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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肃顺 唐 · 不详
四言诗 押先韵
我后至孝,祗谒祖先。
仰瞻庙貌,夙设宫悬。
朱弦疏越,羽舞回旋。
神其来格,明祀惟虔。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治顺 唐 · 不详
四言诗 押词韵第三部
清庙将入,衮服是依。
载行载止,令色令仪。
永终就养,空极孝思。
瞻望如在,顾复长违。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肃雍舞 唐 · 不详
四言诗 押词韵第十一部
周道载兴,象日之明。
万邦咸庆,百谷用成。
于穆圣祖,祗荐鸿名。
祀于庙社,陈其牺牲。
进旅退旅,皇武之形。
一倡三叹,朱弦之声。
以妥以侑,既和且平。
至诚潜达,介福攸宁。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观成舞 唐 · 不详
四言诗 押词韵第一部
穆穆王国(一作皇图),奕奕神功。
毖祀载展,明德有融。
彝樽斯满,簠簋斯丰。
纷絺旄(一作旌)羽,锵洋磬钟。
或升或降,克和克同。
孔惠之礼,必肃之容。
锡以纯嘏,祚其允恭。
神保是飨,万世无穷。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咸顺 唐 · 不详
四言诗 押词韵第十一部
万舞咸列,三阶克清。
贯珠一倡,击石九成。
盈觞虽酌,灵坐无形。
永怀我祖,达其孝诚。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禋顺 唐 · 不详
四言诗 押庚韵
旨酒既献,嘉殽乃迎。
振其鼗鼓,洁以铏羹。
肇禋肇祀,或炮或烹。
皇尸俨若,保飨是明。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福顺 唐 · 不详
四言诗 押阳韵
新庙奕奕,金奏洋洋。
享于祖考,循彼典章。
清酤特满,嘉玉腾光。
神醉既告,帝祉无疆。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章德舞 唐 · 不详
押词韵第六部
清庙新,展严禋。
恭祖德,厚人伦。
雅乐荐,礼器陈。
俨皇尸,列虞宾。
神如在,声不闻。
享必信,貌惟夤。
想龙服,奠牺樽。
礼既备,庆来臻。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善庆舞 唐 · 不详
押阳韵
卜世长,帝祚昌。
定中国,服四方。
修明祀,从旧章。
奏激楚,转清商。
罗俎豆,列簪裳。
歌累累,容皇皇。
望来格,降休祥。
祝敢告,寿无疆。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忠顺 唐 · 不详
押词韵第一部
称文既表温柔德,示武须成蹈厉容。
缀兆疾舒皆应节,明明我祖乐无穷。
郊庙歌辞 周宗庙乐舞辞(《唐馀录》曰:“周宗庙乐,降神奏《肃顺》。皇帝行奏《治顺》。献信祖室奏《肃雍》之舞。僖祖室奏《观成》之舞。太祖室奏《明德》之舞。世宗室奏《定功》之舞。酌献、登歌奏《感顺》。迎俎奏《禋顺》。饮福奏《福顺》。送文舞、迎武舞奏《忠顺》。武舞奏《善顺》。撤俎奏《礼顺》。送神奏《肃顺》。”) 明德舞 五代至宋初 · 田敏
四言诗 押阳韵
惟彼岐阳,德大流光。
载造周室,泽及遐荒。
于铄圣祖,上帝是皇。
乃圣乃神,知微知彰。
新庙奕奕,丰年穰穰。
取彼血膋,以往蒸尝。
黍稷惟馨,笾豆大房。
工祝致告,受福无疆。
上僖祖尊谥册文 唐末宋初 · 扈蒙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一三(第二册第一六一八页)、《宋史》卷一○八《礼志》一一
孝曾孙嗣皇帝臣匡胤再拜稽首上言:恭以昊天有命,皇宋勃兴,括厚载以开阶,宅中区而抚运。夷夏蛮貊,罔不献诚;山川鬼神,罔不受职。非臣否德,肇此丕图,实赖先正储休,上玄降鉴。既虔膺于大宝,乃眇睹于遐源,敢遵历代之规,式荐配天之号。伏惟皇高祖府君昊穹沦粹,翕辟资华,慕龙蛰以存神,乐鸿冥之遂性。藏名晦用,不从四岳之明扬;履素含贞,自体两仪之䜣合。积仁斯久,与道而隆。始浚发于天潢,果诞敷于帝业。亦犹重华纳麓,庆实自于穷蝉;周发受图,功始因于后稷。今鸿基既启,清庙斯崇,将严禘喾之仪,上报勤商之绩。爰询典礼,上正宗祧。谨遣使司空、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溥,副使兵部尚书李涛奉宝册,上尊谥曰文献皇帝,庙号僖祖。天保初定,祖德惟馨,登歌合奏于陶匏,毖祀毕陈其彝斝。孝诚惟洁,休烈载扬。亿万斯年,永隆休祉。谨言。
请僖祖止称庙号顺祖而下依尔雅文奏 北宋 · 李宗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宋史》卷一○六《礼志》九、《群书考索》前集卷二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僖祖称曾高祖,太祖称伯;文懿、惠明、简穆、昭宪皇后并称祖妣,孝明、孝惠、孝章皇后并称伯妣。按《尔雅》有考妣、王父母、曾祖王父母、高祖王父母及世父之别。以此观之,唯父母得称考妣。今请僖祖止称庙号,顺祖而下,即依《尔雅》之文。
僖祖加谥册文 北宋 · 王钦若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一、《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一四(第二册一六一八页)、《宋大诏令集》卷一四○、《太常因革礼》卷九○
孝孙嗣皇帝臣恒谨再拜稽首上言曰:臣闻肇基王迹,实自于上仁;贻厥孙谋,仰繄于至德。矧茂克昌之烈,诞彰锡羡之灵。佑宝绪之重熙,感先游之来格。用展遹追之礼,式昭骏惠之风。伏惟僖祖文献皇帝,潜隐韬明,广渊藏用,禀元精而毓粹,积纯嘏以流辉。陟降上天,始恢于成命;仪形后裔,大集于繁禧。臣猥以眇冲,获膺嗣服。奉宗祧之重,惟怀永图;恤宇县之劳,敢忘丕则?祗受贻训,驯致治平。属禋瘗之交修,荷穹昊之报降。真期允协,飙驭载临。谕长发之遐源,申聿怀之多福。监观攸接,允谓于凝祥;舄奕有开,实资于累洽。谨奉玉册、玉宝,增上尊谥曰「僖祖文献睿和皇帝」。道隆观德,孝极因心。方期对越之灵,适播庞鸿之祐。时万时亿,永矣无疆。谨言。
太庙祧僖祖议(治平四年闰三月)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八○○、《乐全集》卷三四、《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六(第一册第六六九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等参议,伏以天子七庙,著于《尚书》、《春秋传》、《礼》之《王制》、《祭法》、《礼器》,诸子之说、历代之议详矣。故昭穆所以序世及之正,褅祫所以极仁义之本。三代以降,惟汉、晋、唐以其统祚之长,得及祧迁之议。国家继天而王,列圣重光,盛德在人,必百世祀。厚陵复土,虞主还宫,对越祖宗,升祔有日。同堂八室,庙制已定,僖祖当祧,合于旧典。请依太常礼院所奏,委为允当。
宜以僖祖之庙为太祖议(熙宁五年四月) 北宋 · 元绛
出处:全宋文卷九二八、《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七(第一册第六六九页)、《韩忠献公年谱》第三六页、《文献通考》卷九四、《群书考索》前集卷三○、《宋史》卷一○六《礼志》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宋史新编》卷二七
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飨有天下,皆推其本统以尊事其祖。故商周以契、稷为始祖者,以其皆承契、稷之本统故也。使契、稷自有本统承其后,而汤与文王又为别子之后,则自当祖其别子,不复以契、稷为祖矣。所以祖契、稷者,非以有功与封国为重轻也。诸儒适见契、稷有功于唐虞之际,故以谓祖有功。若祖必有功,则非有功者莫如鲧,而夏后氏何以郊鲧乎?今太祖受命之初,立亲庙自僖祖始,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得而知,然则僖祖之为始祖无疑矣。傥以谓僖祖不当比契、稷为始祖,是以天下之人不复知尊祖,而子孙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况于毁其庙,迁其主,而下祔于子孙之室,此岂所以称祖宗尊祖之意哉?《传》曰:「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祭于太祖」。今迁僖祖之主而藏于太祖之室,则是僖祖、顺祖、翼祖、宣祖祫祭之时,皆降而合食也,情文不顺,无甚于此。《诗》序《生民》曰:「尊祖也。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盖言尊祖而不言尊有功,言文武之功而不言后稷之功,则知推后稷以配天者,以尊祖而非以尊有功也。秦汉以来,典章残缺,祖宗庙祧始失先王所以尊祖之意,诸儒异论,无所据考。臣等考之经传,质之人情,谓宜以僖祖之庙为太祖,则合于先王之礼意,无所悖戾。
议僖祖祧迁奏(熙宁五年四月) 北宋 · 孙固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七、《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八(第一册第六七○页)、《邵氏闻见后录》卷一、《宋史》卷三四一《孙固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经世八编》卷五○、《右编》卷三四
臣闻先王之礼,本之人情而为之节文者也,故不慕古而违时措之宜,不因文而失沿情之实。亲有疏戚,世有同异,此礼之所以损益变正之不一也。伏惟太祖皇帝受天命,一四海,创业垂统,为宋立万世无穷之基,其为宋始祖而配天受飨,理在不疑。今闻乃欲以僖祖为始封之祖,复其祧主。夫既以僖祖为始祖,则遂当受东向配天之享,此臣切所以未安也。七世之庙,亲尽而祧,此万世大公之通法,未闻有以易之者也。故僖祖之主,于陛下世以亲尽而祧,在礼适为得正。而今议者以谓人必本乎祖,太祖既已追尊僖祖,则今日当以僖祖为本始之祖。是未推夫王者兴起有殊异,而所当之世各不同也。夫开国者,先尝有功而受封,则后之子孙有天下而推以为始祖可矣;若未膺受天命,特起而得天下者,为太祖亦宜矣。此实先王之礼,人情之所顺,而前世之所已行也。今为议者,必曰方今天下隆平,人物安乐,不愧治古;而礼乐人物,祭祀制度,谓宜鄙绝汉唐之所行,而纯取三代之制以为法,故有「僖祖之庙与契、稷无异」之说,臣窃以为过矣。夫本朝之兴,与商、周异。商、周之王,本由契、稷,故自汤、武而上,其流有源,皆可推而考之。契布五教,民以知礼,其统绪略与周同,而犹不若周之懿也。周自后稷、公刘以来,教化流行,以至太王、王季,世世修德益茂,迨于文、武受命,奄有天下,则源流之来,岂无所自哉!仲尼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则周公其人也」。夫周而上,尧、舜、禹、汤之世,非不美也,其祭之礼,仲尼不谈而独举周者,岂非其德与世独为备哉?故曰「周公其人也」,言惟周公能备此礼尔。夫稷当尧民阻饥之时,始播百谷,使万世粒食,其为功大矣。《诗》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言以其德能配天也。夫以文王之德,而不得预配天之祭者,特以后稷之功大尔。使周无后稷之祖,则周公之祀,宜不得舍文、武而他及。且后世之兴,其先既无周之后稷,而郊天之配,不先创业之君,乃远取追尊之祖,此岂先王之礼而近于人情者哉?今之议者又以《祭法》「禘郊祖宗」之礼,言商、周非绝喾,以其自有本统承之。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知,则必以僖祖为始祖。臣又以谓不然矣。自秦灭学,六经皆被焚弃,不复为全书,而《礼经》尤为残荡。其后汉之诸儒,髣髴圣人之馀,委曲加意而编缀之,故多驳杂不经之说,附以郑康成牵合之言,而圣人之意益不明。若《祭法》之「禘郊祖宗」者,是其一矣。其言曰:「商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信斯言也,则禘祭宜无易喾者。今《商颂》之《长发》,大禘之诗也,其曰:「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又曰「玄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者,乃专歌述契之功德。一篇之间,了无及喾之语,则《祭法》之言禘喾者,臣亦未敢取以为信也。虽然,就其说而考之,亦自非大有功德者,不可以郊天取配。何则?鲧障洪水,虽疏导失宜,而禹因之以成功,身被殛死,故夏人郊之;冥业其官而死于水,故商人郊之;后稷粒食之功被于万世,故周人郊之。今未见冥、稷之功,而欲同冥、稷之祀,臣窃以为非宜也。汉高之得天下,与商、周异,故太上皇不得为始封,而光武之兴,不敢尊舂陵而祖高帝。且景帝,唐室始封之君,而元皇帝乃神尧之父,高祖之时,以景皇帝为配,而太宗之初,已奉高祖于圜丘,景皇帝不得预郊天。其后杜鸿渐等复请以景皇帝郊配天地,黎干力诘其非礼而正之。夫景皇帝亲授唐国之封,且不得配天;则未尝启有土宇,而欲以为始祖,臣亦虑其难矣。恭惟太祖皇帝削平祸难,功格上天。百馀年间,天下之人涵泳生养,而安乐于无事者,太祖之恩德也。今天下惟知尊奉太祖,而乃欲替其亲郊配天之祀,岂厌于人情哉?今议者遂将斥绝唐汉,上法商周,此臣所谓慕古而违当世之宜者也。太祖皇帝受周禅,僖祖始被追尊,而建隆之郊,配以宣祖,僖祖不得预焉。夫以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之世,未尝郊配僖祖,而陛下一日隆而祀之,盖有所隆者,必有所替。今使太祖之礼有替于四宗之时,此岂孝思之心哉?此臣所谓因文而失沿情之实者也。夫非所居而祀之,则神有所不受;非所宜而配之,则天有所不飨。所谓郊而配天者,以天于万物,其德不可形容。故人君之大有功德,被生灵而施后世者,谓足以配之而已。今僖祖之德,不昭见于生民,不明被于后世,乃欲以齐后稷之庙,当始祖之礼,臣恐僖祖之神非所居而不受,上帝之灵非所配而不飨,非陛下所以尊祖事天之意也。陛下为太祖子孙,继太祖基业,据南面之尊,而飨四海九州之奉,皆太祖皇帝之所授也。则今日之所尊事,宜莫加于太祖矣。或曰:礼别子为祖,契、稷皆帝喾之子而得姓者,故商、周以为祖而奉之。今宋自僖祖为始祖。臣曰是又不然也。若以得姓者为祖,则赵之得姓远矣。自造父封于赵城,而赵衰始得姓。今若必欲推考其先世,则遂欲上祖赵衰,其可乎?其不可明矣!或又曰:今朝廷欲存僖祖为始祖尔,至于祀天为配,亦不轻议也。臣曰:是不可也。今既以僖祖为始祖,是必配天;僖祖配天,则太祖之祀替矣。此臣以为不可者也。或又曰:今毁僖祖之庙,藏其主夹室,而下附子孙,可乎?臣曰:是不然也。臣闻神道尚右,今太庙一堂,夹室在西,祧主藏室中而居顺祖之右,固已顺矣,盖非所谓下附子孙之室,而替其尊也。必犹以为不可者,臣今欲乞特为僖祖立室,置祧主其中,由太祖而上亲尽迭毁之主,皆藏于僖祖之室。当禘祫之时,以僖祖之主权居东向之位,太祖之主顺昭穆之列而从之,取其毁庙之主而合食焉,则僖祖之尊自有所伸。此韩愈所谓「祖以孙尊,孙以祖屈」之义也。以僖祖立庙为非,则周人别庙以祀姜嫄,不可谓非礼。今以陛下之时,因情立礼,取圣人之制,为万世法,不亦美欤!事与商、周有殊,礼文从而亦异。此臣所谓先王之礼本人情,而损益变正之不同者也。如曰不然,臣恐违古今之义,逆天人之情,而天地祖宗之神灵有所不飨也。伏惟陛下聪明仁孝,以宗庙重事,恐其于礼有所乖违,故令下两制臣寮议。陛下茍以臣言为可用,伏乞裁自圣断;如或犹以为疑,乞送礼院参详。臣窃惟宗庙祧配,朝廷大礼,反覆思虑,于心有所未安,不敢苟立异说,伏望陛下少加采纳。
议僖祖庙状(熙宁五年四月)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准敕,准中书门下奏:「准治平四年闰三月八日敕,迁僖祖庙主藏之夹室。臣等闻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故先王庙祀之制,有疏而无绝,有追而无遗。商周之王断自稷契以下者,非绝帝喾以上而遗之,以其自有本统承之故也。若夫尊卑之位,先后之序,则子孙虽自齐圣有功,不得以私其祖考,天下万世之通道也。窃以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于契稷无以异。今毁其庙而藏其主夹室,替祖考之尊,下附于子孙,殆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存之义。求之前代,虽或有之,然考合于经,乃无成说。因情制礼,实在圣时。伏惟皇帝陛下,仁孝聪明,绍天稽古,动容周旋,惟道之从。宗庙重事,所宜博考,乞以所奏付之两府详议而择取其当」。奉敕旨准今月三日诏:「中书门下:庙祧之制,盖闻彝典,所以上承先王,下法后世。朕嗣宅大统,敬奉宗祀,而世次迁毁,礼或未安。讨论经常属二三哲辅,于以佐朕不逮,而仰称祖宗追孝之心。今览之瞿然,敢不祇服。宜依所请施行。故兹诏示,想宜知悉」。牒奉诏书如前。牒至,准诏书者。伏惟亲亲之序,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及而亲毕。圣人制事,存送终之礼,皆以此为限,是众人之所同也。若其不与众人同者,则又因事之宜,断之以义,而为之节文也。昔先王既有天下,迹其基业之所由起,奉以为太祖,所以推功美,重本始也。盖王者之祖有系天下者矣,诸侯之祖有系一国者矣,大夫士之祖有系一家者矣,亦其理势然也。荀卿曰:「王者天,太祖,诸侯不敢坏,大夫士有常宗,所以别贵始」。贵始,德之本也。盖有天下之始若后稷,有一国之始若周公,大夫士之始若三桓。所以贵者,配天也,不祧也,有常宗也,此其所以别也。今直以契稷为本统之祖,则是下同大夫士之礼,非荀卿之所谓别也。或曰:「汤、文、武之去契、稷,皆十有馀世,其间子孙衰微奔窜者非一,汤、文、武之有天下,契、稷何与哉」?曰:南宫适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孔子曰:「君子哉若人」。禹之有天下则然矣。稷,诸侯也,而曰「有天下」,何哉?岂非积累功德,至文王而兴乎?孟子曰:「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然则小国亦王之所待也。所谓「七十里」「百里」者,非契、稷所受以遗其子孙之国乎?由是言之,商、周所以兴,契、稷不为无所与也。则正考父作《颂》追道「契汤高宗,商所以兴」,子夏序《诗》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岂虚语也哉?《国语》亦曰:「契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兴」。《谷梁》曰:「始封必为祖」。南宫适、孟轲、卜子夏、左丘明、谷梁赤生于周代,其所言者,皆亲闻而见之者,其学问又俱出于孔子,宜若可信。则尊始祖以其功之所起,秦、汉诸儒亦有所受之也。后世有天下者,皆特起,无所因,故遂为一代之太祖,所从来久矣。伏惟太祖皇帝孝友仁圣,睿智神武,兵不血刃,坐清大乱,子孙遵业,万世蒙泽,功德卓然,为宋太祖,无少议者。僖祖虽于太祖高祖也,然仰迹功业,未见其有所因;上寻世系,又不知所以始。若以所事稷、契奉之,窃恐于古无考,而于今有所未安也。臣以为均之论议,未有以相夺,仍旧便。若夫藏主合食,则历代常议之矣。然今之庙室与古殊制,古者每庙异宫,今所以奉祖宗者皆在一堂之上。西夹室犹处顺祖之右,考之尊卑之次,似亦无嫌。至于禘祫,自是序昭穆之祭,僖祖东向,礼无不顺,所谓子虽齐圣,不先父食者也。孔子曰:「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如臣绛等议,非臣所知,臣所以阙而不敢同也。
按:《南阳集》卷二五。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皇朝文鉴》卷一○五,《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三八。第一册第六七○页《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七,《宋史》卷一○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右编》卷三四,《文章辨体汇选》卷一五二,《经济类编》卷四○,《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二二八。
乞免详议僖祖庙仪奏(熙宁五年十月)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四九(第一册第六七五页)
准中书送下僖祖庙仪,令太常礼院详定。缘治平四年,先帝祔庙,祧迁僖祖,时忝礼官,系撰祧迁文字。今来详定,缘有前议,不敢异同,难以预闻。
僖祖祧迁议(熙宁五年十月) 北宋 · 张师颜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四
臣等伏以天下大礼,莫重于宗庙。崇孝事神,以照临四海,是以圣王慎之,必务极其至当。伏惟僖祖神主祧藏夹室,于礼不顺,有司失之矣,宜其辅臣建立,明诏访逮,垂为万世法。然议者因其藏主有失,遂欲推为始祖,臣等敢以此为议。昔者商、周之兴、本于契、稷,考诸前载,其指有二,曰:因其始封,蒙其功德也。契有大功,始受封国,十有馀世,世祀不失,至汤而有天下,修其封国,举天下之大而谓之商者,由契以致之也。稷有大功,始受封国,十有馀世,世祀不失,至武王而有天下,修其世祀,因其封国,举天下之大而谓之周者,由稷以致之也。然则契、稷为商、周之祖,其传已久,其礼素定,后世固无得而易之矣,奉之为太祖,以主庙祀,有以尽一时之宜也。《诗》之《长发》,言商家兴废之久,历虞夏之世,其来长远。《昊天有成命》言后稷已有王命,《生民》、《思文》皆歌后稷之功。传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不可谓为祖,不因功德也。后世受命之君,功业特起,不因先代,则亲庙迭毁,身自为祖。郑康成云:「夏太祖无功而不立,自禹与二昭二穆耳」。唐张荐云「夏后以禹始封,遂为不迁之祖」是也。若始封世近,上有亲庙,则拟祖上迁,而太祖不毁。魏祖武帝,则处士迭毁;晋祖宣帝,则征西迭毁;唐祖景帝,则弘农迭毁:此前世祖其始封之君,以法契、稷之明例也。既已法契、稷矣,则上之亲庙不得不毁,势当然也。借使魏、晋欲不祖武、宣,而越取处士、征西,不惟上推世数,未知更当及于何人,且其如始封何!唐有天下,因以为法,韩愈有言:「事异商、周,礼从而变」。臣等取之矣。要之始封世近,则亲庙不可不立;若特以亲庙及远,便为始祖,舍始封而抑之,则古未尝闻之也。晋琅邪王德文曰:「七庙之义,自由德厚流光,飨祀及远,非是为太祖申尊祖之祀」。其说是也。《礼》,天子七庙,而太祖之远近不可以必,故但云「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未尝言亲庙之首必为始祖也。国家治平四年,以僖祖亲尽而祧之,奉景祐诏书,以太祖皇帝为帝者之祖,是合于礼矣。而议者曰:商、周之祖,自以别子之故,非以有功与封国为轻重。是不然也。别子之法,自谓公子不继世,故子孙为大夫士者祖之,百世不迁,非天子、诸侯之礼也。使汤武但为诸侯,则尚不祖此别子,况天下之君,而可用大夫士之法乎?若夫禹不先鲧,则所谓子虽齐圣,不先父食,自以正文公之「逆祀非尊祖」之论也。唐仲子陵所谓「安知非夏后庙数未足之时,而言禹不先鲧邪」?伏惟宋之为宋,由太祖皇帝应天受命,首创洪业,建大号于天下,异乎商、周之为商、周可知也。僖祖虽为圣裔之先,而有庙直由太祖。亲尽则迁,古之正义。今欲以有庙之始为说,援而进之,以为始祖,臣等固疑其与契、稷异矣。使契、稷本无功德,初不受封,引以为据,庶其或可;若其不然,臣等不得判然无疑也。设欲必据此论,臣等又有可言者焉。盖三昭、三穆,是不刊之典,一定之论也。国初张昭、任彻之徒,不能远推隆极之制,因缘近比,请建四庙,遂使天子之礼下同诸侯。若使庙数备六,则更当上推两世,而僖祖次在第三,亦未可谓之始祖也。若谓世次不可推,则斯言也,诏旨所不著,史臣所不录,历百馀年,莫知当时之实,不敢以私意逆推而言也。谨按建隆四年亲郊崇配,不及僖祖。开国以来,大祭虚其东向,斯乃祖宗已行之意也。自祖宗以来,不以太祖之位易之,今而易之,恐失祖宗之意矣。巍巍太祖,如神如天,垂祚万世,无以云报。奉之以为帝者始祖,于礼无不宜者。或谓《仪礼》诸侯及其太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今谓始封为太祖,乃诸侯制也。臣等以为远祖受封,子孙世袭,亲虽尽而庙不毁,是诸侯及其太祖也。若始封之君既已为其国之祖矣,后世子孙自诸侯而为天子,则始祖不易,理势自然,是谓天子及其始祖。若必求太微之精、神灵之感,谓为始祖所自出,将见迁就其说,奇谲无已,弥失圣人之意矣。唐神龙初,议云既立七庙,须崇始祖,而张齐贤云:「始祖即太祖,太祖之外更无始祖」。此前儒讲之熟矣。大抵契、稷不以功德,为祖无必然之论;特起之君自为一代之祖,无不可之理。若乃藏主未顺,宜必改定。盖夹室者,子孙庙之偏室,非庙之正也,议者谓神道尚右,失其旨矣。然则僖祖之主,必有所归。按《周礼》「守祧」,掌守先公、先王之庙祧,其庙则有司修除之,其祧则守祧黝垩之。所谓庙者,后稷、文、武诸庙也;祧者,所藏先公、先王之迁主也。先公迁主,藏于后稷之庙。僖祖,犹周之先公也,宜有藏主之祧,虽无始封,远祖上为之主,而先王之祧不可以阙。臣等参详,乞略仿此制,筑别庙以藏之,大祭之岁祀于其室,太庙则一依旧制虚东向之位,郊配之礼仍旧无改,事之宜而情之顺也。魏、晋及唐,尝议远庙之主矣。魏钟繇、高堂隆、卫臻,皆当世名儒,并云处士当迁,故景初之制,谓三祖不毁,其馀四庙,亲尽则迁,一如后稷、文、武庙祧之礼。晋永和中,尚书议云:「周人之王,太祖、世祖世远,故迁有所归。今晋庙宣帝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从孙也;祫祭在上,是代太祖也」。范宣谓可别筑一室,以居四主,四祖迭迁,则宣祖位正矣。自虞喜、刘诩、韦泓、王松子、蔡谟之徒,并同其议。唐陈京议请据魏、晋旧制,构筑别庙,以藏献懿,柳冕、王绍等七十馀人亦同其说,虽卒藏于兴圣庙,然本无异于别室也。惟颜真卿引蔡谟「权居东向」之一句,而不本其改筑之议,获议于时。此前世之论,皆有考据,本于经意,不敢谓后世之史,而一切黜之也。《记》曰:「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又曰:「亡于礼者之礼」。况有前人商榷,尽理之论乎?或曰:别庙而祭,非所谓合食也。臣等应之曰:夹室非便,当为别庙,则既其正大节矣。合食、分食,要皆孝飨之道,但以于属既尊,不可寘昭穆之列,依准前代祭之别庙,得礼之变,复何嫌哉!若云不可分食,当合于太庙,则不唯永虚东向,且使下从子孙,孰为得失?是则僖祖别藏,列圣不动,神灵安妥,情文皆得,其于义也合矣。恭惟陛下仁孝天成,尊事宗庙,古之盛王所不逮也。臣等学术浅陋,讨论非长,徒能述遵朝廷正大之意,别白议者未通之论,冀以称上圣因情制礼之道焉。惟陛下幸留神详择。
按:《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四三。第一册第六七二页又见《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群书考索》前集卷三○,《文献通考》卷九四,《宋史》卷一○六《礼志》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