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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温台州黄岩县尉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欧阳文忠公集》卷八一、《皇朝文鉴》卷三七、《三续古文奇赏》卷六、《古今图书集成》官常典卷六五九
敕具官范仲温:尔弟仲淹参吾大政,方欲辅朕平赏罚,推至公,以修纪纲而正庶位。
尔今所任,有土与民。
惟过与功,则有赏罚。
尔勤厥职,可不戒哉?
可。
古器铭跋(二 绥和钟、宝盉、宝敦)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九
右古器铭四,尚书屯田员外郎杨南仲为余读之。
其一曰绥和林钟,其文磨灭不完,而字有南仲不能识者。
其二曰宝盉,其文完可读,曰:「伯玉般子作宝盉,其万斯年,子子孙孙其永宝用」。
其三、其四皆曰宝敦,其铭文亦同,曰:「惟王四年八月丁亥,散季肇作朕王母弟姜宝敦。
散季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
盖一敦而二铭。
余家《集录》所藏古器铭多如此也。
治平元年七月十三日,以服药假家居书。
自余集录古文,所得三代器铭,必问于杨南仲章友直
暨《集录》成书,而南仲友直相继以死,古文奇字世罕识者,而三代器铭亦不复得矣。
治平三年七月二十日孟飨摄事太庙斋宫书(《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三四。又见《集古录》卷一,《六一题跋》卷一。)
「二十」下原校:「一有『八』字」。
后汉杨公碑阴题名跋1064年6月14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三五、《集古录》卷二、《六一题跋》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汉杨公碑阴题名,杨氏世葬阌乡,墓侧皆有碑。
今其存者四,余家《集录》皆得之,乃太尉、沛相、高阳繁阳也,此碑阴者不知为何人碑,文字残缺,其仅存者十五人,又灭其一。
其在者十四人,曰:怀陵相蒋禧字武仲宜禄长萧刘瑞字仲祐孝廉杼秋刘旭字子明太官日丞谯曹臻字建国,辞曹史郸公孙银字山根,门下书佐史韩纯字子敬、丰毕佩字广世、郸孟纵字河雒,决曹书佐郸公孙晹字元晹,皆称故吏
又有故吏陈俊字仲显,蕲夏阳字仪公,蕲儿银字伯玉杼秋刘顺字子选,沛周仪字帛民,凡五人皆不著职。
而孟纵字河雒、周仪字帛民,文字皆完,非讹缪,而莫晓其义也。
治平元年六月十四日书。
范伯玉奉议赴阙 北宋 · 赵抃
七言律诗 押庚韵
富贵于身有重轻,平生忠鲠世知名。
不须勇事归田计,况有常推报国诚。
通籍官联分帝念,庆门恩赏作亲荣。
一帆西上瞻天去,九月霜风壮客程。
台州新城庆历六年 北宋 · 苏梦龄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八
自昔天下有大菑大患,民敝且死,而仁人任职,能禦捍之者,未尝不见于文辞也。
庆历五年夏六月临海郡大水,坏郛郭,杀人数千,官寺民室,仓帑财积,一朝埽地,化为涂泥。
后数日,郡吏乃始得其遗氓于山谷间,第皆相向号哭,而莫知其所措。
主计田侯瑜闻之震惊,亟乘传而至,吁众戚而视之。
问其食,则糠覈而臭腐焉;
问其衣,则蓝缕而颠倒焉;
问其居,则草茇而渐洳焉。
横尸塞于衢,穷盗充于郊。
乃喟然曰:「兹不可以久生矣」!
繇是移文其邻,贸迁用度,以衣食之。
相奠厥居,躬自安辑,然后民始知其可造之渐。
且先以章言状,朝廷得章而忧。
盖以水不润下之沴,因以必复之责属于外台,故所请亡不获。
于时司宪王侯偕亦接迹而会焉,乃相与言曰:「兹殆小康矣,今可图其大者」。
于是始议城之。
监军王世雍、钱塘从事曾公望虑其事,度高厚,考徒庸、籍糗粮,订材用,将以授于有司。
然思夫临之以为成命者,非择贤则莫可,遂请以太常博士、监新安郡彭思永权守之,秘书丞定海宰马元康为之贰。
已乃量功命日,属役赋文,分僚职而帅焉。
西北隅,以黄岩范仲温专掌之,从事赵充参综之。
西南隅,以临海李丐专掌之,从事苏梦龄参综之。
东南隅,以宁海吴庶几专掌之,从事褚理参综之。
东北隅,以临海刘初专掌之,决曹魏中参综之。
其址凡环数里,而四隅三面壤界相属,惟北面以破山而阙焉,城制虽存,然实巨防也。
中以仙居徐赳专掌之,狱掾宗惟一参综之。
又命司逻乔筠、邢昭素、宋世隆迭番讥呵,以警非常。
会世雍换丹阳,而新监军胡祯代终厥绪。
彭侯感厉抚绥,诸大夫各祗所职。
役徒忘劳,三旬而成。
群议又曰:「城则信美矣,然万分之一复罹水灾,而激突差久,则惧其或有颓者。
不若周之以陶甓,则庶几常无害欤」。
外台然而行之,曰:「虽重疲吾民,其利至博也已」。
黄岩曰:「陶甓虽固,犹未如石之确也」。
乃请兼用石。
役将兴,田侯亲按勉之,士志增倍。
主计李侯仲偃司宪李侯虽领部惟新,而实协心同功,良无间然。
新守元侯通守侯继以循吏之选,怀保捐瘠,而虑忠计远,一方究度。
涉冬,厥墉甫毕。
论者咸曰:「休哉,仁人之经营也!
始终之画,无一不适于宜。
费赀不逾千万,而国之大事立焉。
使斯民知免于祸,而日就蕃育,其施何如」!
梦龄不佞,虽知此徽烈当书太史,而欲有以永台民之传,故妄志其大略云。
按:《赤城集》卷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见民国临海县志》卷五。
高平县太君范氏墓志铭政和元年十月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四七、《道乡集》卷三七 创作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夫人范氏,世为苏之吴县人
太子中舍仲温之女,资政殿大学士、谥文正公仲淹之侄女也。
中舍仕未显而逝,文正迎其嫂及诸孤以归,尤器爱夫人,曰异时当为择良婿。
其后文正薨,其家追用先意,以夫人嫁四明周公师厚
公自衢州西安改官,由制置条例司提举湖北常平,迁运判,易湖南,久之,乃通判河南府保州以卒。
凡三十三年,夫人所以事舅姑、奉祭祀、治家教子,致公仕不顾私,殁无后虑,非特亲戚乡里之所称道,而士大夫籍籍闻之,固亦不可掩也。
自元祐以来,从兄丞相纯仁、从弟右丞纯礼龙图阁学士纯粹相继登用,婿陈瓘亦除谏官
有以为夫人贺者,初无喜色,曰:「先文正笃于忠义,亲者尤服其训。
吾兄弟、吾婿必以是得之耳」。
及皆窜逐,又或以告,夫人无忧色,曰:「吾妇人,不知外事,但各愿其无忘国恩而已」。
子锷尝擢为提举官,罢条一司敕令,未几,又以上书责监泉州税。
夫人年高疾久,不可远侍以去,锷不忍离左右。
夫人戒之曰:「汝罪大责轻,朝廷岂终弃汝?
亟行,勿以吾为念」。
已而锷果蒙恩得真祠以归。
居四年,夫人以大观三年八月十日卒于四明之里第,享年七十九。
初封蓬莱县君后改封高平县太君
子男三人:长锷,承议郎
次铢,台州黄岩县尉
慧印,从浮屠氏。
女三人,长适监察御史俞伟,次适奉议郎毛濛,次适宣德郎陈瓘
孙男、女十人。
政和元年十月八日葬于通远乡银山管金谷里,祔大夫之兆。
锷与浩亲厚,远以铭见属。
铭曰:
文正,笃忠义,忘乃身,徇国事。
习见闻,逮女子,施于家,率由是。
自其夫,暨后嗣,助成之,靡不至。
要所存,似兄弟,若夫人,可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