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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千牛卫大将军致仕公墓志铭庆历三年十二月1043年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蔡忠惠集》卷三四
公讳𩕊文,字辅臣
其先世临淮人曰珂者,因官入,居泉州仙游,兵阻道绝,乃留不还。
公之曾王父曰太子太傅讳某,王父曰太子太师讳,皇考曰赠中书令、谥曰忠顺、累封南康郡讳洪进
皇妣曰邓国太夫人林氏,曰河南县太君林氏者以公追封。
公之配曰太原县,故永清军节度使、赠中书令王公守斌之女。
公之男八人:长曰西头供奉官宗颜;
次曰三班奉职宗晦、宗鲁
其幼而夭者曰宗回、宗旦,皆奉职
曰宗周,借职
曰宗可、宗杰,皆未仕。
女十人:长适皇属右屯卫大将军宗鼎,三人尚幼,六人早世,一为内殿崇班閤门祗候马崇懿之妻。
公之历官:自南康王上漳泉土地之图,除武宁军节度使,授公徐州衙内都指挥使
王薨,补西头供奉官,七迁至供备库使
真宗皇帝汾阴,恩恤勋德之后,以公为閤门祗候
公之历任,监筦之局六:秦州长道盐酒税、护民渠、文思院致远务、刍秸之司、酒齐之职。
兵马都监之命四:兴元府、舒、广二州、许州长葛
一为泗洲巡检,再为明、越及虔、吉郡都巡检使
庆历二年,以右千牛卫大将军致仕。
明年二月癸卯,终于建初坊之第,春秋六十九。
其年十二月丙辰,葬于开封府祥符县魏陵乡吴子原,从先王之域。
公之世家功业,列于太史氏,铭于大墓,宜不复纪。
然某少时居乡里,闻长老为某言王本末,自王氏世有全闽,其后部将黄绍颇泉州以守,王与留从效绍颇有功。
从效为帅,王为之副。
从效死,张汉思继之。
汉思昏不治,王自代之。
太祖皇帝御天下,间道请命于明,即授平海军节度使
太平兴国三年,以其族归京师,献所有地。
朝廷不加一镞,而籍二州之人,二州之人耕于山,渔于泽,不罹祸患,涵濡太平之泽者,王之庇祐民莫如深矣。
及某游宦,知公之为人,处丰贵显荣之间,而能脱奢豪之习,清约恬默,以自娱适。
招延士人,讲论书史
仕宦四十年,率以次迁,未尝吐一语以干势要人。
临官处事,一以法令,不能辄为轻重。
将老即引去,截然有自止不屈之意,终始善良。
公之没,嗣子宗颜复以孝闻。
本朝之制,隶武职者不为居父母丧去官。
宗颜力求解罢服丧,以尽子道,朝廷从而奖之,以率励天下。
又能教其弟宗晦、宗鲁从学谨饬,信乎能蹈孝友之节者也。
供奉君谓予曰:「嗟吾母氏,一礼法,持守门户,鞠养诸子,慈孝均一。
自先君子弃世,时发箧视诸生平告敕,抚而泣,且戒曰:『已矣乎,不复见也!
孰能永乃翁之传者耶』?
孤敢以哀请,幸次先君子之行,志于墓」。
某于陈氏所闻所见,通知其三世,遂铭之曰:
推公之父,举二州之地归命于朝,世名以忠。
推公之子,善天下之善,服丧于家,人谓之孝。
公乎,上承乎忠,而下遗其孝。
公之令德,于是而显。
十世之宥,或以无有,云谁必之,视公之后。
韩刑部妻程氏墓志铭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彭城集》卷三九
尚书刑部郎中韩君玉汝,娶于程氏,仅三十年。
君为陕西转运使,夫人以疾留京师
方是时,西戎有疆事,虏主新立,君经度约束,持节界上,不得顾家。
夫人之卒既三月,乃得还。
明年,将葬于许昌,君复涖秦州,独诸子襄事。
以书告曰:「夫人之终,不得归视,葬不临穴,其悲无以寓。
愿以累子铭之,使其懿美,垂后不忘,可以少自慰云」。
于是叙其语刻之。
按程氏,其先中山博野人
夫人之考曰琳,镇安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魏国公谥文简
母陈氏,号魏国夫人
夫人天性静专,自幼少不妄笑言,不起游观。
及嫁,逮事舅忠宪公,妇道修备,宗族怀而爱之。
刑部君仕宦,整肃门户,非内事不及口。
有宾至,身自主馈视爨燎,虽盛暑不惮。
又喜诵佛书,一志不怠,凡有血气之类,未尝身践也。
教诲诸子,皆有法度。
始夫人尝从母入谒禁中,仁宗皇帝以大臣女,锡之冠帔。
刑部君登朝,封万年县君
夫人之终,以熙宁元年八月九日,年四十九。
葬以明年七月二十七日
长子宗恕,前蔡州汝阳主簿
宗武,前滑州司法参军
二人同年登进士第
少子宗鲁太常寺太祝
一女子,许嫁郊社斋郎滕公立
二人皆先夫人卒。
其馀男不及名,女未笄者,又数人云。
夫人之葬,实祔于忠宪公之兆,祖姑氏。
乡曰某,里曰某。
铭曰:
妇志于顺惟悌孝,妻从于义实求好,子材可称繄母道。
具是三美寿不报,赞铭埋幽寓悲悼。
与束伯仁手书 其四 北宋 · 王令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三、《广陵先生文集》卷一八
令启:今日文丈行,已附状洎鄙文,计已得之。
伯仁昆仲固相爱,无惜所短见示。
向托伯易先寄《游山记》去,不知得未?
如未得,因便取之。
令近益偷衣食之闲以自学,尤思相与讲之也。
新文近有否?
进学应不已。
无流于俗,不泥于近,斯二者皆学之大患,所窃思以为戒者,辱见爱,因道之。
近得宗鲁书,知会聚如故,殊眷眷也。
家叔累欲奉书,多以事废,今又与赵兴者不相会,因不及奉状也。
如果见访,甚幸。
令以女兄之故,殊思远迁,恐后难相遇也。
此事不欲人传,幸秘之!
未间,保重。
不宣。
令启。
黄君墓志铭政和元年二月 北宋 · 谢逸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七七、《溪堂集》卷九
府君讳士良字子善姓黄氏
余自识事以来几四十年矣,见乡闾之间,曩之富者贫,今之富者曩之贫者也。
独黄氏之家守先人之庐,食南亩之,以教养其子孙,为乡之善人,自五代至于今二百馀年矣。
呜呼!
岂积善之久而为天之所相耶?
抑子孙以勤约自守,而能世家耶?
府君既捐馆,将有事于窀穸,其犹子洙宗鲁以其状来告,曰:「不天,先人之墓君尝铭之矣,今伯父又以铭累君。
若惠顾前好,俾黄氏兄弟无穷之闻垂于后世,君之惠也,之愿也」。
余曰:「宗鲁端人也,其言必顾行矣」。
于是表彰宗鲁之文,叙而铭之曰:府君临川人,曾大父广、大父坚、父道享,皆家居不仕。
大观三年三月辛未以疾终于家,春秋七十有八。
后二年,改元政和,葬于金溪县归德乡榉林原,二月己未也。
妻伍氏,德足以配其夫。
男三人:曰深,曰溱,曰孚。
溱先府君一年卒,孚治儒术。
女四人,嫁陈升、郗充、陈公定、熊洵美
洵美举乡贡进士,充、公定乡贡进士
女嫁公定者先府君八年卒。
孙男七人:曰安国,曰时升,曰时修,曰中,曰辉,二尚幼。
孙女二:一嫁进士王从道,一未笄。
府君事父母孝,友于兄弟。
其治生初若不经意,俄而田畴日辟,储蓄日丰,燕坐一堂而钱流地上也。
谨饬畏慎,自总角以至白首,终始如一。
未尝怙富崇侈,陵德而灭义;
未尝利口谄言,捷给而起羞也;
未尝侧弁箕踞,使酒而骂坐也。
事贤以礼,而不肖者未尝简之也。
人或誉之,不跃跃以喜,而忤之者未尝悄悄以愠也。
府君之贤,大略可书者如此。
至于奉外祖母,施棺以殓贫者,新浮屠氏之宇,则又邦人皆知之,不待余言而后传也。
铭曰:
弹剑击筑不如刺客,挟辀桀石不如力士,诙谐不如曼倩之辨,钩距不如广汉之智。
乃若保身全家,无忝尔祖,而昌其子孙,非厚重少文者,孰能与于此?
族兄宗鲁行状1124年12月 宋 · 郑刚中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北山文集》卷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宗鲁讳洙字宗鲁,以宣和六年二月甲子卒于里第,享年五十八。
按其谱,世居婺之金华
祖详,以儒学发身,官至中散大夫
曾祖克从,以中散累赠至金紫光禄大夫
汝嘉,以中散任子恩为安州录事参军
录事公大姓之后,在官以洁廉自将,不治产,食口众,且好客,而又疏放不事上位,向穷踬矣。
宗鲁告其兄资深曰:「兄弟徒守书卷无益,盍亦归治田园裕我家,使吾父无衣食之累,而益得自遂其志,亦人子一事,书固徐可读也」。
资深以为然。
宗鲁自是不一志于学矣。
录事公捐舍,哀毁踰制。
奉其母侯氏夫人,旨甘惟谨。
嫁诸妹与接内外姻族,惟恐不称,故治生愈力,善视丰凶而低昂积散,妙于一时。
数年间,资产大殖。
宣和辛丑,睦贼猖炽,所在奔走,蹂躏族属不相收。
太夫人年且八十,宗鲁与其妇蒋舁致山间,营营其旁。
贼执宗鲁而不敢害,卒得护持夫人以寿终。
宗鲁既冲冒良苦,且失太夫人,哀忧成疾。
方即故址建大厦,督工视事,矻矻不休。
人或勉之曰:「公病矣,何为是苦」?
宗鲁曰:「郑自上世,门户蕃大,寇馀无复前人踪迹,吾安忍坐视其凋也」?
毕力为之。
落成之后,于其间奉太夫人襄事,迎款宾客,比上世为不衰,人始服其善承家。
宗鲁方惩艾厚藏之祸,欲买书教子,益修礼义,力振祖考之遗风,而不幸死矣。
宗鲁为人奇庞厚重,外若雄伟可畏而中实和易,接人熙熙笑语,宗族上下,相得无间言。
六男子:曰瑎、珫、珷、瑶、瑢、瑗。
三女子:长适进士侯知彰,次适承务郎刘谠,次尚幼。
蒋氏先以壬寅八月十四日卒,葬于无相院山之原。
珫泣血来告,将以甲辰十二月庚申,举宗鲁之柩,合于无相山之圹,欲求铭于给事刘公,愿状其行。
审其行,宜为名卿所书,谨录按如右。
谨状。
乞依例将士忞第三孙与士𧧸为孙奏乾道六年九月十九日 南宋 · 赵士铢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七八、《宋会要辑稿》帝系七之一○(第一册第一五一页)
保信军承宣使濮王位检察尊长士𧧸老病,本房并无子孙,今本位堂弟士忞第三孙欲与士𧧸为孙承继。
契勘昨在京日,有周王宫宗室允初为无嗣,将汉王宫宗鲁幼男仲速为孙,今来士𧧸、士忞系同宫本位,委是昭穆相当。
谋诈屋业判 南宋 · 叶岩峰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八三
尝读杜甫诗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又曰:「何时眼前突兀此屋,宁令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使涂适道观此诗,将愧死无地矣。
涂适道,庸妄人也,固不责其庇寒士,不夺其师所居之屋足矣,固不望其处破庐,不置其师于受冻之地足矣。
学谕陈国瑞、陈闻诗父子也,涂适道俱从之为师。
自小至长,非特抠衣函丈,又且下邻仁里,岂不知陈国瑞以假馆养贫,初无室庐可以聚居托处,遂于嘉定十三年租赁沈宗鲁、沈崇书院屋宇三间而居。
越六、七载之后,沈宗鲁宝庆二年春,将上件屋一间半,就曲与陈国瑞,契云,所典屋与基地系陈学谕在内居止。
续沈崇于宝庆三年冬,复将一间半并典与陈国瑞,契亦云,其屋原系陈学谕居住,所有房门板障,乃陈学谕自己之物。
以两契观之,可见陈国瑞赁居多年,今从赁至典,正合条法。
寒士费几经营,仅仅得此。
岂谓涂适道因典到沈权等屋,便有觊觎之望,略不存师友之分,百端吞并,拟成片段。
宗鲁因讼死矣,不可计弊,遂说谕沈崇重叠交易,有沈崇供招可證。
故重典亦是宝庆三年,并根乃是绍定二年,又欲势凌压之,复于绍定二年假作辛大监立契,殊不知此三数契,皆在陈国瑞宝庆二年交易之后。
轻经使府上司十年论诉,必欲强赎。
陈国瑞年将八十,父子疲于应酬,妨废馆地,困顿讼庭,师道安在哉!
得非尽羿之道以杀羿乎,风俗之薄如此!
涂适道萌意贪图,不夺不餍,非特欲赎沈崇所重典者,至于沈宗鲁所独典与陈国瑞者,亦欲一并吝赎。
乡曲亲戚,略无公论。
楚汝贤等皆涂之党,阳与和对,阴行倾陷,诱陈国瑞赍出沈崇契书,径行兜执,却逼令交领钱、会,勒立批约云,领涂适道吝赎沈宗鲁屋钱、令讫。
又云,二契钱、会并领足。
其欺骗踪迹,败露于此。
何以言之?
陈国瑞赁屋在先,事事正当,若以邻论,陈国瑞既先赁先典,涂适道悉在其后,合是先得业者为主,陈可以赎陈之邻至,涂不应赎陈之业。
若以亲论,涂适道与沈宗鲁、沈崇乃是异姓,沈既涂之亲戚,涂安可吝沈之典屋,今书之批领辄曰,涂代沈吝赎,有此理否?
显见违法背义之甚,岂非攘夺其师所居之屋乎?
陈国瑞父子柔懦,似不能言者,一时为涂之亲戚所迫,竟俛首从和,退而思之,交易此屋,色色在先,若一旦平白赎去,则无所栖止,更复依傍谁家门户乎?
遂不肯退赎离业。
涂适道逐客之念甚急,又虑其无以为徙居裹粮之计,损官券十贯,以助搬挈,未几,经县投词,便指此会为陈国瑞妄索陪贴,低价行用,有戾约束。
其意以陈国瑞贫儒,岂足以当有司之追,触违禁之罪,必至破荡生生之资而后已,此屋将不待攻而自还。
殊不念既夺其业,失蔽风寒之所,又诬以罪,推堕陷阱之中,宁不狼狈于乡里,流离于道路,何忍使一老先生受困至此,岂非欲置其师于冻馁之地乎?
涂适道操心不仁,见利忘义,莫甚于此,亦乡论所切齿也。
天道好还,人欲难胜,幸而陈国瑞有沈宗鲁典契一纸,尚留州案,免为涂适道所攘,今方检寻取来,遂證得交易岁月在先。
又幸而陈国瑞即经丞厅入词,悔还吝赎钱、会,就徐士显家付还搬挈官会,并未曾接受在己。
今仰索上件钱、会,勒涂适道交领,仍将涂适道重叠弊契及批领,毁抹附案,并监沈崇重典卖钱还涂适道。
陈国瑞照二契管业居住,庶几从此风雨不动,安然如山矣。
但沈崇不合故违条法,重叠交易,涂适道不合悖慢师道,妄吝屋业,并合勘杖八十,照疏决免断,仍申使府照应(《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六。)
令:疑当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