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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建昌军学记绍兴十三年二月八日 宋 · 汪皋会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二、正德《建昌府志》卷七、雍正《江西通志》卷一二五
上临御之十六年,命守臣郡学,惟时知军事蒋循祖祗先德意,去旧易新。
明年二月学成,自堂徂庑,毕工于门,端序轮奂,观者动目,以谓甲于江西
先是军学靖康二年火于人,绍兴四年毁于兵。
自是郡守以春秋释奠礼不可去,乃墙故址之半,创殿于中。
拾遗桁于仓,乃搜废屋于氓,因陋就简,补缀门廊。
岁历七稔,殿桷未丹,中堂未甓,檐溜未渠,上雨旁风,础陷栋倾,木朽丹敝。
我公之来,视事之三日,恭谒殿庭,蹙然不宁,曰:「有民有人,不教不化则已,而欲化民成俗,事其有急于此者乎」!
命工伻图抡材,诹日有期矣。
既膺诏旨,益励益虔。
故凡所以养士之具,罔不如法,则又取学地之缗,学田之租,乾没于吏,侵渔于豪者,条举而经正之。
士遭艰难,儒服不备,几与皂隶伍,则又为冠以庄其首。
犹以为末也,则又绘其乡先生李泰伯之像于大成殿之南庑下,以为易俗之倡。
若然,则公之成是学也,岂直为文具应上命而已哉?
公又以是为风化之首,宜有识以示方来,乃俾皋会纪其事。
皋会遂言曰:州县学校,名存实亡有年矣。
夫学校之有士,若无与州县事,而未尝不关盛衰焉。
中古以降,士大夫借经书以拾青紫,既得之,则皆视犹蝉蜕然。
间有绾铜章、佩虎符以临于民上者,例曰「谨簿书,急期会,尚刑名,先法术,吾职也。
吾能是,高可以为一世吏师,其下亦不失办职而号健吏,而何计以有学校为大」!
岂知是特可以绳民鞭扑之下,而不可得民心;
商功杪忽之间,而不可厚风俗;
计利耳目之前,而不可与基立太平于无疆无期。
今日去官,明日民视之如路人然,岂独斯民之罪哉!
教化不立,民无君臣、父子之纲,其势必至于此。
黜儒任吏,如秦如隋,其强其暴,自天地剖判以来未有也。
世未更二,鹿轶海飞。
至于汉光、晋元,在扰攘间,急兴学之为务,疑若柔缓而无能为者。
光武不阶尺土,系隆汉绪,与高祖同符。
元帝匹马渡江,重集大命,而历过西晋
是以自古天下国家之所以固结斯人而不可解者,在此而不在彼,顾力行何如耳。
且今皇帝投戈息马,不忘道艺,栉风沐雨,罔忽庠序,方设大学,复起小雅菁莪之废,而宣重光于中国焉。
一方一州,使人人如公承流宣化,不匿厥旨,则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道如三代之长矣,若晋与汉殆未可以同年而语。
于是人知我公异时去是而羽仪天朝,果可与有为而任天下之重。
若乃计工庸之多寡,录瓦木之条枚,则有司存,皆非明天子所以命郡侯立学之意,故不书。
学旧无记,创建岁月之废兴,亦莫得而记云。
绍兴十三年二月八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