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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取高绰等检验历法表 北魏 · 崔光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三
《易》称「君子以治历明时」,《书》云「历象日月星辰」,「乃同律度量衡」,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
《春秋》举「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又言「天子有日官」。
是以昔在轩辕容成作历,逮乎帝唐,羲和察影。
皆所以审农时而重民事也。
太和十一年,臣自博士迁著作,忝司载述,时旧钟律郎张明豫推步历法,治己丑元,草创未备。
及迁中京,转为太史令,未几丧亡,所造致废。
臣中修史,影明初,奏求奉车都尉、领太史令赵樊生,著作佐郎张洪,给事中、领太乐令公孙崇等造历,功未及讫,而樊生又丧,洪出除泾州长史,唯独专其任。
永平初,亦已略举。
洪府解停京,又奏令重修前事,更取太史令赵胜太庙令庞灵扶、明豫子龙祥共集秘书,与等详验,推建密历。
然天道幽远,测步理深,候观迁延,岁月滋久,而前后并丧。
洪所造历为甲午甲戌二元,又除豫州司马
灵扶亦除蒲阴
洪至豫州,续造甲子、己亥二元。
唯龙祥在京,独修前事,以皇魏运水德,为甲子元。
校书郎李业兴本虽不豫,亦和造历,为戊子元。
三家之术,并未申用。
贞静处士李谧私立历法,言合纪次,求就其兄玚追取,与洪等所造,递相参考,以知精粗。
臣以仰测晷度,实难审正,又求更取诸能算术兼解经义者前司徒司马高绰驸马都尉卢道虔、前冀州镇长史祖莹、前并州秀才王延业谒者仆射常景等,日集秘书,与史官同检疏密。
并朝贵十五日一临,推验得失,择其善者,奏闻施用。
限至岁终。
但世代推移,轨宪时改,上元今古,考准或异,故三代课步,始卒各别。
臣职豫其事,而朽惰已甚,既谢运筹之能,弥愧意算之艺,由是多历年世,兹业弗成,公私负责,俯仰惭腼(《魏书·律历志上》。延昌四年冬侍中国子祭酒领著作崔光表。)
皇太后舆驾议 北魏 · 王延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五十二
案《周礼》,王后有五略,重翟以从王祠,厌翟以从王飨宾客,安车以朝见于王,翟车以亲桑,辇车宫中所乘。
又《汉舆服志》云:秦并天下,阅三代之礼,或曰殷瑞山车,金根之色,殷人以为大辂,于是始皇作金根之车。
汉承秦制,御为乘舆。
太皇太后皇太后皆御金根车,加交络、帷裳,非法驾则乘紫罽軿车,云𣝛文画辀,黄金涂五末,盖瓜在右騑驾三马。
阮谌《礼图》并载秦汉已来舆服,亦云:金根辂,皇后法驾乘之,以礼婚见庙;
辂,后法驾,乘之以亲桑;
安车,后小驾,乘之以助祭;
山軿车,后行则乘之;
绀罽軿车,后小行则乘之,以哭公主、邑君、王妃、公侯夫人;
入阁舆,后出入阁、宫中小游则乘之。
晋《先蚕仪注》:皇后乘云母安车,驾六騩案周、秦、汉、晋车舆仪式,互见图书,虽名号小异,其大较略相依拟。
金根车虽起自秦造,即殷之遗制,今之乘舆五辂,即此之谓也。
案《阮氏图》,桑车亦饰以云母,晋之云母车即是,一与周之翟车其用正同。
安车既名同周制,又用同重翟。
山軿车,案《图》饰之以紫。
绀罽軿车虽制用异于厌翟,而实同用。
于今入阁舆与辇其用又同。
案《图》,今之黑漆画扇辇,与周之辇车其形相似。
窃以为秦减周制,百事创革,官名轨式,莫不殊异。
汉魏因循,继踵仍旧,虽时有损益,而莫能反古。
良由寺久远,典仪殊缺,时移俗易,物随事变。
虽经贤哲,祖袭无改。
伏惟皇太后睿圣渊凝,照临万物,动循典故,贻则后王。
今辄竭管见,稽之《周礼》,考之汉晋,采诸图史,验之时事,以为宜依汉晋:法驾则御金根车,驾四马,加交络帷裳;
御云母车,驾四马,以亲桑;
其非法驾则御紫罽軿车,驾三马;
小驾则御安车,驾三马,以助祭;
小行则御绀罽軿车,驾三马,以哭公主王妃、公侯夫人;
宫中出入则御画扇辇车。
安棹事,比之《周礼》,唯阙从王飨宾客及朝见于王之乘。
窃以为古诸诸侯有朝会之礼,故有从飨之仪。
今无其事,宜从省略。
又今之皇居,宫掖相逼,就有朝见,理无结驷,即事考实,亦宜阙废。
又哭公主王妃,《周礼》所无,施之于今,实合事要。
损益不同,用舍随时,三代异制,其道然也。
又金根及云母,驾马或三或六,访之《经礼》,无驾六之文。
今之乘舆,又皆驾四,义符古典,宜仍驾四。
其余小驾,宜从驾三。
其制用形饰,备见图志(《魏书·礼志四》。熙平元年六月太学博士王延业议。)
胡太后父庙制议 北魏 · 王延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五十二
案《王制》云:诸侯祭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又《小记》云:王者立四庙。
郑玄云:「高祖以下,与始祖而五」。
明立庙之正,以亲为限,不过于四。
其外有大功者,然后为祖宗。
然则无太祖者,止于四世,有太祖乃得为五,礼之正文也。
文王世子》云:「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娶必告」。
郑玄云:「实四庙而言五庙者,容高祖为始封群之子」。
明始封之君,在四世之外,正位太祖,乃得称五庙之孙。
若未有太祖,已祀五世,则郑无为释高祖为始封君之子也。
此先儒精义,当今显证也。
又《丧服传》曰:「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
郑玄云:「谓后世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得祀别子也。
公子若在高祖以下,则如其亲服,后世迁之,乃毁其庙尔」。
明始封犹在亲限,故祀止高祖
又云如亲而迁,尤知高祖之父不立庙矣。
此又立庙明法,与今事相当者也。
又《礼纬》云:「夏四庙,至子孙五。
殷五庙,至子孙六」。
注云:「言至子孙,则初时未备也」。
此又显在《纬》籍,区别若斯者也。
又晋初,以宣帝是始封之君,应为太祖,而以犹在祖位,故唯祀征西已下六世。
待世世相推,宣帝出居太祖之位。
然后七庙乃备。
此又依准前轨,若重规袭矩者也。
窃谓太祖者,功高业大,百世不迁,故亲庙之外,特更崇立。
苟无其功,不可独居正位,而遽见迁毁。
且三世已前,庙及于五;
玄孙已后,祀止于四。
一与一夺,名位莫定,求之典礼,所未前闻。
今太上秦公,疏爵列土,太启河山,传祚无穷,永同带砺,实有始封之功,方成不迁之庙。
但亲在四世之内,名班昭穆之序,虽应为太祖,而尚在祢位,不可远探高祖之父,以合五者之数。
太祖之室,当须世世相推,亲尽之后,乃出居正位,以备五庙之典。
夫循文责实,理贵允当,考创宗示方,得礼为美。
不可苟荐虚名,取荣多数,求之经记,窃谓为允。
武始侯本无采地,于皇朝制冷,名准大夫
案如礼意,诸侯夺宗,武始四时蒸尝,宜于秦公之庙(《魏书·礼志二》。神龟初灵太后司徒胡国珍薨,赠太上秦公。时疑其庙制,太学博士王延业议。)
胡太后父庙制议 北魏 · 元怿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
太学博士王延业卢观等各率异见。
案《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并是后世追论备庙之文,皆非当时据立神之事也。
良由去圣久远,经礼残缺,诸儒注记,典制无因。
虽稽考异闻,引证古谊,然用舍从世,通塞有时,折衷取正,固难详矣。
相国、秦公初构国庙,追立神位,唯当仰祀二昭二穆,上极高曾,四世而已。
何者?
秦公身是始封之君,将为不迁之祖。
若以功业隆重,越居正室,恐以卑临尊,乱昭穆也。
如其权立始祖,以备五庙,恐数满便毁,非礼意也。
司马懿立功于魏,为晋太祖,及至子晋公昭,乃立五庙,亦祀四世,止于高曾。
太祖之位,虚俟宣、文,待其后裔,数满乃止。
此亦前代之成事,方今所殷鉴也。
又《礼纬》云:「夏四庙,至子孙五;
殷五庙,至子孙六;
周六庙,至子孙七」。
明知当时太祖之神,仍依昭穆之序,要待子孙,世世相推,然后太祖出居正位耳。
远稽《礼纬》诸儒所说,近循晋公之庙故事,宜依博士王延业议,定立四主,亲止高曾,且虚太祖之位,以待子孙而备五庙焉。
延业卢观前经详议,并据许慎、郑玄之解,谓天子、诸侯作主,大夫士则无。
意谓此议虽出前儒之事,实未允情礼。
何以言之?
原夫作主之礼,木以依神,孝子之心,非主莫依。
今铭旌纪柩,设重凭神,祭必有尸,神必有庙,皆所以展事孝敬,想象平存。
上自天子,下逮于士,如此四事,并同其礼。
何至于主,惟谓王侯。
《礼》云:「重,主道也」。
此为埋重则立主矣。
王肃曰:「重,未立主之礼也」。
《士丧礼》亦设重,则士有主明矣。
孔悝反┙,载之左史
馈食设主,著于《逸礼》。
大夫及士,既得有庙,题纪祖考,何可无主。
《公羊传》:「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卒事;
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
今以为摄主者,摄神敛主而已,不暇待彻祭也。
何休云:「宗人摄行主事而往也」。
意谓不然。
君闻臣丧,尚为之不绎,况臣闻君丧,岂得安然代主终祭也。
相国立庙,设主依神,主无贵贱,纪座而已。
官位拟诸侯者则有主,位为大夫者则无主,便是三神有主,一位独阙,求诸情礼,实所未安。
宜通为主,以铭神位(《魏书·礼志》二。神龟初灵太后胡国珍薨,赠太上秦公。时疑其庙制,侍中太傅清河王怿议。又见《通典》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