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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弟暨述书赋后(暨官检校户部员外郎,富词藻,精草隶。尝制《述书赋》,论书家,起史籀迄唐至德一百九十八人,并及署證、印记、徵求、保玩等事,总七千六百四十言。暨亡,蒙题赋云。) 唐 · 窦蒙
五言排律 押阳韵
引用典故:献赋 子敬与琴亡 紫荆
受命别家乡,思归每断肠。
季江留被在,子敬与琴亡。
吾弟当平昔,才名荷宠光。
作诗通小雅,献赋掩长杨。
流转三千里,悲啼百万行。
庭前紫荆树,何日再芬芳。
史籀李斯 北宋 · 秦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七八、《淮海集》卷三五、法帖通解、淮海题跋、《六艺之一录》卷一三五、《古今图书集成》字学典卷七八、《佩文斋书画谱》卷八九
史籀者,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时有同异。先王之时,天下之书同文,及其衰也,诸侯各自为政,而字画之形亦异殊矣。秦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罢不合秦文者,而斯作《仓颉篇》,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是为小篆。是时天下多事,篆字难成,长安下邽人程邈得罪系云阳十年,从狱中增减大篆,去其繁复,奏之。始皇以为善,出邈为御史,名其书曰隶书。凡奏事,令隶人书之,故又谓之佐书。自尔秦书有大篆、小篆、刻符、虫书、隶书等,凡八体焉。《仓颉》、《爰历》、《博学》三篇,至汉时,闾里之师并为《仓颉篇》。而籀文,至建武时已六篇矣。今称史籀之迹者,惟岐阳石鼓文。李斯之书,惟泰山诏为真迹。二世诏、峄山之碑,近世传者,出于徐常侍、夏英公家,自唐封演已疑非真。杜甫直谓「野火焚」、「枣木传刻」尔。不知此谓史籀、李斯二帖者,何从得之也?今汉碑在者皆隶字,而程邈此帖乃是小楷,观其气象,岂敢遂信以为秦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