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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追寝李琮朱彦博相州虔州元祐四年十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四
臣窃以《春秋》之义,必诛首恶;
而朝廷之罚,要在惩奸。
恭惟熙宁之政,务欲兴废补弊,出于仁民爱物。
而小人侥倖,一时贪功冒赏,竞为苛刻,肆行己见。
故罔上坏法为市易者,吕嘉问吴安持为之倡;
锻鍊傅会为大理者,崔台符杨汲为之首。
以至吴居厚吕孝廉肆剽剥于京东
贾青王子京极椎埋于福建
蹇周辅朱彦博配百万之盐于江西,则父子不保;
李琮增无名之税于江东、淮、浙,则老稚流离。
吕公雅霍翔促保马之期限,沈希颜范峋裒岁课之羡溢。
四方之人,侵削肌骨,破散室家,愁怨之声盈满内外,伤天地至和之气,累仁圣好生之德,言之可为痛心。
此数人者,天资残忍,视民如草芥,实为首恶。
陛下临御以来,相继黜削,轻重不同,然不足以谢天下。
其间虽有革面以自文饰其过,稍冀哀怜,譬如蛇虺方在蛰伏,假息窃视,幸其有间,复肆毒螫矣。
今数路被害之民,疮痍未瘳,而李琮朱彦博一除相州,一除虔州,皆大藩名郡。
如此,何以惩奸窒恶,成圣朝仁厚之化乎!
何正臣官为侍从,以傅会治狱,一饶州不可得;
李琮朱彦博,纵未欲放弃閒地,即乞且除一小郡,以慰四方被害之民。
伏望圣慈详察,特行追寝,则天下幸甚!
谢运判朱朝奉彦博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九○、《山谷全书·续集》卷一
不肖于诸公之间,岂不愿盗名,恐累足下知言尔。
往多故,不作报,度已察。
南来拘窘吏事,虽江山相映发,心不在焉,如墙壁间作诗文,与俗俯仰,不足纪录。
得显臣兄弟时持书册来讲问,拨置簿领,一解颜尔。
承去岁不利秋官,居閒当有自娱,即日体力胜否?
昨所谕怨与不怨,论事似不当尔。
苟志于仁矣,其馀存乎其人,不可听以一律。
《君子阳阳》、《考槃》与《北门》、《褰裳》同为君子之诗。
夫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观义理者固于其会。
怨与不怨,去道远矣。
庄周所谓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足下以为如何?
无阶从容,合并十诗,仰报盛意,因以当面。
愿自重,不宣。
朱彦博不可为监司绍圣四年九月 北宋 · 蔡蹈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一
臣伏见近降除命,以朝请大夫朱彦博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事。
臣谨按,彦博天资倾邪,习尚狡诈,喜争好讼,中伤善良,莅官所至,遗害民吏。
元丰年曾任江西监司,苏辙在其部内。
尝以事被朝廷廉按,彦博力为掩护,竟以幸免。
既得志,彦博倚以为助。
故其知虔州日,欲以巧计中伤提刑李阅。
因阅至虔州彦博令属县差水手等牵挽其船,既而奏阅违法差水手,并令弓手勾集耆壮士兵等,及置狱推劾。
众證其妄,三问不承,理当追摄,而彦博拒抗不赴,致干照人枉在刑禁,淹延半年。
狱官具奏,而朝廷指挥亦止取干證人为定,便行断放,终不能屈致彦博
提刑李阅乃按发之官,曾无片言。
未实,而一切罢任。
若非彦博以为助,而务报私恩,则朝廷议法不公未应如此其甚也。
天下士大夫闻之,靡不扼腕。
臣再详彦博承诏守土,尚敢陵蔑监司,今使之自列监司,则所属官吏将不胜其害也。
臣今所论,一事而已,若其在官贪污,奸诈无耻,不可悉数,在廷之臣无不知之。
提点之职,实关诸路,况今坑冶多事,必得向公奉法、洁廉详敏之人,乃能举职,付之彦博,未协众论。
臣愚欲望断自严衷,追寝已行之命,别求吉士,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