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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访烈懿太妃题碑 北魏 · 张普惠
 出处:全后魏文卷四十七
任城王澄太妃忧,臣寮为立碑颂,题碑欲云「康王元妃之碑」,访于普惠
答曰:谨寻朝典,但有王妃,而无元字。
鲁夫人孟子称「元妃」者,欲下与「继室声子」相对。
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无声子、仲子之嫌,窃谓不假「元」字,以别名位
且以氏配姓,愚以为在生之称。
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齐」,既葬,以谥配姓,故经书「葬我小君文姜」,又曰「来归夫人成风之襚」。
皆以谥配姓
古者妇人从夫谥。
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锡,乃万代之高事,岂容于定名之重,而不称烈懿(《魏书·张普惠传》,又《北史》四十六。)
杂说 其八 北宋 · 黄裳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五九、《演山集》卷五四
正心诚意者,养气之道也;
思诚明善者,养心之道也。
告子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则心之所本在言矣;
心之所本反在乎言,则气何望于心哉?
不以为无益而舍之,是勿忘也;
不以其不长而揠之,是勿助长也。
贫贱不忧,寿夭不贰,此之谓不惑;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不动。
不惑故能定,不动故能应。
孟贲勇于力,曾子勇于义,孟子之勇不可为众。
合众之力以抗,孟贲之力穷矣!
义根于心,心本于道。
故善养气者其大则配道,其刚则配义。
气合于神,神合于无,此配道也;
集义所生,非义袭而取之,此配义也。
道者,心之所本;
心者,言、气之所本。
言本于心,故以道接;
气本于心,故以道配。
精神之气,配道者也;
中和之气,配义者也。
告子之心,不待不惑之年然后不动,心之所本反在乎言而已。
告子之言不必有德,使知「道者心之所本;
心者,言、气之所本」,则告子之不动心也,岂如是之遽哉?
亦慎所学而已。
仁者天下之表,义者天下之制,报者天下之利。
以德报德者仁也,则民有所劝,故为天下之表;
以怨报怨者义也,则民有所惩,故为天下之制。
有所劝则民知德而不陷乎恶,有所惩则民知法而不陷乎罪。
故报为天下之利。
夫以仁义表制天下,其利如此,而况下化而为仁义哉?
其利不可胜用也。
主义而言,则利在其中焉;
主利而言,非特其利不可必得也,义已丧矣。
义丧而得利,则有能夺之者,何足计哉!
士之见诸侯有二,不见诸侯有二。
我为庶人也,不敢往见之,我贤也,我多闻也,不当往见之,此所谓不见之有二也。
为宾于他国,不可不见之;
诸侯之未知我也,我欲行道,不得不见之,此所谓见之有二也。
不得不见之,权也;
不可不见之,礼也;
不敢往见之,为分也;
不当就见之,为义也。
是故行礼之际,又有不可召之义在其中焉。
召之役则往役,君欲召之则不往,此行不敢见之礼,其义不可召者也。
将朝王,王使之朝则辞以疾,此行不可不见之礼,其义不可召者也。
君子屈身以伸道,屈人以从道。
不远千里而来,屈身以伸道者也;
如有谋焉,则就见之,屈人以从道者也。
仲尼开迹诸侯,孟子之见梁惠王,将行道欤!
是故君子之行止也在我,而不在乎人;
君子之富贵也在道,而不在乎物。
患不得君耳,不患其道不行于天下。
义徇公,利徇私。
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则无大夫
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则无诸侯。
是故「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此征利于上者也;
「万取千焉,千取百焉」,此征利于下者也。
先利则人所徇者欲,先义则人所徇者道。
欲无穷也,物不可以必得。
无穷之欲,不可必得之物,相逐于外,是故不夺不餍。
及其徇道,则求之在我矣,不患乎其外,夫谁与为夺哉?
始作俑者,象人而用之,于死者不智,而不可为也;
于生者不仁,而不可为也。
孔子谓「为刍灵者善」,盖有仁智之道焉。
夫象人而用之,报施之祸,犹至于无后,而况率兽食人,杀人以政,岂特无后之报哉!
「经始勿亟」,至于「庶民子来」,则知文王善得民之心。
「麀鹿攸伏」,至于「于牣鱼跃」,则知文王善得物之性。
「虡业维枞」,至于「矇瞍奏工」,则知文王之乐非以为伪也。
兼收人心之和,物性之顺,寓诸形声之间而已。
然则灵沼之乐,又岂势力所能为哉?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所谓群分;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所谓类聚。
有聚分,斯有亲疏;
有亲疏,斯有爱恶;
有爱恶,斯有是非;
有是非,斯有得失;
有得失,斯有吉凶。
治乱譬犹治病,不治其病之所在,即其本根而治之,斯善治病者也。
故病在脉则治之血,病在气则治之卫,一平气脉,之疾无所资焉,其为医也用力也寡,收功也大。
「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至「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此言仁政之效;
「五亩之宅,树之以」,至「可以无饥矣」,此言仁政之类;
「无恒产而有恒心」,至「民从之也轻」,此言发政之先在乎制民之产而已。
孟子之说齐王,先言其效,中言其所先,而后言其类。
盖惧齐王以为王政之难行而挫其志也,故先言其效,所以悦之。
王政之行,物有本末,事有终始,孟子又惧齐王失所先后,而忘其本也,既得齐王「愿辅吾志」之说,则吾言不渎矣,故次言其所先,而后序其政事之类以进焉。
仁政既行,则民有常产矣,饱食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故卒言「谨庠序之教,申孝弟之义」。
仁政之效,先言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而后农次之,商旅次之;
孟子后此又言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而后商旅次之,农次之。
农序商旅之先者,仁政必本于农。
孟子方与齐王言反其本,则农奚可后哉?
农序商旅之后者,特以前朝后市、门关田野、内外近远为之序,凡为列国诸侯言之,可以序其内外近远而为说。
及言仁政之本,以救齐王之所为,则夫缓急先后不可不辨也。
天之予夺视民,民之去就视士。
盖夫「无常产而有常心者,惟士为能」。
王政虽本于农,而得士心之所愿,尤不可后,是故农与商旅莫能先者。
尚志之士,穷不失义,不以饥渴之害为心害者,故无常产而有常心。
养民之政,六府外养其形,三事内养其心,然而先王虽致三事之所养,犹先六府,而况后世六府不修,而望其民不为放辟邪侈,不亦难乎?
不学之民,形能累其心,物能累其形,物去而形忧,物来而形悦,苟无常产,其心乌有不丧者邪?
耕者之受田,未至乎七人,未可以受上地。
然而上地之所养,非特七人而已,是故「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
且夫上地之所养至于九人,而七人受之者,先王制民之产尝使有馀,虽或天时之不幸,不给者有助,不足者有补,流转之患,非所恤者。
上等之家生息或过其数,又有养焉,故曰:「明君制民之产,使之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养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其此乎!
然而孟子曰「无饥矣」。
中食七人,次食六人,下食五人,以言「数口之家」可也,及说齐王则斥言「八口之家」者,孟子之待梁惠也,异乎齐宣,故曰「八口之家足以无饥」,而可不足以言之;
孟子之望齐宣也,重乎梁惠,故曰「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而八口未可以言之。
夫何故也?
「是心足以王」者齐宣王也,「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者梁惠也。
梁惠由此而充之,则不足以事亲;
齐宣由此而充之,则足以保四海。
梁惠之去齐王,不亦远乎!
发政所至,亦度其力而已。
是故孟子说梁惠则曰:「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曲礼》曰:「五十艾,服官政」。
孟子曰:「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饱。
不暖不饱,谓之冻馁。
文王之民,无冻馁之老者」。
然而言老者,则五十与焉;
言七十者,则五十之艾置矣。
梁惠之不仁,五十者衣帛未可必也,七十者得之可矣。
齐王之仁,衣帛非特七十者尔,五十者与焉。
然而上农夫有食九人者,孟子止于八口,尚有意乎!
上地之所养足以及九人,而周制且有七人受之,二人之食以为有馀,备其不足,是故孟子之教齐王,亦约八口之家而言之。
八口无饥,在齐王之政已过甚矣,尚安敢穷其所养而望之邪?
八口之家可以无饥,则有馀财;
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则有馀力。
然而五十者衣帛,七十者食肉,仁在父兄之间;
八口无饥,仁在一家之内;
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仁义之类,遂至亲人之亲,长人之长。
孟子曰:「亲人之亲,长人之长,而天下平」。
然而既富之后,庠序之教,奚可废哉?
五亩之宅,树之以,利之本也;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义,善之本也。
其利不充,仰不足以事父母,况妻子乎?
其善不充,近不足以事父母,况四海乎?
是故富而教之之术,孟子之说,诸侯在所先焉。
虽然,利能养善,而善亦不可使利胜之。
后世之利,为善之冠,而不能为善之辅者,利强于善而已。
无名之道,立为纲常,而有六典;
降为大要,而有八则;
八法之详,则又其降者也。
有本而无文,有体而无用,非道之全,故治官以成道。
无待之德,以应人而有言,以表人而有行,无言以应,无行以表,非德之全,故教官以成德。
不仁也无礼,不智也无义。
礼者,节文仁义者也,故礼官以成仁。
内与天同德,下与民同患。
耳以谋之,口以命之,施于有政,然后圣人之道具焉,故政官以成圣。
五刑除害去累,故刑官以成义。
百工明法显度,故事官以成礼。
治以道为本,教以德为本,礼以仁为本,政以圣为本,刑以义为本,事以礼为本。
道德仁圣义礼,非六典不成;
治教礼政刑事,非六官不举。
先王之驭天下,以六官为辔,以治教礼政刑事为衔勒,以万民为马。
典之为书,于虞之时有之;
则之为书,于夏之时有之;
法之为书,于周之时有之。
庶事之文,至周而备。
是故虞、夏名道,周兼而用之,繁者以法治之,简者以则治之,大者以典治之。
至于有法,其详至矣,后世有作,无以复加焉。
典者立道以为经者也,则者明理以为约者也,法者行义以为制者也。
诸侯之于国也,有君之道;
诸侯之于王也,有臣之义。
制节君之道也,谨度臣之义也。
以其制节不以法,则治之颁其大常而已。
都鄙之君在王之畿内,无自制者,天子赐之八则,使之有所揆焉。
是故八法之治官府,言治之用,其别有八。
而八则之治都鄙,则言驭而已。
驭言其治之意,治言其驭之事。
邦国治之大者,王不能自任,太宰不得专听。
是故治邦国以王为主,太宰则佐之而已。
王者之务,所好者要,而详不与焉,则八法、八则非王所行矣。
所治者大而小者不与焉,则官府、都鄙非王所任矣。
无穷之务,无常之变,有求于先王。
先王以道揆其情与迹,则设官府治之。
先王惧其为累所困,而莫之释也,为之八法,所以先治之然后责其事。
百官府至繁于事,道之降至详于法。
以至详之法治至烦之事,故其能无败功,其善无废职。
管仲奢,晏子俭,宰我易,曾子戚。
奢则过分,易则不及乎!
爱过分而充之,则至于无君;
不及乎爱而充之,则至于无父。
礼之所本,君父而已。
为君而节奢,为父而文易。
孔子曰:管仲「贤大夫也,而难为上」;
晏子「贤大夫也,而难为下」。
君子上不偪下,下不僭上。
然而偪下妨俗而已,僭上遂至于无君,则礼之本丧矣。
礼之于戚俭,未尝不为之节文,然节文奢易尤礼之所急。
俭之爱物也笃,戚之亲亲也笃,礼之所本者也。
进俭而退戚,乃礼之文,是故小过之时,君子过中而厚下。
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亦以俭戚之笃于爱欤!
天下之用皆在俭奢之中,丧在易戚之中,则圣人何事乎制礼?
为夫奢者过,俭者不及,易者不及,戚者过,然后有礼为之节文。
虽然,礼为奢俭易戚而制,俭戚近乎仁,奢易近乎不仁,徇情故也。
孟子曰:礼者「节文斯二者是也」。
易不能亲亲,奢不能爱物,仁之端丧矣。
求为节文,岂可得哉!
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立于礼,成于乐」,学者之志,节文斯二者。
礼乐之道苟或不仁,则节文之者无所用,乐之者无所出矣,欲遂其志不亦难乎!
先师邹国公孟子宣和四年十月 宋 · 孙傅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一九、《山左金石志》卷一八、康熙《邹县志》卷一下
孟子葬邹之四基山,旁冢为庙,岁久弗治。
政和四年部使者以闻,赐钱三百万新之,列一品戟于门。
又赐田百亩,以给守者。
而庙距城三十馀里。
先是,尝别营庙于邑之东郭,以便礼谒。
元丰六年,诏封邹国公明年又诏配食孔子,又诏更新庙貌,而地颇湫隘。
宣和三年县令宣教郎邵□朱缶叹其土圮木摧,不称虔恭尊师之意,欲出己奉完之。
县士徐韨曰:「庙濒水,亟坏,不四十年凡五更修矣。
若许改卜爽垲,则诸生愿任其事,不以累公私也」。
令许之。
遂以私钱二百万,徙庙于南门之外道左,乡人资之钱者又数十万,而后庙成。
总四十二楹,中为殿,安神栖,绘群弟子像于两序,又为孟氏家庙于其东,以扬雄韩愈尝推尊孟子也,又为祠于其西。
重门夹庑,壮丽闳伟,与山中之庙轮奂相辉矣。
于是求文以记之。
夫圣人之道甚易知,甚易行,充之至不可胜用,而其极可以参天地、赞化育者,其唯诚乎。
文王周公孔子相传者一道。
孔子之没,其孙子思得之以传孟子,故孟子之道以诚身为本,其治心养气、化人动物,无一不本于诚。
凡著书立言,上以告其言、下以告于人者,必本仁义,祖,亦无一言不出于诚也。
故于滕文公则言必称,而于齐王则之道不敢陈。
盖其智诚足以知,又自知可以行之道,又知果得行其志,则诚可使吾君为,而吾民皆为之民。
故以此自任,不敢有毫分之伪以欺人,而造大□。
其论君臣之际则曰:「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
其论什一之法则曰:「重于者,大桀小桀;
轻于者,大貉小貉」。
其论仁智则曰:「之智急先务,之仁急亲贤」。
伊尹能以此道觉此民,而谓殃民者不容于之世。
□□□□能言之乎?
虽□□之君尚权谋,相□夺,上下交趋于利,而未尝挠一言以求合焉。
非天下之至诚笃于自信者,能之□□□□□道失其传,至□□其说,而以伪言者,始说其君以帝道,则既不合而之王;
中说以王道,则又不合而之霸。
是于□□□以伪欺□□□也。
之说以贾其高,躬申、商之术以济其欲,是以伪欺天下,而贼其君者也。
昔之为从衡之说者,不□□君以利害,□□□势尔,其伪易见。
若夫假帝王尧舜之说,使人君慕其高而不虞其奸,则其伪难知。
作于心,害于政,其祸天下□□□□□□□□辩以监天下后世窃孟子之说以为不义,而自比于孟子者。
宣和四年十月十五日朝奉郎监察御史、菟□□□□□□□□□学正阙里孔端朝书,承议郎秘书省校书郎长安樊察篆额,魏信刊。
孟子 南宋 · 唐仲友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三、《悦斋文钞》卷八
义利之说,相资以为用,不患其并立而患利之偏胜,此圣贤之立言所以不同也。
《易》以「元亨利贞」为乾之四德,《文言》释之曰:「利者,义之和也」。
义、利岂可以相无哉!
孟子游于战国,始专以义为言,凡及于利者必深诋之,非恶于利而好为甚高之论也,因时救弊,不得不然也。
昔者尧不以天下利丹朱,而以舜利天下,舜不以天下利商均,而以禹利天下,当时信之,后世仰之,灼知以天下之大义兴天下之大利也。
故义利之说并立而不害,不辨而自明。
至于禹之传子,非以为利也,将以息天下之争也,后世已疑其德衰。
汤之放桀,非以为利也,将以除天下之虐也,后世果以为口实。
皆圣人也,时非唐、虞,不得已而为夏、商。
天下之君子固知其心,而众人或未之知也,于是义利之说始交相胜而不明矣。
武王之克商,无以异乎汤,伯夷叔齐饿首阳之下,则义士固非周矣。
商民之心,亦不能无疑于周,周公作书谆复谕之,若曰:「非我小国,敢弋商命」。
又曰:「非我一人奉德康宁,时惟天命」。
又曰:「非予罪,时惟天命」。
其言武王则曰:「不敢替厥义德」。
其命康叔,则曰:「用其义刑义杀」。
深欲天下知周之伐纣,非利而为之,皆义而已矣。
至于周衰,王者不作,桓、晋文始假义以济其利,伐楚以责贡,纳王以示民,夫岂出于诚心哉!
吾夫子盖悯之,乃判为义利之说,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又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门弟子知之,故曰:「子罕言利」。
夫子之言,已有心于救世矣。
逮至战国,先王之道丧,天下始专于趋利,而不知有义,为君者好利而忘其民,为臣者见利而遗其上,游说之士朝纵而暮衡,捭阖之徒俯贺而仰吊。
孙、吴、申、商、公孙衍之属,既甘心于为利,杨、墨之说,又乘间而入之。
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是贼义以利其身也;
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是贼仁以利于人也。
孟子以一身扶持王道,倘不深斥为利之说,以专明吾义,不几于推波助澜、抱薪救火乎?
是故答梁王则曰:「王何必曰利」?
宋牼则曰:「何必曰利」?
不从陈代枉尺直寻之请,力辨万章割烹食牛之问,鄙仪衍为妾妇之道,斥杨、墨于禽兽之域。
至于汤、武放伐之事,往复论之,尤为详明。
夫岂好辩哉?
将以存吾义也。
虽时君谓之迂阔,终莫能听,然使万世之下知有仁义之说,不相胥而为夷狄者,孟子之力居多也。
世之论者,谓夫子以周为至德,言武为未尽善,而孟子告诸侯,则每言汤武之事,殊不知春秋之际,诸侯犹有畏义之心,而王室之衰微,未若战国之甚,故夫子不忍言汤武之事,而每有为东周之心;
至于孟子之世,天下合为六,皆国富兵强,侈然有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之志,故孟子每言汤武而要之仁义,使诸侯知有仁义之说,则征伐之事敢轻为之乎?
是乃孟子之所以存周也。
然则义利之道,得而行;
义利之说,得而明。
圣人之有功于后世,岂不大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