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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矣堂记淳祐十一年六月 南宋 · 莫子文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四
淳祐五年,臣以进士通理嘉兴县,考满候代间,奉使王畴行括田之令,臣谓此事欺君害民,断不敢从。
田使劾臣抗拒朝命,降受宣义郎七年十一月也。
责词云:「勤抚字,拙催科,贤者之常也。
尔为令切切爱民,乃不能汲汲以赴功,坐是为殿司田使所劾。
降尔一秩,非朕得已,然亦因是得以知汝之为人仁矣」。
田使见而愈怒,收不付出,臣亦遂归田里,葺先臣之旧庐,以终以老,无复怨悔,亦不复作仕进梦想矣。
越五载,始以原词给告复原官,十年六月也。
又词云:「君子之仕,利与钝亦何常之有?
彼迎合希进之俦,乃欲常利而无钝,然至于时改论定,卒亦不能有其有也,可叹已!
顷奉行田令者倚法而逞,尔制邑且受代,乃能力抗其锋,期以不扰,留遗所附民,虽主计之臣请黜尔,朕不尔忘也。
五年之踦,于今而复,前日利钝之间,所不得而常有者,固非可常之道也。
士所当为不止此,其益厉所守,以副朕擢试之意」。
呜呼,圣天子洪恩所被,蔑以加矣!
顾臣犬马之齿,莫报涓埃,谨取责词中「仁矣」二字以名其堂,荣君赐也。
盖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
曷从人?
人得以生也;
曷从二?
天地也,天地以生物为心也。
仁恶见?
见乎《书》,系乎《易》,详乎鲁《论》、子思、孟轲氏之书。
曷其说之异也?
其端恻隐,其实事亲,其施爱人,其体立达。
能近取譬其方,广居、安宅、尊爵其名,亲亲、仁民、爱物者其序也。
仲尼之言曷为罕?
其道大也。
汉唐诸儒曷弗喻?
泥其用也。
程门诸子曷弗与?
骛高远、流异端也。
仁之说何?
元于天,性于人,偏言则一,专则包乎四也。
人之为曷以?
以其仁也。
不仁则不智而无礼、无义,非人矣。
一日克己复礼,仁矣。
颜何人也?
有为者亦若是。
以臣愚戆,固不敢当「仁矣」之说,然亦不敢以不仁有负圣天子之明命,谨记。
淳祐十一年辛亥六月初吉,臣莫子文拜手谨记。
按:乾隆《吴江县志》卷五一,乾隆十二年刻本。
自撰墓志 南宋 · 莫子文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四
曾祖讳瑢。
祖讳宁。
父讳大猷,累赠朝请大夫
妣周氏,累赠宜人
先君五子,子文居长,生于癸丑光宗绍熙四年
幼从父师之教,读九经诸史。
一十八岁始习词赋,游校庠。
甲戌宁宗嘉定七年,时年二十二,入辟雍,累中公试,而蹭蹬十三年。
丙戌理宗宝庆二年,始叨甲科。
是年公试入等,升内舍生,授迪功郎瑞州教授
辛卯理宗绍定四年,该东朝庆寿恩,循从仕郎
乙未理宗端平二年秋,堂差建康教授,考举及格。
壬寅理宗淳祐二年,班改宣教郎
京尹节斋赵公与𥲅、漕使方泉魏公峻列衔辟知武康县事。
甫半载,丁父忧解官。
乙巳淳祐五年,服阕,部授嘉兴府嘉兴县
通理考满候代间,奉使王畴迎合当路意,行括田之令,欲以嘉兴县管下上供经界苗田,强抑本县供括,作殿司天荒草荡围田,以为己功。
子文谓此事欺君害民,断不敢从,文移到县,一切不行。
即萋斐于田使,以子文抗拒朝命,降授宣义郎时丁未十一月也,淳祐七年
责词乃玉堂庸斋赵公汝腾所撰,云:「勤抚字,拙催科,贤者之常也。
尔为令切切爱民,乃不能汲汲以赴功,坐是为殿司田使所劾。
降尔一秩,非朕得已。
然亦因是得以知汝之为人仁矣」。
田使见此词,愈怒,收赴不付出。
越五载,始以元词给告。
辛亥淳祐十一年六月,准告复元官,紫微竹所陈公显伯行词云:「君子之仕,利与钝亦何常之有?
彼迎合希进之俦,乃欲常利而无钝,然至于时改论定,卒亦不能有其有也,可叹矣!
顷奉行田令者倚法而逞,尔制邑且受代,乃能力抗其锋,期以不扰,留遗所附民。
主计之臣请黜尔,朕不尔忘也。
五年之踦,于今而复,前日利钝之间,所不得而常有者,顾非可常之道也。
士所当为不止此,其益励所守,以副朕擢试之意」。
子文家贫,未能忘禄,欲就吏部注阙。
吏部尚书虚斋赵公以夫宴典铨衡,前此未尝识面,一见慨然曰:「本朝选法非如唐人,高下予夺,一出掌铨者之手。
今动循格法,如作邑被劾人到部,祇合注签判」。
子文云:「固知之,家贫不暇择禄,何故紊铨法」?
虚斋悯然久之曰:「待为一判,不妨入通判差遣」。
既而书判,首言:「能拒括田之令,甘心受谴,不以病民中术。
作邑已满,被劾而去,坐废五年,累该恩宥,合照无过人例入通判差遣」。
末及:「如有欲援例者,必如莫知县,不奉行田令而得降官诰词如是者乃可」。
遂授通判道州
壬子淳祐十二年,改差浙西安抚司机宜磨勘奉议郎
癸丑理宗宝祐元年五月,改差通判临安军府事
甲寅宝祐二年二月磨勘承议郎,因鞠陈宝假官狱,朝家追夺者七十九人,以此得罪于富人,为殿中侍御史刘元龙论罢。
庙堂知其无辜,是年六月差干办诸司审计司
未供职间,改差充尚书省检阅官、兼提领江淮茶盐所主管文字。
九月磨勘朝奉郎,在任十阅月。
乙卯宝祐三年五月,准告依前朝奉郎,授行大府寺部,充尚书省茶盐所检阅官分司真州
丙辰宝祐四年正月,准尚书省劄,所卖准钞皆取高年分增收一千馀万贯,特与转一官,以示旌别。
未几,为侍御使丁大全论罢。
丁巳宝祐五年五月,得旨与祠。
六月,方准告朝散郎
十月磨勘朝请郎
戊午宝祐六年八月磨勘朝奉大夫
庚申理宗开庆元年五月,创浙西制置司小山厉端明文翁申辟充机宜文字
五月,随司解任。
是年七月,差权广德军
辛酉理宗景定二年八月到任,磨勘朝散大夫
壬戌景定三年四月江东赵与訔按罢,在任凡八阅月。
癸亥景定四年七月,准尚书省劄,照期叙复元官。
甲子冬,景定五年,皇恩御极,度宗即位,该转朝请大夫,告未下。
今家食五载,年已七十有五,不复作仕进梦想矣。
傍家有小园六七亩,植果树十株,种菜四百本,间以菜茹,四时无缺。
堂之间曰「观心」,取诸乐天之诗;
小楼曰「得寓」,取诸醉翁之记。
日与诸弟子侄讲习其间,亲朋过从,不废觞咏,足了一生,真世之幸民也。
男若鼎,以延赏再调嘉兴县录参
娶沈氏,恩封安人
女若拙,事禾兴鄂渚沈签判之子登仕郎光谦
中孚,娶周氏,行以身后之泽奏之。
孙女、曾孙女各一人。
吁!
余平生以疏戆多折,尚得以官其子,又将及孙,非幸欤!
丁卯春度宗咸淳三年,忽苦脾泄之症,荏苒数月,医疗无功,度不能久于世,命笔述此。
自谓修短定数,劳生息死,固无所憾,不满国恩未报,知己未酬,赍志以殁,命也。
余初筮、再调皆郡文学,鞭笞不及百姓。
作邑三考,未尝屈于权势。
民不当受杖者,虽一箠亦不加之,此可以对越上天。
不敢妄语,愿以此遗子孙,造物将必监之。
余死,衣以常所著衣,不可易以新制者,以公裳歛,恐见先人于地下也。
缁黄之言追严,本自无益,随宜为之,不欲伤人子之心耳。
其详已见诸遗诫。
余述平生梗概如此,谨勿求铭求挽于乡曲。
无德可称,只自增愧。
违吾此言,非孝也。
棺木、墓穴、坟庐非己所备,盖棺三两月后便可入土,与妻宜人姚氏同域。
一生事毕,可为吾贺,而不必吊也。
命若鼎以此刻而置之墓。
咸淳三年丁卯五月初十日丙申朝散大夫、前知广德军兼管内劝农营田事、赐绯鱼袋莫子文自撰。
按:《石湖志》卷四,明刻本。
秘阁提刑侍讲正言陈公墓志铭咸淳四年 南宋 · 林希逸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四三、《鬳斋续集》卷二二
淳祐甲辰,大政改纪,朝方留意人物,公时有声于湖湘矣。
丙午游克斋独相,公以体量江湖盐事禀议尚书省,甫至,条上三说,皆前相施行旧弊也,庙堂是之。
既又述建阃之议曰:「国初虽收藩镇之权,而重边城之寄,所以艺祖之世,西北帖然。
淮西诸城,日困于敌。
谋国不思变通之策,如靖康创四辅,建炎置镇抚,徒曰昔人刬方镇以为郡县,今不可割郡县以启强藩。
桓温、苏峻疑当世之人,而不以羊祜、陆逊期文武之士,非识时之论也」。
克斋喜,书其纸尾曰:「此论甚伟,国有人矣,终当用之」。
除公左帑
甫升辖而游去,安晚相矣。
于是迁六部门,未几遂除监察御史侍讲
丁未七月也。
初进讲,穆陵曰:「知卿不求人知,此朕所亲擢」。
公顿首谢,圣意盖欲用公矣。
第一义及郑签枢,又言史宅之之横。
时史以宇文融故知求媚于时,遣使四出,名为括田,委信王畴,为害西浙。
公议籍籍,谏垣抗疏,柱史直前,史为掩护,犹得外补。
公乞覈其赃,重加镌斥,朝论壮之。
在台一年,其所弹击皆天下所不与者,每奏必行。
且言:「大臣不持大体,内而筦库小吏,外而监司末属,骈填光范之门,中书紊矣」。
人尤以为难言。
戊申十月,除右正言,仍兼侍讲
公条陈弊事愈力。
时史已在枢府,媒蘖尤甚,以言事之臣多侵贵近,指公为植党,除大理少卿,不拜而去。
己酉闰二月也。
明年,除江东宪,再辞,始就职。
踰年辛亥,以部内有簿李某,当路倩也,夺浮屠田亩数百,郡欲媚以畀之,公不可,移文追索急,李毒于朝,免。
宝祐元年十月主管明道宫,抗章引年,以直秘阁致其事。
十二月二十一日,以疾终,年七十一。
朝散郎
公讳求鲁,字质甫嘉定癸未进士
自为小官,恪然有守,所至得誉,且皆有劳效可纪。
初调临海,郡罹巨浸,瀰漫城郭,死者相枕藉。
猾商乘时聚群不逞,详为暴,邦人大恐。
守以属公,公不动声色,捕三十馀人,一讯即服。
闻于朝,以弭变于未形,宜厚加赏,非公意也。
再调汉阳教官,朝论皆言有劳不录,何以劝,特改承奉郎,丞处之丽水
伪券之狱,诬连大家,鞫者欲以尝贿吏实之
公曰:「平民被诬,惧祸求脱,此亦常情。
事求其当,不可以此为疑,请精诘之」。
其人果无罪,至今像公祠之。
知福之闽县,郑府家僮逐吏入县廨,公执而杖,毅斋称其能,益以贤公。
东畎曹帅辟公机幕,敬之如宾友。
继帅意一徐公以公族日蕃,郡稍不给,议请祠牒以济之,公适当笔。
知宗暴人怙艺妄作,素与帅不咸,且嫉公守正,倡言有所裁抑,嗾宗子鬨公家一空。
公曰:「国无纪纲矣」!
拂衣去。
道富沙,铁庵方漕留辟建倅,公辞焉。
会堂中有诵公贤美者,时宰曰:「得非前知宗所恶者乎」?
通判澧州
杨大异以职事忤孟制,改它郡,朝旨俾公摄之。
公尤不屈,事有不便于民,争不直不已,孟反敬惮之。
堂禀之命虽以此,亦不专以此也。
然公虽以廉介名于时,而学问有渊源,独歉然自下,不少炫其长,故知其贤者多,而知其学者少。
永嘉诸儒,自薛常州、陈止斋以《周官》六典参之诸史,讲求古今损益异同之故,又考本朝文宪相承、所以垂世立国者,欲正体统、联上下,使内朝外廷必别,大纲小纪必严。
与夫取民、制兵、足国、厚下之法,随事条理,期为长久,以今准昔,而不为好古之迂,本末明究,要皆可行。
公谓礼乐颇得其传,每慨前修曾未及试。
以身为宪谏之臣,感人主知遇,欲朝廷仿而行之,故诸所进言,如曰谨微,如曰仁必兼知勇,如曰务实,如曰举要,固无非格心之大者。
至于整齐世故,扶补罅敝,先后条上,十馀万言。
大抵以会计必令为一书,内帑必制于冢宰
兵民政分则体统失,宫府情隔则祸患生;
取士未能复古,必回所习,以养其心;
予民未能如古,必求所苦,而去其害;
和籴抑也,预借欺也。
又言:盐入渐损者,众争利之,当严于诸阃;
楮价愈下者,国自轻之,毋徒以强民。
人才之乏,实原于士习浇;
民力之困,实原于国用窘。
成周远矣,国初非所法乎?
某病某源,某證某药,其言皆有关系,未尝轻摭浅微。
通而不拘,详而有据,凿凿然如谷粟可饱,而丝帛可暖也。
且曰:臣非不能抗高论以邀虚名,盖救时变通之道毋急于此,精粗皆学也。
陈之奏篇,著之讲义,又时因进故事而及之。
穆陵亦嘉其忠恳,而势孤谗胜,迄不得少行其言而去,惜哉!
士患无学,学成矣,患于不得言。
居可言之地,而遇可言之主,竟亦止尔,惜哉!
公之季公汲,自号玺斋,与叶水心、钱白石游久,公磨砻其间,故毫端极细润,言论纤悉,洞识体要。
余初交公于朝,及公持节来番,余备数治事,与公相从几一载。
析理论文,句句中肯綮,郡刊《艾轩先生集》初成,公得之甫三日,俄语余曰:「艾轩之学异于人矣。
其于古今书,上下数千年,事无大小,如珠贯而绳引」。
余为之竦然曰:「吾侪读此书者多矣,未有能为此语者,况一日而得之」。
益知公之不可及。
辛亥冬,别余江岸,时丁为番倅,初擢江西分司渎山素奇遇之,丁亦自许以必见用。
公私语余曰:「此轻薄小人,他日必自祸,但愿朝家毋为所误尔」。
公殁数年而丁败,每思公先见之明,曰:先见之明,虽老泉《辨奸》,亦不过是。
公葬所居后山已十三年,咸淳戊辰,其子为吾郡理曹,乃以铭见属。
余曰:「我铭也乎哉」!
遂抆涕为之。
公家本居闽,七世祖徙,今为乐清人
曾大父师禹
大祖说,与詹事王梅溪为友,号八叟
父泳,以公贵,赠朝奉郎
娶魏氏,继戴氏,皆安人
子二人:子崇,理曹也;
子嵩,今为某官。
孙一人,竺孙。
其书存于家,有杂著、奏议、讲义、故事共若干卷。
铭曰:
公始来闽,我未及识。
人言公贤,喻以金石。
暨游湖湘,声俞藉藉。
既召而来,献言千百。
相曰伟人,伟哉此画。
公留未几,晚登宰席
每语奇公,曰不易得。
峨豸之除,帝所自择。
时有要人,怙眷强愎。
抗疏力弹。
并及其客。
人皆比公,凤鸣麟获。
公虽慈和,守义正色。
或忠或邪,靡不别白。
上知益深,付以言责。
公慨于□,如医视疾。
曰上圣明,扶世何策。
生平讨论,得自陈薛。
出而试,敷奏历历。
匪汎匪迂,以今准昔。
针砭其源,随證区析。
约以规绳,质之典籍。
谓此不明,无以立国。
公虽忠勤,谗者在侧。
何憾于公,实世之厄。
我思若人,有言有德。
非以交情,为之恻恻。
皋如之藏,苍崖古柏。
其以斯铭,大书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