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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簿杨光益考词 北宋 · 田锡
 出处:全宋文卷九二、《咸平集》卷三○
具衔杨光益。
佐理南陵,谙详吏道,郡中诸掾,称举其名。
何司寇阙员,俾之承乏。
观其所理,勤恪廉平
召而与言,谨密恭逊。
洎来书考,再审厥官,在任无旷遗,莅事能干办
初考获贼,准格不许更书;
今考获贼,依令得以称善。
据《考课令》四善二十七最中,恪勤匪懈为一善。
职事修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
一最以上,有一善,为中上。
品较诸邑,课绩可称,虽进考有文,而定格难越。
俟至终考,旌陟良才,今依书为中中。
南陵簿杨光益考词 北宋 · 田锡
 出处:全宋文卷九二、《咸平集》卷三○
具衔杨光益。
司寇改为司理,圣朝新典也。
杨光益召自南陵,权理院事,将仅周岁,乃得替人。
有司具举其劳能,常式请书其考第。
因阅所断之狱,杖刑三百七十九,徒罪三十五,大辟五十六,轻系递罚,总而计之,凡七百馀人。
吏称廉平,人无怨讟。
直笔旌显,书曰中中。
赐溪洞杨光潜进方物敕书 北宋 · 王圭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二八、《华阳集》卷二四
敕:汝遐居夷徼,善长众豪,既率境以向风,爰因时而述贡。
载惟祗顺,良积褒嘉。
杨光衔等事奏熙宁九年十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八
徽州杨光衔等十七人出降,乞自修道路及用材木共力起铺屋驿舍等,已差使臣、弩手人员分地指画提举
专遣使厚赐播州夷界巡检杨光震金帛爵命御批元丰四年三月戊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九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一
蛮贼阿讹累曾出汉,并边之人必能辨识。
今光震既歼其亲党,又传首来献,忠勇之诚,理宜不妄。
方今师屯在边,购捕元恶,患未有应募而往者。
光震能秉心向顺,率先效力如此,非大过所望以赏之,必不能鼓动其众,图成奇功。
宜专遣使厚赐金帛爵命。
杨光震诏元丰四年三月甲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九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一
率本部彊兵随彭孙讨乞弟,如能于未举兵前自设方略,枭斩乞弟,破荡巢穴,亦当重赏。
彭孙毋疑外杨光震诏元丰四年五月戊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九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二
朝廷欲多方赏募,剪除乞弟,其杨光震斩获宋阿讹等首级,假令不实,朝廷犹当推诚不疑,重赏激励,况已经南平军追集人辨认保明,朝廷已推恩赐,令彭孙毋得更形疑外之意,致光震等反侧,不能协力集事。
杨光震乞补罗篼等充把截将等御批元丰四年六月丙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九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三
宜并依所乞,可下都大经制泸州夷贼公事梓、夔路钤辖司指挥,及令彭孙应接。
勘会杨光震赏赐俸给进呈御批元丰六年闰六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三
可勘会昨斩获宋阿讹朝廷赏赐杨光震名目物件,并光震见请俸给,画一进呈。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六原注。
杨光衔下山丁防托人特支诏元祐四年正月辛丑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三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一
莳竹县防托并荆湖南路安抚谢麟将带随行兵员外杨光衔下山丁防托人,以冬寒暴露日久,令转运司比类厢军例等第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