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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规何若谷并可秘书丞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八、《文恭集》卷一三
敕某等:夫考绩用人之法,验于已试,则效以实著,而官乃职修。
甄赏之科,时则不谬。
尔等以学力之敏,前致俊科。
政绩之优,入佐书局,外更吏治,复上岁成。
审覆信然,褒劝宜尔。
进班文石,对丞秘丘
就服清联,益怀素履。
洪州通判何太博若谷先归新淦1052年 北宋 · 梅尧臣
五言律诗 押先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拜官江上客,乘马不乘船。
独畏蛟宋荦本作江)龙浪,将归风雨天。
葛花侵野径,源水入腴田。
君住巴丘下,西山道路连。
次韵何若谷赏花即席 北宋 · 赵抃
五言律诗 押庚韵
朋心照旧明,宁比盖初倾。
共惜花兼酒,谁论利复名。
与君如有约,不醉似无情。
更遇诗勍敌,周旋未易轻。
次韵何若谷中隐堂观棋 北宋 · 赵抃
五言律诗 押豪韵
春昼僧房静,楸枰战气豪。
斜飞沙塞雁,奔怒海门涛。
决胜周旋久,阴谋计较劳。
岂知中隐士,心不挂纤毫。
次韵何若谷都官灯夕 北宋 · 赵抃
七言律诗 押尤韵
千门灯烛事遨游,车马通宵不暂休。
幸免烟氛遮皓月,任随笳鼓杂鸣驺。
金壶漏下丁丁永,玉斝霞生滟滟流。
帝泽远临人鼓腹,赣川宜有太平讴。
次韵何若谷寒食燕集 北宋 · 赵抃
七言律诗 押元韵
雨过江城绝点尘,清明佳节正千门。
舞香扑坐花新戴,歌响盘云曲旋翻。
几欲为春留日驭,直须同俗醉衢樽。
因思老氏登台乐,若此斯民未足论。
何若谷上巳游江 北宋 · 赵抃
七言律诗 押灰韵
祓禊追修宴集开,山川聊为霁风雷。
衣冠恺乐觞传羽,旗鼓号呶笛弄梅
画鹢稳移随岸曲,珍禽惊避逐波颓。
百城锦绣人如织,笑看使君乘兴来。
次韵何若谷提刑蔡挺 北宋 · 赵抃
七言律诗 押东韵
远俗斯年德丰,一麾乌足滞才雄。
朝签寄任非轻外,圣诏丁宁果发中。
却念松楸还里闬,再驰牛犊恳天聪。
只应未遂归欤兴,江右澄清已望风。
留题悦亭因简何若谷都官 北宋 · 赵抃
七言律诗 押寒韵
翠柏环庭数亩间,萧疏仍是枕江干。
都如君子怜松茂,半为主人谙岁寒。
素壁留诗多健羡,画船过里暂盘桓(自注:公倅虔代还。)
因公此景予心喜,亦有高斋待挂冠(自注:公尝题高斋诗。)
舟过何若谷郊居 北宋 · 赵抃
七言绝句 押元韵
峡口寒流如箭急,滩头轻棹若云奔。
玉峰楼锁人归去,回首斜阳一黯魂。
次韵何若谷别后见寄 北宋 · 赵抃
五言排律 押先韵
言念分符日,来逢别乘贤。
疮痍求俗去,风教为民宣。
吏狱都无扰,农畴属有年。
欢尝陪射的,清不废鸣弦。
避俗寻萧寺,游春醉画船。
文楸坐帷幄,诗敌肆戈鋋。
邂逅穷江地,凄凉落叶天。
代还公去矣,伫立我依然。
久契诚弥固,离忧不暂蠲。
高台倚章贡,时一诵佳篇。
访何若谷 北宋 · 赵抃
 押沃韵
君爱仙源(原作压,据陈本改)尘俗,高楼对起栏干曲。
朝霞灼灼浮晴晖,二十四峰照群玉
楼下长江烟水绿,楼前有濑归艎促。
主人借问何时还,回首峥嵘看不足。
都官员外郎何若谷亡兄若冲追赠试大理评事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七二、《临川先生文集》卷五四
敕某:尔躬率善行,而不克自昭于时。
有弟在廷,法当增位。
固辞恩典,冀得追荣。
悯锡一官,尚其能享!
可。
张左丞若谷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一、《临川先生文集》卷八五、《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九六
呜呼!
公作升州,先君实佐。
公为其子,请昏于我。
先君不幸,公觐京师
讣逮公门,公哭殊悲。
吊问赙祭,使来以时。
乃今公薨,独以窭故,财无以襚,力无以赙。
祭又不时,独悲以慕。
惟公之生,明惠裕和。
善恕于人,恩实我多。
虽祭不时,其吐之乎?
江浙等路提点铸钱公职方员外郎何若谷祠部郎中 北宋 · 沈遘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二二、《西溪文集》卷五
敕某:国家置官东南,采山铸钱,以给县官之用,通百姓之利。
盖非精能强力之吏,不能任事。
朕既选于众,用尔若谷,又迁尔尚书左曹之正,以示恩数之异。
其往思所以称职之效,无怠。
可。
通直郎河东转运司勾当公事萧君子长墓志铭崇宁二年十一月1103年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八、《山谷全书·别集》卷一○ 创作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治平四年庭坚初仕得叶县,与同年生湖口主簿何君表、郊社斋郎萧子长同归江南,登高临远,把酒赋诗,忘道涂之劳也。
此时子长年尚少,器宇堪事矣。
后十年,见于清江,则老成重慎,无少年气矣。
又十年,见于京师,宦游虽不偶,而气不挫也。
又十年,庭坚谪在僰道,会新天子即位,恩许东归,而闻子长没于河东矣。
子长新淦萧氏也,讳景修
曾大父汉卿、大父中师、父访,皆隐于田间。
长举进士有声,而用妻父提点江西刑狱何若谷奏补官,调临贺
以母忧去。
再调吉州司户参军,以父忧去。
平南,改宣义郎、知符离县,从辟为河东转运司勾当公事,泛恩迁通直郎
元符三年七月卒于官次,享年五十有六。
子长居丧毁瘠,丧祭尽力,既免丧,弟兄欲析生,而悉推与之。
为吏不苟简,必令中法律,得民情。
以算捕盗,或踰年,盗不发,狱屡空;
淮泗多蝗,而独不害其稼。
决狱求生之,盖尝再活死者。
其遇不便民事,虽触忌讳不苟止,必直乃已,不惮大吏也。
故其进官陵迟也。
如子长者,才未试,志不伸,屈在下位,死于中年,是可哀也已,故论撰而铭之。
夫人何氏,先子长五年卒。
子之彦、之方,皆举进士
之纯、之邵,蚤卒;
其二尚幼。
三女,既嫁陈峤、徐哲,其一在室。
之彦奉君及何夫人之丧,合葬于其县之鸡冠山祖茔之次,实崇宁之癸未其仲冬丙寅也。
铭曰:
平居秩秩,晬乎其不忤物;
遇事愤发,矫乎其不可屈。
视其能也将有上,观其文也将有述。
忽乎其颠作土室,后千万年见白日,吾以斯文吐其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