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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雨启 南朝宋 · 释宝志
 出处:全梁文卷七十一
志病不差,就官乞治(《高僧传作活》)
若不启白子官,应得鞭杖,愿华光殿讲胜鬘请雨(《法苑珠林》四十一引《高僧传》,今《高僧传》略同,天监五年早上启上使沙门法云讲《胜鬘》,夜便大雪云,须水一盆,加刀其上,俄而大雨。)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范岫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五
岫和南,伏见诏旨所答臣下审神灭论,睿照渊深,动鉴机初,敷引外典,弘兹内教,发蒙启滞,训诱未悟,方使四海禀仰,十方赞抃,异见杜口,道俗同欣,谨加习诵,寤寐书绅,惠以逮示,深承眷忆,范岫和南(《宏明集》十)
谢齐竟陵王华严璎珞启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八
窃以六时雨散,百氏云兴。
或事止褒刺,或义单小辨,莫不雕风烟之气状,流日月之英华
明公该玄体妙,凝神宙表。
法云于六合,扬慧日于九天。
因果悟其初心,菩提证其后业。
陟无生之远岸,泛正水之安流。
受三远之尊崇,建四辨八声之妙极。
法身与金刚齐固,常住与至理俱存(《艺文类聚》七十七)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八
神本不来,久所服膺。
神来之谈,良用骇惕,近约法师殿内出亦蒙敕答臣下一本,欢受顶戴,寻览忘疲。
岂徒伏斯外道,可以永摧魔众。
孔释兼弘,于是乎在。
实不刊之妙旨,万代之舟航
弟子亦即彼论,微厝疑核。
比展具以呈也,沈约(《弘明集》十)
为齐竟陵王发讲疏(并颂)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三十二
大矣哉!
妙觉之为妙也。
无相非色,空不可极。
而立言垂训,以汲引为方。
慈波慧水,虽可溉而莫知其源者也。
灵篇宝籍,远探龙藏,盖无得而言焉。
至于义指天山之表,文隐交河之外,又非断筹所能算也。
逮于只树庵园之妙吼,四谛一乘之正说,垂译而通中土,莫不恒沙之一焉。
词源海广,理涂灵奥。
虽字流附响,万轸同起,分条散叶,离文析句,未或暨其万一也。
竟陵王殿下,神超上地,道冠生知,树宝业于冥津,凝正解于冲念,若夫方等之灵邃,甘露之深玄,莫有不游其涂而启其室也。
秘藏之被东国者,靡不毕集。
皆缮以宝缣,文以丽篆,凝光琼笥,炫彩瑶滕,思欲敷震微言,昭感未悟。
乃以永明元年二月八日,置讲席上邸,集名僧于帝畿,皆深辨真俗,洞测名相,分微靡滞,临疑若晓。
同集于邸内之法云精庐,演玄音于六宵,启法门于千载。
济济乎,实旷代之盛事也。
法王已降,暨于听僧,条载如左,以记其事焉。
乃作颂曰:
十号神寂,三达空玄。
迹由圣隐,教以慈宣。
氤氲绪法,昭晰遗筌。
标声妙住,腾华宝莲
文离龙藏,义溢中天。
惟王禀照,道冠增睿。
星罗宝幄,云开梵筵。
思驰春马,理析秋蝉。
灵场绚彩,正水兴莲。
乘兹上果,永导芳缘(《广弘明集》十九)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韦睿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五
至理虚寂,冥晦难辨,言有似无,言无实有,妙于老谈,精于释教,辞炳金书,文稽玉牒者,由来尚矣。
主上道括宇宙,明并日月,隐显之机必照,有无之要己览,遂垂以明论,训折臣下,导诱既深,训义方洽,凡在有心,孰不庆幸?
蒙示天制,谨加读诵,垢吝云消,时兼欢抃。
法师果深昔缘,因会今法,离五欲而入八解,去三界而就一乘,复得预闻德音,弥足欣赞,惠告沾及,戢佩实深,韦睿和南(《宏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明山宾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八
辱告。
惠示敕旨答臣下审《神灭论》。
源深趣远,岂鹿兔所测?
随类得解,或亦各欣其所见。
奉以周旋不胜舞跃。
法师学冠一时,道叶千载,起予之寄,允在明德。
想弘宣妙旨,无复遗蕴邪?
弟子业谢专经,智非通议,岂能仰述渊猷,赞扬风教。
论者限以视听,岂达旷远?
目睹百年,心惑三世。
谓形魄既亡,神魂俱灭,斯则既违释典,复乖孔教矣。
焉可与言至道语妙理者哉!
夫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是以孔宣垂范,以知死酬问,周文立教,以多才代终。
《诗》称三后在天,《书》云祖考来格。
且濠上英华,著方生之论;
柱下睿哲,称其鬼不神。
为薪而火传,交臂而生谢。
此皆陈之载籍,彰彰甚明者也。
夫缘假故有灭。
业造故无常,是以五阴合成,终同烟尽,四微虚构,会均火灭,窃谓神明之道,非业非缘,非业非缘,故虽迁不灭,能缘能业。
故苦乐殊报,此能仁之妙唱,缙绅之所抑也。
虽教有殊途,理还一致。
今弃之正文,背释氏之真说,未知以此,将欲何归。
正法住世,尚有断常之说。
况像法末流,而无异端之论。
有神不灭,乃三圣同风。
虽典籍著明,多历年所,通儒硕学,并未能值。
皇上智周空有,照极神源,爰发圣衷,亲染神翰。
弘奖至教,启悟重昏。
令夫学者永祛疑惑,眷逮不遗,使得预餐风训,沐浴顶戴,良兼欣戢,明山宾和南(《弘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贺玚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八
辱告。
垂示敕答臣下审神灭论,钻仰反复,诵味循环,故知妙蕴机初,事隔凡识,神凝系表,义绝庸情。
皇上睿览通幽,性与天道,所以机见英远,独悟超深,述三圣以导未晓,标二事以洗偏惑,故系孝之旨愈明,因果之宗弥畅,崛山粹典,即此重彰,洙水清教,于兹再朗,譬诸日月,无得逾焉,弟子虽冥顽多蔽,谬奉格言,研求妙趣,犹知蹈舞。
法师宣扬至道,光阐大猷,猥惠未及,益增铭
弟子贺玚(《宏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王茂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五
茂和南,辱告,伏见敕旨答神灭论,顶戴掀欢,不及抃舞,神理悠旷,虽非建言所极,列圣遗文,炳然昭著,莫不抚枉虔襟,式遵彝典,岂可妄陈虚矫,厚诬前诰?
谓来缘之不期,弃享荐之至礼,迷路茫茫,归涂靡薄,苦空一到,有悔无追。
主上含明体圣,妙穷真假,发义照辞,舟航沦溺,岂惟天人赞仰,信亦诸佛回光。
弟子夙昔栖心,本凭净土,数延休幸,预逢昌世,方当积累来因,永陶慈诱,藻悦之诚,非止今日,未获祗叙,常深翘眷,比故循诣,此白无伸,王茂和(《宏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曹景宗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
枉告所宣答神灭敕,理周万古,旨包三世,六趣长迷,于此永悟,五道恒疑,晓若发蒙,自非鉴穷八解,照侔十号,排罔逸俗,安得如此?
奉佩书绅,敢违寝食。
法师识逾有境,学诣无生,揄扬之善,焕如东里,披习周环,用忘所疾。
曹景宗白答(《宏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严植之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八
辱告。
伏见敕旨答臣下审神灭论。
夫形分涉粗,或微隐难悟,况识理精密,岂庸见能晓?
所以断常交骛,一异竞奔,若中道居怀,则欲流可反,二边滞意,彼岸长乖,神灭之论,斯障实重。
仰赖圣主,栋梁至教,明诏爰发,朗若披云,非直冥符训典,俯弘孝义。
盖妙达生源,幽穷行本,使执礼之性,践霜露而弥笃,研神之识,仰禅悦而增心,皆当习忍慧途,翻流惑海。
弟子早标素心,未知津济,伏读欢欣,充遍身识,猥惠存勖,荷眷惟深。
严植之(《宏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陆杲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三
和南。
伏览敕旨答臣下审神灭论。
夫从无住本,在默阻思,伏如来藏,窅绝难言,故使仲初建薪火之执,宣远广然灭之难,传疑众谈,舛沦旷稔。
宸聪天纵,圣照生知,了根坠药,随方运便,遂乃辨礼矫枉,指孝示隅,良由迷发俗学,使俗以洗况道(《宏明集》作「便浇俗以况道),惑资外文,即就外以明内,任言出以出奇,因所据理,固以城堑三世,负荷群生,现在破暗,当来掴网,一牍之间,于何不利,片言之益,岂可覼缕,生因曩,庆至德同时,预奉馀论,顶戴踊跃,惠示不遗,深抱笃念。
陆杲和南(《弘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王志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八
辱告。
伏览敕答臣下神灭论,旨高义博,照若发蒙。
弟子夙奉释教,练服旧闻,有自来矣;
非惟雷同远大,赞激天旨而已。
且垂答二解,厌伏心灵,藻烛闻见,更不知何以阐扬玄猷,光彰圣述。
得罔象不溷于真,内外无纷如之滞,实怀嘉抃,猥惠来示,佩眷惟深,王志和南(《宏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丘仲孚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六
伏览敕旨,答臣下审《神灭论》。
圣照渊深,句括真俗。
理超系表,义贯群识。
钻奉神猷,伏深舞蹈,惠示,衔戢存眷,丘仲孚(《弘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袁昂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八
辱告,并伏见敕答臣下审神灭论。
奉读循环,顿醒昏缚。
夫识神冥漠,其理难穷,粤在庸愚,岂能探索?
近取诸骸内,尚日用不知,况乎幽昧,理归惑解?
仰寻圣典,既显言不无,但应宗教,归依其有,就有谈有,犹未能尽性,遂于不无论无,斯可远矣。
自非神解独脱,机鉴绝伦,何能妙测不断之言,深悟相续之旨?
兼引喻二证,方见神在皓然,求之三世,不灭之理弥著,可谓钻之弥坚,仰之弥高者也。
方使众惑尘开,群迷反路,伏诵无斁,舞蹈不胜。
弟子袁昂和南(《宏明集》十。)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伏暅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
猥垂班示至尊所答臣下审神灭论,伏奉渊旨,顿祛群疑,天情独照,妙鉴悬览,故非凡愚,所可钻仰。
然常师管见,亦窃怀往求,今复禀承教义,远寻经旨,重规叠矩,信若符契。
法师宣扬睿理,弘赞圣言,方使二教同归,真俗一致,预得餐沐诲诱,陶染至化,抃击下风,实兼舞蹈,迟比咨觌,乃尽襟诚,临白欣佩,不知裁述。
伏暅(《宏明集》十。)
栖玄寺云法师碑铭 南梁 · 王僧孺
四言诗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二
眇眇大家,茫茫真朴。
多沦爱有,莫辩尘浊。
猗欤息心,言高理邈。
居之匪绚,得之靡学。
刻情几种,厉想玄觉。
且说且定,以披以握。
来遵北渚,至依西岳
西岳峨峨,北渚迥波。
庭栖弱羽,檐挂轻萝。
甘粗衣恶,弃厚安薄。
灭意嚣湫,寄心寥廓(《艺文类聚》七十六。)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王僧孺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一
辱告,惠示并主上所答群臣仰咨神灭论。
伏览寻环,载深钻奉,发蒙启蔽,朗若披云。
窃以事蕴难形,非圣莫阐,理寂区位,在愚成惑,若非神超系表,思越机前,岂能烛此微言,若开金石,洞兹妙境,曾靡榛蹊,喻之以必荐,示之以如在,使夫持论者不终泥于遥辙,专谬者无永沈于惑海,预奉渊谟,孰不欢肃,裁此酬白,不申击舞,王僧孺(《宏明集》十。)
唱断肉经竟制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一
诸僧道诸小僧辈,看经未遍,互言无断肉语,今日此经言何所道,所以唱此革屣文者,本意乃不在此,正为此三十三日。
法云法师讲《涅槃》断肉事。
于时僧正慧超法宠法师难云,若经文究竟断一切肉,乃至自死不得食者,此则同尼乾断皮革,不得著革屣,若开皮革得著革屣者,亦应开食肉。
法云法师乃已有通释,而二法师难意未了,于时自仍通云,若是圣人,故自不著此物,若中行人,亦不著此,著此皆是下行人,所以不同尼乾者,语有所舍,若无麻纻之乡,亦有开皮革义论,有麻纻处,大慈者乃实应不著,但此事与食肉不得顿同。
凡著一革屣,经久不坏,若食啖众生,就一食中,便害无量身命,况日日餐咀,数若恒沙,亦不可得用革屣以并断肉。
于时诸僧乃无复往复,恐诸小僧执以为疑,方成巨弊,所以唱此不受革屣文,正欲释一日所疑,非关前制。
凡啖肉者,是大罪障,经文道,昔与众生经为父母亲属,众僧那不思此,犹忍食啖众生,己不能投身饿虎,割肉贸鹰,云何反更啖他身分?
诸僧及领徒众法师,诸尼及领徒众者,各还本寺,宣告诸小僧尼,令知此意(《广弘明集》二十六)
断酒肉文 其一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七
弟子萧衍敬白,诸大德僧尼,诸义学僧尼,诸寺三官。
夫匡正佛法,是黑衣人事,乃非弟子白衣所急。
但经教亦云,佛法寄嘱人王。
是以弟子不得无言。
今日诸僧尼开意听受,勿生疑闭,内怀忿异。
凡出家人所以异于外道者,正以信因信果,信经所明,信是佛说
经言,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
此是经教大意如是。
若出家人犹嗜饮酒,啖食鱼肉,是则为行同于外道,而复不及。
何谓同于外道?
外道执断常见,无因无果,无施无报。
今佛弟子酣酒嗜肉,不畏罪因,此事与外道见同,而有不及外道是何?
外道各信其师,师所言是,弟子言是,师所言非,弟子言非,涅槃经言,迦叶,我今日制诸弟子不得食一切肉。
而今出家人犹自啖肉。
戒律言,饮酒犯波夜提。
犹自饮酒,无所疑难,此事违于师教,一不及外道。
又外道虽复邪僻,持牛狗戒,既受戒已,后必不犯。
今出家人既受戒,已轻于毁犯,是二不及外道。
又外道虽复五热炙身,投渊赴火,穷诸苦行,未必皆啖食众生。
今出家人啖食鱼肉,是三不及外道。
又外道行其异学,虽不当理,各习师法,无有覆藏。
今出家人啖食鱼肉,于所亲者,乃自和光;
于所疏者,则有隐避。
如是为行,四不及外道。
又外道各宗所执,各重其法,乃自高声大唱云:不如我道真。
于诸异人,无所忌惮。
今出家人,或复年时已长,或复素为物宗,啖食鱼肉,极自艰难:或避弟子,或避同学,或避白衣,或避寺官
怀挟邪志,崎岖覆藏,然后方得一过啖食。
如此为学,五不及外道。
又复外道直内无惭愧,方饰邪说,云佛教为法,本存远因,在于即日,未皆悉断,以钱买肉,非己自杀,此亦非嫌,白衣愚痴,闻是僧说,谓真实语,便复信受,自行不善,增广诸恶,是则六不及外道。
又外道虽复非法说法,法说非法,各信经书,死不违背。
今出家人啖食鱼肉。
或云肉非己杀,犹得自啖,以钱买肉,亦复非嫌。
如是说者,是事不然。
涅槃经云,一切肉悉断,及自死者。
自死者犹断,何况不自死者?
楞伽经云,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业俱不善,死堕叫呼狱。
何谓以财网肉?
陆设置罝罘,水设网罟,此是以网网肉,若于屠杀人间,以钱买肉,此是以财网肉。
若令此人不以财网肉者,习恶律仪,捕害众生,此人为当专自供口,亦复别有所拟。
若别有所拟,向食肉者,岂无杀分?
何得云我不杀生?
此是灼然违背经文,是七不及外道。
又复外道同其法者和合,异其法者苦治,令行禁止,莫不率从。
今出家人,或为师长,或为寺官,自开酒禁,啖食鱼肉,不复能得施其教戒,裁欲发言,他即讥刺云,师向亦尔,寺官亦尔。
心怀内热,默然低头,面赤汗出,不复得言,身既有瑕,不能伏物,便复摩何,直尔止住,所以在寺者乖违,受道者放逸,此是八不及外道。
又外道受人施与如己法,受乌戒人,受乌戒施,受鹿戒人,受鹿戒施,鸟戒人终不覆戒乌鹿戒施,鹿戒人终不覆戒受鸟戒施。
今出家人云,我能精进,我能苦行,一时覆相,诳诸白衣,出即饮酒,开众恶门,入即啖肉,集众苦本,此是九不及外道。
又外道虽复颠倒,无如是众事,酒者是何臭气,水谷失其正性,成此别气,众生以罪业因缘,故受此恶触,此非正真道法,亦非甘露上味,云何出家僧尼,犹生耽嗜。
僧尼授白衣五戒,令不饮酒,令不妄语,云何翻自饮酒,违负约誓?
七众戒,八戒斋,五篇七聚,长短律仪,于何科中,而出此文?
其馀众僧,故复可可,至学律者,弥不宜尔。
且开放逸门,集众恶本,若白衣人甘此狂药,出家人犹当诃止,云某甲,汝就我受五戒,不应如是。
若非受戒者,亦应云檀越,酒是恶本,酒是魔事,檀越今日幸可不饮。
云何出家人而应自饮?
罗浮陀地狱,身如段肉,无有识知,此是何人,皆饮酒者。
出家僧尼,岂可不深信经教,自弃正法,行于邪道,长众恶根,造地狱苦?
习行如此,岂不内愧?
犹服如来衣,受人信施,居处塔寺,仰对尊像,若饮酒食肉,如是等事,出家之人,不及居家,何故如是。
在家人虽饮酒啖肉,无犯戒罪,此一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虽复饮酒啖肉,各有丘窟,终不以此仰触尊像,此是二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虽复饮酒啖肉,终不吐泄寺舍,此是三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虽复饮酒啖肉,无有讥嫌,出家人若饮酒啖肉,使人轻贱佛法,此是四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虽复饮酒啖肉,门行井灶,各安其鬼,出家人若饮酒啖肉,臭气薰蒸,一切善神,皆悉远离,一切众魔,皆悉欢喜,此是五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虽复饮酒啖肉,自破财产,不破他财,出家人饮酒啖肉,自破善法,破他福田,是则六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虽复饮酒啖肉,皆是自力所办,出家人若饮酒啖肉,皆他信施,是则七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虽复饮酒啖肉,是常业,更非异事,出家人若饮酒啖肉,众魔外道,各得其便,是则八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虽复如此饮酒啖肉,犹故不失世业,大耽昏者,此则不得。
出家人若饮酒啖肉,若多若少,皆断佛种,是则九不及居家人。
不及外道,不及居家,略出所以,各有九事,欲论过患,条流甚多,可以例推,不复具言。
今日大德僧尼,今日义学僧尼,今日寺官,宜自警戒,严净徒众,若其懈怠不遵佛教,犹是梁国编户一民。
弟子今日力能治制,若犹不依佛法,是诸僧官,宜依法问。
京师顷年讲大涅槃经,法轮相续,便是不断,至于听受,动有千计,今日重法云法师为诸僧尼讲四相品四中少分,诸僧尼常听涅槃经,为当曾闻此说?
为当不闻?
若已曾闻,不应远背?
若未曾闻,今宜忆持佛经中究竟说,断一切肉,乃至自死者,亦不许食,何况非自死者?
诸僧尼出家,名佛弟子,云何不从师教?
经言食肉者,断大慈种。
何谓断大慈种?
凡大慈者,皆令一切众生,同得安乐
若食肉者,一发众生,皆为怨对,同不安乐。
若食肉者,是远离声闻法,若食肉者,是远离辟支佛法,若食肉者,是远离菩萨法,若食肉者,是远离菩提道,若食肉者,是远离佛果,若食肉者,是远离大涅槃,若食肉者,障生六欲天,何况涅槃果,若食肉者,是障四禅法,若食肉者,是障四空法,若食肉者,是障戒法,若食肉者,是障定法,若食肉者,是障慧法,若食肉者,是障信根,若食肉者,是障进根,若食肉者,是障念根,若食肉者,是障定根,若食肉者,是障慧根,举要为言,障三十七道品,若食肉者,是障四真谛,若食肉者,是障十二因缘,若食肉者,是障六波罗密,若食肉者,是障四弘誓愿,若食肉者,是障四摄法,若食肉者,是障四无量心,若食肉者,是障四无碍智,若食肉者,是障三三昧,若食肉者,是障八解脱,若食肉者,是障九次第定,若食肉者,是障六神通,若食肉者,是障百八三昧,若食肉者,是障一切三昧,若食肉者,是障海印三昧,若食肉者,是障首楞檀严三昧,若食肉者,是障金刚三昧,若食肉者,是障五眼,若食肉者,是障十力,若食肉者,是障四无所畏,若食肉者,是障十八不共法,若食肉者,是障一切种智,若食肉者,是障无上菩提,何以故?
若食肉者,障菩提心,无有菩萨法,以食肉故,障不能得初地,以食肉故,障不能得二地,乃至障不能得十地,以无菩萨法,无菩萨法,故无四无量心,无四无量心,故无有大慈大悲,以是因缘,佛子不续。
所以经言,食肉者断大慈种。
诸出家人,虽复不能行大慈大悲,究竟菩萨行,成就无上菩提,何为不能忍此臭腥,修声闻辟支佛道?
鸱鸦嗜鼠,唧咀甘螮,以此而推,何可嗜著。
至于豺犬野犴,皆知嗜肉,人最有知,胜诸众生,近与此等,同甘臭腥,岂直常怀杀心,断大慈种?
凡食肉者,自是可鄙。
诸大德僧,诸解义者,讲涅槃经,何可不殷勤此句,令听受者,心得悟解?
又有一种愚痴之人,云我止啖鱼,实不食肉。
亦应开示,此处不殊水陆,众生同名为肉,诸听讲者,岂可不审谛受持?
如说修行。
凡食肉者,如前说此皆是远事,未为近切。
诸大德僧尼,当知啖食众生者是魔行,啖食众生,是地狱种,啖食众生,是恐怖因,啖食众生,是断命因,啖食众生,是自烧因,啖食众生,是自煮因,啖食众生,是自炮因,啖食众生,是自炙因,啖食众生,是自割因,啖食众生,是自剥因,啖食众生,是断头因,啖食众生,是断手因,啖食众生,是断足因,啖食众生,是破腹因,啖食众生,是破背因,啖食众生,是刳肠因,啖食众生,是碎髓因,啖食众生,是扶目因,啖食众生,是割鼻因,啖食众生,是截耳因,啖食众生,是贫穷因,啖食众生,是下贱因,啖食众生,是冻饿因,啖食众生,是丑陋因,啖食众生,是聋因,啖食众生,是盲因,啖食众生,是𬏮因,啖食众生,是哑因,啖食众生,是跛因,啖食众生,是蹇因,啖食众生,是疮因,啖食众生,是疡因,啖食众生,是疥因,啖食众生,是癣因,食众生,是瘤因,啖食众生,是瘿因,啖食众生,是骂因,啖食众生,是疵因,啖食众生,是痈因,啖食众生,是笞因,啖食众生,是痔因,啖食众生,是疽因,啖食众生,是瘘因,啖食众生,是癞因,啖食众生,是致蚤因,啖食众生,是致虱因,啖食众生,是致蚊因,啖食众生,是致虻因,啖食众生,是遭毒虫因,啖食众生,是遭恶兽因,啖食众生,是病瘦因,啖食众生,是寒热因,啖食众生,是头痛因,啖食众生,是背痛因,啖食众生,是心痛因,啖食众生,是腹痛因,啖食众生,是胸痛因,啖食众生,是手痛因,啖食众生,是足痛因,啖食众生,是髓痛因,啖食众生,是肠痛因,啖食众生,是筋缩因,啖食众生,是胃反因,啖食众生,是脉绝因,啖食众生,是血流因,食众生,是咽塞因,啖食众生,是喉痛因,啖食众生,是风病因,啖食众生,是水病因,啖食众生,是四大不调适因,啖食众生,是五脏不调适因,啖食众生,是六腑不调适因,啖食众生,是癫因,啖食众生,是狂因,啖食众生,乃至是四百四病,一切众病因,啖食众生,是热因,啖食众生,是恼因,啖食众生,是受压因,啖食众生,是遭水因,啖食众生,是遭火因,啖食众生,是遭风因,啖食众生,是遭偷因,啖食众生,是遭劫因,啖食众生,是遭贼因,啖食众生,是鞭因,啖食众生,是杖因,啖食众生,是笞因,啖食众生,是督因,啖食众生,是骂因,啖食众生,是辱因,啖食众生,是系因,啖食众生,是缚因,啖食众生,是幽因,啖食众生,是闭因,啖食众生,是生苦因,啖食众生,是老苦因,啖食众生,是病苦因,啖食众生,是死苦因,啖食众生,是怨憎会苦因,啖食众生,是爱别离苦因,啖食众生,是求不得苦因,啖食众生,是五受阴苦因,啖食众生,是行苦因,啖食众生,是坏苦因,啖食众生,是苦苦因,啖食众生,是想地狱因,啖食众生,是黑绳地狱因,啖食众生,是众合地狱因,啖食众生,是叫唤地狱因,啖食众生,是大叫唤地狱因,啖食众生,是热地狱因,啖食众生,是大热地狱因,啖食众生,是阿鼻地狱因,啖食众生,是八寒八热地狱因,乃至是八万四千鬲子地狱因,乃至是不可说不可说鬲子地狱因,啖食众生,乃至是一切饿鬼因,啖食众生,乃至是一切畜生因,当知饿鬼有无量苦,当知畜生有无量苦,畜生暂生暂死,为物所害,生时有无量怖畏,死时有无量怖畏,此皆杀业因缘,受如是果,若欲具列杀果,展转不穷尽,大地草木,亦不能容受。
向来所说,虽复多途,举要为言,同一苦果,但苦中自有轻重,所以今日致众苦果,皆由杀业,恼害众生,略举一隅,粗言少分,诸大德僧尼,诸义学僧尼,诸寺三官,复当应思一大事,若使啖食众生父,众生亦报,啖食其父,若啖食众生母,众生亦报,啖食其母,若啖食众生子,众生亦报,啖食其子,如是怨对,报相啖食,历劫长夜,无有穷已。
如经说,有一女人,五百世害狼儿,狼儿亦五百世害其子。
又有女人,五百世断鬼命根。
鬼亦五百世断其命根,如此皆是经说,不可不信。
其馀相报,推例可知。
诸大德僧尼,诸义学僧尼,诸寺三官,又有一大事,当应信受,从无始已来,至于此生,经历六道,备诸果报,一切亲缘,遍一切处,直以经生历死,神明隔障,是诸眷属,不复相识。
今日众生。
或经是父母。
或经是师长
或经是兄弟。
或经是姊妹。
或经是儿孙,或经是朋友。
而今日无有道眼,不能分别,还相啖食,不自觉知。
啖食之时,此物有灵,即生忿恨,还成怨对,向者至亲,还成至怨,如是之事,岂可不思?
暂争舌端,一时少味,永与宿亲,长为怨对,可为痛心,难以言说。
白衣居家,未可适道,出家学人,被如来衣,习菩萨行,宜应深思。
诸大德僧尼,诸义学僧尼,诸寺三官,又复当思一事。
凡啖食众生,是一切众生恶知识,是一切众生怨家。
如是怨家,遍满六道,若欲修行,皆为障难。
一,理中障难,二,事中障难。
何者是理中障难?
以业因缘,自生障难,令此行人,愚痴无慧,不知出要,无有方便,设值善知识,不能信受,设复信受,不能习行,此是理中障难。
事中障者,此诸怨对,或在恶鬼中,或在毒兽中,或在大力神中,或在大力龙中,或在魔中,或在天中,如是处处来作留难,设令修行,遇善知识,深心信受,适欲习行,便复难起,或引入邪道,或恼令心乱,修戒修定修慧,修诸功德,常不清净,常不满足,皆是旧怨,起诸对障,此是事中障难。
如是之事,又宜深思。
但以一啖食众生,因缘能远离一切佛法,有如是种种过患,贪毒亦如是,瞋毒亦如是,痴毒亦如是,三毒等分,皆同过患,相与宜深自觉际,善思方便(《广弘明集》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