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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尚书郑公丙神道碑庆元六年1200年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八二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孝宗皇帝孜孜人才,精择于初,常曰:「一寘周行,遂阶显用,不审可乎」?
既用矣,察其直谅不欺,则始终与之,故二十六年间侍从多名卿,吏部尚书郑公其一也。
公讳字少融
上世当五季时,自安陆徙家福州长乐县
曾祖芳,祖馗,父遇,世有隐德。
公贵,赠父宣奉大夫
母王氏,淑人
公生颖异,九岁能属文,日诵书万言。
绍兴十五年进士第五,补左从事郎平海军节度推官
秩满,充建州州学教授
安定郡王令衿、令詪,参知政事杨椿辛次膺知枢密院事贺允中皆号名臣,公适在所隶,交章以荐,改左宣教郎
辛尝语公:「官职易耳,使人尊仰实难」。
公服膺焉。
入为太学学录,以父忧免。
三十二年内禅,转奉议郎,为国子监主簿
诏求直言,公上从谏、远佞、勤政、用人、裕民、练兵六事,会辛公为御史中丞,辟公检法官
隆兴元年十二月,迁监察御史
虏亟求成,朝论不一,公谓不可遽。
明年六月,出提点荆湖北路刑狱。
权摄之禁方严,荆襄制置使沈介用待次官行江夏,边事方殷,信阳军守臣委印赴制司,公皆持檄镌级。
怒,奏乞引避。
上不得已,下迁湖南提举常平茶盐。
乾道元年宜章贼李金陷郴州,焚桂阳军,尹宽起宁远县以应之。
衡迩贼窠,提刑托行部避其锋,常平置司在衡。
公兼程疾趋督州将治城训兵,复谕常宁县世忠洞首李昂霄发壮丁禦贼,民恃以安。
公劾郴、守弃城,乞鄂军济师,粮饷不足,发义仓佐之,贼平,协助为多。
二年之春,乡人林安宅谏议大夫,素不相合,求主管台州崇道观
三年,起为成都府路转运判官,敕监四川类试,革挟书继烛之弊。
虞丞相允文以枢臣为宣抚使,集四路漕议事,盛称公贤,还朝荐召。
六年正月入对,上喜曰:「卿,初元御史也」。
尚书礼部员外郎
陈正献公俊卿虞公左右相,高选王邸讲读官,公直讲王府,与芮华、李彦颖刘焞四人并命。
陈公去,公亦出为江西转运判官,道除直秘阁,改湖南提刑
有旨招振华军二千,帅司欲速,至涅士人,公立命改正。
浏阳县岁歉,豪右移售他境,乡民分竞,尉以啸聚张大其事,漕请调兵追捕,归罪团长陈淮,下之狱。
公亟约常平司出米数千石,弹压赈济,杖淮释之。
漕有内援,奏公姑息,贬秩一等而罢。
众论不平,复提点广东刑狱。
适漕兄弟为经略使,公引嫌移使西路。
远方官吏不奉法,公深行瘴乡,一裁以正。
邕守重赋敛,得公约束,请祠去。
归正官沙世坚素武勇,坐赃决配静江
部有剧贼未获,公谕世坚立功赎过,世坚馘渠魁以献。
公为奏,稍复其官,后平李接,以总管宜州,一路赖之。
闽部盐筴坏,上雅信公,徙本路转运副使
公知福之岭口、涵头、海口三仓本钱不继,命积钱对偿。
又汀、建等号上四州,高估抑售,公委邑令置场支卖,科扰顿绝,至今守其法。
淳熙四年召为吏部郎中,踰月兼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
议者谓旧法命官诉雪罪犯一岁别勘,三岁别定,以防枉挠。
乃者有司惮烦,须元勘官伏其误始许改正,实抑之也。
章下三省,公谓复旧便,执政曰:「上意似不然」。
公厉声曰:「事当问理。
若逆探上意而逢之,岂大臣事乎」?
执政怒,徙公大理少卿五年二月也。
寻充御试编排官,即殿幕擢秘书少监,累转朝散大夫
车驾幸省,转朝请大夫,面赐金紫。
明日进秘书监,不数日兼权中书舍人
谏议大夫萧燧论夔师李景嗣贪虐,而大臣庇之,于是参知政事赵雄误信蜀人谤书,既捕治其人,因改燧刑部侍郎,寻出知严州
公言:「台谏劾奸邪,反屈抑而去,岂国家之福耶」?
六年轮对,奏乞四川、襄江淮置三大帅,择曾任二府有文武威望者各当一面。
复列上五弊:一曰取士代笔,传义公行,富人以贿得科第;
二曰养兵冒名寄籍,阙额不补,懦弱不汰,一有草窃辄动御前之军;
三曰理财以横敛预借、重折苛征为能;
四曰刑狱放纵大辟,淹留奏案;
五曰荐举非权要请托则谬举亲旧,群至殿陛,徒有引验之名。
上甚嘉纳,榜选德殿御屏之上,真拜中书舍人
公疏:「官冗赏滥,卿监丞簿事简官备,馆职史官至二十员,学官书局各以十数,监司郡守叠授三政参议,归正、添差、养老将校充满外路。
东宫彻章,馆阁进书,杂流厮役例沾赏典,曰随龙,曰应奉。
开河修堰,并赐蠲赋,无时推恩。
他司钱物,漕乞移用。
尉不捕贼,诡奏有功,张大虚声,横被醲赏」。
累数百言。
上批:「赏功迁职不以滥予,丙言是也。给舍遇书牍当随事以闻。」又论台谏独员无助,察官不应专取历知县人。未几召用颜师鲁张大经刘国瑞,皆二千石部刺史有声者。《圣政》、《日历》、《中兴会要》成,连转朝议中奉大夫七年五月,除礼部侍郎,仍兼外制。公言:「司封法不许以官回授封赠,比多援例,下至秘书省吏以无用之减年亦得之,请一切勿行。」诏可。八年吏部尚书王希吕知贡举,公及侍御史黄洽副之。有沮公者谓丙、福州人。上曰:「恐有偏耶?然皆无私。」暨揭榜,三人对。上曰:「考校甚公,远方多得人,虽不分路可也。」转中大夫给事中。时遴待补太学法,公视临安府学籍,许试者三百馀人,游士群诉台谏宅,至夜喧集公第。公入奏待罪。先是春坊陈龟年女嫁大姓裴良珣,珣醉死,其兄良显龟年女利其富,死有冤状。事下临安,语涉龟年府尹不敢治,上令送大理寺朝士有为地者,诏转运司先审,责良显不实反坐,乃施行。公驳奏,语侵临安,且云:「愿少存国法,为子孙万世之业。」竟送大理。至是尹榜冒试人使逞憾。上批无罪可待,令究为首者。尹谓公芘闽人,不当深治。上怒,语宰执呼尹谕旨,卒杖丁如植,编管邻州。前户部尚书韩彦古负气多援,公因其起废极口诋之,至云仰累圣德。他日入谢,因言:「论事欲激切,语或过当,望陛下恕罪。」上曰:「朕自喜给舍得人。」枢密使王公蔺时为宗正丞,亦为上言:「今日不欺陛下惟郑丙。」惜其爱莫能助之耳。九月左侍郎,乞文武添差官并不釐务。有郭世苹寻医岁满参部,法当察脉,医有恃力受其贿,公执送棘寺,铨选清平,无敢干以私。九月进权吏部尚书同修国史九年正月上辛,执政当祈谷,有故以侍从摄,上特差公。寻兼侍读,取陆贽奏议切时者反复开陈,进司马光《五规》、范祖禹《帝学》以资乙览。尝乞勿听妄献利害,纷更庶事,又论治赃吏太宽。上并以为然。次日举二事谕宰执,有安静之褒。八月,正除吏部尚书,转大中大夫。公常曰:「范镇六十三致仕,吾已迟一年。」上章请去。十年二月,除龙图阁学士、知建宁府,政尚严明,千里肃然。浙东谋帅,移知绍兴府,以臧否郡守后时降中大夫。上锐更法,手札访公,欲通差官民户。公谓通差害多,著令里正专掌盗贼烟火。比来邑官责以应办,至于破产。若以免役钱募耆长供他役则善矣。攒陵敕使络驿,辅藩多权豪,公不少假借,群起造讪。公闻,请祠。上初不许,谏官亦部人,助以风闻,竟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皇城逻卒因诬公载官米万斛而去,漕遣其属赵善石覈实无之。上语执政:「使郑丙有是,则今日无人可信矣。」秩满,再提举隆兴府玉隆万寿宫,转通议大夫,起知泉州。光宗登极,语宰执曰:「侍御史胡晋臣言:『初政当召用人才,如郑丙张大经杨万里是也。』」寻诏公年德俱高,践扬滋久,进端明殿学士。公应诏上封事数千言,以谨始为戒。覃恩转通奉大夫,治泉如治越。或劝从宽,公曰:「惟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吾固非用猛者,然嫉恶有素,岂以晚节丧所守哉?」阅半年,改知潭州,言者沮止,易太平州,固辞,复提举兴国宫,转正议大夫绍熙四年,引年致仕,转正奉大夫。时史丞相浩汪尚书大猷沈詹事枢、右司郎中周颉与公皆同年进士,退休于二浙,诗筒唱酬,人竞传之。俄属疾,屏医药,以后事付家人而逝,五年八月十四日也。享年七十有四,赠金紫光禄大夫。子升朝,特进爵安陆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实封百户。妻淑人柯氏,同郡右文殿修撰棐之孙,前卒,以庆元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合葬怀安县沙溪之原。三子:颐孙,故奉议郎通判辰州;龄孙,故承务郎、监潭州南岳庙庆孙承务郎。三女:长朝奉郎、知吉州泰和县卓洵;次通直郎、知汀州上杭县萧辂;次迪功郎道州司法参军柯谦宗。孙男五人:安祖、似祖,并承事郎;扬祖,通仕郎;馀幼。孙女三人,长迪功郎、新泉州德化县主簿叶英。公学术纯正,文辞赡缛,有家集、外制、奏议、讲义三十卷。居乡接物极其和易,当官立朝则气节凛然,上深重之。是时缴驳之任不由进拟,公常以贰卿兼领,感激尽言,数犯贵要之锋。在铨部抑侥倖,惩奸欺,盖馀事也。尝荐萧公燧、胡公晋臣、罗公点,后俱至二府,世谓知人。其他如李焘博洽刘国瑞之清正,林栗林枅郑湜之刚方,唐仲友之学问,援引不少置,善类归心焉。某在绍兴继公太学录,晚同朝久,意气相投。会都司用私意治王定国冒归正赏,予按都督府文书辨其误。公奏都司方举职,政府乃欲沮之,其不党同类此。公之卒,颐孙以沉刻见属而不果,今卓君示公友婿林御史采所状行实,乃参以闻见,碑公墓道。其铭曰:/维南有闽,山环水聚。是生良材,接武王所。挺挺郑公,如松之乔。硕大坚刚,岁寒后凋。持节典州,彰善瘅恶。既锄吏奸,亦苏民瘼。帝思其贤,禁密以骞。守正触邪,知无不言。举朝佥谐,当宁眷顾。何待弼直,乃为圣遇。昔者汉武,明于知人。独称汲黯,近社稷臣。相宏将青,任非不宠。孰如九卿,敬礼加重。以今准古,庶其似之。匪直公褒,阜陵是思。(《平园续稿》卷二五。)/石:原作「后」,据右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