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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浚宣叔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一、《临川先生文集》卷八六
嗟乎宣叔
学以为己,不溺于俗,孤鶱介峙。
孰以不羸,孰忤不强?
卒踬穷巴,乃命不祥。
怡怡在宫,翼翼在外。
胡是不福,贵奸寿悖。
我思古人,禄世其初。
悲君之食,不逮于孤。
古不背死,隆亲急故。
今此营营,谁瞻谁助?
自昔海滨,以心相投。
俱官于南,邂逅绸缪。
颜合意同,云谁无友?
谅直之好,于君实厚。
有志不施,又困无财。
虽痛何为,维以告哀。
王学士存墓志铭建中靖国元年九月 北宋 · 曾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八四、《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三○
公讳存,字正仲姓王氏,其先金陵人也。
后徙润州丹徒,又徙丹阳,世有潜德。
岁饥,公大父出为麋食饿者,活数百人。
开迹储庆,归成于公。
公幼喜读书,年十有二,辞亲从师,问学江西,五年而后归。
是时,学者刻意彫篆,公独为古文数十篇,乡老先生见之惊,自以为不及。
庆历六年进士及第
秀州嘉兴簿,迁越州上虞
豪姓横恣杀人,县莫敢诘。
公至,首按以法。
州吏受赇,变其狱,公反得罪。
去父丧,服除,补密州观察推官
公少有立志,虽为小官,修洁自重,首为欧阳文忠公所知。
治平中吕正献公判国子监,荐为直讲
又用赵康靖公荐,召试,擢秘书省著作佐郎馆阁校勘,校集贤院书籍,入枢密院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条例。
就除检详兵房文字,力辞不就。
以母忧去。
判鼓院,历集贤校理史馆检讨知太常礼院丞事
公故为王文公所厚,是时,文公执政,数引公论事,不合,即谢不往。
尝召见便殿,其言无所附丽。
累上书陈时事,因及大臣,皆人所难言者。
神宗察公忠实无党,乡意用之。
修仁宗、英宗史,即以为编修官,又命详定郊庙奉祀礼文。
元丰元年修起居注,馆伴高丽使
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诰同修国史,兼判太常寺秘阁秘书省
奉使契丹还,兼提举官诰院。
公在馆十年,不少贬以干泽;
及为上所识擢,益自感励。
初,修起居注,即乞复唐贞观起居郎舍人职事,执笔随宰相入殿。
上韪其言。
故事,左右史虽日侍便殿,而欲奏事,必禀中书俟旨。
公因对及之,即诏左右史遇侍立,许直前奏事,遂著为令,自公始也。
及在侍从,适议更庙制,疏言宗庙重事,不可不审;
又论圜丘合祭天地为非古,当亲祠其郊如《周礼》,后皆如公说。
官制行,上尤慎用人。
公因请自熙宁以来,有缘议论得罪,或诖误被斥,而情实纳忠,非有大过者,随材召擢,以备官使。
语合上意,自是收拔者甚众。
其补助将顺,类如此。
又尝论赦令出上恩,公罪异私慝,而比岁议法狱者,多乞不以赦降去官原减。
官司谒禁,本防请托,而吊死问疾,一切杜绝,皆非便,愿稍更其法。
执政见之不悦,而上察其诚,不以为忤也。
五年,迁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
听断明允,都人顺赖。
县尝上大辟,公疑其冤。
一问,果平民,纵去。
司言:「京师并河居民,盗凿阪堤以自广,请尽责培筑复故;
又按民庐冒官道者,请悉彻之,至华表柱止」。
已有诏施行。
二役谋出中人,众莫敢议。
公独曰:「此吾职也」。
入为上言,即日诏罢,都下欢呼相庆。
在事二年,囹圄再空。
或进官,或赐金帛,手诏嘉奖。
数以疾求解,不许,进枢密直学士留之,公辞益坚。
兵部尚书,迁户部
会神宗山陵财费仰给户部,不踰时告足,而宰相乘间徙公复为兵部,充山陵卤簿使。
元祐初,复还户部,固辞弗受,识者韪之。
诏还省官旧职,复除枢密直学士,累迁朝散大夫
明年五月,拜中大夫尚书右丞
又明年,迁左丞
公在政府,遇事必争。
韩维门下侍郎,连章论救,且曰:「去一正人,天下失望,忠党沮气,谗邪之人争进矣」。
又论杜纯不当罢侍御史王觌不当罢谏官
自公在兵部,时太仆寺请内外马事得专达,毋隶驾部
公言:「如此,官制坏矣。
先帝正省、台、寺、监之职,使相统制,不可徇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
执政,又有建罢教畿内保甲者,公复言:「今京师兵籍益削,又废保甲不教,非为国家根本长久之计。
且先帝不惮艰难而为之,既已就绪,无故而废之,不可」。
时四方奏谳大辟,刑部援比请贷,而都省屡以无可矜恕,却之。
公言:「此祖宗制也。
且有司援比欲生之,朝廷破例欲杀之,可乎」?
又言:「比废进士专经一科,参以诗赋,失先帝黜词律、崇经术之意」。
河决而北几十年,水官议还故道,二三大臣尤佐佑之。
公言:「故道已高,水性趣下,徒费财力,恐无成功」。
累章力争,卒辍其役。
公既中立自信,不为诡随,一时公议翕然归之。
然亦卒以是去。
蔡丞相确赋诗安州吴处厚者上之,以会怨讪,谏官交章请行诛窜。
公与范丞相纯仁,或显言,或密疏,最后留身帘前,合力固争,以为不可。
确贬,又谓不宜置之死地。
既而确再贬新州,公与范丞相皆罢,公以端明殿学士蔡州
四年六月也。
初,公在熙宁中,论事已为范丞相所推,及偕执政,趣又多合,已而俱罢,天下称之。
然公与人不苟相比,前论不当罢教畿内保甲者,乃范丞相所建也。
公复为兵部蔡丞相当轴,而公志在体国,不以怒迁,士大夫益知公贤。
岁馀,除资政殿学士,徙知青州
未行,改扬州
复召为吏部尚书,迁太中大夫
公春秋寖高,志气益壮,在廷朋党之论稍炽,公入对,首言:「人臣朋党,诚不可长,然或不察,则滥及善人,东汉党锢之狱是也。
庆历中,或指韩琦富弼范仲淹欧阳修为朋党,赖仁宗圣明,不为所惑。
今日果有进此说者,亦愿陛下察之」。
繇是复与任事者不合,请老不许,即求补外。
除知大名府,辞行,改杭州
公为政平易,务顺人情,所更三州,皆见爱。
在蔡奏罢民赋远输,在杭沮凿龙山河,二州尤以为德。
绍圣初,复告归,得提举江宁府崇禧观,而恳请不已,进右正议大夫致仕。
异时前执政致仕,例受东宫官
至是,议者指公在兵部,尝上疏请归西夏故地,以为有所傅会。
公疏谓:「先帝本以秉常被囚,母党专国,故举兵西讨,是为问罪之师,有德于秉常也。
今秉常以梁氏之丧来告,则宜归其故地,以章先帝之谊,而收秉常之心」。
其大旨如此。
迹公两朝前后所论,岂为傅会者哉!
赖哲宗察公有素,然犹叙其恩典。
后言者论公尝为谢景初辨理罪名,又降通议大夫
今上即位,连进左正议大夫
建中靖国元年七月辛未,薨于正寝,有星陨于其第,享年七十有九。
讣闻,上辍视朝一日,赠左银青光禄大夫
九月乙酉,葬丹徒之义理乡仙风里。
累勋上柱国,爵丹阳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食实封四百户。
公性宽厚,仪状伟然,平居恂恂,不为诡激之行,至有所守,确不可夺。
议论平恕,无所向背。
司马温公尝曰:「并驰万马中能驻足者,其王某乎」!
故自束发起家,以至大耋,历事五世,而所恃一心,屡更变故,而其守一道。
与人交,久而益亲;
视孤藐流落者,恩意尤笃。
少时师事颍川陈浚死无子,公贵,求得其弟之子官之,且恤其家终身。
其自奉甚约,而喜厚宾客
扬、润相去一水,公守扬,援故相例,得岁过家上冢,乃出赐钱五十万,赒给闾里,又具牛酒会父老数百人,亲与酬酢,皆欢醉而去,乡党以为美谈。
尝悼近世学士贵为公卿,而祭祀其先,但循庶人之制。
及归老筑居,首荣家庙,如古法。
公唯一兄,蚤世,事寡嫂甚谨,拊其子如己出,又官其二孙。
退居丹阳且十年,不以一毫扰人。
既殁,乡人哭之皆哀,而四方有识之士,又为朝廷惜也。
呜呼!
可谓大雅君子,不吐不茹者矣。
曾大父讳某,赠太子少师
妣朱氏,昌元郡太夫人
祖父讳,赠太子少傅
妣包氏,太原郡太夫人
莫氏,丹阳郡太夫人
父讳,赠太师、崇国公
妣陈氏,吴国太夫人
初娶谢氏,知制诰绛之女,赠永嘉郡夫人
后娶胡氏,兵部侍郎则之孙,今封吴兴郡夫人
妇顺母慈,咸著善问。
子男八人:彻、徯、术、微、律、复、从、衎,皆孝谨好学,能守家法。
术,通直郎
律,宣议郎
衎,承奉郎
馀或仕或不仕,皆先公卒。
一女:嫁朝请郎张琎。
孙男五:怿、恺,承务郎
惕、悌、悱,未仕。
孙女九:嫁者一人,南丰曾续其婿也。
公为文典实,不事浮靡,如其为人。
有集五十卷,藏于家。
铭曰:
士奋孤艰,必于仁义。
一获所求,视同传置
孰能无违,终食之间。
耄期不乱,公也尤难。
公生江南,其始则微。
释耒从师,如川有归。
方苞方皂,卒饱吾饥。
乃筑乃削,宫成巍巍。
始集书林,逡巡戢翼。
晚遇明圣,终跻陪侧。
陟降两朝,忠言正色。
不比为同,不沽为直。
如绳之缩,如砥之平。
彼有赘亏,我无将迎。
岂惟不回,势利之际。
可质死生,扪心无愧。
贵富而寿,在人岂无,鲜克如公,以有终初。
右门峨峨,江水在下。
万世奉尝,是韩公墓。
王谷祥花鸟册 其七 红蔷薇乾隆辛卯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押佳韵 出处:御制诗三集卷九十三
蔷薇各色有,红者致称佳。
金锭丽娟买,锦袍陈浚谐。
何妨号野客,颇可伴幽斋。
傍出略多刺,须防莫浪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