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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大理少卿王惟熙等敕书 其一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三、《文恭集》卷二六
昔林光断狱,岁止三四;
贞观大辟,裁二十九。
呜呼,何施而臻此乎?
朕道化未孚,刑禁且众,鞫书比上,请谳亦繁。
汝善体哀矜,敏于弊断,不使留狱,颇副钦刑。
言念恪勤,弗忘嘉叹。
权大理少卿王惟熙等敕书 其二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三、《文恭集》卷二六
夫刑罚之于化民,末矣。
然至治之世,不能去刑。
朕烛理未明,躬化犹爽,鞫书狎至,治谳尚繁。
汝等善体哀矜,良勤弊断,丹笔无滞,几案为空。
爰览削陈,弗忘嘉叹。
王惟熙墓志铭1063年 北宋 · 孙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君讳惟熙字伯广景祐元年进士,起家楚州盐城县
君时尚少,然已自力为吏。
县滨大江,盗恃之,杀人覆舟去,莫可得。
君常治轻舸,乘风辄出,索其江之上下,以多克获,群党皆避匿解散。
州有狱,群饮酒,毙一人,意一人抶之,莫能辨,以属君。
君脱其械,劳以酒食如平民。
既食,君呼曰:「汝手用左,而死者之伤右,尚何拒焉」?
囚服曰:「有仇久矣,幸其醉,抶之。
官得其情,死不恨」。
秩满,为开封府扶沟县主簿,选开封府县尉,辟刑部详覆官
逾年,迁大理寺丞,改大理寺详断官
持法坚正,事有奏成,而卿不可,使易之,君不为易。
卿置酒以命其属语之曰:「王详断,易某奏耶」?
君曰:「否」!
卿怒,呼吏戒曰:「王详断,如是不可以共事矣」。
移奏罢之。
坐为之恐,君徐曰:「事顾是否何如,罢非所恤也」。
奏亦不报。
常州晋陵县,有兄弟居,而更诉其子殴世父与叔父者,求异其籍。
君曰:「是宁可以法治之耶」?
呼谕之曰:「兄弟,天属也;
子,犹子也。
争钱财小不忍,隳其天属,寘子以法,非人情,后将大悔」。
为杖其二子而去之。
二人者卒听君教,相与如初。
其为政多类此。
召为审刑院详议官赐绯衣银带,谳上而平反之者甚众。
泗洲船卒盗米当死,君议之曰:「米来远矣,盗者岂一朝耶?
如必其赃于所败之州,即杀人多矣」。
覆之,得不死者五人。
朝廷嘉之,赐帛三十疋。
侬智高反,转掠岭南诸州,州吏弃城者数十人。
弃城,法死,君与其长进议上前曰:「州之所恃以守者,城完而兵足用也。
岭南诸州多不足恃,奈何以常法加之」?
先帝内亦矜之,数十人者皆得不死。
丁母夫人徐氏仁寿县太君忧。
服除,通判棣州,至则完复旧防,以除棣民决河之菑,其长盖数百里,而民不告劳,流移四归,州大有年。
召修《嘉祐编敕》,权大理少卿
《编敕》成,迁权判大理寺、兼光禄寺。
累官至尚书司封员外郎,阶朝奉郎,勋上骑都尉
君天性平恕,虽从事于法令,专务推原人情,傅以古义,今所行敕,多君所为更定。
大理领天下之狱,奏谳烦委。
君既通达,而又久于其间,遇遭先帝慈仁钦慎,恤刑缓死,君故得伸其志,议论每为朝廷所从,其属多自以为不及。
居家恂恂,事上接下,皆能得其欢心。
与人交久而不渝,俸入与族之贫者共之。
喜读书,于诸史尤能记悉。
所为文章,皆可观采,其家收而类之,凡十五卷。
年四十有六,嘉祐七年九月十日,卒于光禄寺之正寝。
明年十二月十七日,葬于泰州如皋县赤岸乡先茔。
夫人史氏,太康县,有妇道,能相其家。
子觌,进士及第秀州司户参军,学行知名。
子晛,太庙斋郎
女二人。
孙男计,孙女二人,皆尚幼。
铭曰:
仕不习法,治或阔疏。
习而精深,有刻有拘。
其孰如君,质有信厚。
施用不疑,宽而能守。
先帝陟君,天下之平。
宜君百年,明清邦刑。
岂其柅之,半涂而止。
是将又兴,君实有子。
按:嘉庆如皋县志》卷二○,嘉庆十三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