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注释
条具宗室合行事件劄子崇宁元年十一月1102年11月 北宋 · 蔡京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伏考宗室,在祖宗朝,制禄盖寡。
至仁宗时,始除南班官,自率府副率凡五六迁遂至正任。
承平日久,皇支寖繁,神宗皇帝乃下诏书,别其亲疏,异其等杀。
遂断自祖宗袒免亲罢补环卫之官,尽除班行名目;
袒免以外,更不赐名授官,止许应举。
熙宁至今,宗室人无官者已一千五百馀人,宗女之未嫁者亦千五百有奇,皆宣祖太祖之裔,或有贫困失所者。
臣等伏考神宗诏书,盖为袒免既已赐名授官,若愿应举者,自当依进士法;
其非袒免,既不赐名授官,故止令量试艺业,即推恩数,非若应进士举之难也。
至于年长,累试不中,则又有特与推恩、量材录用之制,则随其材器收录尽矣。
至于世数稍远,及贫无依者,则又赐田存恤有差。
逮元祐纷更,废量试之法,改依进士科举之制,是以自熙宁元符初,三十馀年,中科举者才二十馀人。
既废量试之法,亦未尝有以年长推恩者。
赐田之令,徒为虚文,虽有量给钱米之法,未能周济其乏,遂致宗室不能自给。
臣等谨追考神宗诏书,推原本旨,稽之往昔,增以当今所可行者,谨条具如左:
一、非袒免亲,乃祖宗六世孙。
伏请将上件服属宗室二十五以上者,今次许于礼部投状,试经义或律义一道,以文理稍通者为合格,分为两等,候至来,附进士榜推恩。
内文艺优长者,临时取旨。
其不能试,或试不中者,并赴礼部书家状,读律,别作一项奏名。
今来止为前此未曾推广补考量试推恩之令,致使宗室无官者遂众,有此陈请,只作一时指挥,不为永法,今后自依熙宁诏书赐田。
其田并于两京近辅、沿流州军,取应未卖官田物业拨充。
每州府各置宗室官庄,专差文武官各一员,与逐州通判同行管干,逐县兼管,仍置指使二员。
每岁量入为出。
宗女量给嫁资。
仍立定则例,量支嫁娶丧葬之费。
其逐州自今后,有没官田产物业,更不出卖,并拨入官庄。
仍先于京西北路拨田一万顷。
一、熙宁诏书,袒免以下许随处置产业;
其出官即置田宅,一如外官之法。
盖以宗支寖广,其疏属理当听其外居。
勘会宗室旧来在宫有出入之限,有不许外交之禁,宫门有讥察之令。
今疏属外居,仅遍都下,出入无禁,交游不节,往往冒犯法禁。
伏请非袒免亲以下两世,欲分于西京南京、近辅或沿流便近居止,各随州郡大小创置屋宇。
仍先自西京为始,每处置敦宗院,差文臣一员、武臣一员管干,参酌在京院法禁可施行者颁下。
应无父母兄弟,见任将军副使上官者,许令前去;
若有父母兄弟而愿去,或无而不愿者听从便。
依外官赴任立法,量给舟船接人。
一、乞依神宗诏书,不拘世数,应宗子宗女尤贫失所者,伏请委所在州郡报明,量加存恤讫奏。
一、乞于两京置外宗正司官,掌业所在宗室,择宗室之贤者管勾外宗正事。
仍自朝廷于本州通判职官内选差二人兼领丞簿,以主其事。
一、乞随所在诸宫置学,添教授,立法教养。
量试宗室,依熙宁文武官试出官法策试经义,中选者许令出官;
若再试不中者,止许在宫院,使食其禄。
一、神考釐正宗室袒免非袒免,各立奏补子孙之法,独缌麻亲旧用国荫,自来未有荫孙以下明文。
伏请依外官例,得补荫孙。
一、旧制,宗室袒免亲参选,常许不拘名次陈乞指占差遣
非袒免亲,初选依条添差外,更不拘名次陈乞指占差遣一次,以后每到部,与升一年名次陈乞。
今后宗室非袒免以下亲量试出官者,并各于员阙外添差。
每大郡通属县不得过十人,中郡不得过七人,小郡不得过四人。
候到任不签书本职公事。
如有本辖长贰或监司二人保奏,堪任釐务,方得供职。
未釐务者,添支驿券,供给人从。
按:《宋朝事实》卷八。又见《宋会要辑稿》帝系五之一五。第一册第一一九页、崇儒一之一、(第三册第二一六三页)职官二○之三四、(第三册第二八三七页)职官五七之五二(第四册第三六七七页),《文献通考》卷二五九。)据《宋会要辑稿》帝系五之一八原注云,蔡京此劄子共条具九事,诸书所收皆不全,而互有详略异同。兹将《宋会要辑稿》帝系五之一五、职官二○之三四所载附录于下,以资补充参考。帝系五之一五云:「奉承德音,谨追考神宗诏书,推原本旨,稽之往昔,增以当今所可行者,谨条具如左。如允所请,即乞付本司立法施行。一、自熙宁降诏已来,宗室量试之法中废不讲,至绍圣间始复讲之,所以预试应格之人至少,亦未曾有以年长特推恩者。宗室之无官者繇此甚众。今若俟其累试不中,然后录用,缘未尝教养,一旦峻责其艺能,则推恩之文,殆成虚设。况非袒免亲,乃祖宗六世孙,恩泽所加,谓宜稍厚。乞将上件服属宗室年二十五已上者,今次许于礼部投状,试经义或律义二道,以文理稍通者为合格,分为两等,候至来进士榜推恩。内文艺优长者,临时取旨。其不能试,或试不中者,并赴礼部书家状,读律,别作一项奏名。只作一时指挥,不为永法,今后自依熙宁诏书并元符试法施行。一、宗室有世数既远,出仕外官者渐众,而宗女随夫之官者数亦不少。或亡殁于外任,而其子孙不能归葬,或随侍在外,因而流落,或孤寡无依,或道路贫病,若不存恤,恐无所归。今请委所在州军常切体量,如有上件宗室,仰随所在保明,量加存恤。乞奏其存恤格,从本司评议颁下。若应保奏而不保奏,或保奏而不以实,并杖一百。听宗室随所在监司陈述,监司依格给讫,按劾以闻。一、宗子虽有教授,名存实废。宗子往往不出听读。虽设宗子学,聚而为一,则有赴学之费、往来之劳,其势必不能群处。今请逐宫各置大小二学,添置教授二员。量立考选法,月书季考,取其文艺可称、不戾规矩者注于籍。在外住而愿入宫学者听。依熙宁诏书、元符试法量试推恩。其学制从本司参定。愿入太学律学者亦听。应宗子年十岁已上入小学,二十以上入大学,年不及而愿入者听从便。若无故应入学而不入,或应听读而不听读者,罚俸一月,再犯勒住朝参,三犯移自讼斋。即两人不入学,本官、本位尊长罚俸半月;三人以上并犯者罚一月,十人以上罚两月,重者申宗正司奏裁。一、今虽置学立师,为量试之法,然所学未广,遽使出长入治,必未能守法奉令,而至瘝官废职。伏请依熙宁文武官试出官法再试经义,中选者许令出官。若再试不中者,止许在宫院,使食其禄。其试法从本司参定。一、熙宁间神宗釐正宗室,乃有袒免亲赐名授官,非袒免亲更不赐名授官,只许应举之制。袒免、非袒免亦各立奏补子孙之法。独缌麻亲旧用国荫,自来未有荫孙已下明文。今请依外官例,得补荫孙。一、旧制,宗室袒免亲初参选,常许不拘名次陈乞指占差遣。非袒免亲初参选,依条添差外,更许不拘名次陈乞指占差遣一次。以后每到部,如无遗阙,与升一年名次。今来袒免以下亲出官者,人数寖多,侵占在部元阙不少。缘职事既有修废,若不分别勤怠,无以劝沮,欲乞今后应宗室非袒免以下亲,量试出外官者,并各于员阙外添差。每大郡通都属县不得过十人,中郡不得过七人,小郡不得过四人。到任不签书本职公事。如有本辖长贰或监司二人保奏,堪任釐务,方得供职;未釐务者,添支驿券,供给人从并减半支破。」职官二○之三四云:「追考神宗诏书,条具宗室事当今可行者,乞付本司立法。一、袒免外,两世贫无官者,既不赐官,又不量试,故熙宁诏书惟赐田土。此服属既尽,而恩有不可已者也。今宗室未食禄者,与夫宗女未嫁者甚众,世数既远,禄不可及,乞依熙宁诏书赐田。其田并于两京近辅、沿流州军取应未卖官田物业拨充。每州府各置宗室官庄,转差文武官各一员,与逐州通判同行管干。逐县仰县兼管,仍差指使二员。所收钱物并付系省仓库收贮,每岁量入为出,常于三分内桩留一分,以待水旱,约服属远近,每月量支俸料。宗女量给嫁资,仍立定则例,量支婚嫁丧葬之费。其逐州自今后应有没官田产物业,更不出卖,并拨入官庄。其管干官并指使并增俸料。若能擘画增衍,量立赏典;或致亏欠,亦立罚格。仍先于京西北路拨田一万顷,并从本司立法行下。一、宗室旧来在宫有出入之限,有不许外交之禁,宫门有机(按:应作「讥」,下同。)察之义(按:「义」字当衍。)令。今疏属外居。
宋 · 景定朝士
 押东韵
静夜无云惟自照,凤凰飞入合欢宫(撒帐)
宋周密《浩然斋雅谈》卷中 《浩然斋雅谈》:周汉国公主下降,撤帐诗云云。盖用王昌龄“青鸾飞入合欢宫,紫凤衔花出禁中”之句。〖按:理宗女周汉国公主景定二年杨太后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