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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特支请给奏状隆兴元年正月十二日1163年1月12日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掖垣类稿》卷六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右,臣准中书门下省送到录黄一道,正月九日三省同奉圣旨,殿前指挥使、左班都虞候荣州刺史、押行门奏万福祗应张宏可特与支破带遥郡请给者。
右,臣伏闻仁宗皇帝时屡下诏书,推劾干请内降之罪。
嘉祐二年镇海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璋用此转官,为谏官陈升之劾奏,罚铜三十斤,著在国史,永以为宪。
近者陛下命郡臣条陈时弊,其间多以此事为言,窃谓圣明必赐裁择。
今检照张宏特支遥郡请给事因,既非御笔,又非宝批,止用白劄子而已,臣不知此命何自而出。
幸付三省,尚可进呈,设若指授百司,亦用方寸之纸,奉行则难辨真伪,不行则轻损命令,甚为陛下惜之。
一班直之长耳,去秋已尝特支全分请给,缘户部执奏而止。
今才数月,乃复夤缘请托,紊烦天听,比之李璋,贵贱殊绝,尤不可以无惩也。
臣愚欲望圣慈收还前诏,仍用仁祖故事,将宏量加责罚,以示四方,以为后戒。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