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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善 其二 南宋 · 陆九渊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四三、《象山集》卷一六
并启三函,良佩谦眷,备承作止,足慰倾驰。
事皆得请,尤用感服。
近日得雨稍大,境内颇周遍,唯傍江陵界上多未种,此恐无及耳。
和籴一事,得不及敝邑,可谓大惠。
属者不雨,曾未踰月,民已艰食,亟发常平,四散赈之,仅免狼狈。
继此雨泽沾足,倘得中下熟,敝邑欲自措置,私籴少米,贮之乡间,以为异时之备。
此谋或遂,皆门下之赐也。
修城会子,甚济空乏。
馀会若便得乃幸,望示其期交纳银纲处,免苛留之患,皆藉馀庇。
兑换会子二万贯,其数甚少。
闻之去年换会子时,官府行之灭裂,细民又不善观揭示,误认下文立限三月之内,有不及之数,并仍旧流转交易买卖,遂收不损坏者,不赴场换易。
及至限满,既行使不得,悔之无及。
今此惩前日之害,丛凑来换,官吏见发到会子不多,遂人限其数,日限其人,来者颇以为病。
前日令其限数日换三四千缗,来者原原,后又将不止。
又以商人以会子难得,滞留于此,所积或三四百千,或七八百千。
官吏见其数多,又是商旅,又限其数,不肯换与。
来诉淹留折阅之状,势不容不换与之。
所发会子,不供数日耳。
公移再求五万,势恐未止此数。
若觉未足,又当上浼。
前日得新漕台复书,见其辞气温厚,有前辈典刑,甚为之喜。
第前此不相识,未欲遽以片纸输腹心。
象先书中,屡言林干之贤,欲通书,偶亦未及。
漕台会次,得借一言之重,使获区区牧养之志,不胜幸甚!
郡县非得使家相知闻,相假借,则吏文之能掣肘者多矣,切幸介念。
汪长林真爱民如子,近有奸民杨汝翼、方九成者,嗾其党类十馀人,拥帅庭,诉其虐民。
词中有云:「欲诉本军,又恐知军删定太慈;
若只送县,愈起雠民之意」。
某在此初未尝以姑息从事,猾吏奸民为柔良害者,屡绳治之矣。
单辞虚伪,或不待两造而得其情。
寻问根本,与之反覆,顷刻之间有奸露辞屈,伏罪而去者。
区区于此,自谓有一日之长,讼争之少,盗贼之衰,殆亦以此。
愚民但见械笞尘委,试用希阔,往往有慈仁之说。
其奸黠驵侩者实有所惮,且恶其不便于己,他未有可以中伤,且倡和其间,加大慈等语,以为媒蘖之地。
帅庭之讼,此其验也。
帅方祷雨未应,此辈乘时投辞。
帅旧知长林,方得书称叹其美,见规某不能拈出,此牒寻至,亦不能不疑。
观其判辞,不止于疑,遂至盛怒
章丈贤甚,某即以书解之,涣若冰释,此等尤令人敬服。
王谦仲隆兴时,曾传闻一事,即以书告之,政与此相类,谩录往一观。
此等亦不可不知也。
后见谦仲报书云果有是事,但所判甚平,却不至于长奸也。
此间号民淳,但细民淳耳,至其豪猾,则尤陆梁于江、浙也。
因笔,不觉忉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