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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溪石记庆历六年1046年秋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 创作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菱溪石
菱溪之石有六:其四为人取去;
其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
其最大者,偃然僵卧于溪侧,以其难徙,故得独存。
每岁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傍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
菱溪,按图与经皆不载。
唐会昌中刺史李濆为《荇溪记》,云水出永阳岭,西经皇道山下。
以地求之,今无所谓荇溪者,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
杨行密淮南,淮人为讳其嫌名,以为菱,理或然也。
溪傍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
,伪吴时贵将,与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其一也。
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爱赏奇异,为儿女子之好,岂非遭逢乱世,功成志得,骄于富贵之佚欲而然邪?
想其陂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
今刘氏之后散为编民,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废兴,惜其可爱而弃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民朱氏,遂立于亭之南北。
亭负城而近,以为滁人岁时嬉游之好。
夫物之奇者,弃没于幽远则可惜,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
嗟夫!
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岂不伟哉。
及其后世,荒堙○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
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
而好奇之士闻此石者,可以一赏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按:《欧阳文忠公集》卷四○。又见《续文章正宗》卷一四,《新增格古要论》卷七,《文章类选》卷三,《南滁会景编》卷三,《醉翁亭集》卷一,《名山胜概记》卷七,《文编》卷五七,《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九○,《四续古文奇赏》卷二五,《文章辨体汇选》卷五七四,《渊鉴类函》卷二六,《古今图书集成》坤舆典卷一六,职方典卷八四二。
杨隐父墓表绍兴二十七年十月 南宋 · 冯时行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六九、《缙云文集》卷四
绍兴乙卯丙辰间,某尝令丹棱。
始至,则求乡之贤硕耆艾敬礼之,与之游,而得杨隐父。
隐父为人清中夷外,见微知著,仁义君子也。
去官别隐父盖十三年,而隐父死又九年,其子恕追惟其父所尝信厚者,于是来告葬期,且乞表著其行事。
隐父名炜,系本关西
唐僖宗幸蜀,有为行营招讨使者讳光,居唐安
其后为眉州别驾者讳光远,徙居丹棱。
招讨盖三世至别驾,由别驾又四世至齐,即隐父曾祖世,通三大经,补广文馆学生
祖素,赠朝散大夫,尚气节,为郡邑豪长者,豫章黄鲁直一见奇之。
父时,登崇宁二年第,累迁朝请郎、知合州
为吏依倚法令,以清厉著称。
隐父孝友纯至,通敏,名能文词。
太学,所与游皆海内名俊。
以父任授将仕郎,迁修职郎,历监雅州名山茶场汉州普润镇邛州蒲江县酒税。
名山自元丰定例,入四万驼马,与出子钱五十万,秩京官,监者以赏,故辄如令。
然贷本彊过民园力外数等,迨徵敛无以给输,用破产,甚或赴水火以死。
隐父至,视官积犹以千万计,已而验民封殖益空荒,喟然曰:「吾又效尤,无名山矣」。
敬一言上,丐罢民输,益发陈积。
及终更,不忍举一事,毫发与赏当。
所至茶盐酒犯法,辄纵不治。
或病之,隐父曰:「法之存不惟其残,惟其宽。
宁失铢两之奸,以靖告讦,不犹愈乎?
今立购缉,小民相为雠怨,其害岂失一奸比耶」?
大抵隐父素所蓄积,宽简洪裕,不为世俗碌碌浅近。
不幸其道穷,其年不永以死,无大施用于时,呜呼惜哉!
尝论大夫士,出处而已。
出之弊,一意于得,僵仆声利,极不知止;
处之弊,矫激不情,自私以名高,而无与于一世。
隐父执持难进之节,介介自守而不废君臣之义,故虽处而不矫;
禄仕独取众人所弃,未尝微见言色,若有望于世者,故虽出而不累。
昔圣人过夫既得患失,归洁其身者,则隐父之贤,不待较而彰矣。
隐父娶朝请大夫刘金道女,生男女七人。
男曰恕、悫、懋,女适张孝广、史极、史籍,皆名家,一未及笄。
年五十六,以绍兴十八年五月壬申卒,二十七年十月乙卯,葬于县之至孝乡西之平原。
菱溪夜雨 明 · 陈琏
 押词韵第十七部 出处:明诗纪事 乙签·卷五
菱溪浩弥漫,万顷同一色。
新涨涵绿莎,寒光浸苔石。
浮云结瞑阴,倏觉溪水黑。
入夜风雨来,萧骚声转急。
菱歌凄以断,渔唱坐来寂。
刘金宅久荒,空滋土花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