行制;
次赞,三司副使前贺。
讫,请仆射降阶就褥位,南向立。
引赞官通文武两班礼生言揖,揖讫,班首出行致词(以中丞充,阙,即于文武班次内取高官者充班首。)
此则虽赴本省,自有甄明之例也。
臣窃详前来两奏各有未安,须至折衷古今,断以大体,用朝廷为重,取著定为常。
臣子之心,虽在本司,如对君父,则所存者大,所处者安。
臣愚欲乞今后凡尚书省会议,如只集本省官,则带职者并赴,唯其坐次,则当甄明。
须依朝中两制班列,别作一行列座,行缀自异,亦非相压。
《春秋》之义,王人虽贱,必叙乎诸侯之上,所以尊王命而广臣恭也。
两制侍从近密之职,皆是朝廷拔擢宠异,以待殊才。
既王命之所旌,亦臣子之当奉。
虽在本省,礼合表异。
况又自分行,殊不相妨压。
亦如仆射上事之仪,凡带绝班之官并赴,而别头赞引,不举本省官同在迎班,显合本朝之典章,亦非今日之臆断。
若有诏,两制台、省诸司、诸卫官毕会,则各从其类,自作一行。
其书议亦各如其座次而列。
如此,则班联区别,事体详明,台省之官自分,朝廷之议有定,时宜既合,人情亦安。
若遇国家尽复正官,各从本务,则不假复议,自有寻伦。
臣忝备官司,合以愚见所安者上对。
可否之断,系之朝廷。
小恳帖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二、《六艺之一录》卷三九四、《铁网珊瑚》卷三
再拜启:有小恳,容易干聒台听。
向者自并易相,事简公暇,因辟后圃起一堂,名曰「昼锦」,盖取古人荣守本邦之义。
杜正献公以降往往有诗,以光贲之。
已而被召归阙,常欲求公文百十字以记之,为邺中不朽之事。
拜接几十年,卒蓄缩不敢措一语。
今守相赵元甫欲有求于公,遂能用心,获一美石,磨砻已就,且有书见督,云早丐公文,至则便可镌石。
以此不自量度,辄以诚请。
公若怜而许之,不独誇耀闾里,诚获托公文遂为无穷之传矣。
如曰未可,幸恕妄作,皇恐皇恐!
谨奉手启上闻,不宣。
再拜启。
欧阳修龙图阁直学士差知滁州庆历五年八月 北宋 · 杨察
 出处:全宋文卷九八九
敕:夫赏不遗功,罚不阿近,有邦之彝典也。
河北都转运按察使龙图阁直学士朝散大夫行右正言骑都尉信都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赐紫金鱼袋欧阳某,博学通赡,众所见称,言事感激,朕尝宠用。
而乃不能淑慎以远罪辜。
知出非己族,而鞠于私门;
知女有室归,而纳之群从。
向以讼起晟家之狱,语连张氏之赀,券既弗明,辨无所验。
朕以其久参近侍,免致深文,止除延阁之名,还序右垣之次。
仍归漕节,往布郡条。
体予宽恩,思释前吝。
可落龙图阁直学士,特授依前行右正言知制诰散官、勋、封、赐如故。
仍就差知滁州军州兼管勾劝农使,替赵良规,及放谢辞。
按:胡柯《欧阳文忠公年谱》,四部丛刊本《欧阳文忠公文集》附录。
乞罢吕公绰纠察在京刑狱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蔡忠惠集》卷一五
臣窃见吕公绰先任三司判官,后因父夷简在中书,避嫌不就省职,遂同判太常寺
太常寺旧无同判之名,为公绰特置名目。
近闻本寺失去编钟四百有馀,为寺中执役之人盗卖。
公绰主判,理合坐罪,却差纠察在京刑狱
臣窃见宗正寺曾因失物,主判赵良规坐罪出补外任;
况兹乐器,人主郊天祀庙、会朝崇礼之器,岂容窃去,而主判之官并不问罪,又迁升纠察刑狱之任?
显是公绰明知本寺失钟事重,辄求解罢,要作去官。
若以前因避嫌,自夷简罢相,公绰却合入三司判官
若以在馆岁月颇深,见在资历深如公绰者不少。
近曾因父罢相赐紫,又授修撰,为臣寮论列,寻已罢去。
今转更侥求,足验全无廉耻。
吕公绰失钟之罪,伏乞朝廷推至公之典,劾正其罪,依赵良规例施行。
所有纠察在京刑狱敕书,伏乞追寝。
再论吕公绰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蔡忠惠集》卷一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五
右,臣近为吕公绰同判太常寺,失去乐钟至多,并不问罪,却除纠察在京刑狱
臣伏劾正其罪,依赵良规例施行,所有纠察敕书亦乞追寝,未蒙朝廷施行。
臣待罪谏官,所言悉皆公论。
吕公绰,其父夷简执政之日,公绰倚势卖权。
欲施一恩,则预作因缘;
欲行一事,则先露风旨。
若以外人所议,直是货赂交通。
宰相之子,而暗擅威福之名,著贪婪之迹,为陛下之臣,岂复有恭畏之心乎?
操履若斯,岂臣过论?
况夷简作相日久,旧恩遍满朝中,或欲屈法以芘公绰之愆,或欲迁官以酬夷简之惠。
伏惟陛下持大公之柄,宰天下之平,示公绰均于百官,何以恣其侥倖?
若朝廷以公绰失钟之罪为轻,其纠察在京刑狱之任即乞追寝,别与閒慢差遣
公绰不合陈论,乞加妄言之罪,使天下知是非有归,不可空已也。
六快活诗 北宋 · 王揆
 押词韵第十五部
湖外风物奇,长沙信难续。
衡峰排古青,湘水湛寒绿。
舟楫通大江,车轮会平陆
昔贤官是邦,仁泽流丰沃。
今贤官是邦,刳啖人脂肉。
怀昔甘棠化,伤今猛虎毒。
然此一邦内,所乐人才六。
漕与二宪僚,守连两通属。
高堂日成会,深夜继以烛。
帏幕皆绮纨,器皿尽金玉。
歌喉若珠累,舞腰如素束。
千态与万状,六官欢不足。
因成快活诗,荐之目。
宋文莹湘山野录》卷上 《湘山野录》:《六快活诗》,长沙致仕王屯田揆讥六君子而作也。六人者,即帅周公沆、漕赵公良规、宪李公硕刘公舜臣、倅朱景阳许玄是也。
殿中丞杜君墓志铭 北宋 · 文同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八、《丹渊集》卷三七
君讳某,字某,其上世长安杜陵人
曾祖知权,唐广明中与公孙俗者,同以医侍僖宗成都
后以剑南山水佳秀,爱之,乃留居,遂为普安郡人
祖昭,少有懿行,家饶财,里人多从之。
假贷久而有不能自偿者,见其人愈慰以好语;
计终不可责,则尽取其券投诸火,不复问。
众咸德之。
父震,性端重,喜立风节。
太平兴国诏书,取天下善士,为乡里所称者,将官之,守臣以震闻。
既至阙下,辞不愿仕以归,识者咨其高。
然好学不倦,自六经、历代史,以至曲说小传,皆手写,极精楷,校对无少谬。
日夜督君,从事其中。
君沈敏强博,无所不览,凡见古人行事卓然,有在人所以不能为之者,未尝不拊己嗟诵,赏激再三。
起而疏之于屏壁窗户,日自省阅。
又以教子孙,复为其亲友良子弟说:「是人者,所立有如此。
但人自不能勉尔,勉之,何独其人耶」?
尝曰:「予不能仕矣。
有子行,吾能使为之」。
两蜀文士,无不延致,俾其子与之游,行遂善其学。
庆历中,一上中进士,今为都官员外郎
君凡从其子官,率以忠义仁恕教其为政,故行所至以治称,君力矣。
君生平爽健少疾,嘉祐五年八月二十日,在同州之官舍,忽告病,渐革,以至不起。
太子宾客赵公良规时将州,素与君往来甚厚,闻君卒,走临君丧,哭之恸;
为文祭之,极哀。
州人无少长,皆下泣曰:「善人死矣」。
享年七十四。
君先娶公孙氏,乃其先所与同入蜀、名俗者之后,先卒,赠荥阳县太君
再娶何氏,君亡未几,亦卒,赠新安县太君
行以治平四年五月十三日,葬君于华州华阴保德乡仙谷口之北二里,二夫人者从焉。
君以子恩,为大理评事致仕,再赠殿中丞
一子,中都君行也。
二女:长适绵州进士蒲检,次适阆州进士蒲皋。
孙若干人。
中都君与同有闾里之旧,同常爱中都君之为人,和粹温厚。
见属铭其父之墓,不敢辞,为之铭。
铭曰:
祖莳之,父薅之,子获之,而君拥其资。
以自燕嬉,以享乎寿祺。
以太华之阴而为之归,兹世之所希兮。
太子宾客相州赵良规贺封颍王进绢诏 北宋 · 王圭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二五、《华阳集》卷二一
敕:朕丕宅皇猷,茂封嫡藩。
眷分守于郡符,遽旅陈于邦贡。
永言钦叹,曷弭于怀!
掌禹锡赵良规秘书监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六六、《临川先生文集》卷四九
敕:秘书,图籍艺文之府,而置监在光禄卫尉诸卿之右,其材实德望,当有以称之。
以尔具官某等,历官兹多,服采惟谨,序于卿位,简在朝廷。
宣布诏条,讨论典故,久于任使,亦各有劳。
宜推增秩之恩,以信懋功之法。
往从官次,无或不祗!
可。
荐士劄子 其四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三四、《范太史集》卷一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七、《宝真斋法书赞》卷一六、《璧水群英待问会元》卷四
臣伏见刑部侍郎赵君锡,孝行书于《英宗皇帝实录(臣案《实录·尚书工部侍郎赵良规传》云:「子君锡甚孝,以良规老而酒色不节,弃官,出入卧起随之。」)》。
周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樊穆仲鲁侯孝,宣王乃命之。
《大雅》宣王之诗曰:「侯谁在矣,张仲孝友」。
言宣王使文武之臣征伐,与孝友之臣处内。
古之选臣,先取其孝,盖孝者人伦之冠,百行之首也。
人君与孝友之人处,则德性粹美而风俗淳厚,是以辅导人君者宜莫如孝也。
君锡之孝,士大夫所共知,为人温良恭敬,动有规矩。
给事中郑穆馆阁耆儒,操守纯正。
中书舍人郑雍,慎静端洁,言行不妄。
久在王府,清谨无过。
此三人者,皆宜置左右,备讲读之职,如经筵阙官,伏望圣慈于此选择。
取进止。
答勾龙寿南先辈1088年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二、《嵩山文集》卷一五 创作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
说之启:古之人教不躐等,学者固不敢躐等。
子贡师乙,问宜何歌,曰:「宜歌商,宜歌齐,宜歌颂,宜歌大雅、小雅、风」。
是之谓等,孜孜安弦而后安诗,然后安礼,孰可得而踰哉?
吾年三十而五,经立矣。
譬之不艺五谷而非上农,不殖百货则非大贾。
今学者知自置于经师,而不知有人师,甘心为一经之士,名曰大义。
而实以碎义困踬童子,起而语《易》,薄乎《诗》、《书》,例诋先贤为腐儒。
先贤说虽是而未新也,颇谓仁义之用,不及道德之恍惚,有愧性命之微妙,但未敢明以孔氏下乎老庄耳。
然黜《春秋》而尊尚伪《周礼》,弃《孝经》而以《孟子》配《论语》,几何不使文武之道坠地也耶?
足下于此何为超忽世俗,独知所学哉?
甚善甚善!
而于不肖,猥以长书辩论《孟子》,似亦躐等矣。
足下何不《孝经》、《论语》、《诗》、《书》、《仪礼》、《易》、《春秋》之问,而《孟子》之问乎?
足下远质《孟子》于荀卿王充韩退之晚年之论,近观温公之《疑孟》、李泰伯之《孟子杂辩》、刘元甫之于瞽叟杀人、刘道原之于舜禹避丹均,则世俗之称安乎?
亦尝一日近思乎?
何烦足下远过老仆羁旅之舍,而不自珍其辞章乎?
说之前日叨为太子詹事,请太子读《论语》,而未读《孟子》,所以尊孔子,而尊太子之问学,尚一德也。
赖陛下明圣,朝奏而暮画可。
士大夫骇谤,太学诸生纷纷诬毁百出,无异报私雠者。
今日放逐之中,尚复何言?
足下幸察,不宣。
正月二十六日,说之上。
宋故南安军大庾县朝奉大夫南城邓公墓表宣和元年 宋 · 程俱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四、《北山小集》卷三二
建昌军城东出天酒门十里,曰十里原。
众山回礴,水由其间,起于癸,迤于乾,委于壬。
水之南有墓,据离山癸向者,故大庾县邓公及其母夫人之墓也。
东行五十举步,有墓据巽山乾向者,夫人夏氏之墓也。
初,公以熙宁八年七月五日卒,明年,卜葬,既得离山之地矣,公母夫人徐氏又卒,于是公弟宣义公之纯,举二柩葬焉。
徐夫人居左,公居右。
夏氏素孝睦,日号泣,邑邑不自理,明年六月,又以毁卒,不阅月而葬。
茔中无所容,故从别卜。
然其地皆南城县太平乡之大原也。
公讳景俊字师厚
曾祖讳𢣘,赠少傅
祖妣蔡氏,永昌郡夫人
祖讳立,赠太傅
父讳元甫太傅长子也。
太傅蚤世,四子皆幼。
大宁年未三十,守志甚苦,力抚教诸子。
年稍长,伯氏能任生事,不以累诸弟,纵之学有成焉。
它日,仲氏遂以德行文学起家,被遇神考、哲宗,三入翰林,与持政柄。
是为太师魏国安惠公
惟叔惟季,或处或出,为高士才大夫
公未冠而孤,复持产当门户间,买书窃读。
一旦,家人失其所在,求得之山中,盖闭门读书,学为科举,文有绪矣。
间归省其亲,继往益勤,乃西游,入太学
安惠公知制诰,时未有子,爱公,欲以为子,则伯兄之长嫡也,不可,则任公试将作监主簿,调南安军大庾县
南城迎家,将赴官,遽以疾卒,享年三十三。
方是时,二女子甚幼,一男子才三岁,外家收养之。
安惠公中执法出守临川,乃取以来。
其后嫁长女于邵武黄德裕,今为朝请大夫直秘阁、知利州军州事。
次女嫁同郡陈楹。
男曰绍密,为择师俾学焉。
壮而仕,能以才为时所知。
尝选使吴蜀,今为朝请大夫
有孙五人矣,曰昌宗昌国,昌时,昌世,昌朝
孙女三人。
宣和元年,绍密被命提举九路坑冶。
将行,泣语其从姑之子信安程某曰:「绍密罪大,父母见弃怀抱间,零丁契阔,祀不绝如线。
今获仕于朝,赠先人至朝奉大夫,先夫人累赠太宜人
既以命书之副告于墓矣,兹又幸以菅蒯之用奉使九路,而江西适在行部中。
初以孤童子西来,今四十年,始得过家扫丘墓,于绍密幸矣,而悲实深。
然自少长走四方,未知所税驾,苟无以表其墓,后数十百年,使子孙不知先祖墓处,则绍密之罪益大。
将子是托,其毋辞」。
某闻之曰,大庾伯舅之为人,常衡气拱手,抑首恂恂,如不能言。
择地而蹈,其出入步趋殆可以尺寸数也。
大宁太夫人贤,治家如严师。
安惠公兄弟清慎孝恭,成于自然,大庾兢兢,称其家儿也。
其卒,大宁念之,过时而哀不衰。
乌虖!
公之生,俱不及见也,然采于所闻,迹其行己,盖居家为良子弟,于乡里为善人。
出而仕,其为廉谨吏必矣。
不幸蚤死,使世无述焉。
然其为人如是,亦足以表于世矣。
故某叙其美而不敢溢其词焉,庶足以发潜德而信将来,亦孝子之志也。
西江月 即景用赵元甫 清 · 王策
 押东韵
短短芦笆水抱,低低茅屋云濛。
白杨废圃小亭东。
春便难来,秋自到窗栊。

村酒经宵易淡,瓶花过日能红。
更无家具挂心中。
暖有朝阳,凉有晚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