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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报宁昙老二绝句 其二 宋 · 刘一止
七言绝句 押支韵
王家宅似江家宅,草木风烟各不知。
王谢争墩公案在,问师一笔判归谁(自注:报宁昙老受请将入院,作两绝句送之。报宁在半山,盖王荆公旧宅。“我名公字偶相同,我屋公墩在眼中。公去此墩当属我,不应墩姓尚随公。”此荆公诗也。公初罢相归金陵,有问公动静于过客者,客戏答云“余不知其详,但闻方与谢公争墩耳。)
按:以上《苕溪集》卷七
(四库本作江,诗中同)山静疑院铁磬老师通公真赞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七八
堂堂律师,了无上乘。
律彼后生,约束如绳。
我煞叩师,师笑而嘻。
曰我无心,法何所依。
以无心故,说持说犯。
以无法故,横竖钩贯。
我知是师,说本无说。
身心了然,片云孤月。
姜山嵯峨,宛在世外。
访师遗踪,惟铁磬在。
片云出山,孤月丽天。
铁磬不鸣,声满大千。
按:《苕溪集》卷二四。
自作真赞1126年 宋 · 刘一止
 押微韵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七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枯木寒岩,形影相依。
禄食而臞,孰与遁肥。
四十九年,我知其非。
已往不谏,来者庶几。
按:《苕溪集》卷二四。
又自赞1160年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七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居闲无所乐,从仕无所愧。
忽作此两言,自省过去事。
害性多矣晚乃安,苦心至矣晚乃甘。
咄,我无初终得丧兮,又何乘除于其间。
按:《苕溪集》卷二四。
程克俊中书舍人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七○
敕:柱史记言。
动之官,中书基命令之地,非一时之杰,不与选抡,而两禁之严,均为邃密。
兹锡赞书之宠,序升法从之功。
具官某志行不群,论议守正,履圣贤之阃阈,咀典籍之英华,发为文辞,最宜训诏。
服我新渥,摅尔旧闻。
予欲观仲舒之古风,见于有作;
予欲问崔琳之今事,益所未能。
勉追昔人,以称朕意。
可。
按:《苕溪集》卷四六
刘一止给事中宫祠绍兴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宋 · 程克俊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七四
敕:比诏从臣,咸举其类。
庶几得士,协济康功。
倘所举非所知,顾有阿徇之私,安所逃罪哉!
具官刘某,蚤由推择,进服通联。
宜事君以人,副兹简拔之意,而乃陷朋附之迹,乖论荐之公。
清议靡容,弹章具在。
其亟镌于荷橐,尚退食于琳宫。
服我宽恩,无忘自讼。
可罢给事中,特授依前官提举江州太平观,任便居住,赐如故。
按:《苕溪集》卷五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刘一止再除起居郎绍兴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宋 · 句龙如渊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三、《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左朝奉郎、试秘书少监刘某:自起居注行,而著作之官遂分;
自时政记作,而二史之职几废。
允为贤哲,昭示典型。
褚遂良知人臣之当守官,规模远矣;
魏谟不敢陷人主于非法,论谏兼之。
我得其人,可追二子。
尔威仪有则,悃愊无华。
子房季札之闻,兼彦辅安仁之美。
蔚辞章于正体,奖议论于醇风。
自去阙廷,屡更岁月。
几条善政,下转而上闻;
一部谏书,朝奏而暮召。
遂从蓬观,仍侍螭坳。
稔白璧之无瑕,觉青毡之有旧。
尔惟善恶必记,是非自明。
因以告猷,兹惟朕志。
可特授依前官守起居郎
按:《苕溪集》卷五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刘一止落修撰宫祠绍兴十五年十二月八日 南宋 · 段拂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三
左朝奉郎、充秘阁修撰提举江州太平观刘某:无礼于君,众所忿疾,犯此不韪,义其可容。
尔资性回邪,专事朋附,妄作弗靖,自致烦言。
念尝齿于迩联,俾参荣之次对。
殊昧省循之意,敢形怨怼之辞。
舆论未平,因难但已。
宜镌中秘论撰之职,尚畀真祠禄秩之优。
体我宽恩,毋重尤悔。
可特落秘阁修撰,依前官差遣,赐如故。
按:《苕溪集》卷五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刘一止赠四官朝散大夫绍兴三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宋 · 杨邦弼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九三
敕:朕眷优侍从,惠及初终。
于其存也,宠遇之礼无不至;
其既殁也,褒赠之恩无不隆。
盖明为国之经,而极忠厚之道也。
敷文阁直学士左朝奉郎长兴县开国伯食邑八百户赐紫金鱼袋致仕刘某,慈祥毓性,文艺名家。
纶闱嘉润色之工,琐闼赖论思之益。
去朝虽久,屡升延阁之华;
知分甚明,早遂安车之适。
奄从沦谢,良用怛伤。
爰峻陟于文阶,用追荣于幽穸。
谅惟冥漠,亦克有知。
可特赠左朝散大夫,馀如故。
按:《苕溪集》卷五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