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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川汪公维佐墓志铭 北宋 · 葛长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二○、嘉庆《黟县志》卷一三
政和七年正月初八日,颍川汪公以疾卒,享年七十有九。卜以重和二年正月十四日辛酉葬居之南五里双溪之东、龙潭之北。前事之十月,其孙楫屡以汪天启所为公行状丐铭于长卿,且言曰:「先生之于人,小善必取,以劝来者。楫也不材,谬以经术谕邑诸生于学,与闻先生孝悌之教,期岁于兹矣。今先大父葬有日,不求能文之君子志其善,以掩诸幽,为子若孙,得无罪乎?敢图不朽于先生,幸先生闵之」。长卿曰:「乃翁固有可书之善状,况请之勤勤,讵得以辞」?乃叙而铭之。公讳维佐,歙州黟县黄陂中村人。曾祖令裕,祖文寨,父昌盛,家世业农桑。公尤强敏,善治生产,赀故独厚。为人刚直有守,不妄笑言,宗族乡党率严惮之。汪氏之为黄陂人,自九世则别为三族,而所居连墙,其在中村者无虑百家,疏戚坟墓,公完葺祭享,不失其时。村之前有泉窦,甚旱不涸,百家之聚汲取于是,浣濯于是,多历年所,无能漱洁者。公病之,曰:「若是,饮不可,况以供祭祀」!乃规度而判为二池,凿广而甃以石,汲取于上,浣濯于下,人皆以为便利。颇信向释氏之法,一日,语诸子曰:「石盂、精林、梓路、灵泉四院之钟,吾尝见之,皆形模小而声郁不发,岂警聋聩、振幽昧之意」!乃募良工,铸四钟施使易之。县城之北有双溪,合流湍悍,涉者病之,公出泉二十万,为桥五丈有奇,覆之以屋,侄通直郎、广州司录舜昭,乃名之为利涉。是桥少西有溪,或雨暴集,则众流奔冲,溃割阡陌,濒溪之田岁比不收。公乃相高下,规猪偃,用工万计,正曲为直,于是虽积潦不复为众田害。乡里贫者凶年仰哺于公,公审食日众寡而贷以粟,细民赖公以免,不可胜计。服公之役者将五十户,死必畀之棺,与其地狸之,而存恤其幼孤。有外孙女二,方稚齿,则归养于公,逮长,备物择人而嫁之,今皆为里富人妇。呜呼!此掇其行之卓卓者尔。观公所为,初不一为己,利人之所难能,而公行之若非勉强,兹可以无愧于幽明矣。母吴氏。前娶济阳江氏,生六子;后娶广平程氏,无子,皆有贤行。男三人:曰谷、曰会元、曰宰,皆善述公之事者。女三人,皆嫁邑里。孙男八人:曰汝贤、曰汝翼、曰楫、曰汝能、曰仲猷、曰汝弼、曰松、曰仲达。汝贤先公五月卒,馀皆循理嗜学。曾孙男十三人。铭曰:
展也公行,永也公寿。有子有孙,将大厥构。双溪沄沄,龙潭渊渊。公中宅斯,千古不泯!
酬令裕见寄之什 南宋 · 李吕
伯才不鼓琴,良为知音撤。
渊明琴无弦,荆扉昼常闭。
吾道传沧洲,初不待识别。
叔孙志谐俗,礼乐用绵蕝。
子陵持正论,阿谀腰领绝。
宁可负凿方,枉尺未应屑。
郊居本寂寞,况乃生计拙。
食指日益繁,资用时告竭。
客至坐无毡,窃与郑公埒。
天随拾杞菊,焉能餍餔啜。
平生所厚人,过门或电掣。
尝闻贵易交,一命已变节。
包苴既无鱼,裋褐倦造谒。
阔远故人书,谁复访衰苶。
有燄手可炙,其如火不热。
闻酸蚋必聚,其如醯不冽。
向来出肺肝,生死语虚设。
醇风恣浇漓,仁义从荡灭。
江湖足相忘,何苦怨离别。
黄君忘年友,岁寒我辈列。
抗志忌诡随,讲究亦可悦。
高堂甘旨奉,敢以贫故阙。
姑从敩学半,俯首栖林樾。
近枉寄赠篇,用意尤清切。
似闻于易道,琅诵口不辍。
顾惭泽畔癯,韦编老披阅。
未达言外意,搔首漫卼臲。
三圣日星垂,墙仞靡容瞥。
动静本自然,发明赖前哲。
屈伸相感触,至理甚昭晰。
泰反复于隍,需顺出自穴。
机缄默循环,勿用腾口说。
寒泉终可食,但贵井常渫。
正乏双南金,报称愧灭裂。
见许惠然来,谅不出良月。
莫学王子猷,兴尽江天雪。
次韵令裕言诗 南宋 · 李吕
押尤韵
寓形宇宙有感发,无一不可供诗眸。
风花浩荡百变态,草木荣悴皆穷搜。
浑成功括造化窟,未辞斧凿孰为优。
要当险易随地出,或平或激如水流。
不才正自困讥骂,白璧为赠非所求。
自怜不具正法眼,解颐安足论赓酬。
答李守约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五
王子合过此,说失解曲折,甚以为恨。此等事迟速自有时节,若断置得下,则自与我不相干矣。上蔡于此发明甚有力,正好于实地上验之也。前书所问「诚」字之说,大概已得之。禽兽于义礼上有见得处,亦自气禀中来。如饥食渴饮、趋利避害之类而已。只为昏愚,故上之不能觉知,而下亦不能作伪。来喻上文盖已言之,不知如何又却更疑著也。大中之说,不记向来所论首尾。此亦只是无事之时涵养本原,便是全体;随事应接各得其所,便是时中;养到极中而不失处,便是致中;推到时中而不差处,便是致和。不可说学者方能尽得一事一物之中,直到圣人地位,方能尽得大中之全体也。仁包五常之说,已与令裕言之。大抵如今朋友就文义上说,如守约,尽说得去,只恐未曾反身,真个识得,故无田地可以立脚,只成闲话,不济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