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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川茶征课之弊奏淳熙四年十二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五、《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六
为蜀民之病者,惟茶、盐、酒三事为最。
酒课之弊,近已损减。
蜀茶祖宗时并许通商,熙宁以后,始从官榷,当时课息岁不过四十万。
建炎军兴,改法卖引,比之熙宁已增五倍。
绍兴十七年主管事官增立重额。
逮至二十五年,台谏论列,始蒙蠲减。
当时郑霭都大提举,奉行不虔,略减都额,而实不与民间尽蠲前官所增逐户纳数。
又越二十馀年,其间有产去额存者;
有实无茶园,止因卖零,官司抑令承额而不得脱者。
似此之类不一。
逐岁多是预俵茶引,于合同官场逐月督取。
张松都大提举日,又计兴、洋诸场一岁茶额,直将茶引俵与园户,不问茶园盛衰,不计茶货有无,止计所俵引数,按月追取息钱,以致茶园百姓愈更穷困。
欲行下茶马司,将无之家并行倚阁,少额多之家,即与减额。
孙汝翼郑霭职诏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丁酉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二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
秘阁、知荆南府孙汝翼专恣妄作,直秘阁都大管四川茶马郑霭职事不修,唯务掊克,可并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