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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劄子1145年1月 宋 · 苏籀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双溪集》卷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一一、《南宋文范》卷一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臣闻王政之先,务农为本。
周公《豳风》所陈,后稷以来,田畯耜馌,斧斨蚕桑,重穋涤场,玄黄绩褐,想见先王爱利厚生之叙,慨然稼穑艰难、小人之咨者,《思文》之粒烝民,底于道矣。
古之治财者非一孔,笼货算缗,运米敛积,甚勤且裕。
周公所陈,渊源深矣。
珠玉泉货,寒不可衣,饥不可食,有补饥寒而至重者,粟帛也,二者不充,则它财无益。
盖禾不天降,非民力不生;
缣不地涌,非民工不成。
今陛下帑藏出于租税,每岁禄廪军宾以百万计。
五年之蓄,九年之备,殆其可念。
自昔承平,诸路之赋常不能自给,素所仰者,东南数十郡。
淮南往往为斥堠之郊,罕复种植,赋入惟恃二浙而已。
吴地海陵之仓,天下莫及,税再熟,贡绵八蚕。
方今缣绮之美不下齐鲁,又增以鹾镪笼榷之盛,夫复何加?
白丁红女,终身丝谷;
伍符尺籍,尽力边疆。
行阵者无暇播穑,南亩者甘心馈饷,二者互相养卫,田夫必亿兆于甲士,犁牛必百倍于战马,而后济矣。
呜呼!
孰与温饱天下而富强邦国,非农也哉?
四民之最苦辛,三务之最劳剧,苟宽裕其生生之业,则士商工及末务者亦不匮矣。
臣窃惟先圣有敦本兴王之要道,田里之安,恃贤守令。
亦不必其躬行阡陌以为劝课,惟科敛正辞,恻怛务实,使民养生送死无憾。
人心悦则阴阳和,阴阳和而天下平,于是风雨时若,耕织咸遂,殆其庶矣。
太公言宽民之目曰:「利之而勿害,成之而勿败,生之而勿杀,与之而勿夺,乐之而勿苦,喜之而勿怒」。
夫如是,地无遗利,家有羡馀县官岂在加赋侵牟而后足用?
闾阎困乏,则邦本不固矣。
姑令有司量入为出,出纳之间,不失钦慎,岁计时办,裁抑浮冗,累岁均省,必致京坻之丰,山岳之储。
带甲百万,陈锡周洽,篚实盈溢,民有蓄藏。
谷缣虽钜万,不以为家赀数,虽公私咸有九年之积可也。
礼义益敦,风化益厚矣。
陛下待遇守令,赏罚以其勤惰于民,才否必由民之谤誉,谁敢不尽力哉?
尝闻汉人推衍盐铁条目之说至数十万言,亦是裨益邦家之术。
臣谓习读诗书,敦本而末茂矣,儒家仁富,与霸道固异也。
臣不胜区区,越职昧死以闻,伏惟圣明裁择。
取进止。
从周弟墓志铭淳熙元年四月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二九、《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二八
某从父弟字从周
皇曾祖讳琏,皇祖讳恺,俱膏肓泉石。
皇考讳汝明,赠右宣教郎
皇妣孺人任氏、孺人罗氏。
从周少从师学,兄弟同堂五人,自为朋友,而从周与某齿最近,亲讲说为密。
靖康丙午,某与国学荐,从周亦偕计,同试奉常
某中龙飞榜从周不偶。
绍兴乙丑始擢第,授左迪功郎,尉新淦县,奉命惟谨。
狱有死囚,根柢牵连,鞠岁馀,冤不能白。
从周讯问情得,力平反之,一邑骇服。
他日囚赍贿谢更生,不受。
令素贪沓不逊,不之校。
及终更,部使者劾其过,俾从周羁留之,笑曰:「人谓我宿怨」。
乃趣之行,而以前出境为解。
芗林向公伯恭叹曰:「真长者」!
左从政郎靖州判官,溪徭怀服恩信,婉画为多。
秩满,调赣丞。
赣、吉比邻,知盗敚之习,谕戢有方,俗为之变。
郡守任公尽言雅见器许,会令阙,俾摄领。
逾数月,不扰而办,民曰于我有德。
郡宪黄公绩赏其清强,滞讼必我乎决。
初,某狂瞽忤宰相,从周落选二十年,或讽少媚奥,则曰:「若我可荐,姑从之;
不可则已,吾终不求」。
某既脱丹图,丞相国张公首荐从周于朝,其略云:「居家孝友,涖官廉勤」。
章上,改左宣教郎,除诸王宫教授
久之,转左奉议郎
辇毂三年,非公事未尝一至文昌台。
枢密刘公嘉其静退,尝曰:「朝廷当以中秘处之」。
会出镇钟陵,不果,就除棘寺主簿,兼摄丞。
执法平恕,狴犴以空闻,有诏奖谕,迁左丞议郎,赐五品服。
甫越岁,力丐补外,除荆湖南路参议官
从周久倦游,及门亲交强之,不获已,止与犹子涣偕,职閒清坐,议古终日。
长沙地卑湿,苦肿膇,顾谓涣:「生平世味薄,矧今且疾」。
求罢数四。
帅陈公尚书季若色变曰:「其谓我不优贤乎」?
既刘公复来,重致恳,刘公曰:「曩尝欲荐弗克,今幸同僚,而辄听其去,人谓斯何」?
则喟曰:「义难以官养痾,虽顷刻不可留」。
疾竟不起,实乾道九年九月丁未也,享年七十。
从周性疏财,会要赢耗不入耳,俸稍缘手尽,丧不能举。
刘公命纤悉调护,乃克归。
天资浑厚质直,洞见诚实,不事表暴。
容人过,胸次廓然有馀地,尤乐易,愈即之而愈不厌,居官若里人无一失欢者。
闻其没也,皆失声相吊。
自幼少,一无子弟之过,迄于壮老。
某处岭海二十有一年而还,二老雪髯秀眉日相从,洁樽瀹茗,谓当如昔人「共享黄发期」之句,从周忽为长逝,可悲也已!
娶陈氏,继娶刘氏,皆封孺人
子男五人,汲、涛、泗、沔、浣,皆习儒业,汲前一年卒,泗前十一年卒。
女二人,长适乡贡进士曾三益,次未聘。
孙男三人,棫、栘、栩,悉嗜学。
女孙四人,长许进士刘大方,馀尚幼。
曾孙男一人,熉。
曾孙女二人,皆幼。
淳熙元年四月癸酉,葬于吉水县中鹄乡白莲塘之原。
初,从周之官,某罔罔若有失。
一日据绳床假寐,忽梦从周来归,告某曰:「朱褒」。
觉而识之,然不解其义。
既讣至,以所梦语直院侍郎周公子充,答曰:「朱谓书丹,褒谓铭也,从周其以铭属乎」。
及是,某适以干至秣陵,犹子登仕郎潚、迪功郎静江府司户参军昌龄以状来速铭,某泣曰:「周公岂欺我哉」!
遂叙而铭之。
铭曰:
魏公断断,不妄许人。
八字之褒,华衮匪珍。
伐石勒铭,我岂貌言。
山峨水沄,白莲在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