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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牛花(按:《两宋名贤小集》作危稹诗。) 宋 · 杨巽斋
七言绝句 押阳韵
青青柔蔓绕修墙(一作篁),刷翠成花著处芳。
应是折从河鼓手,天孙斜插鬓云香(以上同上书前集卷一四)
卢蒲江雪夜约同直省中出示采菊读书煎茶种橘四诗索危秘书诸名胜同赋 其四 南宋 · 释居简
七言绝句 押阳韵
青压低枝欲破香,秋迟风燥未曾霜。
枳蕃江北令人笑,更试仙山与道乡(以上《北涧诗集》卷五)
卢蒲江雪夜约同直省中出示采菊读书煎茶种橘四诗索危秘书诸名胜同赋 其一 南宋 · 释居简
七言绝句 押支韵
拙须务速巧须迟,尽巧依稀与拙宜。
除却艺兰纫楚佩,反骚只有落英诗。
卢蒲江雪夜约同直省中出示采菊读书煎茶种橘四诗索危秘书诸名胜同赋 其二 南宋 · 释居简
七言绝句 押先韵
糁葵负腹愧便便,偶上蓬莱借榻眠。
梦过子云还问字,梦醒龙液冷无烟。
卢蒲江雪夜约同直省中出示采菊读书煎茶种橘四诗索危秘书诸名胜同赋 其三 南宋 · 释居简
七言绝句 押灰韵
亭亭古砌剪霜苔,密琐疏棂冷不开。
纱帽笼头防俗客,小团新锡上方来。
危骊塘赠以古鉴二首 其一 宋末元初 · 罗椅
七言律诗 押阳韵
百尺楼头山雨长,梦提白发沧浪
从渠金带花成簇,何处鱼羹饭不香。
语妙囊中了今古,骚成肘后系潇湘。
山寒岁晚苗盛,欲当包茅献草堂。
危骊塘赠以古鉴二首 其二 宋末元初 · 罗椅
七言律诗 押东韵
涧底春冰偶不融,风前凝作水晶宫
古人心事如此鉴,今代眼明惟有公。
落月还应照太白,秋江只合瞰涪翁
送君去貌骊塘影,影见疏梅飐晚风。
危骊塘论诗 宋末元初 · 罗椅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六二、《涧谷遗集》卷二
江空岁晚,春在梅梢,某邱某水,清风淑云,切惟履候多福。
某窃伏穷山,闻先生旧矣。
意其清名载世,若悬流半空,绝涧万壑,自非飞仙不捕影,岂意不肖无似亦获俎豆于起予之列?
瑰辞琲语,数千百言,句为之端确,字为之敲推,所谓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
某之驽怯,安敢以诗鸣,独以少而好赋,不免五言六韵之作,遂因习为诗。
尝妄意以为作诗如挽强弩,宁过于机,毋不及于机。
过则俯而就之也易,不及则正而至之也难。
故用意必深,欲自深而造平淡;
下语欲健,欲自健而造浑成。
此其本意也。
然天分有限,力揠不前,求深而得晦,求健而得不驯。
微夫子之发吾蒙也,不知诗道之坦夷也。
外證已解中尚强,玉女于成,不能不于先生是望。
代回危教授稹谢列荐启(及第经年,未脱选调,入京注受几一年,而未得阙。) 南宋 · 李刘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六八、《梅亭先生四六标准》卷三
举尔所知,不如乡人之善者;
于我乎馆,今为有力者夺之。
随众笑而笑焉,非所谢而谢也。
恭惟某官早收名第,独振妙声。
坐广文之毡,似成一十四考;
待公车之诏,行及三百六旬。
所赖金玉之相,不改箪瓢之乐。
昔三人占而汝则逆,用静为宜;
今八音谐而人以和,来仪可必。
某甚腐于力,徒味其言。
荀文若之不进不休,于予愧甚;
吾夫子之可久可速,惟君裁之。
危金仙示容斋清晖堂诗求跋洪景卢危骊塘座主也因成二首 其一 宋末元初 · 陆文圭
 押真韵
卷中人物想乾淳,老笔题诗意转新。
却怪洪杨交不合,诚斋亦自是诗人。
危金仙示容斋清晖堂诗求跋洪景卢危骊塘座主也因成二首 其二 宋末元初 · 陆文圭
 押阳韵
清晖何处有园堂,消得先生句发扬。
百世空留遗墨在,后生并不识骊塘
灵仙观危骊塘 南宋 · 董居谊
七言绝句 押尤韵
多病侵寻鬓欲秋,自惭何止四宜休
青松十里嵩源路,醉倒仙台是乐丘(清罗复雍正抚州府志》卷四五)
危学谕 南宋 · 方岳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五、《秋崖集》卷三一
雪平地尺,岁将大穰。
伏想剡溪之桡、灞桥之蹇,尽入诗意,卷轴流传,侃侃乎亦足以乐也。
士患不贫耳,贫则士益高,勉旃行藏,无忧其所以为贫者而失其所以为士者。
若某则老矣,无能为也已。
筋力已不足,而况诗书乎哉!
牛背夕阳,自有馀暖,此外不知也。
阳春一曲,犹记初度,此岂山翁事耶?
感刻无已。
危教授论熊祥停盗判(一)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八
危教授被盗,论盗者数人。
续据尉司解到陈九,自供为盗是实,又供系是熊祥教令为盗;
饶细乙、舒九两名亦供熊祥寻常实是停盗,累尝使人为盗。
当厅审问,与尉司所供无异。
又各人称尉司人不曾拷打,危教授不曾计嘱。
及追到熊祥,再唤人供对,都与前所供全然相反,并称系是弓手黄友、徐亮在龙舟院打缚,又系危官人自行打勘。
本县照得陈九为盗,并饶细乙、舒九供熊祥停盗,若非受打受赂,岂肯到官自行供通?
及唤上医人验陈九被打痕损,果是曾经用椎打伤踝骨,并夹损手指分明。
停人为盗与执人为盗,利害非轻。
陈九伤损病患,且押下本保着家知管
饶细乙、舒九本无罪犯,特以所供前后不同,三名并押下本保着家知管
熊祥虽未知停藏着实,然前后词诉不一,必是乡里豪横徐亮、黄辄将陈九等殴打,并寄收对引,追龙舟院僧行供对,并牒催未获人陈百乙放。
昨据危教授陈论被盗,本县以寄居之家寓居村落,为盗所扰,不容坐视,遂牒官根捉。
未获间,又偶出捕蝗,亲至危教授之家,见其所说被盗踪迹。
因及邻人有熊祥者,平日豪横,又与之互争山地,意为盗之人乃熊祥教使。
本县又严切行下尉司根捉。
续据危教授指名陈论之人三名,陈九等自出官辨析,本县遂将三名押下尉司根捉正贼。
本县所以厚于寄居,严于驭盗,可谓至矣。
寻据尉司解到所押下三名,具申供通因依,当厅审问,三名者历历通吐,略无隐讳。
问之以尉司曾有箠楚,则曰无。
问之以危教授曾有计嘱,则又曰无。
陈九亲为盗者也,饶细乙、舒九不曾为盗,而言熊祥停盗者也。
既无箠楚,又无计嘱,何苦历历通吐如此?
所以不能使人无疑也。
再押下尉司审实。
未几而熊祥出官陈词,遂就尉司取上所押下三名供对。
尉司自合即时申解,却执留所押下人,反申县乞押下熊祥就尉司根究。
尉司捕盗官,而承勘乃属于县道,岂有反押词人下尉司之理?
此又所以不能使人无疑也。
及本县再专人追尉司承行人监解所押下三名,方始解到。
及三人到县,而所供尽与前日不同。
又见陈九者羸瘦将死,令医人看验,则拾指皆被夹损,脚踝亦被椎损。
问三人前日所以吐供之由,则曰危四官人并弓手徐亮、黄绷缚箠打,不胜其苦,而使自诬服,非其本情也。
观陈九之痕损,则箠楚之下亦何求而不得耶?
此又所以使人不能无疑也。
又据熊祥供:危教授因强夺其山地不得,遂欲以停盗之罪加之。
此邦之人以产业与人正行交易,及其起意诬赖,则是特抵当,非正行交易也。
立契交关、领钱管业,经隔年岁,岂得无故谓之抵当?
陈如圭先以山卖与熊祥,今又将卖与危教授,乃陈词于县,以为抵当,以此观之,则危教授委是与熊祥有争山之隙也。
夫无所争而论人以停盗犹可□也,有所争而以停盗之罪加人,此又甚使人不能无疑者。
危教授之所恃以论熊祥者,但有三人可以为證,今三人皆已变其前说,则官司又何以见其果为停盗乎?
危教授必欲遍走诸司,置熊祥于囹圄以重困之。
张官置吏,亦止得据情按法,平理曲直,又岂敢以罪状未明之人置之囹圄,以快寄居之意乎?
大抵此间之俗,凡居乡者必须杂用霸道以陵驾乡闾,然后有以自立,虽士大夫未免为习俗所移。
但县道固难助人为霸道者也。
熊祥停藏未明,押下本保知管
尉司追捉正贼侯圈五、陈细乙两名到日,唤上黄友、徐亮,辄将陈九殴打,各先勘杖六十放,备申提举使司及使州。
危教授论熊祥停盗判(二)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八
已具申,后因陈寿哩状,经县陈论,称父陈九因被危教授宅捉缚打损身死,乞检验追究,备词申解陈哩赴州供对,及具公劄具申。
后熊谦、熊渐共状,诉各居兄熊祥被危教授装事加诬事,奉判于后:
熊祥之事,三尺童子皆知其冤。
便使真是教唆,亦因危教授诬告停藏,屈抑不平而发,况又未必非狱吏锻鍊之辞。
其奔走宪台,亦求脱免耳,情亦可怜。
况二人乃其弟侄,罪不相及,恩赦之后,使府岂不宽宥?
特以吏辈抑塞,未必为检举。
今既有词,身为县令,不敢坐视,备申使州,乞照赦疏放。
危教授论熊祥停盗判(三)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八
又据艾胜状,诉田圭、熊祥被危教授计嘱尉司、弓手围屋勾追,见今大禾成熟,乞监割事。
奉判:
引差范庆、王亨同本保监收割,仍别备词并公状再申使州。
抚州危教授诉熊祥状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
本县照得危教授、熊祥之争起于危教授倚恃官势,白夺熊祥山地,不从,遂因其家偶被鼠窃,乃欲诬以停藏之罪,庶几熊祥怕惧,自献其地。
本县见其用心不臧,欺凌小民,又将陈九锁缚殴打,以致病患饥饿,遂将诬告人疏放。
其后陈九果因此致死,其子不胜其愤,遂陈词乞检验。
狱司却以为熊祥教唆陈九之子,熊祥畏惧危教授之势,遂逃匿不出,其教唆之实亦未可知。
然陈九虽非危教授之子所杀,亦因危教授之子所殴而死,情状甚明。
熊祥固未必是教唆,若果是教唆,亦因危教授诬告停藏而起,原情定法,实有可怜。
今熊祥,巡尉司已得泄其所憾,痛加搔扰,吏辈又于台判之外别出引牒,脱漏台判,并差尉司人追扰。
如此,则熊祥之家必至于破荡靡有孑遗矣。
危教授身为士夫,不顾公议,殃害乡民,如此其极,所仰望者但有州县为之理直耳。
干身为县令,目睹其冤,不容坐视,欲望使府台判将熊祥照赦原免,追回巡尉司承差人,仍根究吏人于台判之外又脱漏台判差尉司人下乡搔扰情罪。
庶几千里之内,实感父母生成之赐。
抚州危教授诉熊祥劄子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二七、《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二八
干窃见使府巡尉追逮熊祥,急于星火,以其不合教使陈九之子告危教授之子殴杀其父。
事属使府,有非县道所宜与者,然守令之职均于字民,临川之民有受害者,不容自默。
自古为政,询之刍荛,况其僚属,岂敢自外?
干窃谓听讼之道,固当执法,亦当原情。
熊祥教人告危教授之子杀人,实缘危教授使人诬告熊祥停藏而起;
危教授使人诬告熊祥停藏,实缘危教授欲吞并熊祥地产而起。
夫身为士夫,不守三尺,欲白夺乡民之产业;
夺之不得,而欲以停藏之罪加之,使之枉被追扰。
人非木石,岂能无不平之心乎?
故于陈九之死也,虽非危教授之子所杀,而实因危教授之子所欧,故熊祥得以泄其不平之气,而谕其子以兴讼。
其于法不为无罪,皆因危教授而起,是岂可不原其情而深察之乎?
今闻其身奔窜,其亲属系累,其家业破荡,岂可不深悯耶?
盖向者危教授之诬告熊祥以停藏也,藉尉司诸弯之力以鍜鍊无辜之百姓而文致其罪,本县见其无理,遂将尉司之人断治。
使府又遣此曹以追逮熊祥,彼亦何所不至耶?
危教授虽士大夫,熊祥虽百姓,实皆王民也。
危教授白夺人之地,诬告以停藏,官司不敢加以毫毛之罪;
熊祥一语之失,遂至破荡其家。
危教授之诬告熊祥,既不免追扰;
熊祥之告危教授,熊祥亦不免破荡。
如此,则为士大夫者无所往而不胜,为百姓者无所往而不得罪。
国家张官置吏,岂专以庇无状之士大夫,而不复为百姓地耶?
况以法论之,亦有可察者。
陈九之子告其父之死,不过以危四官人所欧,亦不曾言有致命痕伤。
陈九之被危四官人所欧,则本县尝行根究,晓然甚明。
以一衰老朝不谋夕之百姓,监系累月,复加箠楚之毒,十指两踝皆有痕损,夫安得不死?
虽无致命痕伤,其由危四官人而死则无疑者,以此而闻于官,亦岂得谓之诬告耶?
陈九之子发于至痛,熊祥之心发于不平,又岂可与寻常诬告者例论之乎?
危教授以高科自负,以高材自居,居于村落,人畏如虎。
当啜菽饮水之时,为健讼珥笔之事,今又一听其说,而百姓受困如此,则继此以往,凡临川之东无非危教授之服属,夺人之田,据人之屋,不复敢伸冤于父母之前矣。
危教授以堂堂之容、行行之气、洒洒之辨,祥祭之后,曳裾脩门,必将移其所以治熊祥者而治临川
干以二百指之累,而仰五斗之禄,亦岂不知顾惜,以为受天子之命而牧养此民,则痒痾疾痛无非在我,又岂敢顾一己之利害,而置百姓于度外哉
虽得罪而去,是有命焉,不足畏也。
前日诬告停藏之讼,本县已为之辨明;
今日所告欧打之讼,使府乃不为之深察,是使誉归县道而怨归州府,此则小吏之所不能安者也。
欲乞台慈将干此劄发下佥厅,具申监司,特与蠲免熊祥之罪,使强梁者不敢逞,冤抑者有所伸,则千里之内无不感生成之赐矣。
申安抚司危教授诉熊祥事劄子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二七、《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二八
干疏缪不才,望轻资浅,冒昧试邑,日惧旷瘝。
窃谓为政之道,抑强扶弱,不宜有偏,安富恤贫,要当两尽。
至于形势侵渔乡民,毒害很鸷,如虎狼蝮蝎,荡人家产,以霸乡闾,则字民之官亦不忍安坐而不恤。
窃见本县有教授危囗者,寄居乡落,去城四五十里,所居之旁有山林陂塘,乃乡民熊祥家之产。
其始多方迫胁,必欲得之,熊祥亦已少从其欲,而蚕食不已,不满其意。
危教授之家偶被鼠窃所盗,不过米盐琐屑之物,干因捕蝗,偶过其家,危教授以为熊祥之家实为窝藏。
干以寄居之故,行下尉司差人根缉。
已而解至三人,皆历历供吐,以为熊祥之家实尝停盗。
及追熊祥与之供对,则三人者尽变其说,两人以为危教授者赂之使言,一人以为实被危教授之子箠楚诬服。
即而听之,则一人者拾指皆被夹损,两踝皆被椎损。
又熟问之,则危教授者实与尉司数人肆其惨毒如此。
本县见其既无实迹,而熊氏之家已不胜其扰,被箠之人亦已伤重,遂从而释之。
未数日,而被箠之人卒以伤重而死。
死者之子以闻于官,诉其父之死乃为危教授之子所欧。
州委官验之,委有殴伤痕损,但非致命致害耳。
危教授者复诉于州,以为熊祥实教死者之子,使之妄诉,必欲追治熊祥。
州郡官吏畏其形势,牒巡尉两司围熊氏之屋,如捕大盗,一族数家,尽室逃窜,室庐器用、鸡羊狗彘,百十年家业扫荡无馀。
遂执其异居之弟侄,系累箠挞,不胜其毒,卒致死者之子于囹圄。
年方十六七,鞭笞鍜鍊,何所不可,必欲以流罪加之熊祥。
方是时,干适以职事趋大府禀议,及归而狱已成矣,遂亟以公劄力禀太守,方得少宽,而无辜之弟侄拘系巡检司,犹未得释也。
因其陈词,复为备申本州,方得脱免。
继而郊祀之赦既下,巡尉两司尚复追捕熊祥不已。
因熊祥之子陈词,又为备申,方得追回承捕之人,而数家之被祸,已不啻如寇盗之至矣。
危教授者又复诉于使府,必欲重困其家,使之流离转徙,尽据其产业而后已。
若此之人,不复顾士大夫廉耻之节,而无复恻隐之心,真所谓虎狼蛇蝎者也。
干尝断斯狱,以为熊祥教人之子告其父之死,虚实未可知,假令有之,亦因危教授诬告熊祥而发也。
已死之人,虽无致命痕伤,亦因危教授之子所殴而死。
危教授父子之与熊祥,亦当均分其罪,岂得倚恃官势,蔑视赦恩,而健讼不已乎?
窃见危教授专事唇吻,日与城中破落把持士人数辈控胁本州官吏。
今者帅阃取索文案,吏辈未必不掇移改换,以惑有司之听,故因其子陈词,备录本县文案具状申使司,并具短劄,仰渎台听。
欲乞并送清强官看定,使形势之家不得侵害闾里,远县乡民实生成之赐。
俞荪墅名雷字叔可示以杂兴四首乃用危骊塘所次唐子西韵因次韵 其五 南宋 · 陈著
五言律诗 押东韵
平平聊送目,咄咄不书空。
静见蜗争国,穷知马福翁。
逢人无眼白,耐是得颜红。
如此閒光景,何须到弱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