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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祁州深泽县王广廉著作佐郎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六八、《临川先生文集》卷五一
敕某:尔用举者为县,又能修其职事,而举者众多。
升序厥官,属之东观。
夫士之有能有为也,岂必戒敕而后勉哉?
尔以才称,其知自劝矣。
可。
王广廉青苗取息奏熙宁三年正月 北宋 · 李常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
臣等伏见河北提举常平广惠仓王广廉,近至京师,倡言青苗新法已晓谕河北,取三分之利。
又闻制置条例司欲取其法行之天下,臣窃以为过矣。
臣略闻其歛散之法云,下户恐其负之,不敢辄给,其上户则十有七八愿者。
若尔,则与立法之意相违戾矣。
新法以摧兼并、惠贫弱为意,而下户不及,又以赡上等之有馀,则是助大贾蓄家以乘民之不给也,何以为轻重盈虚之术乎?
况朝廷诏令云,凡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歛补助,裒益多寡,而抑民豪夺之意也。
今才数月而取利三分,则与诏旨甚相乖戾。
异时奸吏旁缘,与聚歛之臣刻剥日滋,则虽倍称之息,未可知也。
刘歆新莽开赊贷、设五均,其弊至于亡国,但云计赢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
《周礼》:「凡民之贷者,以国服为之息」。
康成之注,亦引莽制以为解。
今使人什三,则又过亡新二矣。
既许其一岁再贷,则其息遂至于什六,下何以堪之哉!
《诗》曰:「曾是掊克,歛怨以为德」。
以陛下之睿圣,有意于三代之隆,若生财有道,用财有节,臣恐天下之财,充牣委积而不可胜校。
广廉小人,造端以笼天下之利,一旦生民重赋至于无聊,而怨及于上,为害岂浅哉!
臣愚伏望陛下寘广廉于理,可惩擅命之吏,明诏有司,推法之本意,谕所遣提举官,勿以强民,一切随其所愿。
倘蒙圣慈昭然辨其难以遽行,止且试之河北陕西数路,不胜幸甚。
天下至大,生灵至众,不可以仓卒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