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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萧氏敦节堂诗1201年4月2日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三四、《平园续稿》卷九、《益公题跋》卷四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徽宗朝名御史萧服字昭甫吉水人,坐不肯罗织吴门章綖私铸狱咈蔡京意,羁管虔州
后起为吏部员外郎,出知蕲州,卒年五十八。
尝遇恩封其父汝奭字君保至通直郎
所居有敦节堂,本路提点刑狱张景修作诗美之。
庐陵名士彭使君讳醇字道厚政和初和篇也。
踰九十年,堂坏而诗存,萧氏以归彭公玄孙叔夜、叔夏池饰藏之,因为详记本末。
按《四朝国史》蕲州本传,初谪处州,今其玄孙祺出大观四年印历,实贬虔州
虔与处字画偏旁异耳,即今赣州,吉之邻郡。
近世既改虔为赣,史官不考耳。
嘉泰四年辛酉四月辛巳
宋故左朝散郎赐绯鱼袋钱君墓志铭1155年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二、《苕溪集》卷五一、《海虞文徵》卷一九、《虞邑遗文录》卷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君讳观复字知原平江常熟人,于吴越王钱氏为疏属。
肃王举图入朝,君奕世为士,不与恩泽侯之列,独赐田在常熟之李墓,因家焉,后徙居邑中。
曾祖训、祖仁贵,隐德不仕。
父衍,累赠右朝议大夫
君天资颖异,自少小知务学。
一日大书谷梁子「成童不就师」之语于门,朝议公惊喜,招延名士教之,读书制文,度越流辈。
年十七当赴举,会祖母李氏将葬,君不就赴以归。
或勉之,则曰:「祖母恩我厚矣,今不与执事,后悔何及」。
是夕,梦有告以岁若干当登科,自是益自信,不以毫发非正干定命。
郡学辟雍
政和九年,以行艺两优释褐,赐上舍及第,授将仕郎,调越州诸暨主簿
已而用释褐第三名,特恩改授从事郎、温州府学教授
温号多士,君风励程督,学者知劝。
岁终,以教悉溢额循文林郎
终更过瑞安,巨寇方腊猖獗,道梗不通。
县令王公济君素所厚也,往赞之,讲画备禦,悉自君出,公济信之不疑。
时旁郡邑皆焚剽,流民归瑞安,相属于道。
或议驱出境,君曰:「孰为善境?
驱之适资寇」。
并海有洲,徒流者数十辈居焉,载粮就廪,绝其航渡。
顷之,流民自献其能,鍜冶兵械一新,又募鎗杖手之趫捷果悍素有称者用之。
贼沮败,不敢犯境,公济推君功第一。
君不自言辄止。
次调湖州司户曹事。
郡守治尚严察,吏阴拱以观,不一启口论当否。
事有愆于情法者,君独力争,初不谓然,已而悔服。
同郡富人朱姓勔名者,以附丽得官,骤致通显,其力足以福祸人,内外󲦤绅咸畏之。
以君登巍科,为时闻人,愿以女归君,君不答。
同舍谓君盍俯就之,当得美仕为亲荣。
君曰:「吁,是何言欤!
吾虽贫,持菽水奉亲,亲乐也,有如假托非类以进,岂吾亲意也哉!
苟如子言,适取辱,何荣之有」!
闻者韪之。
至是报罢,莫测其由。
或曰:「此朱氏力也」。
久之,调楚州司户曹事。
到官七月丁朝议公丧。
君生理不给,既服丧归,益困。
时郡县计民税输钱,官自贸绢取赢,资甚厚,县尹怜君贫,愿以千缣归君输,俾自收其赢,君戄然谢之,固穷如初。
服除,调衢州军事判官
虏骑犯江浙,衢当路冲,君白郡守,纵民老弱毕出户,留一丁,不留与留而残弱不堪任者罪如军法。
其后卒徒欲乘时为变,顾城中金帛子女,无可冀获,乃止。
以劳循儒林郎,秩满,再除衢州州学教授
未赴,丁继母恭人范氏忧。
服除,改左通直郎,除国子监丞,寻改充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满岁,相继除太常丞秘书郎尚书户部员外郎
君仕州县久,谙练庶事,居省户若素习,吏不敢欺,声名赫然。
意且用矣,俄以言罢,主管台州崇道观,前后八年。
起知广德军
始至,访民利害,立罢行之。
地居高陆,岁上供,民输建平仓,由湖转江入丹阳闸以达行在,所道回远,复加歛为赀费,号水脚钱
君亟请于朝,寄廪湖之四安,相距才五十里,民不病劳,循运河至国门不过五日,费减大半。
或谓地产竹木,官吏失讥察,逸税籍甚多,君以细民肩荷手持,冀十百以活妻子,其忍扼取之,且惧开端为后患。
雨旸小愆,斋祷于神,致礼甚恭,虽历旬月无倦色。
至民俗用巫觋语,屠割埋瘗,不合典常,卜非神意者,悉命禁绝。
岁饥,议发常平仓,部使者屡抑君,君手书谕属邑振廪济民,且曰:「民命在朝夕,吾能不独任擅发之责乎」?
旱益甚,境内田十损八九,复请于朝,愿尽捐岁租以活一方,后卒如君言。
大抵君为政,以爱利百姓为心,惟恐弗及。
苟利民,力行之,不顾己私,类若此。
君在郡,忧劳成疾,比满秩归,增剧,以绍兴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终于家之正寝,享年六十有五。
累官至左朝散郎,赐五品服。
娶徐氏,故吏部尚书铎之女,封安人
男四人:曰俣,左迪功郎、新绍兴府山阴县
曰佃,左从政郎池州州学教授
曰佖、曰僩、学进士
后一岁以哀毁卒。
女二人,长适右迪功郎、监潭州合同茶场大年,次适左宣教郎、新筠州州学教授徐廷献。
诸孤以二十二年正月辛酉葬君于县虞山之南,距大父茔五百弓。
君有志节,执义坚固,不曲意求合,以希荐引。
平居简重,临危健决,智略横出,皆契事机。
事亲孝谨,求所以顺适其意者不少懈。
初,朝议公尝称债于人至三百万,晚岁赀产耗,无以偿,忧见于色。
君窃诣予钱家,以己名就易券,别示必偿,朝议意乃安。
其后予钱家更兵火,子孙散亡,契验不存。
君躬俭勤,抑损妄费,生理稍葺。
他日持六十万钱归郡人朱氏,朱氏以不闻父祖遗言拒弗受,君曰:「若不闻,如吾知之何」?
既而次第访寻,遍偿之,不负一钱。
人有急扣门,不以事为解。
尤不喜修怨,尝有说君者,加谤讟甚至,君弗校。
异时其家凋零,子若孙来归,率报礼之,未尝及前事。
尝自谓出仕久,狃习世故,失其性真,及奉祠累年,意泊如也。
惟老学不衰,无顷刻废书。
或探内典,究死生性命之说,自号「正静居士」,且名其所居之堂,以谕诸子甚笃。
故俣、佃游太学为名士,试选屡优,朋类敛衽,知不敌,相继登第,乡里荣之,以为君操履之报。
君邃于经,溢于文辞,尤喜为诗,有文集十五卷,《论语解》二十卷藏于家。
前葬四月,长子俣以余与君有一日之雅,稔君出处,细书造门,以铭见属,辞情恳迫。
余老病,神意昏耗,屡谢不能。
俣曰:「先君治命,且吾母朝夕冀也」。
其忍辞?
铭曰:
君少之时敏而文,励且勤,以发厥身。
仕更阅,志刚决,以昌其业。
任不过尚书郎,官不登上大夫,有蕴未输。
孰使然欤,命也,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