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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苑续题名记 南宋 · 程珌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九一、《洺水集》卷九、康熙《钱塘县志》卷三四
谨按《中兴翰苑题名记》云:唐宝应中学士官族皆刻石屋壁。皇朝景德初,赵安仁、晁迥、李宗谔始复置壁记,由承旨陶谷而下至直院,率以除授岁月次第之,继者咸得踵列。中遭变故,今不复存,故绍兴题名特自中兴始,而东都旧记则未有讨论者。暇日同寮相与言之,未惬焉,乃取洪氏《翰苑群书》所编名氏,其自王安石以后编所来未及者,复根据他书足之。由建隆至靖康,凡一百九十二人,写之翠珉,刊寘玉堂之侧,以补一代典献之缺。恭惟天启炎图,挺生真主。当五季战争之后,复见唐虞揖逊之风,圣子神孙,奕叶相授,而其间元勋重辅,硕望鸿儒,率皆步武禁林,柱石当代。乃于此独无传焉,则何以增辉映于金坡,起人心于方来乎?虽然,士欣遇于一日,论常定于百年,考人才之盛衰,等虚名于荣宠,有如欧阳修所云者,吾侪因得以自警焉。
送赵安仁之官上虞二首 其一 南宋 · 戴复古
五言律诗 押阳韵
表表魁梧相,面如田字方。
早宜朝玉陛,犹自绾铜章。
上挹叶丞相,近瞻商侍郎。
风流接前辈,偃室有辉光。
送赵安仁之官上虞二首 其二 南宋 · 戴复古
五言律诗 押寒韵
远庵家学在,持此去为官。
冰雪吾身白,风霜吏胆寒。
一心毋妄用,百姓自相安。
贤者妙为政,谁言宰剧难。
请重行刊修徽宗实录劄子 南宋 · 李焘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六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窃见太平兴国三年初修《太祖实录》,命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董淳、赵邻几同修而沈伦监修,五年成书。及咸平元年,真宗谓伦所修事多漏略,乃诏钱若水、王禹偁、李宗谔、梁颢、赵安仁重加刊修,吕端及李沆监修,二年成书。前录文武臣僚止九十一传,沆整其阙谬,合成一百四传,凡得姓受禅,平僭伪,更法制,皆创行纪述,视前录稍详。而真宗犹谓未备,大中祥符九年,复诏赵安仁、晁迥、陈彭年、夏竦、崔遵度同修,王旦监修,明年书成。盖自兴国至祥符,前后凡三修。《太宗实录》初修于至道二年,再修于大中祥符九年。祖宗实录皆不但一修,此故事也。《神宗实录》初修于元祐,再修于绍圣,又修于元符,至绍兴初凡四修。《哲宗实录》初修于元祐,再修于绍圣。惟神宗、哲宗两朝所以四修、再修,则与太祖、太宗异,盖不独于事实有所漏略而已,又辄以私意变乱是非,绍兴初不得不为辩白也。诬谤虽则辩白,而漏略固在,然犹愈乎近所修《徽宗实录》。盖《徽宗实录》疏舛特甚,非前二录比。凡臣僚除罢年月,最易知者,其颠倒错乱,往往忘不可晓,况其难知者乎?史院前已得旨修四朝正史,窃缘修正史当据实录,实录傥荒误不可据,则史官自察,旁采博取,考验增损。今实录既疏舛若此,最难以准凭下笔。茍谓开院今已十年有馀,当亟奏篇,则因仍缀缉,亦可粗成卷帙,然臣终不敢也。况徽宗一朝大典,治忽所关最大,若不就今文字未尽沦落,尚可著意收拾,同力整顿,日复一日,必至是非混乱,忠义枉遭埋没,奸谀反得恣睢,史官之罪大矣。臣窃愿陛下特降指挥,用太祖、太宗故事,将《徽宗实录》重加刊修,更不别置司局,只委史院官取前所修实录子细看详,是则存之,非则去之,阙则补之,误则改之。宜从元符三年正月至十二月,每事开具何者为是,何者为非,何者为阙,何者为误,今合如何删修,仍进呈取旨。若一年义例既定,则馀年自可仿此编集。此一无甚难者,但须检勘全备,辨證精审耳。实录先具,正史便当趣成,今不治其本源而导其末流,臣决知其不可也。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六九。第三册第二七八九页又见《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四七,《续资治通鉴》卷一四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五二。
省官劄子(奉圣旨令都司勘当以闻。) 宋 · 程俱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三二、《北山小集》卷三五
窃见元丰官制行,在京职事官不尽除足。至绍圣间,六曹郎官犹通轮宿直,此可见。崇宁已后,当国者好夸喜权,省、曹、寺、监、郎官、丞、簿始皆除足,馆职至数千人。既冗则滥,官益以轻,事不加治。况今艰难危蹙,主上方当拨乱创业,决策西向,以马上恢复天下之际,尤非崇虚饰、备冗官之时也。朝廷耗府库、捐爵位于窘匮扰攘之中,进一士必得一士之用,具一官必有一官之实,然后可以有为也。愚切以谓其职事官之不急者当阙而不除,或令剧易相兼,以赴事功,窃以为便。谨以管见,参考古今之宜,条件梗槩,以备采择。僭冒妄言,无所逃罪。画一如后:
一、秘书省、宗正寺、国子监,目今最为事简,其见有长官者,不论它日或有迁移出入,止以给舍兼判,似亦不失祖宗故事,及于官制无妨。李至自前执政以本官兼秘书监,赵安仁以从官判宗正寺,熙宁时从官、谏官、讲筵官判国子监或同判国子监,皆故事也。
一、六曹长贰,如驻跸扬州时,尚书侍郎不皆除足,似亦不闻阙事。
一、吏部如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郎官四员,户部左右曹郎官二员,刑部郎官二员不可阙外,吏部则司封、司勋、考功,户部则度支、金部、仓部,若止除一员,似不阙事。司封事少,若令兼判官告院为便。
一、若除礼部、祠部各一员,仍分权主客、膳部;兵部一员,通管四曹;刑部则比部、都官或各除一员,兼管司门;工部一员,通四曹,似不阙事。
一、太常寺若无少卿,光禄、鸿胪若无卿少,则以礼部长贰判一寺,或以郎官兼某少卿事,或以某少卿兼行礼部郎中事。兼则止云兼某官事,下兼则云兼行某官事。汉制行太常事、行太子少傅事,皆是兼权官之称。本朝官制,官高职卑则称行,它寺仿此。内郎官兼管如止云兼某寺事,于体亦宜。
一、卫尉、鸿胪、太仆,皆事简。若见有卿少,则令兼剧曹,如某少卿兼行尚书左选事,如某卿兼行户部右曹事。若迁移出入,且欲阙员,则以兵部长贰判卫尉寺或太仆寺。若郎官有才效,或久次当迁,则以卫尉或太仆少卿兼行兵部郎中。若卿少迁移,郎官未当迁改,而又长贰止判一寺,则以兵部员外郎兼某寺事。他曹寺仿此。
一、少府、将作、军器监在今事务亦简,傥如前卫尉、太仆寺比,以工部长贰郎官或兼管,或以监兼郎中事。
一、太府、司农恐各合除卿或少卿一员,丞各一员,兼主簿。若度支、金部、仓部,其间一员欲除两员郎官,则令兼太府或司农寺事,而不除所兼卿少员阙;或欲除两员少卿,则以一员兼度支或金、仓部。
一、大理不可与刑部官相兼,以妨駮案故也。有卿则以卿断刑,少卿治狱;无卿以从官兼判大理寺,行卿事,以二少卿治狱断刑。所有评事素闻员颇猥多,恐当裁省。其大理正、司直,若职事虽简,亦或各留一员,以示钦刑之意。
一、诸寺监丞除大府、司农恐不可阙,仍兼主簿外,其见有官处存留未除或不到者,姑阙。
一、太常寺当有博士二员,分兼丞、簿。所有奉礼太祝,遇有祠事,于馆职、博士、寺盐丞内差摄。
一、秘书省若除丞或郎一员管省事,著作、校正通除四员,以养才能,不废故事。
一、太学官若除博士二员,正、录各一员,亦不乏事。仍于博士内以一员兼权丞,正兼主簿。
一、若以六曹长贰兼判所辖寺监,申本部状但押检列衔,而不书名,庶几不紊体统。
翰苑题名序(绍兴十八年七月) 宋 · 沈该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一五
翰苑自唐宝应迄于大中,学士官族皆刻石龛之屋壁,五季以纷扰久废。艺祖受命,首建直庐。太宗亲洒玉堂之翰,以增宠奖。圣圣稽古,推择尤靳。景德初,赵安仁、晁迥、李宗谔始复置壁记,起国初,自承旨□设以下至直院,用除授次第刊列,后居职者皆得以流芳久远。中遭变故,今不复存。睿主中兴,匽武右文,柬求鸿硕,追坦明之制,如二帝三王之盛,以章列圣之休,规模远矣。而姓名未纪,来者何观?学士秦公梓再有建请,未几出守宣城,因循迄今。该猥以浅陋,寓直骫骳之文,岂足以润色丕业?顾获继诸公之后,托名于不朽,欣幸之极,乃为之序。绍兴十八年七月既望,左中奉大夫、权尚书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沈该谨序。
按:《翰院题名》卷首,知不足斋丛书本。又见《宋中兴学士院题名》卷首,《中兴百官题名》卷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