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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纯 东晋 · 贺循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八
傅纯难曰:「案《杂记》本文,己在小功则得冠,在大功不得冠也。
郑氏云:『己大功卒哭可以冠』」。
与本文不同,何邪?
又《要记》不见己冠,不知己冠当在何条」?
贺循答曰:「《礼》云『大功小功之末』,可以冠娶,道父为子嫌,但施于子,不施于己。
故下言『己虽小功』,著己与子亦同也。
俱同则大功之末,己可以冠。
以理推之,正自应尔,非为与本文不同。
《要记》不见己冠,直是文句脱耳(《通典》五十六)
傅纯问改葬服 东晋 · 贺循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八
郑玄云「三月者,以亲睹尸柩」,故三月以序其馀怀。
但迟速不可限,故不在三月章也。
王氏虞毕而除,且无正文,郑得从重,故《要记》从之。
傅纯 东晋 · 贺循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八
傅纯贺循曰:「《要记》云:庶兄弟既死之后,各自为一宗之祖,其嫡继之,各为大宗,此是《大传》所谓『别子为祖者』也。
然则别子有十,便为十祖宗也。
而母弟之后,独无大宗,母弟本重而后轻,庶弟本轻而后重,其义何乎?
又王氏以别子为祖,诸侯母弟则不尽为祖矣。
杜氏以为始封之君,别子一人为祖。
二家不同,愿闻其说」。
答曰:「君之母弟与群庶兄弟俱为别子之后,俱为大宗
而难云『母弟之后独无大宗』,不审此义,何所承乎?
以仆所定,母弟为宗,不应有疑,则本轻后重之难,无所施也。
又案《礼》,别子为祖,不限前后,此为每公之子皆别子也。
则鲁之三桓,郑之七族,尽其人矣。
王、杜二义不同者,二儒通识,不应有误。
倘所言者,自有所施。
不见其文,浅学所见,谓如上义」。
傅又问曰:「《大传》云:其士大夫之嫡,公子之宗道也。
请解之」。
答曰:「士大夫者,谓庶昆弟之仕位也。
其士大夫之嫡者,谓公子之子孙。
各祖其别子。
大宗之道又由此而成,故重言公子之宗道也(《通典》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