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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成墓志铭 北宋 · 梅执礼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九、《敬乡录》卷三、《金华文徵》卷一八
宣和二年冬承信郎吴翁待次京师,闻青溪盗日炽,亟命舟东下。
或挽而留之,不可,曰:「吾母垂白,与盗近,其忍一日安此乎」?
比渡江,杭州已陷,遂间关浮海,道明以趋东阳
距家仅一舍许,卒遇盗,不得归,盖三年二月庚午也。
五年,其孤驰介乞铭于滁,不果作,明年又以书来曰:「先公生负气节,喜从贤士大夫游,其志非浅者,而不幸死于盗,必弗得铭,无以葬。
矧公谢一切金久矣,何谀墓之嫌」?
于是为考次虔州会昌丞宗壬所状行而叙铭之。
翁讳圭,字彦成,世家婺之义乌
曾大父造,大父尧,父袍,皆隐德不耀。
翁资倜傥,形貌魁伟,遇事廓落,无所阿私,有以急告者,不问疏戚贵贱,悉怡然济之。
仓卒,值人健敏可用,辄尽诿以金帛,初不立券任也。
人亦感励自效,无肯负诿者。
邻里有争辨,率就质焉,无不得其平而去。
或议别居,多纷纷不决,须翁居间,乃曲听从,无复间言。
大抵其外和易谦恭,而中实严重不可欺犯。
县官吏豪右有为一非义,必委曲摧沮,使不得骋,以故毁誉常相半。
而翁固行,其志不夺,凛然有古任侠之风。
三舍法行,州岁贡士,多困于聚粮,翁每夙致厚赆,不俟其有谒也。
他日,比郡预贡士,有闻风而踵见者。
太学程生绩,家贫而窭,其亲大事未举,从故人贷钱三十万,将有营于浙,而同舍王汉臣悉受之,使持券取偿于兄,绩信之不疑也。
既达婺,出其券,兄辄绐曰:「是非汉臣书,须其归面质耳」。
翁恨绩留滞,召汉臣兄诘之,不变,即日出私帑代偿如其数。
县作浮屠绣川湖中,以奉双林大士,又作神霄玉清万寿宫,栋宇像设,所费皆不赀,翁一一乐施,不以累众。
州檄县急须米数百斛,县均赋于民,民嚣甚。
翁发诸廪所藏米,以白令曰:「米方腾贵,取于民必扰而难集,愿并代民输之,嗣请其值」。
信宿米达州,州大惊喜,以令为才。
初入国门,道遇乡士叶祖信者,方仆仆为故大学陈生裒具棺歛,翁遽曰:「暑溽如许,须众则事缓矣」。
立如所费周之。
其轻财重义出于天成,种种类此。
翁由孤童承家,料理生事,得所以操纵取予之术,坐致千金。
凡老于货殖者,皆自以为不可学。
而诸弟若侄,诜诜振振,举蹈绳准,相与为善,浸成望族矣。
俄叹曰:「吾念大姓辛勤立门户,不一再传辄荡析不能守者,常有妇间之」。
白县,世为义居,如其请,遂刊石,志不朽。
晚治第辟馆,延纳四方之游士,虽甚寒暑无倦容。
又方列治三阁,收置儒释道之书,使子弟宾客周旋其间。
此其为善之志,殊进进而未已也。
于是弗得其死,闻者惜之焉。
方东下时,余尝与论今日之盗,当以术取而不可以急攻,徒拥大兵从其后驱之,则浙以东将大残躏,万一有穷迫,且散而之海之闽,不易得矣。
如汉所必取项氏也,然舍项不取,而先使随何九江韩信取魏、取代、取赵、取齐,审项已孤,一举而得。
正如善救焚者,必先毁旁近屋,以绝其延,乃易扑灭。
今盗据睦山谷而陷其官府,即出入跳梁,不过一郡间,若姑置勿问,而分命大兵屯浙东西州,使他道不得相因而起,盗亦畏缩不敢出巢穴,徐遣所募鎗杖手辈迭进而挠之,可以旬月而擒矣。
翁喟然曰:「此圭所以归之意也。
盗负险隘,非鎗杖手不可以深入,然此曹乌合,任气不相下,则心不一,心不一则力不齐,惟啖以厚利,而择一二猛士总帅之,庶几人人用命。
吾州有屠大防者,强力绝人,少习为儒生,不得意弃去,习武技而精。
平居饮酣,无所施其勇,往往公取牛羊杀食之,数近刑,辄有天幸得脱。
圭实遇之有恩,归致此人,盗不足破矣」。
其后盗平,问所谓屠大防者,果尝驰保翁家,久之弗去,自言当杀身以报。
翁转海上淹回,而翁之弟待弗尽礼,忽谢去,自遮护其所居,左右乡盗无一敢近。
既而破灭数十洞,斩获不可胜计,军前功第一,以白身授官至武功大夫,其子弟其奴并入赏典。
诚使翁在乡里不出,出而亟归,必且大捐金收召武勇,而用屠为之倡,威著远近,盗必不敢窥,婺守令必不逸,他盗必不起,而平民肝脑必不至于涂地,其为功也又岂止如屠而已哉!
翁在京师,宾游接武,争愿出力为翁用,有善中贵人者,功欲使因己,而翁笑曰:「男儿通塞,固自有命数,何至折腰屈膝事中贵人乎」?
判大宗正事、普安郡王仲忽闻而高之,荐出门下。
春秋五十有四。
卜以六年二月丙午葬县东缙云永昌村前山之阳。
娶陈氏。
子男三:曰宠,司越州士曹事,则乞铭者也;
曰颜老,早卒;
曰康老,尚幼。
女四:适太医助教宗公璋、顺昌府汝阴王铸,馀皆在室。
孙男一,曰克昌;
女二。
铭曰:
存亡死生,任侠之义。
孙吴,货殖之智。
迁史所推,殆有微意。
岂其崇进,奸雄之势。
龊龊文士,鲜足与议。
必也狂狷,奈何摈弃?
吾铭若人,以是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