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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著作集跋咸淳二年七月 南宋 · 毛鼎新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八三、《王著作集》卷三、《铁网珊瑚》卷二、《式古堂书画汇考》卷一五
自马上得之之说行,君则曰:「事干戈之时也,道学乎何庸」。
臣则曰:「执干戈之时也,道学乎何言」。
呜呼!
曷不视此哉。
崎岖金革,一闻守臣之荐,则惟有道者是信是使,不曰徐议其任也。
恳切奏疏,一惟师学之明,必欲以道而立政立事,不曰姑舍所学也。
是诚明良之盛际,修攘之大原,兹炎兴所以祀配天而衍万亿年之休与。
咸淳丙寅七月既望天台后学毛鼎新
史馆校勘奉议毛君墓志铭咸淳八年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七、《黄氏日钞》卷九七
文章意气之士,多疏于吏才。
吏才诚优矣,又往往乏雅韵。
余平生察所识,能兼之者惟毛新甫
新甫幼敏悟强记,甫十岁,科举业操笔立就。
既长,好文,陶、韦诗,文思水涌山出,变态天成。
四方名士过门,即相与樽酒共论,穷日夜不休,或醉墨淋浪,则文章愈得意。
平生以此为最乐事,俸入惟此之俱空,不留一钱,所谓文章意气之士非耶?
然其居官精密,所至有能名。
初尉西安,有囚归自郡狱折胁死,以诬里正初捕时殴折者,新甫计其距初捕已十六日,实则出狱而监守者殴折之,遂雪其冤。
有争折膊而易骨蒸验者,骨之大小长短同,众莫能决。
新甫秤其所易骨较重一钱半,乃取丛冢中折骨私易之尔,遂辨其诬。
尝摄龙游,有诉相窖者,词至再三不受,贪守无得以为闾里灾。
其后为浙西常平司从事,其长有欲献羡馀四十万者,新甫力争以置社仓惠民
又有卖钱氏狱者,又力争,后使者至,卒得直。
无锡县有献缺役田入和靖书堂者,又力争,役得不废。
凡其切切救民,乃多类此,余故敬且爱之。
自浙西同幕府咸淳丁卯同入馆,明年同考礼部试,且官廨与连甍居,情日益亲,方期其显用于世,有忌者俄去之,余亦随补外,遥相念也。
辛未春,有诏新甫再入馆,余方喜其此行必显用,忌者又复沮其来。
人多为新甫扼腕,新甫闻之泰然,无几微见颜面。
未几疾革,卒于家。
壬申冬,其孤不远二千里乞余铭。
呜呼,其何忍铭!
然余知新甫深,又何忍不铭!
故为序次而系之铭。
新甫讳鼎新台州黄岩县人
曾祖辅,祖几,父居厚,世以儒学闻于乡。
新甫生于开禧乙丑正月癸酉甲辰岁太学,登丁未进士第,历西安兴国军教授、浙西提举茶盐司准遣,改常平司准遣临安府学教授,除史馆检阅主管华州西岳庙,除史馆校勘
咸淳辛未三月壬午卒,年六十七。
娶郑氏。
子男三人:公大、公弼、公溥,皆力学能世其家。
女二人,长适其甥袁自成,次适登仕郎陈续孙。
孙男三人:汝砺、冠生、沂生。
有遗文、文说若干卷,诗若干卷,杂文若干卷,藏于家。
某年某月某日,葬县之方岩乡南奥之和尚塘
公平生文章意气如此,吏事如此。
分教兴国教授临安府,务以义理淑士习。
史馆笔削尤有法,声誉甚都,不料其止此也。
乃铭曰:
骐骥一日千里兮,不可使代耕。
鸡之司晨旦旦兮,不可以翱翔。
嗟公之气轶俗兮,落笔烂其成章。
乃悉心于民隐兮,泽所至而下霶。
亦既骎骎而向用兮,谁欤却之而退藏。
退藏兮积弥厚,其在后之人兮未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