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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通直郎通判洺州杨公墓志铭 宋 · 权邦彦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九七
河间有笃善君子曰杨公,名咏字乐道,流声乡里,无少长咸称之。
公性禀和厚,自幼力学,期取科第。
既试有司,不中,乃以父任大理少卿太庙斋郎
累官升朝籍为通直郎
积九任,终于通判,所至可纪。
绍圣三年十一月六日以疾终,享春秋六十有二。
甘陵姓孟氏礼部郎中规之女,先公五年卒。
其年十二月十六日与其妻合葬于父茔之侧。
有子七人,男曰哲,曰朋,皆逝,朋尝预荐名礼部
曰并,肄业懦术。
女长适朝请大夫军器少监张悫
次卒;
次适文林郎晋州司户曹事黄礼;
次适贡士李公平
孙一人,曰德舆
公之长婿张公与余里闬,世有葭莩之契,自公卒后二十五年,因同任京师,一日谓余曰:「妻父杨公,乃吾乡辈丈,官虽不达,然其治效俱宜称述,而孝友之行,古人有所不逮。
身后子幼,尚未铭其隧,而官伐事迹泯然至今,试以此属子,可乎」?
余曰:「诺,敢不铭而志之」。
公初除父丧,调淄州邹平县簿,年尚少,当涂者悉委公以剧吏亦不敢弄之事。
再调泗州司户参军,荐者交章。
部使者绳郡之不治,同列且疑公素厚于使者,阴有间焉,因见挤于郡将,乃以微事免官。
众以为冤,公绝口不诉,居闲几十年,恬然无纤毫介意。
熙宁中河北博州属县盗贼结集,剽夺一方,纵害齐民。
朝廷严督宪司,亟于掩获,且废黜巡捕不职之吏,选其材者以闻。
韩正彦领宪事,首荐公尉博之聊城,公训治民兵,精闻一路。
于时贼有白昼入堂邑县杀捕官供奉阎安者,是日同天节,方燕郡宇,公闻之,戎服率十数人趋出,迹贼所在,抵郓之东阿境,遇贼搏之,就缚。
汪公辅之来宪河北,与韩代,知公,复荐尉堂邑县,以喜邑人,邑人赖以奠枕,几至夜不阖户。
以功改承事郎
朔漕周革辟知沧州盐山县,会罢,荐令不行,旋知文安渤海阳谷三县。
霸州文安县,甫及瓜期,丁母永安县忧。
服阕,任滨州渤海县。
县濒海,人素喜讼,号为难治
初,令之视事也,其老奸宿猾,多说机械以窥令之才否。
异时玩法巧文之吏,贸乱情实。
先以事持其令,令则畏俛,不敢出气,兀兀受制人手,至有投效自去者。
公处事明了,初不待钩距,自得彼情,由是吏畏民服,安其施设,坐以无事。
兴德军有伪造官文书以追赃动豪民规利者,历数邑弗之察,公一见,命左右执之,曰:「我尚活汝」!
其人泣服,终以按问缓死。
阳谷受代,迁通直郎通判洺州
洺与漳二水相接,秋雨暴集,岁犯民田。
又当信使南北之冲,一失堤堰,则新刍调发之役不时,支梧莫及,公私俱病。
公视水所向,先事措意,逮其终更,民岁不知有水患。
时洺守临事务执己见,动辄戾法,公从容剖其利否,更悟守意,守叹服,厚德不己。
曾大父洪进,故不仕;
大父文显,故赠虞部员外郎
父闻,故任金部员外郎提点京东路刑狱公事。
公初尉聊城,官卑俸薄,弟诩宣德郎奉使江西,妹婿韩修古为内殿崇班调于吏部,俱委家而去,百口聚食,所入不给,公嬉笑未尝较足与不足。
既而妹卒,而送死之具,一罄其有,殊无少吝。
及在阳谷,弟卒于渭之经略□属,公即遣人取诸孤赡养,过于己子。
而家事因委其侄,尝曰:「父金部昔有意终老于汶上,卜筑未就,今吾自渤海归,可以半刺一郡,而先志未伸,岂可弗念」?
因赴吏曹,丐知阳谷县,下资任一等。
金部八丧葬郓州须城县卢泉乡酅上里潜山之阳,今子孙遂家于汶上
铭曰:
位弗充兮德馀,禄弗□兮尽瘁而劬。
白首州县兮所履不渝,□孝友兮其谁之如。
维不赢于躬兮则后必侈,阴所畀兮施于子孙。
谓宜然兮讵□尔,潜之山兮芦泉之乡。
噫善人兮是□,考厥铭兮日远日章
按:朝散郎、守辟廱寺、赐绯鱼袋权邦彦撰,宣教郎秘书省校书郎高景云书,朝请郎尚书职方员外郎杜从古篆盖。民国东平县志》卷一四,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又见国家图书馆藏拓片·章专五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