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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朝请郎致仕范公墓志铭(代 绍兴五年十一月1135年6月 宋 · 范浚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八二、《范香溪文集》卷二二
绍兴五年夏六月癸亥右朝请郎高平范公卒,以冬十一月乙酉,葬于婺之兰溪县北观后山。
前事,其子使来乞铭于秘书少监潘良贵曰:「端疑不天,先人倅鄱阳,以疾请老,继即世。
诸孤念安厝之重,姑忍死衔哀,奉丧归卜襄事,既得日矣,图所以铭埋石为不朽者,敢以勤执事」。
良贵于公同乡壤,且有好旧,铭其可辞?
按公讳溶字茂宽,世为兰溪人
始以祖任补郊社斋郎,调授将仕郎开德府司理参军,历洪州左司理潍州士曹左推狱,知历阳武康二县,权通判饶州
官凡九迁至朝请郎,章服银绯。
公练熟吏事,于决狱尤详明,三为州刑官,再治邑,皆以平恕称。
澶渊,囚有殴妇人伤甚者,墨曹以破骨限辜,既四十九日,而妇人死。
公曰:「法,破骨限日以五十,而创伤辜不踰月。
今四十九日矣,脱不破骨,得无冤乎?
生固不容剔肌以辨,其人死且腐,骨可验也」。
验之实止创伤,遂以踰月论,囚得不死。
其平反类如是。
历阳有惠政。
淮东西岁大侵,米腾贵甚,所至发廪举荒,政多乏事,独公处画有条略,饥羸流冗,赴如得归,全活数万计。
朝廷遣访使察两道赈济,首荐公能。
郡将喜柔佞,且悍刻,遇吏属如束湿,一语不合,辄文致以罪,曹掾辈阿匼趋和,犹惕息不自安。
公日以职事造请,耻茍为随顺,常引义固争,将不悦,因窘公,遍捕邑胥史,械系笞楚,推诘百绪,迄无纤介事及公者。
公久移病,卧不出,吹毛洗垢一听之。
既引日,将愧无如公何,则使人讽公谢己当置狱。
公不屑曰:「我诚有罪,谢不可;
诚不有罪,可无谢。
吾方投帻须劾去,将非吾所任事也」。
遂不谢而狱无所归,亦寻寝。
有盗群辈敚攘横不制,公出奇略缚取之,鞫司薄其罪以害公赏。
公曰:「是吾心也,以职取盗,盗释弗诛,责塞而人无残,何赏如之」?
不复辨。
武康,访邑父老以疾苦,咸诉前令尹定物力溢故数钱千者十馀万,科敛遂烦而输不前。
公欲更之,吏白版已上郡,须三岁可改定。
公曰:「是且困吾民,一日不可,可三年乎」?
立告喻父老,概除十之二,继列其弊白郡,追易前版,人以为利而不私。
钱塘乱卒婴城以自固,距邑不三舍,声欲樵境上,民悉荷担,公列夫屯扼走集,固圄饬备,候逻严密,阖境恃以无恐。
方诸道会合之师乌杂环贼,不用命,战未接辄溃去,所过因暴抄,有犯邑者乘暮夜斫栅噪而入。
公率众逆之,晓谓曰:「尔讨贼者,而欲为贼乎?
王师行即至,毋自取绝颈祸。
且尔假道,不过图一夕安。
茍舍仗不吾扰,将馆尔于市,粮扉茭秆,惟尔之须,不然,吾众锐不可怒也」。
其人皆耸听詟愧,合言曰:「惟公命」。
则褫甲束刃入就馆,无敢轻出与市人交语者,不信宿径去。
以故武康独无剽掠患。
及将代,邑人安公政,再诣行朝借留。
鄱阳号剧繁,公以镇静佐邦治,虽军书馈檄委沓无间日,每支计得宜,能不扰以及事。
会岁旱,官平粜以资饿人,公适摄守,命吏毋限郊郭,随至毕给,又倍廪之,率人日得二日食,视他州流惠为多。
既而旱愈虐,公以为忧,遍走群祠,祷雨甚力,因得疾,竟以不起,人哀之。
公自蚤岁恳恳嗜读书,入官犹不废。
间提笔游举子场,两与宾贡,补太学内舍,虽不第,而学弥笃。
该涉经史,缀文裁诗,语皆温粹有典则。
性宏厚,孝友于兄弟族党,交游无不善,立义甚高,喜趋人急。
北海工曹元亿当改京秩,而荐章危及格,且代去,去则章不可得,公以己所得推与之,人称为难。
生平恬介,未尝趋竞,仕虽累历,而清苦自刻励,又好施予,卒而家罄乏无馀赀,享年五十有四。
曾大父中孚,故赠左正议大夫
大父锷,故任左朝议大夫
父筠,故任左承议郎,累赠左金紫光禄大夫
安定胡氏,赠同安郡夫人
娶今右朝散大夫庐陵欧阳中之女,先公十四年卒,赠安人
生女一人,适今右承议郎林元忠
男四人,惠州文学端疑其长也,次端丞、端辅、端弼,俱力学问。
孙女一人。
孙男三人,曰武仲、文仲、牧仲,俱在幼。
公之殁,凡知识大夫士若州邑朋旧,至田里细人,无不叹悼有泣者。
铭曰:
之平,不谷不陵,而不长厥龄。
何仕之能,又惠且清,而不公不卿。
惟蓄德之赢,为嗣人之承,其徵斯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