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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言备边 北齐 · 王纮
 出处:全北齐文卷六
突厥与宇文男来女往,必当相与影响,南北寇边。
宜选九州中男强弩,多据要险之地。
伏愿陛下哀忠念旧,爱孤恤寡,矜愚嘉善,舍过记功,敦骨肉之情,广宽仁之路,思之风,慕之德,克己复礼,以成美化,天下幸甚(《北齐书·王纮传》:武平初上言。)
授抚王纮河东节度使 中唐 · 顺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五十五
门下。
肇自周汉。
至于国朝。
莫不建立亲贤。
以为藩卫。
择兹贤哲。
抚镇北门。
举是彝章。
式协公议。
王纮
智量端平。
体识沈远。
毓德早闻于诗礼。
成器可比于圭璋。
居然岐嶷之姿。
雅有信厚之誉。
是宜奖其令美。
授以旌旄。
况全晋雄藩。
兴王故地。
屏护狄塞。
统制甲兵。
抚循繄将领之才。
居守藉公侯之重。
一昨师徒扰叛。
帅令不遵。
用尔遥临。
以绥其众。
尔宜持严而务恕。
约法而推诚。
戒之慎之。
载扬丕绩。
开府仪同三司河东节度观察处置等使太原尹北都留守
封如故。
主者施行。
大中改元南郊赦文 唐 · 宣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八十二
门下。执大象者。
导阴阳之和。帝率土者。
茂生植之化。粤自轩昊。
暨于唐虞。侧身皇阶。
虚己大位。悬金鉴之朗耀。
致玉烛之融明。惠中国以绥四方。
上元而育兆庶。所谓至德。
劳深企怀。朕先帝之眷求。
奉祖宗之成宪。获抚万国。
统和三灵。兢严丕构。
惕励神器。实赖昊穹嘉飨。
神祇降休。蛮夷戎狄之聿来。
鸟兽草木之咸若。真宰潜运。
元功启光。麦禾丰登。
兵革偃息。物不疵疠。
人无夭亡。发扬氤氲。
敷祐寡昧。夙夜祗戴。
吁谋经纪。尚惧德教之未宣。
黎元之未泰。贪虐之害政。
朋邪之败风。永念困穷。
思臻富庶。每兴赤子之叹。
不知黄屋之尊。爰因首正。
克举彝典。告受命之纂绪。
展严配之盛仪。柴燎升闻。
馨香殷荐。群祀昭答。
百神来享。精诚既达。
感庆良深。是用肆眚恤刑
改元建号。利时者不废。
便人者必行。俾覃在宥之恩。
以顺发生之气。与之更始。
咸使维新。可大赦天下。
会昌七年大中元年。自大中元年正月十七日昧爽巳前。
大辟罪巳下。罪无轻重。
巳发觉未发觉。巳结正未结正。
系囚见徒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
唯犯十恶五逆巳上及故杀人。并不在免限。
官典犯入己赃。兼情涉巨蠹。
及持仗行劫。纵不杀人。
并不在免限。左降官量移近处。
巳经量移者更与量移。如巳至刺史者。
刺史月限例处分。诸色官未复资者。
有司条疏闻奏。如复资者。
五品巳上中书门下速与处分。六品巳下依常调选。
丁忧去任。服阕日亦与量移。
如有亲故在上都。任所司陈状。
便与处分。不必更待本州府申请。
九月二十二日降郊礼敕后流贬。及引决妄称冤人等。
并重推覆囚徒。并不在此例。
别敕因责授降资正员官。及曾因痕累停免。
未经引用者。并与进改。
流人及降死从流者。与移近地。
如有收叙者。量才录用。
并僧尼道士移隶者。亦与放还。
其情状难容者。更不在量移及放还之限。
流贬人如巳亡殁。家口欲还。
及须归葬者。听随所便。
如缘葬事。幼弱饥穷。
不能自济者。委所在长吏量给棺榇。
优恤发遣。左降官流人先有官者。
如巳亡殁。各还本官。
亡官失爵痕累禁锢者。并从洗涤。
诸色流贬人。元敕内云虽逢恩赦不在量移限者。
去年五月五日赦文后巳经量移者。五千里外更与量移千里。
三千里外者更与量移五百里。情状难容者。
不在此限。常参官及诸色刺史
先停替及以病解免。并终制未授官者。
中书门下量才进拟。勿令稽滞。
国家与吐蕃。舅甥之好。
彼此无虞。自今后。
边上不得受纳投降人。并擒捉生口。
誓著山河。勋铭鼎鼐。
恩延后裔。义在劝人。
尚父汾阳王太师太尉秀实司徒颜杲卿太师颜真卿许远张巡南霁云子孙中未经甄奖者。每家与一人正员官。
元和以来河朔节制。以土地朝者。
各与其家一子正员官。回鹘残寇。
尚虑窥边。诸道防秋。
固是常例。如或别有徵发。
久未放还。念其辛勤。
须议存恤。应缘回鹘别徵集防戍人等。
宜令中书门下节级量事赐物。仍即具数闻奏。
歉沴颇甚。巳议赈恤。
冀免流亡。自今巳后。
所在时雨稍愆。有伤农亩。
即仰长吏当时闻奏。如涉隐蔽。
节级处分。古者郎官出为邑宰
公卿外领郡符。所以重亲人之官。
急为政之本。自浇风兴扇。
此道稍消。颉颃清途。
便至显贵。理人之术。
未尝经心。欲使救百姓之艰危。
通天下之利病。不可得也。
朕为政之始。思厚时风。
轩墀近臣。盖备顾问。
如不周疾苦。何以膺朕访求。
自今巳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未曾任刺史县令
及纵曾任有败累者。并不在进拟限。
守宰亲人。职当抚字。
三载考绩。著在格言。
贞元元和频有诏。县令五考。
方得改移。近者因循。
都不遵守。虽诸州县令
或得三考。两府畿内。
亦罕及二年。以此字人。
望其成化。转书案牍。
宁免奸欺。道路有迎送之劳。
乡里无苏息之望。自今以后。
刺史县令除授后。一例须满三十六个月。
方得替换。其责授迁擢。
即不在此限。其受替后。
量其在任课效。作三等闻奏。
其在第一等。委中书门下吏曹优与处分。
第二等依资改转。第三等量加降黜。
其受替后。委刺史录事参军比验等第。
申观察使观察判官勘验。诣实申奏。
后因事考覈。有不如所奏。
观察判官史录事参军据人节级惩罚。观察使奏听进止。
刺史。委观察使判官具考课闻奏。
虽去任巳久。但因事发露。
合惩合奖。并准元敕处分。
其合拔擢贬黜者。则不拘此限。
长吏举荐县令录事参军。虽有近敕。
如涉请托。是启倖门。
其诸州府县令录事参军吏部所注之官。
虽与替。亦须具所替人罪犯及不胜任事状闻奏。
所举之人。须前任曾有殊考。
不然。课绩尤异。
分明有据者。方得论请。
此外中书门下。不得与进拟。
河东振武易定京西北等道。官吏料钱。
过闻寡薄。省司注拟。
罔不固辞承乏之由。其新收阙官料钱。
户部不用收管。便令本府少尹司录参军勾当
并旧给课料数额。添给见钱。
在官无少尹。即仰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勾当
使司辄不敢妄有借贷支用。如违。
本州官量加贬责。长吏别议处分。
仍委所在盐铁度支院判官参访。中书门下
如违。院官准本州官例处分。
诸色入仕。近者转多。
内外官员。无不填塞。
盖因州府论请。多用虚衔。
军师论功。或未摭实。
自今巳后。无正官及无出身者。
并不在奏州府县官限。纵有出身。
亦须去避。稍近方得奏请。
军将非有殊功者。不在奏兼州县官限。
素非吏部注拟之处。即不在此限。
仍委中书门下准此处分。京畿之内。
荆南数州。或频岁辛勤。
或遭罹歉沴。须免租赋。
以慰疲人。京兆府今年夏青苗钱。
元和十五年巳后至会昌三年终巳前应有诸县欠日掌闲。并宜放免。
荆南管内应遭旱损农户。赦书下后。
新年随地税钱。宜并放免。
塞上置兵。本防戎虏。
苦寒之地。尤要抚绥。
如闻军中小有所须。旧例不无科率。
或有逋欠。必载簿书
给衣散粮之时。剋折略尽。
永言此弊。积有岁年。
爰因庆泽。须使蠲改。
自今巳后。边上兵士。
除本分差役外。辄不得妄有科配。
春冬给衣。及每月粮米。
并须当时分付。如依前剋折。
判官本将并重加贬责。长吏别议处分。
仍从前应有此色欠负。不问多少。
更不得科校徵索。所在盐铁度支院切加访察。
申中书门下。如违。
院官与判官同议贬责。榷酤之例。
诸道权宜。如闻所设科条。
过有严酷。一分抵罪。
连坐数家。或没入资财。
或身处极刑。里闾之内。
遂至无聊。岂有疲人。
堪此陷阱。宜令中书门下商量停罢。
续作条疏闻奏。州府拆寺。
瓦木堆积多时。风雨所侵。
朽蠹将尽。所在出卖。
虽有敕文。百姓畏惧严刑。
莫敢投状。巡检防护。
岂免劳人。自今巳后。
百姓要买者。任二年续徵纳价钱。
州县辄不得暴有校科。私茶盐虽要止绝。
法或连坐。则害平人。
自今巳后。但科犯茶盐□要人罪。
其买籴盐。及经过食宿之处。
并不要勘问。差役不时。
妨农为甚。古者用人之力。
岁不过三日。盖为此也。
如闻所在修筑。动踰数月。
事非甚切。所妨即多。
自今巳后。所在州县如要修理者。
任和雇诸色人役使。仍须据时价给钱。
□方今就使农户。辄不得追扰。
遇忙时五月六月九月。事非切时屋宇城垒。
不在修筑限。如违。
官吏并节级贬责。仍令御史台及所在度支盐铁院检举。
申中书门下。如涉隐蔽。
御史及本院官并准前处分。君以人为国。
人以食为天。有国有家。
舍此无急。如闻州府之内。
皆有閒田。空长蒿莱。
无人垦辟。与其虚弃。
曷若济人。宜令所在长吏设法召募贫人。
课励耕种。所收苗子。
以备水旱及当处军粮。其初建置。
或镇小力微。不办营备。
任量常平义仓充粮食。种子及耕农具。
仍各任本道自详军便条疏处分讫申奏。每年所收营田苗子。
除给耕种人牛。量事填补所借常平义仓本物。
所冀野无荒田。灾有储备。
观察使刺史。起营田二年巳后。
据见谷为殿最。泉重货轻。
当今最甚。氓庶捐瘠。
莫不由斯。输纳租征。
须从利便。应天下百姓所出土货。
幸是官中每年收市之物。即所在州府具色目。
先下文贴指挥。令据官中收市价输纳。
不得一一徵纳见钱。切不得令所由妄纳耗剩。
如违。本判官录事参军重加贬责。
盐铁度支院官不加检举。亦准此处分。
诸道藩方。牙门将校
不独资以武略。亦在拔其干能。
近门下商量停罢。续作条疏闻奏。
近年随使人多。冗食要职。
倾夺占位。勋旧无依。
虑不均平。例有停解。
如闻或有自远招收。或因其投募。
人材武艺。要籍辕门。
或因类能。擢处右职。
军中巳著劳绩。选众又合甄升。
一例勒停。实乖至当。
其应随使军将及骁勇官健等。有超轶辈流者。
并许待使到后。选验处分。
设法施禁。固在长人。
访奸去邪。尤系胥吏。
若纪纲不漏。上下相同。
虽损益悬殊。功利百倍。
度支户部盐铁三司吏人。皆主钱谷。
去留之际。切在类能。
若一槩节以年劳。众职从何条举。
必资奖诱。明示劝惩。
其中如有才用智识。昭然独见。
自期展效。建立事功。
或剔抉疵瑕。或纠正案牍。
发明巳往之咎。条理将来之规。
宜委本司便与奏论。特有选授。
仍与勾当。依前本司驱使。
如守职多年。无事可称。
但循默自容者。一例准旧年限勒赴选。
不得妄诉事故。留在本司。
其案牍中或有过犯。并不用追理。
贵许自新。以示宏贷。
磐石维城。本支祚庆。
亲贤之义。宠渥宜申。
文武庶官。中外执事
皆肃恭职任。祗奉郊禋。
俾洽推恩。同沾霈泽。
亚献福王绾终献抚王纮等各赐物百匹。夹侍正衣进圭捧圭各赐物五十匹。
亚献正衣各赐物四十匹。内外文武见任及致仕官。
三品以上赐爵一级。四品巳下加一阶。
合入三品及五品欠考未叙者。考足日听叙。
鲁圣儒风。虞宾前典。
必须展敬。允叶国章。
文宣王之后及二王三恪各与一子官。其祠庙委所司量加修饰孝惟资爱。
礼著事亲。属当布泽之辰。
用覃睦族之庆。太皇太后皇太后二等巳上亲。
皇三等巳上亲。委中书门下合择有才行者。
量与改官。无官者与出身。
皇五等巳上亲。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五品巳上加一阶。六品巳下及前资常选散官
选日优与处分。未有出身陪位者。
会昌五年正月三日赦文处分。应陪位皇五等巳上亲。
太皇太后皇太后三等巳上亲。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诸亲四等五等并诸色人陪位官。
五品巳上加一阶。六品巳下及白身并赐勋两转。
前资及有出身。各减一选。
孝弟之道。王教所先。
哀庆之礼。人伦所重。
常参官及诸州府长官父母。见存未有官封者。
并量与五品致仕官及阶并邑号。如有官者。
量与进改。如官巳至五品巳上。
即与五品阶。父母亡殁。
未经追赠者。量与追赠官及邑号。
义深心膂。寄重藩垣
俾命追崇。延恩存殁。
用酬勋效。岂吝宠私。
中书门下节度使平章事。宜与一子正员八品官。
祖父母先亡殁。各与追赠。
巳经追赠者。更与改赠。
节度使各与一子正员九品官。东都留守度支盐铁观察处置都团练防禦经略招讨使及神策金吾六军将军大将军上将军统军威远镇国军等使皇城留守各与一子出身。
父母先亡殁。未经追赠者。
各与追赠。礼仪使京兆尹各与一子正员九品官。
昭宣典册。寅奉郊禋。
宜普恩光。以答公干
应郊庙升坛升殿行事官。普恩之外。
中书门下尚书省御史台。三品巳上特加一阶。
四品巳下各赐一阶。如合入三品者量减三考。
入五品者减两考。仍待考足日听叙。
其合选人与减一选。内行事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四品巳下加一阶。
内侍省及内坊官。四品巳上各赐勋五转。
五品巳下各赐勋三转。应从驾上郊庙者。
普恩之外。三品巳上各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白身赐勋两转。
禁营兵仗。列卫爪牙。
言念勤劳。宜颁庆赉。
神策六军威远营左右金吾皇城将士。应缘大礼移仗宿卫御楼立仗等。
普恩之外。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仍准旧例。
赐物有差。其神策将士应在京畿诸县者亦各有赐物。
应缘大礼职掌行事官并修撰仪注及留守副留守守仓库卿等。普恩之外。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四品巳下各加一阶。
琛赆来朝。梯航入贡。
藩方陈奏。职业无亏。
或禁署策名。或官司效用。
俾同沾渥。各示加恩。
鸿胪礼宾院应在城内蕃客等各有赐物。诸道知上都进奏院官在城者各赐勋三转。
应缘大礼四方进表疏及贺正官。各赐勋三转。
翰林待诏供奉并诸色直见任及前资员外试官。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无官者赐勋两转。
掌赞礼仪。祗奉郊庙。
理宜优奖。用洽恩华。
郊庙行事斋郎减二年劳。室长掌座礼生赞者减一年劳。
无劳可减者便放出身。崇文馆行事学生斋郎礼生
番考巳满。所司缘大礼却遣入行事。
各减一选。国子监学生陪位者赐勋一转。
中书门下专知仪制官各特加一阶。应缘祗奉供作官直司长上诸州行纲考典两县耆寿诸色番役当上在城并量留十二月番者。
各赐勋两转。飞龙闲厩宫苑典引掌扇内园掌总监栽接少府将作内作中尚武德军内外弓箭库等诸司使下白身。
及无品直司定额长上杂匠巧儿黄衣长上监门直长杂仗三卫七色引驾细行执扇角手弩手彍骑武士天文观生漏生典鼓典钟工人乐人主衣主膳主酪典食胡食手宰手幕士御士医士兽医门仆药僮御书手书手流外行署等。各赐勋两转。
立敬之本。在敦于耆老。
劝俗之道。莫先于节义。
天下百姓。九十巳上各赐绢三匹。
八十巳上各赐绢两匹。仍委长吏赍帛就家宣赐。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
旌表门闾。终身勿事。
先巳旌表者。量加优恤。
岳渎孕灵。公侯列位。
助宣景化。利及含生。
宜委本州府长吏备礼致祭。皇王应期。
贤哲济代。式遵令德。
用达明诚。名山大川。
及自古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各令所在以礼致祭
会昌元年后赦文及诸色条疏有不便于人者。委有司及外州府长吏条疏闻奏。
亡命山泽。挟藏军器
百日不首。复罪如初。
赦书有所不该者。所司具条疏闻奏。
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赦书日行五百里。布告天下。
咸使闻知。主者施行。
尊号后郊天赦文 唐 · 武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七十八
门下。
王者事帝。
必严禋祀之容。
臣下归功。
爰极推崇之义。
既膺鸿号。
式展盛仪。
因时布和。
顺岁更始。
前圣垂范。
后人是遵。
矧以眇身。
幸逢昌运。
履冰惟惧。
而涉道未周。
繄我辅臣。
洎兹列岳。
内尽交修之志。
外分共理之忧。
乃者虏众乖离。
部族款附。
救帝子于毡裘之所。
致名王为冠带之臣。
坚昆来朝。
不远万里。
夷貊向化。
克同九州。
重以上党狂童。
窃袭叛迹。
问罪之师既集。
元凶之首遂枭。
廓清乱风。
洗涤污俗。
剪逆弁而故都底定。
窜摩尼而坏法永除。
由是退恶进贤
化行令举。
刑奸赃之吏。
破黩货之家。
此皆宗社降灵。
助成时政。
岂朕凉德。
独擅厥功。
而中外诚臣。
文武多士。
累陈恳疏。
再举鸿名。
辞不获从。
被此虚美。
是用虔告清庙。
明禋上元
烟燎所升。
灵贶如答。
既展郊礼。
重申国经。
宜因行庆之辰。
诞布惟新之令。
同我景福。
永孚于休。
可大赦天下。
会昌五年正月三日昧爽巳前。
大辟罪巳下。
罪无轻重。
巳发觉未发觉。
巳结正未结正。
系囚见徒常赦所不原者。
咸赦除之。
惟犯十恶反逆巳上。
及故杀人。
官典犯入己赃。
持仗行劫。
纵不杀人。
并不在免限。
左降官量移近处。
巳经量移者更与量移。
如巳在近处。
未复资者。
有司别条闻奏。
如复资者。
五品巳上中书门下速与处分。
六品巳下依常调选。
丁忧去任。
服阕日亦与量移。
如有亲故在上都
任于所司陈状。
便与处分。
不必更待本州府申请。
九月二十九日降郊礼敕后。
流贬人不在此例。
兼比来与刘稹杨弁同谋恶逆配流及伏法身死。
有父兄子弟及诸亲族等配流者。
并不在放还及量移之限。
别敕因责授降资正员官。
未经转者。
量与进改。
亡官失爵放归不齿者。
量加收叙。
纵元敕云终身不齿者。
亦量与收叙。
流人未到所在及巳到者并放还。
惟降死从流者与移近地。
如收叙者。
量才录用。
并僧尼道士移隶者亦放还。
其情状难容者。
不在量移及放还之限。
得罪人巳亡殁。
家口未许归者。
一切放归。
如自情愿住者亦任。
诸色得罪人中。
如先有敕云纵逢恩赦不在免限者。
并别敕安置者。
亦委中书门下量事状轻重。
节级处分。
左降官及流人先有官者。
如巳亡殁。
各还本官。
流贬及诸色等罪人。
所有在任身亡。
任其亲故收以归葬。
仍仰州县量给棺榇。
优当发遣。
近年将相及任事之臣。
如因事贬降。
身巳沦没。
情理屈者。
并量与追赠。
诸色人中。
有痕累禁锢及逃匿者。
一切并与洗涤。
昭义逆党亲族。
除巳处置外。
其他素不同谋者。
并一切不问。
常参官及诸色刺史
先因停替。
及以病解免。
终制未授官者。
中书门下量才进拟。
勿令稽迟。
国家与吐蕃
甥舅之好。
彼此无虞。
自今后边上不得受纳投降人。
并擒捉生口。
功盖本朝。
赏延后嗣。
是加恩礼。
用劝臣心。
尚父汾阳王太师晟赠太尉秀实司徒颜杲卿太师颜真卿许远张巡南霁云子孙中未经甄奖者。
每家与一人出身。
耕桑丰约。
上应徵租。
泉货轻重。
宜均物力。
丁徭若绝其影占。
组织又去其纤奇。
则农桑无荒。
女工斯劝。
京畿百姓应两税及青苗地头纳见钱等。
充给府县官吏及诸色支用。
今天下诸州所纳两税。
皆据分数纳见钱。
除纳省估匹段给用之日钱货并行。
京畿应纳诸色钱等。
许纳诸州及本土上色绢。
每匹与折八百文。
充官吏料钱及诸色给用。
京畿今年夏税麦数内每斗放五胜。
京兆府诸县应欠开成五年终巳前青苗榷酒秋夏品送府仓正税地租百官职田资百姓种粮户部和籴变色粟驿蓄科秆草𪍛䴬并放免。
畿内条税百姓。
元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敕及会昌元年正月九日赦节文。
计户内丁数多少。
诸司尽称子弟。
致令乡县所由。
无人差役。
各委诸军诸使司准前后敕文收补。
仍具姓名奏闻。
敕下京兆府磨勘
如有人户违越妄托。
属诸军诸使不准敕文影占收补者。
并准前后敕文处分。
诸使诸军诸司人。
在乡村及坊市店舍经纪。
准前后赦文收与百姓一例差科。
不得妄有影占。
应属官庄宅使司人户。
在店内及店门外经纪求利。
承前不复随百姓例差科者。
从今后并与诸军诸使一例准百姓例供应差科。
畿内诸县百姓。
租佃百官职田地。
访闻其中有承虚名配佃多时。
县司但据额徵收租子。
或无本地。
及被形势庄园将塉薄田地回换。
令人户虚头纳子。
岁月既久。
无因申明。
各委县令子细磨勘
别立簿书
具明段四至申报。
仍委当司审□勘会。
分析奏闻。
畿内诸县乡村及城内坊市人户。
不是正额食粮官健。
及非工巧之徒。
假以他名。
诸司诸使影占纳课。
其数至多。
各本司釐革。
凡是纳课人户。
并停解送归本县。
收入色役。
京畿内近日足陌用钱。
惟益富室。
匹帛苦贱。
反害疲人。
宜却令依前行垫陌钱。
每垫八十文。
其公私交关五贯巳上。
令一半折用匹帛。
武功既畅。
经术是修。
宜阐儒风。
以宏教化。
应公卿百僚子弟及京畿内土人寄客修明经进士业者。
并隶名太学
每一季一度。
据名籍分番于国子监试帖。
三度帖经全通者。
即是经艺巳熟。
向后更不用帖试。
如三度全不通。
及三度托事故不就试者。
便落下名籍。
至贡举时不在送省之限。
其外寄居及土著人修进士明经业者。
并隶名所在官学
仍委长吏于见任官及本土著学行人中。
选一人充试官
亦委每季一试。
馀并准前处分。
如无经艺。
虽有文章。
不在送省之限。
所冀人皆向道。
学务通经。
职局官常。
各宜归正。
详刑决狱。
岂可容奸。
在京诸司典吏。
考满合赴选者。
官成后皆作计勾留。
不肯赴任。
今日巳后。
官成后便勒赴任。
本司不至各令本司釐正。
不得奏请勾留。
一年选不成者。
且勒依旧执行文案。
至二年选不成者。
勒停守选。
诸州府有遣摄官及职掌人推案刑狱。
比及刑部详断
其閒或节目不尽。
或予夺用情。
将有勘寻。
便称停罢。
向后诸州府推事
并须差见任官仍在两考内者。
刑部大理法直。
并以明法出身人充。
据律巳去任者。
公罪流巳下勿论。
公罪之条。
情有轻重。
苟涉欺诈。
岂得勿论。
向后公罪有情状难恕者。
并不在勿论之限。
上柱国前代烈勋。
谓之八柱。
品居第一。
宜峻宠章。
向后非特恩
不在累叙之限。
近日诸道奏官。
其数至广。
非惟有侵选部
实亦颇启倖门。
向后淮南两浙宣鄂洪潭荆襄等道。
并不得更有奏请。
三川边镇河南北地远官。
无选人肯去阙员稍多处。
即任量要切奏请。
仍每道一岁不得过七员。
应诸道军将
昨缘酬奖战功。
多授正秩。
今日巳后。
非因战功。
不得请正官。
其巳有正官者。
或因停替。
亦须待三五年后。
方得奏请。
比来山剑湖岭閒剌史。
多居周行散位。
日久而选县佐
率是诸曹胥徒。
年满则授。
生人舒惨。
属在此流。
朝廷典章。
罕能具举。
自今巳后。
每除湖岭山剑南閒剌史。
取其流品稍高。
兼曾历三四任巳上州官者。
如有政绩。
委本道观察使具以名闻。
其远处县邑。
多是中下县。
县丞簿尉等。
例是入流令史
苟求自利。
岂知官业。
其中下县丞中县簿等。
自今巳后。
有衣冠士流。
经业出身。
经五选如愿授者。
每年便许吏部投牒。
依当选人例。
下文书磨勘注拟。
如到任清白干能。
剌史申本道观察使
每年至终。
使司都为一状申中书门下
得替巳后。
许使上县簿尉选数赴选。
与第二任好官。
三衙官中名本于宿卫
当番就役。
其事甚徵(疑)
每年兵部选时。
号为文。
合选之数。
全浅于明经斋郎
注拟之时。
争先于诸亲宗子
其于踰滥。
莫甚于斯。
入仕之门。
此途最弊。
自今巳后。
但令武。
其文并停。
宗子每因恩泽。
皆赐出身。
自幼授官。
多不求学。
未详典法。
颇有愆违。
宗正寺收补明经
每年许参三十人出身。
同两馆例与补。
各搜图籍。
精验源流。
明为保举。
不得容有踰滥。
仍一季一度试帖经。
馀并进士明经条例处分。
京师佛刹相望。
其数巳多。
既临康庄。
足壮都邑
近缘疏理僧尼。
访闻大寺房院。
半巳空閒。
其坊内小寺。
或产业素贫。
或殿宇摧毁。
僧数既少。
不足住持。
并合同居。
事从当。
功德使条疏。
各具去著名额奏闻。
其所拆寺僧尼。
如行迹非违不守佛之禁戒者。
亦宜拣选。
勒令还俗。
仍依前敕处分。
兼具数闻奏。
其馀僧尼。
即令移入侧近大寺有房院居住。
京城诸市。
亦不尽有产业。
就中即有富寺。
今既疏理僧尼。
兼停修造。
所入厚利。
恐皆枉破。
功德使检责富寺邸店多处。
除计料供常住外。
剩者便勒货卖。
不得广占求利。
侵夺疲人。
所去不均之患。
冀合裒多之义。
又诸州府所申还俗僧尼。
巳有定额。
若无私度。
日当减耗。
诸道每至年终。
各具见在僧尼数申省。
其续有死亡及犯事还俗。
并分析申报本司。
磨勘奏闻。
如闻两浙宣鄂潭洪福三川等道。
缘地稍僻。
姑务宽容。
僧尼之中。
尚多踰滥。
长吏更加拣。
其有年少无戒行者。
虽先在保内。
亦须沙汰。
古者受禄之家。
食禄而巳。
不与人争业。
然后利可均布。
人可家足。
如闻朝列衣冠。
或代承华冑。
或在清途。
私置质库楼店。
与人争利。
今日巳后并禁断。
仍委御史台察访闻奏。
如闻两川税租。
尽纳见钱。
盖缘人多伎巧。
物皆纤丽。
凡所织作。
不任军资。
所以人转困穷。
俗增侈靡。
然以风土所习。
顿革稍难。
委剌史与县令商量劝课。
有机杼之家。
依果阆州且织重绢。
仍与作三等估。
上估一贯一百。
下估九百。
待此法行后。
每年两税。
一半与折纳重绢。
即冀人少苏息。
军用不亏。
或因宦游。
遂轻土著。
户籍既减。
征徭难均。
江淮客户及逃移规避户税等人。
比来皆系两税。
并无差役。
或本州百姓。
子弟才沾一官。
及官满后移住邻州
兼于诸军诸使假职。
便称衣冠户。
广置资产。
输税全轻。
便免诸色差役。
其本乡家业。
渐自典卖。
以破户籍。
所以正税百姓日减
州县色役渐少。
从今巳后。
江淮百姓。
前进士及登科有名闻者。
纵因官罢职。
居别州寄住。
亦不称为衣冠户。
其差科色役。
并同当处百姓流例处分
除盗惩奸。
在去其枝叶。
校功责课。
必削其根本。
如闻江淮诸道。
私盐贼盗。
多结群党。
兼持兵仗劫盗。
及贩卖私盐。
因缘便为大劫。
江贼有仗者。
虽未杀人。
不在该恩之限。
又逃还复业户。
虽先有格令。
近来多因剌史县令务虚名者招携逃户。
侵夺巳成产业。
转令居者不安。
奸人得计。
苟求非时考课。
虚申招复逃亡。
及至定税徵科。
依前逃散税钱。
缘巳申省使。
即须摊配疲人。
从今巳后。
应诸州县逃户。
经二百日不归复者。
其桑产居业
便招收承佃户输纳。
其逃户纵归复者。
不在论理之限。
其有称未逃之时典贴钱数未当本价者。
便于所典买人户下据户加税。
亦不在却收索及徵钱之限。
义重维城。
庆流多叶。
叙睦之道。
宠渥惟宜。
中外群僚。
文武多士。
或郊禋奉职
或局署业官。
各洽恩波。
以类申典。
亚献抚王纮等各赐物一百匹。
侍正衣进圭捧圭各赐物五十匹。
亚献终献正衣各赐物四十匹。
大长公主公主嗣王郡主县主各有赐物。
内外文武见任及致仕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
合入三品五品欠考未合叙者。
待考足日听叙。
孔氏行教。
折中于百王。
虞宾展敬。
不废于千古。
敢怠咨禀。
爰用褒明。
文宣王之后及二王三恪与一子出身。
各赐物五十匹。
其祠庙委所司量加修饰。
尧称睦族。
汉贵推恩。
在明广敬之义。
式展奉亲之孝。
太皇太后二等巳上亲。
皇三等巳上亲。
中书门下各择有才行者。
量与改官。
如无堪奖用者。
即不必与改。
皇五等巳下亲。
及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五品巳上加一阶。
六品巳下及前资常选散官
选日优与处分。
应陪位皇五等巳上亲。
太皇太后皇太后三等巳上亲。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
四等五等亲并诸色陪位官。
五品巳上加一阶。
六品巳下及白身。
并赐勋两转。
前资及有出身各减一选。
前圣立言。
教人以孝。
庆覃存没。
礼洽闺门。
俾奉高堂之荣。
用沾漏泉之泽。
常参官及诸州府长官
父母见存未有官封者。
并量与三品致仕官及阶并邑号。
如巳有官封者。
并量与进改。
如官巳至五品巳上者。
即与五品阶。
父母巳殁。
未经追赠者。
量与赠官及邑号。
公台辅弼。
柱石列藩。
俾宏追饰之恩。
仍昭赏延之典。
加于存没。
用洽宠章。
中书门下节度使平章事者。
宜与一子正员八品官。
祖父母先亡殁。
各与追赠。
巳经赠者。
更与改赠。
破回鹘及攻讨昭义立功节度使不带平章事者。
刘沔李思忠。
各与一子正员九品官。
节度使东都留守度支盐铁观察处置诸防禦经略招讨使
及神策金吾军将大将军威远镇国等使皇城留守
各与一子出身。
父母先亡殁。
未经追赠者。
各与追赠。
礼仪使京兆尹
各与一子出身。
寅奉典册。
肃恭明禋。
或勤赞相之义。
或专扈从之礼。
时当庆泽。
岂吝恩华。
应郊庙升坛升殿行事官。
普恩之外。
中书门下尚书省御史台
三品巳上特加一阶。
四品巳下各赐一阶。
如合入三品者量减三考。
入五品者量减二考。
仍待考足日听叙。
其合选人与减一选。
内行事官。
三品巳上更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更加一阶。
内侍省及内坊官。
四品巳上各赐勋五转。
应从驾至郊庙者。
普恩之外。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
白身赐勋两转。
侍中读宝官摄中书令读册官各赐一子出身。
撰册文官赐一子正员官。
奉册奉宝绶官书玉册官书宝官各加二阶。
进宝绶进册进中严外办礼仪赞导押册押宝绶举舁宝册官各加一阶。
合选人减一选。
其馀应职掌行事官及写制书官太常修撰仪注礼官并内行事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
仍并赐勋一转。
镌造玉册并填金字造装玉册官各赐物五十段。
禁营军师
信宿警卫。
宜颁庆赉。
以奖勋劳。
神策六军威远营左右金吾皇城将士应缘大礼仪仗宿卫御楼立仗等。
普恩之外。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
仍准旧例。
赐物有差。
其神策将士应在京畿诸县者。
亦各有赐。
应缘大礼职掌行事官并修撰仪注及留守副留守守仓库卿等。
普恩之外。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
梯航奔走。
慕化在庭。
藩岳奏陈。
不亏奉职
勤劳禁署。
巳积岁时。
鸿胪礼宾院应在城内蕃客等各有赐物。
诸道知上都进奏院官在城者各赐勋三转。
应缘大礼四方进表疏及贺正官各赐勋三转。
翰林待诏供奉并诸色直见任及前资员外试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
无官者赐勋两转。
祠荐展仪掌赞供事。
恪勤无怠。
甄奖宜申。
郊庙行事斋郎减两年劳。
室长掌座礼生赞者便放出身。
崇元馆行事学生斋郎礼生
番考巳满。
所司缘大礼却追入行事。
各减一选。
国子监学生陪位者赐勋一转。
中书门下专知仪制官各特加一阶。
应缘祗供作官直司长上诸州行纲考典两县耆寿诸色番役当上在城并量留十二月番者各赐勋两转。
飞龙闲厩宫苑典引掌扇内园总监栽接少府将作内中尚武德军器内外弓箭库等诸司诸使下白身及无品直司定额长上杂匠巧儿黄衣长上监门直长杂仗三卫七色引驾细引执扇手角手弩手纩骑武士天文观生漏生典鼓典钟工人乐人主衣主膳主酪典食胡食手宰手掌闲幕士御士医工兽医门仆药僮御书手书手典书外行署等各赐勋一转。
耆老加惠。
著在前经。
节义所褒。
用明古道。
天下百姓年九十巳上。
委所在长吏以留州物量加存恤。
孝子顺孙。
义夫节妇。
旌表门闾。
终身勿事。
先巳旌表者。
亦量加优恤。
公卿视秩。
灵瑞降祥。
生植所资。
导利庶物。
五岳四渎。
宜委本州府长吏备礼献祭。
助宣和气。
福我黎人。
将达精诚。
在严祀事。
名山大川。
及自古圣帝明王忠臣烈士。
各令所在以礼致祭
亡命山泽。
挟藏军器
百日不首。
复罪如初。
赦书有所不该者。
所司具条例闻奏。
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
以其罪罪之。
赦书日行五百里。
布告天下。
咸使闻知。
主者施行。
王纮开府仪同三司司空 唐 · 独孤霖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二
门下。
尚德尊贤。
与亲亲而并建。
崇阶显位。
表授受以为庸。
斯所以宪章尧心。
损益周家。
自家刑国。
徇公绝私。
率是而行。
可谢前古。
王纮
生知孝弟。
夙禀惠和
曹植之春华。
词刊枝叶。
河间之秋实。
学洞根元。
况律度自持。
韦弦相顾。
不斯须以忘善。
不造次以违仁。
固可以命于典谟。
先其简策。
驭贵式登于极品。
承荣允饯于上公
敬而戒之。
无忝我高祖太宗之丕训。
开府仪同三司司空
依前百官例给俸料。
兼令所司择日。
备礼册命。
主者施行。
南郊赦文 晚唐 · 僖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八十九
元化序时。
日月启贞明之照。
神功宰物。
乾坤垂覆焘之仁。
万物仰而遂生。
百王体以为用。
朕虔膺眷命。
恭守丕图。
惧忝所承。
虑违厥道。
每驭朽以思戒。
若涉川而靡宁。
自临御以来。
夙宵增励。
幸而文修政。
岁稔人安。
赏罚惟公。
忠厚成俗。
道渐臻于清净。
理将致于雍熙。
由是礼上帝用答天休。
御端门以崇皇极。
是彰报本。
式叶体元。
尚念蠹于政事者未除。
害于时宜者未革。
尽施条制。
以绝根源。
更表申恩。
仍行肆眚。
昔殷解网
实谓至仁。
汉文措刑。
永称圣理。
在宥乃为君之德。
好生实有国之规。
今复承以阳春之时。
布其涣汗之典。
上符天意。
旁契人心。
大礼备陈。
彝章克举。
谋猷广备。
声教遐宣。
期昭泰于寰区。
亦涵濡于动植。
溥天率土。
既乐元风。
四海九州。
宜覃庆泽。
可大赦天下。
乾符二年正月七日昧爽以前。
大辟罪以下。
罪无轻重。
巳发觉未发觉。
巳结正未结正。
系囚见徒常赦所不原者。
咸赦除之。
惟犯十恶叛逆以上。
及故杀人。
官典犯入己赃。
兼情涉巨蠹。
及持仗行劫。
并故杀人者。
虽巳伤未死更生。
意欲杀伤。
偶时死者。
并同巳杀人法处分。
买卖毒药。
开劫坟墓。
及刑狱之内。
官吏用情。
推勘不平。
因成冤滥。
无问有赃。
并不在原免之限。
敦本睦亲。
古今典制
永惟负荷。
常切忧兢。
应宗室有材行可升。
沦落在外。
并委宗正卿专加察访
申尚书门下。
量材处分。
惠安皇太后凡有缌麻巳上亲。
各委所在搜访闻奏。
仰酬顾复。
何择亲疏。
爰念播迁。
重命牵复。
至于殂谢。
亦使惠绥。
用表深仁。
以彰元化。
左降官量移近处。
巳经移者更与量移。
如官至刺史
刺史月限例处分。
诸色官未复资者。
有司别条流闻奏。
如合复资者。
五品巳上中书门下便与处分。
六品巳下任依常例选集。
丁忧去任及在忧制贬官者。
服阕日亦与量移。
缘责除降资正员官。
及缘累停免未经引用者。
并量与进改。
流人及降死从流者移近地。
如巳收叙者。
量材录用。
并僧尼道士移隶者。
亦放还。
劝善惩违。
朝廷大典。
苟或隳紊。
何以耸人。
其流贬人中。
或有情状巨蠹。
物议不容者。
不在该恩。
流贬人如巳亡殁。
家口欲还。
及须归葬者。
听随所便。
如缘葬事。
幼弱饥寒。
不能自济者。
委所在长吏量给棺榇。
优恤发遣。
左降官及流人等有官者。
如巳殁。
各还本官。
亡官失爵痕累禁锢者。
并从洗涤。
诸色流贬人。
元敕内云虽逢恩赦不在量移之限。
有自前年十月十二日赦书后巳经量移者。
五千里更与量移一千里。
三千里外与量移五百里。
情状难容者。
不在此限。
天德五城流人。
负罪素重。
元敕未经十载不得放还。
今属洪恩。
须令沾及。
宜减三年。
如年巳满。
便放还。
九月四日降郊礼敕后流贬。
及引决妄称冤人等。
并重推覆囚徒。
并不在此限。
近日奸险之徒。
多造无名文状。
或张悬文榜。
或撰造童谣。
此为弊源。
合处极法。
应捉获此色者。
准持仗劫人合造毒药例。
经赦不原。
其所得文状。
准律文于所在焚毁。
不得徵逋贼以利疲人。
是叶政经。
期为理本。
京兆府去年夏青苗钱。
每贯放三百文。
所放钱如是有司占留色目。
户部准旧例据数支填。
其咸通十一年以前百姓积欠两税斛斗。
及青苗榷酒钱。
并税草职田𪍛䴬棘等。
徵收不得。
空繁簿书
前年十一月十二日赦令巳蠲放。
至今尚未了绝。
宜令所司速具放免钱物数目。
分析奏闻。
如在官典所由腹内者。
不在此限。
咸通十三年夏以前。
京兆府所欠诸陵园及诸军诸使钱草斛斗。
并诸杂物。
一物以上。
宜并放免。
诸县所欠府司钱草斛斗。
一物以上。
亦并放免。
咸通十三年夏以前。
京兆府所欠诸陵掌闲彍骑丁资三卫等资钱。
亦并放免。
甸内逃亡人户。
尚徵税物。
切要条流。
以安疲瘵。
京兆府差官逐县勘覆。
其逃亡人户产业田地。
未有人承佃者。
其随田地苗税除陌榷酒钱及斛斗等。
并权放三年。
勒常切招召人户。
三年后再差官勘覆。
据归复续却收税。
咸通十三年以前。
甸内所欠延资库户部度支榷酒除陌。
及和籴赈贷钱物斛斗。
一物以上。
并宜放免。
庄宅使巡官及人户等。
应欠大中十三年以前至咸通八年以前诸色钱六万二千三百八十贯三百文。
斛一十万三千七十四石九斗。
丝二十二万七千五百八两。
麻二千四百七十觔。
草二十六万五千八百五十五束。
念其累岁不稔。
人户贫穷。
徒有鞭笞。
终难徵纳。
并宜放免。
三司所欠钱物。
巳遣不徵。
必虑依违。
尚犹追扰。
度支户部盐铁三司应收管在城及诸州府诸场监院所欠咸通十年以前诸色钱物斛斗等。
前年十月十二日赦文并令放免。
所司不得更生节目
妄有进取。
如闻所司官吏。
缘循。
至今。
尚有盘勘。
都非公事。
但务生情。
岁月转深。
奸弊颇甚。
各委本司差定官一人专勾当
但据现在文帐检勘。
除官典所由请领官钱和籴和市。
及在场官供官招商所由帐内正身见在外。
其身巳亡殁。
曾经检责。
及身见在贫穷。
家业荡尽。
无可徵纳者。
并逃窜捕捉未获。
囚系妻男摊徵保人等。
仰便据年额请免。
除去簿书
不得更行文牒。
妄有盘问。
赦书下后。
限一个月内。
贝放免钱物单数。
分析闻奏。
如更稽迟。
勾当郎官当议贬黜。
典吏等痛加惩断停解。
天下州县官
铨司注拟。
便是选自朝廷。
何故三司监院官索州县承迎。
云是制院。
恐哧吓州县。
影占富豪。
从今后有监院处。
亦仰州县常加听察。
监院官有不公不进。
各申本州。
行牒本司。
便如状事稍重。
仰专差使送申状本司。
事大则任闻奏。
申中书门下御史台
以凭推勘。
所冀递相检察。
不敢侵淩。
诸司更换。
素有定规。
近日苟且缘循。
渐至虚折。
商徒则获利倍于往日。
司则侵损转难任持。
若不条疏。
积成蠹弊。
三司更换。
宜令准咸通十五年闰四月二十一日度支所奏处分。
如尚踵前。
必举朝典。
制置新岁酒钱。
其户贫破者。
州县不令破户。
或卖柴佣力以纳税。
令所由司条流闻奏。
河南府蒿荒地。
河南尹于税钱三分内量与免二分。
勿令无路营生。
聚为草贼。
其天下州县。
除巳准元敕徵收两税榷酒钱茶盐利旨支米价等分外馀额外
加徵别配及贩柴炭之人纳税等。
元无敕文。
缘本道奏请降敕。
并仰敕内便皆停罢。
仍限敕到后二十日内分析闻奏。
并不罪今日巳前之事。
如又不巳。
必举明刑。
曾经水旱。
巳放徵科。
或虑缘循。
须更提举
道州府
或有遭水旱甚处。
去年夏税合纳苗税等钱。
委本州府长吏酌量蠲放。
其咸通十年以前所欠负两税钱米等。
在百姓腹内徵收不上者。
前年十一月十二日赦书巳放免。
仍委州府速检勘蠲放。
分析闻奏。
所在州县。
前资寄住实是衣冠之外。
便各将摄官文牒及军职赂遗全免科差。
多是豪富之家。
致苦贫下。
会昌中敕。
家有进士及第
方免差役。
其馀只庇一身。
就中江南富人多。
一武官便庇一户。
致使贫者转更流亡。
从今后并依百姓一例差遣
仍委方镇各下诸州。
准此检点。
江淮运米。
本实关中
只缘徐州用军。
发遣全无次第。
运脚价妄被占射。
本色米空存簿书
遂使仓廪渐虚。
支备有阙。
缘循弛慢。
全自职司
宜令转运使速具条流。
分析闻奏。
才及缓。
便须差清强官吏节级催驱。
严立科条。
须及旧额。
苟或踵前容易。
必举朝章。
邮传供须。
递马数目。
素有定制。
合守前规。
河南馆驿。
钱物至多。
本来别库收贮。
近日被府司奏请。
衮同支用。
遂使递马欠阙。
料粮不充。
宪司又但务缘循。
都不提举
宜令东台驿使速具条流。
分析闻奏。
东都留守
所管兵数不少。
无非市肆之人。
缓急抽差。
全不堪用。
卫官阙。
尤非所宜。
须有条流。
以革前弊。
宜令速分析见在阙额。
并老弱人数闻奏。
应缘州府经费。
悉有旧规。
近者不务在公。
惟思润己。
或联遇丰稔。
亦不贡羡馀
若小有水旱。
即竞有论请。
致朝廷事力转困。
在臣下诚敬何乖。
自今以后。
如辄将上供一钱物支用者。
并当加谴责。
不在原贷之限。
如本道实有灾荒。
积歉为甚。
众所知者。
不在限例。
朝廷徵发兵士。
固非获巳。
道途顿递。
费劳至多。
又闻节级须得人事裨补。
每县不下五千文。
尽配疲人。
深可哀悯。
自今后但供备无阙。
辄不得踵前率配。
如或违犯。
县令曹官重加贬降。
人吏决杖配流。
都知兵马使以下。
并以枉法赃论。
立法之始。
当在必行。
诸处本置作坊
只合制造干戈兵甲。
及进献供须。
徐方用军。
诸道多无兵器。
内库般送。
填塞道途。
如闻作坊惟使杂伎。
弓甲之匠。
十无一人。
打筑即惟务精新。
器甲则惣忘修整。
自节察至刺史
皆为信臣
不能委曲条流。
各宜自知改革。
诸道兵士。
非惟阙额不堪。
兼又军将数多。
一员敌官健数分。
又占官健当直遣纳课钱。
其弊数重。
深要除荡。
仰诸道各自检点。
如或本自书题。
又无功效。
非军中子弟。
空请职名。
并皆疏理。
军将等各遣纳课钱者。
并准入己赃结罪科断。
东畿之内。
留守影占最多。
稍富者不拣城外村中。
尽有一虚名文牒
亦犯罪者亦称此名
府县若追。
但行牒却取。
事小则推勘了牒送。
事重者则与勒停委留。
切不得遮夺。
免致斗伤。
其在京诸司
亦仰各依此例。
如被抑屈。
但具奏闻。
且徵两税。
自有常期。
苟或先自催驱。
必致齐人凋弊。
盖缘机织未毕。
庤钱未终。
便须零卖缣缯。
贱粜斛斗。
致使豪首迫蹙。
富户吞侵。
须更申明。
俾其通济
诸州府如有不依旨限。
先期徵税者。
长吏听奏进止。
县令录事参军并停见任。
书下考。
不在矜恕之限。
关要之外。
声教至遥。
每念疲人。
尤多横役。
访闻五岭诸郡。
修补廨舍城池。
材石人工。
并配百姓。
至于粮用。
皆自赍持。
既不折税钱。
又全无优恤。
永言凋瘵。
实可悯伤。
自此委节度观察使接借本钱。
刺史百计收拾运转。
别立修造。
案名额遣干济官主持。
常令急遂修营。
勿遣大段摧毁。
永放百姓额外差科。
巳责恤人。
斯为盛美。
遐荒贱吏。
尤可哀矜。
先于咸通五年梧州籴十万石米。
停贮数载之后。
方令盘送邕交。
如闻卑湿损伤。
雀鼠耗折。
计其所言。
六万石馀。
累载以来。
亦颇校料徵纳。
主持军将十馀辈。
摊保累数百家。
或科决不轻。
或资财荡尽。
典男鬻女。
力竭计穷。
尽虚挂簿书
徒为羁絷。
宜从宽宥。
用释人忧。
其所欠米。
度支一时放免。
邕管交趾
屯驻兵士。
全无运粮。
俾其足食。
湖南江西管内诸郡。
出米至多。
丰熟之时。
价亦极贱。
纲官若得钱收籴。
每斗必有盈馀。
道途既可经营。
输纳自无败阙。
缘于官仓领米。
刮铁平量。
既润资陪。
便致吞侵耗折。
所以经年累月。
舳舻相交。
江路多有沈沦。
军食常忧欠阙。
自今仰所在长吏
切须饶润纲官。
并令交付脚钱。
仍与善价籴买。
严示刑赏。
不使稽迟。
邕州安南晏州见屯诸道行营兵士合食米钱等。
三处兵数近四万。
日食钱米。
费用极多。
全在诸道州使巡院馈运相继。
免失支持。
近日以南中为警急。
抽差皆务循将。
相同常事。
盖缘地远。
差纲无利。
皆托以盐铁户部
指挥未得分明。
申报逗遛。
图延界分。
或有未有本色。
皆云额望收钱。
及纲官进发之时欠脚钱。
途路侵盗钱米。
所至稽停。
每发一纲。
便逾星岁。
致令供军使频申。
三处月限。
不相接续。
所司前后申奏。
行牒督责。
非不丁宁。
盖缘只有科贬之名。
曾无必行之令。
遂致全无凛惧。
但务缘循。
若不严立科条。
必恐转成败失。
其诸道州使巡场监院
所合般送南中供军钱米。
各委所在长吏并发纲船。
以济军用。
仍委逐道节度观察防禦经略刺史差最大判官一人。
专判校料。
其巡场监院场官
自专催促。
各令设法勾当
克济军需。
如依前逗遛。
不早送申。
遂使边军粮储
久阙供奉。
不得相续。
便据所欠钱米处勘。
还重加贬责。
如州使官吏巡场监院官能罄诚节。
慎选行纲支遣。
及至舟船继至。
即重议酬奖。
河东向管延资库斛斗五十万石。
每岁出陈入新之际。
劳扰州县百姓至多。
未有用时。
积为深弊。
宜令本道节度使检点。
除道路与边镇接近。
缓急堪般充军粮者。
即且准前。
其馀深僻州县。
并速条流。
分析闻奏。
义仓斛斗。
本防灾年。
所贮积岁多。
翻成侵害。
又差重丁大户充仓督。
子弟主管
凡节察及监军使刺史县令到任。
仍须一一毫量。
差役乡夫。
数重劳扰。
每一量覆。
欠折转多。
主掌之人。
贴家竭产。
生灵涂炭。
州县困穷。
从今后宜五年一度变换。
便粜货收钱。
入冬却籴。
仍委本道监使常加访察。
如有上下蒙蔽期隐。
破除闻奏。
但不要初上之日。
须重覆量。
每度扰人。
朝廷大弊。
在于令不行。
只如经水旱州。
三降敕命。
不许将逃亡规摊见在人户。
遭灾水旱处有于见在户两倍徵或至三倍。
又近年以来。
节度观察使或初到任。
或欲除移。
是正二月百姓饥饿之时。
公遣二日条先抽徵见钱。
每一千文令纳三四百。
此时无不两倍三倍。
生生举债。
至典卖男女。
以充纳官。
行彼贪心。
残我赤子。
从今后有如此者。
必举极法。
以谢生灵。
诸道事例。
差使结欢。
法信出于官中。
答币归于私室。
驻留供备。
迎送优丰。
进献不副常程。
结好却为公事。
惟奏欠阙。
不思本源。
且邻境结欢。
何必事须厚币。
来者若为私物。
去者何必官钱。
道慕空门。
名为释子。
若非精进。
何以住持。
应城及诸州府僧尼。
元敕人数外。
不得转令私度。
如有死亡等阙。
即任据人数填补。
年终闻奏。
待五年限满时。
每收补皆须选择有戒行事业者。
勿令滥杂之辈。
于此容身。
天下刑狱。
申到法寺刑部
有经数年不得了绝。
省寺人吏竞邀赂出入律文。
大理寺刑部官僚不亲公事。
致使一案之内。
半死狱中。
从今后委中书门下每日点检。
如停滞者。
大则贬降。
小则勒停。
刑部郎中员外
切须选择。
亦不得辄冀奉使
以望贿财。
有文案则并送对厅。
行货财则独收私第。
咸通十一年条流。
诸州刺史
三千里外限三十个月。
二千里外限二十七个月。
近者勒刺史到郡交代。
则可以计到郡月满。
便且除移。
如新除者。
则须待月限满除替。
其馀内外诸官。
并依咸通十一年条流。
如有限未满错替者。
任经中书门下过状。
便与追敕。
有过失须替。
则不在此限。
两省官本令先任四赤令
贵欲知人疾苦。
近者才三五月则替。
何殊罔生。
空倍扰人。
从今后宜以十五月为限。
两畿令府判司
从前吏部注拟。
顷年或除三人两人。
近者乃至除望县令及部尉等。
中书自不存体。
百司何以仰瞻。
进马千牛
本限五年方满。
近者旋替年深。
致使入仕多门。
三铨无阙。
从今后如或用年深阙补人。
兵部郎官必议贬降。
词科出身。
士林所重。
本贵践历。
渐至显荣。
近者惟扇浇风。
皆务躁进。
麻衣才脱。
结绶王畿
是能十年宦途。
今来半岁迁授。
颇为讹弊。
须举重明。
自今以后。
进士及第并须满二周年后。
诸道藩镇及户部度支盐铁及在京诸司方得奏请。
如未及奏官。
限内有摄职处。
一任随牒摄。
宏文馆集贤院奏请直馆校理
并依此月限。
如出身后诸道奏巳请初衔。
未得两考者。
辄便奏畿内尉充。
在职两考。
方得依资除官改转。
其授使下官。
先自有月限资序。
一一须守旧规。
不得超越比拟。
咸通十四年十月九日敕文处分。
关节取受。
本身值财。
素来贫无。
亦多举债。
祗缘从来赦文。
未甚分明。
赏罚若行。
必当止绝。
自今以后。
如有人钱买官。
纳银求职。
败露之后。
言告之初。
取与同罪。
卜射无舍。
其钱物等。
并令没官。
御史台
以赃罚收管。
如是波斯番人钱。
亦准此处分。
其匮坊人户。
明知事情。
不来陈告。
所有物业。
并不纳官。
严加惩断。
决流边远。
庶绝此类。
用其清平
乐官乞托。
本自人情。
既越旧规。
过于债负。
虽累有明敕。
尚不遵行。
两巡不切追擒。
教场又不钤辖
从来上于方镇。
近日方镇与乐官人事转多。
别有迁除。
例皆乞觅。
喧呼门户。
拥塞阶庭。
以此得官人不愿除授。
自今以后。
除方镇外。
巡使诸司外巡切加擒捉。
如有此色。
具送本司。
枷禁勘责。
痛加惩断。
以绝此风。
近岁以来。
风俗奢侈。
不营根本。
各务誇张。
及第登科。
倾资靖产。
屋□竟踰于制度。
丧葬皆越于礼仪。
为册使吊赠之臣。
或争财货乞赐章服之类。
不畏惭羞。
致使儿童或轻朝列。
念兹靡愧。
常行叹嗟。
中书门下次第条流。
稍为改革。
输其常赋。
尚虑不充。
更或加徵。
其何以济。
近年百姓流散。
税钱巳多。
如闻自朝廷用军。
有终百姓正税外。
每贯纽四十五十文。
巳是数年。
至今不矜放。
黎氓冤抑。
腿脊疮疾。
所徵钱则将充诸色支分。
所添兵则逐月销减。
每思此事。
深可叹伤。
其天下缘用军奏加纽贯之外。
更有敢徵一文。
长吏判官录事参军
并准入己赃。
仍不在以官赎之限。
郑州庚道尉在任日加徵税钱。
如或却徵。
亦依此例。
衡镜之司。
去留虽切。
念其羁寓。
须与商量。
吏部选人
如闻累年駮放至多。
或文状粟错。
或书判差迟。
有司守文。
不得不尔。
况选人例迫饥寒。
远来调集。
频年被駮。
情实可矜。
既遇鸿恩。
合与优假。
吏部检勘去冬选人。
若有此色。
除非身名渝滥。
及欠选欠考外。
并以比远残阙取。
其情愿者。
特与却收注拟。
诸道奏官。
奏者缘要阙旧人不理。
从今后并须分明具不理罪愆。
先加惩责。
有罪空替。
则是惠奸。
其奏前资及见任。
多有虚竖头衔。
用钱计会。
从今以后。
有官更奏者。
便仰兼递告身进奏院
以凭点检。
如告身不到。
不在奏行。
其虚衔所奏。
只与九品初任。
仍奏状内须是三代官讳。
及乡贯户头年几。
馀各依资奏请。
河北三道。
不在此限。
守土长人。
切资士族。
品流混杂。
必害生灵。
刺史县令
如是本州百姓及商人等。
准元敕不令任当处官。
不系高下。
盖以事体不可。
兼又十室九亲。
多有憎爱。
一切阻碍。
公事难行。
近年此色至多。
各仰本道递相检察。
当日勒停。
百姓商人。
亦不合为本县镇将
若有违越。
必举典刑。
裨补除任。
实在奖劳。
奏请繁多。
则为过滥。
咸通七年赦书条流。
诸州府奏军将官
不许除上佐
如有功须奖。
即于本管内除授。
仍不得占优厚处。
近日诸道不守条章。
或分两三度奏来。
所贵前后不相见。
但行会计。
贵得人多。
从今以后。
诸道军将官并限七月表到京。
令之初行。
宜武臣之叙进。
据所合奏人数一表令。
如有别劳效者。
即待明年七月
不得两度贵行欺隐。
忠在社稷。
誓著山河。
或盟府书勋。
或閟宫配食。
宜举赏延之典。
式彰义烈之名。
尚父汾阳王太师晟赠太尉秀实司徒颜杲卿太师真卿张巡许远南霁云子孙中未甄奖者。
每家与一人正员官。
安金藏顷申忠节
实异等伦。
合为畴庸。
以劝义士。
如有子孙。
与一人正员官。
武德以来配享功臣
名迹尤著。
节义显闻。
子孙淩替。
官阀废坠。
未经甄录者。
中书门下搜访嗣人。
量加优奖。
庆连宗室。
义重维城。
洎文武群僚。
恪恭事务。
用酬劳绩。
宜降恩私。
亚献抚王纮荣王㥽等各赐物一百匹。
侍正衣进圭捧圭各赐物五十匹。
亚献终献正衣各赐物四十匹。
大长公主嗣王郡主县主各赐物。
内外文武见任及致仕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
合入三品五品欠考未合叙者。
待考足日听叙。
孔圣之后。
虞宾之恩。
式表崇儒。
以明继绝。
文宣王后及二王三恪各与一子官。
其祠庙委所司量加修饬。
义在奉亲。
道惟睦族。
将申孝敬。
合示恩荣。
皇五等巳上亲。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五品巳上加一阶。
六品巳下及前资常选散官
选日优与处分。
未有出身陪位者。
会昌五年正月三日赦书处分。
应陪位皇五等巳上亲。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
四等亲并诸色陪位者。
五品巳上加一阶。
六品巳下各白衣并赐勋两转。
前资及后出身各减一选。
皆怀追养之愿。
尽有荣终之心。
授任封崇。
式光存殁。
常参官及诸州府长官父母。
见在未有追封者。
并量与五品致仕官及阶并邑号。
如有官者量与进改。
如官巳至五品巳上者。
即与五品阶。
父母亡殁未经追赠者。
量与追赠及邑号。
任荣辅相。
寄重藩方。
洎于亲军
咸秉忠节
俾令追赠。
以显荣名。
中书门下节度使平章事各与一子八品正员官。
祖父母父母亡殁。
各与追赠。
巳经追赠者更与追赠。
节度使与一子正员九品官。
东都留守度支盐铁使观察处置都团练防禦经略招讨使皇城留守各与一子出身。
先亡殁未追赠者。
各与追赠。
虔奉典章。
肃供祀事。
宜覃渥泽。
以奖劳能。
礼仪使大礼使京兆府各与一子正员九品官。
应郊庙升坛行事官溥恩外。
中书门下尚书省御史台
三品巳上特加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
如入三品者量减三考。
四品者量减三考。
入五品者量减两考。
仍待考足日听叙。
其合选人与减一选。
内行事者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更加一阶。
内侍省及内坊官。
四品巳上各赐勋五转。
五品巳下各赐勋三转。
应从驾至郊庙者。
溥恩之外。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
白衣赐勋两转。
位列牙爪。
职掌警卫。
念其宣力。
宜加畴劳(下阙)
谢转运判官张公口号 元 · 李孝光
七言律诗 押先韵 出处:五峰集卷十
新分金节来天上,即见褰帷下日边。
汗竹勋名优大节,盐梅议论见名贤。
小人终畏王纮在,使者无踰子骏先。
亦有疲民要苏息,愿将仁气洗腥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