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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苏公墓志铭崇宁元年十一月1102年11月丙申 北宋 · 曾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八三、《曲阜集》卷四、《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三○、《文章正宗》续集卷六 创作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建中靖国元年五月庚辰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太保致仕苏公,薨于润州
讣闻,上辍视朝三日,赠司空
中使赙恤其家,葬事官给。
崇宁元年十一月丙申,葬丹徒县义礼乡乐安亭五州山之东北阜。
维苏氏出帝高阳之后,昆吾之子封于苏,子孙因以为氏。
在周,忿生实为司寇
其后,建、武父子,纯、章祖孙,俱显于汉。
章后十有三世,而绰、威复显周、隋;
又三世,而瑰、颋相唐,声烈益大。
至本朝,而公父子又以儒学显。
公起书生,致位丞相历事五世,为时元臣。
退老于家,始终一德,可谓盛哉!
瑰世家武功,元和中,曾孙奕光州刺史,始家固始
又四世孙益,随王潮入闽,生先诲,仕漳州刺史,居泉州同安,遂为同安人
开宝末,平盗有功,归朝,擢左屯卫将军,官其十子。
左卫平盗时,其子得盗所募人名籍千馀纸,焚之。
左卫闻之,喜曰:「儿有阴德,其后必大」。
是为公曾祖,讳某,赠司空
司空之子,举进士不合,改授武职,终左屯卫将军讳某,赠太师、福国公
生公考,讳绅,以贤良方正起家,被遇仁宗,入翰林学士
议论文采,震耀一时,有传国史,赠太师魏国公,葬润州,故今为丹徒人
公曾祖妣张氏,祖妣刘氏、翁氏,妣陈氏,封代、随、徐、魏四国,皆太夫人。
公讳颂,字子容,性警敏,甫能言,应对不类常儿。
既就师学,力省功倍。
未冠,出举进士,辄据上第。
是时魏公方处显,公深自刻励,敝衣徒步,所交皆当世豪隽。
魏公任子当得京官,辞不就。
再举进士,为别试第一,遂中其科。
汉阳军判官,不赴,改宿州观察推官,徙知江宁县,有能名。
丁外艰,服除,为南京留守推官
欧阳文忠公时为留守,政事一以倚公,府赖以治。
皇祐五年,近臣连章荐公,召试,除馆阁校勘,迁大理寺丞
集贤校理同知太常礼院,编定集贤院书籍。
在馆九年,廉静自守,宰相富郑公、韩魏公贤之。
问所欲,恳求补外,二公称叹,乃以知颍州
仁宗山陵调发仓卒,公为度土产有无,高估缓期,官自为市,民不知扰,而课最他郡,颍人德之。
还,为提点开封府县镇公事。
建请浚自盟、白沟、圭刀四河,以疏畿内积水;
增西北诸县屯兵,以备非常。
明年,果有水灾,盗起长垣,至贼杀官吏,如公虑。
三司度支判官,累迁尚书工部郎中,出为淮南转运使
神宗自在藩邸,闻公名,及即位,公适送伴契丹使,次恩州,驿夜火,左右请与虏使出避,兵叩门欲入救,公不为动,闭门坚卧如常,徐使守卫卒扑灭之。
是夕,州人哗言虏有变,救兵亦欲乘间生事,至闻京师
使还,上闻公所以处之者,称善久之,知公为可用。
及使淮南,入辞,劳问甚宠。
数月,召修起居注判尚书礼部祠部三司磨勘司太常寺
熙宁元年,擢知制诰,历知通银台司审刑院提举官告院,判司农寺,知三年礼部贡举。
公在审刑,知金州张仲宣受财枉法抵死,法官援前比贷死,杖脊黥配海岛。
公奏:「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有罪得乘车,今刑为徒隶,恐污辱衣冠」。
仲宣繇此得免杖黥,止流岭外。
自是命官无杖黥者。
上方励精为治,急于人材,大臣荐秀州军事判官李定
召见,擢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
知制诰宋敏求以定骤自幕职而升朝著,任执法,非故事,与公及李大临相继封还词头,不草制诏。
再下公,公言:「祖宗朝,天下初定,故有起孤远而登显要者。
真宗以来,虽有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
非有积累之资、明白之效,一言称旨,便授御史,浸渐不已,恐高官要秩,或可以岐路致也」。
疏入,手诏召公对。
上引近诏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为言,且曰:「格命久,将得罪」。
公对:「臣既知其不可,若因召谕,遂变前言,则是怀奸固位,此尤陛下所当罪也」。
退而又论举官诏意,不为选人设文。
敏求前罢,公与大临更奏,复下至于七八,最后特以付公,固执不行,乃与大临俱罢归班,而定御史之命亦为中寝。
公以守职不回绌,人望益重,宾客满门。
奉朝请,虽风雨寒暑,未尝移疾。
家贫,担石不充,无愠色。
岁馀,会恩得知婺州,徙亳州
归,句当三班院,加集贤院学士
未几,出知应天府
时更三赦,大临已复徙官,而用事者抑公,止授秘书监
岁中,复召为三班院、知银台司
吴越饥,择守,上曰:「苏某仁厚,必能拊安吴人」。
乃命知杭州
补败救荒,恩意户至。
尝会宾属有美堂,或传隶将兵谋窃发,州人恟惧。
密使捕首恶十数辈付狱,终燕谈笑如常,坐客莫知也。
踰年,召修国史提举中太一宫,进谏议大夫
元丰初权知开封府,听决精敏,上以为能。
有人告僧犯法,事连祥符孙纯,而所告法不当治,公杖告者遣之。
或谓公纵罪,有诏推鞫。
狱成,公坐失出杖罪而已。
御史舒亶奏公与连姻,不可以失论。
秘书监、知濠州
是时,公女新嫁李徽之子,盖李出,于徽之属疏,李族大,公实不知也。
公在开封,尝治国子博士陈世儒母为群婢所杀,争狱具,辄为法官所駮。
或谓公欲宽世儒夫妇,上以诘公,且曰:「此人伦大恶,毋纵有罪」。
公对:「事在有司,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谕之使重」。
既而公罢开封,狱移大理寺
大理奏世儒妻母因缘,大臣有请于公,又移御史台,自濠逮公赴对。
御史以言导公,公曰:「使某诬人死,不可为;
若自诬,虽重得罪,不避」。
手书数百言,皆自證词也。
上阅狱词,疑不直,诏更核实。
御史推穷,乃大理丞贾种民增损囚词,以为有请。
得其稿于狱吏家,于是种民抵罪,而公得白。
顾尝因人语及世儒帷簿事,公应曰:「然」。
以是为泄狱情,罢郡归班。
公虽坐吏议绌,而上眷不衰。
岁中,起知河阳
复言:「未当遽与藩郡」。
公未辞行,改知沧州
入辞,上曰:「朕知卿久矣,每欲用卿,辄为事夺,岂非命也!
知卿直道,久而自明」。
公顿首谢。
到沧数月,复太中大夫,召判尚书吏部
知制诰,论公复官未应法,诏以旧官判。
公尝具请归诸司尚书省,以复唐旧,至是命公详定官制。
寻复太中大夫
官制行,罢集贤院学士,进通议大夫吏部侍郎,以详定劳及车驾视省恩,再迁光禄大夫
母疾在告,上怪不见公,使枢密都承旨张诚一就问,趣出视事。
会母丧,再遣中人吊恤,法赙外,赐白金千两。
元祐初,服除,授刑部尚书,详定敕令;
俄迁吏部侍读,改翰林学士承旨
五年三月,拜尚书左丞
踰年,拜右仆射中书侍郎
公前后历典四选,铨综有条,士无留滞。
有自辩者,人人使尽其说,故虽不得所欲,亦心服而去。
其修敕令,必本大体;
侍读,多所启迪。
及登丞弼,论议持平,务循故事,避远权宠,不立党援,进退人材,弗专主己,理有未当,亦不苟从。
侍御史贾易坐言事出,既复监司,更赦除知苏州,公谓:「论事不避权势,号为敢言,更赦除州,非允」。
论于帘前,未决,而御史杨畏来之邵公稽留制书,公即拜章待罪,累上不许,固辞老病。
八年三月,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九月,出知扬州
明年,除知河南府,公力辞,行复知扬州
三上书还政,授中太一宫使
绍圣四年,再告归,乃以太子少师致仕。
今上即位,迁太子太保
薨,年八十有二。
前薨一日,犹接对宾客
临终,神色不乱。
公天资闳厚,有犯不校。
守杭日久,或以事属公,不答;
既而其人当言路,数排迮公,公不自辨,亦未尝为人言也。
凡所施为,主于宽恕,故天下称为钜人长者。
尤以礼法自持,虽贵,奉养如寒士。
筑第京口,仅蔽风雨。
比薨,来吊哭者,见其服用俭素,皆叹息而去。
博学,于书无所不读。
图纬阴阳、五行星历,下至山经本草、训故文字,靡不该贯。
尤明典故,喜为人言,亹亹不绝。
学士大夫有僻书疑事,多从公质问;
朝廷有所制作,公必与焉。
每燕见从容,多所咨访,公必据经引古,参酌时宜以对,上未尝不嘉叹焉。
至于因事建明,著在台阁
如论郭皇后当祔后庙,侍讲师臣,不当坐讲之类,其言甚众,盖不可一二举也。
修官制,时议者欲分文武选于吏、兵部,上谓三代两汉初无文武之别。
公举唐制,吏部三铨,今欲文武一归吏部,宜分左右曹以主两选,每选又以品秩分治之。
于是四选之法定焉。
他所订正,类如此。
上以契丹通好百年,典章案牍,往往散逸,命公捃拾次比为书。
再期而成,合二百五十卷。
奏,称善,赐名《华戎鲁卫信录》。
前后再使虏庭。
熙宁十年冬至,本朝历先契丹一日,公适在遽中,虏疑彼此致庆,当孰从?
公为言:「历家算术小异,则迟速不同,各从本朝历可也」。
上闻,善之。
尝奉诏校历,因奏制浑仪,时称其工。
后日官言其非是,诏近臣覆视,以公法为密,卒不能易也。
又尝与补注《本草》,详定天下印文,多所釐正。
元丰中进士唱名于集英殿,有暨陶者,主司呼以去声,三呼不应,公进曰:「当以入声呼之」。
果出应。
上问何以知之?
公对:「三国时,吴有暨艳,造营府之论,恐其后」。
乡里,乃崇安人
上喜曰:「果吴人也」。
公为文章,驯雅有体,尤为宋元献公兄弟所称。
有文集若干卷。
累勋上柱国,爵公,开国赵郡,邑户四千七百,实食一千三百。
元妃凌氏,吴国夫人屯田郎中景阳女;
继室辛氏,韩国夫人驾部员外郎有则女。
六子:熹、嘉,朝奉郎
駉,朝散郎
诒,承议郎
京,奉议郎
携,通直郎
三女:次二前卒,左朝议大夫李孝鼎朝散郎刘琯襄州录事参军贾收,其婿也。
孙男十九:象先奉议郎
处厚承事郎
德与、行冲、季辅,皆承奉郎
某、某,未仕。
孙女十二,嫁者六人。
曾孙男女十三人。
初,公从事南京杜正献公尚亡恙,尝为公道其平生出处,施设本末,且曰:「子异日所至,亦如老夫」。
其后,公更践内外,以至得谢,爵齿名德,略相似焉,然则杜公可谓知人也已。
铭曰:
苏姓之兴,自周司寇
刑用中罚,有蕃其后。
更汉逮唐,史不绝书。
将相公卿,父子绍居。
遭乱南迁,俟时而显。
英英翰林,施不及远。
是生仆射,为宋世臣。
德以承家,学维发身。
其学伊何?
海涵山蓄。
问无不酬,钟叩龟卜。
其德伊何?
玉质金相
见于言行,规圆矩方。
不竞不絿,则维其常。
当义必争,君子之刚。
身有绌信,色无欣戚。
吾谁党雠,人孰恶斁?
晚跻鼎轴,师保东宫
五朝元老,勇退齐终。
乐安之亭,栖魄于此。
尚对前休,公多才子。
观文殿大学士苏公行状1102年6月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四三、《道乡集》卷三九、《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二七、《群书考索》后集卷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苏氏出己姓,颛帝之后。
裔孙吴回重黎,生陆终,陆终生昆吾
昆吾之子封于苏,今邺郡之西苏城是也。
三代时,苏忿生周司寇,世居河内,后徙武功
汉平陵侯建平陵
七世孙章为并州刺史,又五世生魏刚侯则,又八世生绰,为周度支尚书封邳公
邳公生威,相隋,封房公
曾孙瑰相唐中宗睿宗封许公
许公生诜,为徐州刺史
徐州孙奕元和中光州刺史,家固始
光州孙益固始王潮入闽,为王氏领军使,国初赠隰州刺史
隰州生光诲,石晋初与留从效泉南叛将黄绍颇从效表为漳州刺史
泉帅陈洪进畏其英杰,不为己下,以计召之至同安,为大第留不遣,而密使人之漳州夺其位,遂为泉州同安人
开宝末盗起,劫漳州为盟主,馀党环城下。
监郡何承矩州将乔维岳欲屠城,遁去。
漳州一夕殪盗魁十馀人,送首级于州,馀众皆溃,城门始开。
归朝赏功,迁左屯卫将军,官其子十人,即公之高祖也。
子某仕江南,为漳州行军司马检校国子祭酒
初,漳州既夷群盗,祭酒急索帐中,得贼所募人名籍千馀纸,火之,皆得不诛。
漳州闻之,语人曰:「吾儿有阴德,其后必大」。
以公贵赠司空大夫张氏赠代国太夫人
生福公,讳某,少魁杰,有文武术略,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被召,会罢六科。
后与魏公同登进士第,既而覆落,改三班官,非其志也。
提点荆湖南北路刑狱公事,知宜、邵、复三州,所至有风绩。
左屯卫将军,赠太师、福国公
初娶刘氏,陈留郡,赠随国太夫人
再娶翁氏,长安郡太君,赠徐国太夫人
刘夫人生魏公,讳某仁宗时贤良方正决科,登侍从,入翰林学士
数纳忠论事,特被知遇,赫然为天下伟人。
不幸早世,终侍读学士河阳府,赠太师魏国公
娶陈氏,河南郡太君,赠魏国太夫人生公
公机警夙成,性知礼义。
三岁时,魏公为宜州推官,公犹未离怀抱,与人语,出则从官府之称,入则如家人礼。
州将日召至其家与语,谓人曰「儿异人也」。
既就外傅,则与老生大儒讲论六经指义,无不通贯。
建安黄晞福唐王皓南城李觏临川蔡元导元翰建阳陈洪辈皆与为忘年友
十八预进士高荐,大为吴公育所重。
魏公任子恩当得京秩,公力辞不受。
再举,为别试第一,考官欧阳公修张公方平谓人曰:「吾所试题,非通天人之奥、穷制作之原者不在首选也」。
遂中庆历二年乙科,调汉阳军判官
以魏公奉诏修建北京,改宿州观察推官
魏公持福公丧,又改知江宁府江宁县事。
建业承李氏后,版籍赋舆皆无法制,每有发敛,府移追扰,吏系缧于道。
公至则曰:「此令职也,府何与焉」。
每因治诉,旁问邻里丁产多寡,悉得其详。
一日,召乡老更定户籍。
民有自占不实者,必曰:「汝家尚有某丁某产,何不自言」?
相顾而惊,无敢隐者,一县以为神明。
又为刬革蠹弊,更设条教,简而易行,诸县取以为法。
他日,诸令长造门,领县长拜廷下,谢曰:「此曹获免追逮,皆公之赐也」。
民有忿争者,至诚喻以乡党宜相亲善意,若以小忿而失欢心,一旦缓急,将何赖焉,往往谢去,或至半道思公言而归,县以大治。
监司王鼎王绰杨纮皆以部吏少许可,及观公施设,则曰:「非吾所及也」。
寻以魏公忧去职,用治命葬京口,故今为润州人
服除,为南京留守推官
留守欧阳公一以府政委之曰:「子容处事精审,一经阅览,则某不复省矣」。
杜岐公老居睢阳,一见公,深器之,每间数日,必折简召,常曰:「如君,真所谓不可得而亲疏者」。
且自谓平生人罕见其用心处。
遂自小官以至为侍从宰相,所以施设出处、先后本末,悉以语公,曰:「以子相知,且知子异日必为此官,老夫非以自矜也」。
其后公出入中外,荐历清要,至为宰辅,还政退居,名德终始略相似焉。
皇祐四年翰林学士赵槩与诸禁从列荐公文学才行宜在朝廷,召试学士院
明年,改大理寺丞
时公与冯公京同试,入最优等,除馆阁校勘
至和初同知太常礼院
嘉祐二年,改集贤校理,编定集贤院书集,再迁太常博士
前后在馆九年,官冷俸薄,而奉翁夫人、陈夫人,养诸姑姊妹与外族之无归者凡数十人,躬自刻厉,甘旨无阙,婚嫁以时,妻子衣食之用常不足,而公处之晏如也。
时富郑公、韩魏公为相,务推尚廉退有德之士,以劝励风俗,知公久次儒馆,不干荣利,屡问所欲,惟力求外,以便亲养,遂除知颍州
后富公遗公书曰:「若吾子出处,可谓真古之君子矣」。
考课,进祠部员外郎
英宗即位,迁度支员外郎
仁宗山陵,有司不知故事,调发严急,吏挟事势,多以不时难得之物赋诸郡,旁郡皆取于民,至胁以军法。
公谕吏曰:「遗诏山陵务从俭约,岂有土不产可强赋以害民乎」?
至纤至悉,躬自区处,民既便之,而事以集。
召为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陛对称旨,赐绯衣银鱼。
岁大旱疫,公请转邻路以补匮乏,且委本司与诸县审蠲租税,免自朝廷差官以重劳扰,民赖以济甚众。
又言周制六军盖出六乡之众,在王畿四郊之地。
唐设十二卫将军,亦散布辅畿郡县,又以关内诸府分隶之,皆所以临制四方,为上国蕃卫也。
国朝禁兵多屯京城及畿内东南诸县,虽于运粮供馈为便,而西北两面武备或阙。
中牟长垣直都门要冲之路,二鄙驿置皆由此出,而旧不屯兵,至于城守防传,居常乏人。
请置营益兵,以备非常。
明年,杜文等乘饥啸聚长垣,贼杀官吏,人莫不服公之先见。
公即请以获盗多寡立县令殿最法,以为巡检县尉但能捕盗,而不能使民不为盗,能使民不为盗者,县令也。
且州县物务岁课稍亏,则官佐有罚。
今良民罹剽劫之害,而亲民官独不任其责,可乎!
三司度支判官,为治平四年寿圣节接送伴使。
虏使还至恩州驿舍,夜火,左右白请与虏使出避。
州兵叩门,欲入救,公闭门不纳,令曰「妄动者寘之法」,徐使防卒扑灭之。
郡人恟恟以为虏反,州兵亦欲因缘生事,飞语至京师
公还入对,神宗首以问公,闻奏本末,喜曰:「朕始亦疑之,使人密诇,皆如卿言。
闻卿措置甚得宜,其所镇遏多矣」。
覃恩改工部郎中,迁为淮南转运使
神宗收揽万机,厉精政事,尤留意人物,自在藩邸闻公名。
及使事还,益被知遇。
至陛辞日,咨访治道,因问入馆之年,曰:「何濡滞久耶」?
公曰:「臣自选调被召,才改官即入馆,历计资级,未为濡滞」。
于是有用公意。
未几,光禄卿史炤淮南转运使
因对,上曰:「苏某有学识,与卿同事甚善」。
后数月,召修《起居注》。
先是,记注久阙员,资望无踰公者。
丞相韩魏公数荐公,会执政以亲嫌为言,故有使淮之命。
至是上自擢焉。
公与秘阁校理李大临并命,官同而除同,以公职集贤,在大临上,公以年齿推先大临而居其下。
同判礼部、祠部,又判三司磨勘司,改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熙宁元年,召试知制诰
故事,外制不过六员,时阙其一。
上不欲独试大临,命公同试,员遂溢数,乃特恩也。
入谢,赐金紫。
俄充北朝皇太后生辰国信使
是岁郊恩,加朝散大夫封南阳县男食邑三百户
二年,兼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同详定命官使臣过犯。
又为北朝贺生辰馆伴使,同知审官院权审刑院事。
时知金州比部郎中张仲宣坐枉法赃罪至死,法官李希辅例,贷死杖脊,黥隶海岛。
公奏曰:「希辅仲宣均为枉法,而情有轻有重者」。
上愕然曰:「枉法岂复有轻者」?
公曰:「希辅台州,受赇数百千,额外度僧。
仲宣则以所部金坑发檄巡检体究无甚利,土人惮兴作,遂以金八两求仲宣不差官比较,止系违令,可比恐喝条耳,故枉法为轻」。
上曰:「免决黥之,如何」?
公曰:「士大夫有罪,可杀则杀之。
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有罪得乘车,令贷其死而黥之,使与徒隶为伍,所重者污辱衣冠,顾其人无足矜也」。
上曰:「免决与黥,流岭外」。
公再拜奉诏。
自是命官犯赃抵罪者遂以为例。
又兼提举兵吏司封官诰院,详定天下印文,判司农寺
三年,权知贡举
四月,朝廷特除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以为弗循旧制,封还词头。
翌日辞职,罢之,词头复下。
公适当制,即奏:「去岁诏旨专令中丞举官,虽不限资品,犹以京秩荐授。
自支郡幕职官入居纠绳之地,近岁未有。
议者或谓唐世自诸侯幕府入登台省者多矣,定之此除不为过,臣以谓不然。
在唐方镇盛时,有奏辟郎官御史以充幕府者,由此幕府增重。
祖宗深鉴此弊,一切釐改,州郡僚佐皆从朝廷补受,大臣出镇或许辟官,亦皆随资注拟,满岁迁秩,并循铨格,非复唐世之比。
而今之三院又重于昔时,况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之荐直寘宪台,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必致人言,所益者小,所损者大,未敢具草」。
复送李大临大临如公议。
又送公,公又言:「祖宗朝天下初定,士或弃草莱而不用,故有起孤远而登显要者。
真宗后,每有除授,虽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
今朝廷清明俊乂,并用进士台阁动有成规。
远州幕官,非有积累之资,明白之效,偶因召对,一言称旨,便授台官,它日或有非常之人又过于此,则复以何官处之?
浸渐不已,诚恐高官要秩或可以岐路致也。
臣切谓威福之柄,人主得以自专;
官守有责,臣下得以固执。
若朝廷以定才实非常,则当特与改官,别授职任,随资超用,无所不可,不必遂弃近例,处之宪纲」。
疏奏,手诏曰:「二十八日上殿来,有事指挥」。
公入对,上曰:「卿所谓李定事虽善,然熙宁二年诏书,奏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则定之除命正诏意,不为越法。
宜以举官条赴院商量,速为草制,久格诏命,恐将得罪。
卿宜思之」。
公曰:「臣闻治道在察臣下之邪正,邪正之分,惟所操守。
若臣前以为不可,今蒙陛下召谕,遂变前言,乃奸邪固位之臣所为也,陛下亦将察而罪之矣。
熙宁二年诏书臣亦讲论,若于臣心无疑,岂敢久格诏命」?
退而复论曰:「从前台官须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奏举,难得资序相当之人,故朝廷又令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盖谓不限博士中行员外郎耳,非谓选人亦许奏举也。
所谓兼权者,如三丞已行,未可为监察,故令上权;
前行员外郎,不可为侍御,故令下兼。
皆不为选人设。
若不拘官职高下选人在其间,则是秀州判官亦可以兼权里行,不必更改中允也。
臣所以喋喋有言者,但为爱惜朝廷之法,遵守有司之职耳」。
缴而复下,至于七八。
后虽大临当日,而堂劄批「圣旨与除李定系特旨,不碍近降条制」,促公撰词。
公又奏:「初等职官,超授朝列,兼权御史,不应近制。
若果出圣意,则须非常之才,然后可以厌伏群议。
马周为条陈当世切务,唐太宗拔于布衣。
近世张知白上书言事,论议卓越,真宗拔于河阳职官。
此二臣者,可谓有显状矣。
犹召直门下省明年方用为御史
知白召还,奏对称旨,亦命试舍人院,然后授以正言
果足副特旨之擢,别授一官,寘之京师,俟见实状,进用未晚」。
遂与大临俱落知制诰归班。
凡岁馀,虽大寒暑、甚风雨,未尝一日移告。
执政或喻公请外官闲局,公曰:「方以罪谪,敢求自便乎」?
士大夫益推重之。
四年,大享明堂恩,始知婺州
桐庐,江水暴迅,挽舟卒力不胜,樯折,舟横覆。
魏国太夫人在舟中几溺矣,公哀号赴水救之,舟忽自正。
太夫人甫出及岸,舟反覆,溺公一子与妹与甥。
皆不救,独太夫人脱危难,水不入口。
众以谓公诚孝所感,阴相之所致也。
婺学逼双溪,每秋潦溪涨,浸殿堂水数尺。
公乃迁于近南爽恺之地,多士四集,导以礼义。
自此士益向学,登第者相继,文物之盛,前数十年无有也。
移知亳州,七年,召还,勾当三班院
是岁用郊祀恩复集贤院学士,加护军
八年,出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事。
十月,彗星出,赦天下。
始,公与李大临同得罪,而当涂者特不喜公,至是三更赦,大临待制,独于公以久不磨勘为言,止除秘书监
岁终,复召勾当三班院
因对奏言:「本朝自庆历中因营妇逃亡,指赦而出,始有不用赦原之法。
臣在南都,见有犯罪在数十年前,虽屡经赦宥,不得沾恩者,则无知之民一犯禁令,无自新之路矣,甚可矜恻」。
上以为然,其后遂诏法官议而改焉
寻兼知通银台司
九年,以吴越荐饥,选知杭州
一日出,遇百馀人遮道泣诉曰:「某等以转运司责所逋市易缗钱,昼系公庭,夜禁厢院,虽死无可偿者」。
公曰:「吾今释汝,使汝得营生事。
衣食之馀,悉以偿官,期以岁月而足,可乎」?
皆曰不敢负,于是纵之。
转运使大怒,欲奏公沮坏法令,而民偿责者乃先期而至,遂不复言。
一日,燕有美堂,闻将兵结集,谋害官吏,郡人喧传,恐惧不安。
公谈笑自如,密谕兵官多捕首领十数辈,械送狱中。
逮暮夜会散,而坐客不知也。
十年,召修仁宗英宗正史,俄兼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
是岁,再充北朝生辰国信使
郊礼成,进右谏议大夫,封开国子,加食邑三百户
在虏中,遇冬至,本朝历先北朝一日,北人问公孰是。
公曰:「历家算术小异,迟速不同。
谓如亥时节气当交,则犹是今夕;
若踰数刻,即属子时,为明日矣。
或先或后,各从本朝之历可也」。
虏人深以为然,遂各以其日为节庆贺。
使还奏之,上喜曰:「朕思之,此最难处。
卿之所对,极中事理」。
因问虏中山川形势、人情向背,公曰:「虏讲和之日久,颇窃中国典章礼义以维持其政令,上下相安,未有离贰之意。
昔人以谓匈奴直百年之运,言其盛衰有数也」。
上曰:「虏比自耶律德光至今,何止百年」?
公曰:「汉武帝自谓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虽久动征讨,而匈奴终不服。
宣帝呼韩单于稽首称藩。
唐自中叶以后,河湟陷于吐蕃宪宗每读《贞观政要》,慨然有收复意。
至宣宗时,乃以三关七州归于有司。
由此观之,夷狄之叛服不常,不系中国之盛衰也」。
上深然之。
京尹缺,上欲用公,吴丞相充以史院才难得人为言。
上宣曰「苏某久历藩府,详练政事」,遂擢权知开封府
未半岁,都邑称治。
上谕宰臣等曰:「苏某到府,决遣无滞」。
祥符孙纯罢官,欲之新任,贷其所部门僧钱百千。
它日,同院僧告门僧还往倡家,且持钱百千出,疑有奸。
公判曰:「告非干己事,不当治。
钱隶常住,非官给,无贷贷法,然闻事作,已偿之矣」。
乃杖僧。
言者谓公纵出罪,有诏鞫治,而公止坐失出杖罪。
案成,御史舒亶驳奏,以谓乃苏某女婿堂姊之子,实为近亲,不可以失论。
是时公女新嫁李徽之子,李大族,公固不知其为亲也,不复自辨。
降授秘书监、知濠州
公在府日,尝治国子博士陈世儒狱。
世儒妻李氏恶世儒所生母,欲其死,谕群婢曰:「博士一日持丧,则汝辈欲留者多与金,欲去者厚遣之」。
语多类此,终不明言使之杀也。
狱成,而法吏以李氏无杀姑语,情虽切害,而法不至死,案屡驳而情不移。
一日,因奏事,上谓公曰:「人言卿与所司欲宽世儒狱,此人伦大恶,当穷竟,不可纵」。
公曰:「臣备员京尹,有罪者皆付之有司,一有轻重意,则有司观望,遂致刑名出入。
此事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喻之使重」。
公既出,而狱久不决,移治大理寺
大理即以李氏之母吕乃枢密副使公著之妹,公著与苏某厚,必尝请求,请遣官即讯,而已移劾御史台
公自濠赴台置对,御史曰:「公素长者,必以交旧之情不能违,速自言,毋重困辱」。
公曰:「使某诬人,虽死不可为。
若自诬以得罪,虽甚重不敢避」。
遂手书数百言付狱吏。
上览奏牍,以为疑,诏御史求实状。
御史反覆究治,无所得,乃诘大理狱吏所以得吕某请求之说。
吏穷,吐实曰:「此乃大理丞贾种民增减其文而为之也,今其稿尚在家」。
取而视之,信然。
于是公得辨明,止坐尝闻同列语世儒帷箔事,应曰诚有之,为泄狱情,罢濠州
未几,除知河阳,以魏公捐馆河阳辞不行,改知沧州
入辞,曰:「如卿宜在朝廷,朕知卿久矣,每欲用卿,辄为事所夺,岂非命也。
卿直道久而自明」。
公顿首谢,因言:「臣母畏寒,俟春和可行」。
上曰:「卿母谁氏」?
公曰:「龙图阁直学士陈从易女」。
上曰:「天圣间侍从耶」?
公曰:「臣外祖天圣间以直昭文馆广州还,不市南物,辇见俸过岭。
仁宗闻之,即日擢知制诰」。
上曰:「清节过于马援矣」。
到沧数月,复大中大夫,召还,判尚书吏部
中书舍人舒亶言公复官未应叙法,中批以旧官判吏部,又兼详定官制。
先是,唐制文选掌于吏部武选兵部主之。
神宗谓自三代至汉未尝有文武之别,议者不知所处。
公言:「唐制,吏部三铨之法,分品秩而掌选事。
今欲文武一归吏部,则莫若分左右曹以掌两选,又以品秩课格分治之,无所不可」。
上从之,于是吏部有四选之法焉。
后因进对,上曰:「朝廷与契丹通好岁久,故事仪式遗散者多,每使人生事无以折正。
朕欲集国朝以来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类编次为书,后来得以稽据,非卿不可成。
然此书浩繁,卿自度几岁可毕」?
公曰:「臣愿尽力二年」。
因令置局于枢密后厅,仍辟官检阅文字
如期书成,凡十有八门,合二百五十卷,为事目总叙奏之。
上览之嘉叹,赐名《华戎鲁卫信录》。
元丰五年,为北虏贺正馆伴使。
虏使郑颛明辩有才智,上命副使张山甫谕以「近命苏颂修《信录》,欲以重两朝盟好之固」,颛感激称谢,见公益恭逊,私觌礼物,皆异常时。
遣使喻旨曰:「闻虏使以卿儒学酝藉,赠遗特殊,今以小龙琉璃器赐卿,可予之以答其意」。
颛复遗公异锦一端,即日进之。
后因奏事语及,上曰:「禁中所无也」。
大中大夫
官制行,改通议大夫吏部侍郎,以尝领详定,特迁正议大夫
六年,上幸尚书省,迁光禄大夫
是岁,增上列圣徽号,为礼仪使,乘辂奉册入庙。
郊礼成,加上护军,进开国侯食邑千三百户。
七年,魏国太夫人寝疾在告,同曹侍郎权引选人。
上顾左右,问苏颂安在,左右以实对,令枢密承旨张诚一喻旨曰:「太夫人疾幸有间,宜亟出视事」。
会太夫人薨,遣中使就第抚问曰:「早闻太夫人之丧,想卿情极哀慕。
方暑,宜少抑摧踊」。
明日,又遣使赐白金千两,诏有司假官舍以居,州郡应副葬事。
元祐初服除,进刑部尚书,俄兼详定重修敕令。
二年,迁吏部
八月,兼侍读
奏言:「国朝典章,大抵沿袭唐旧,史官所记,善恶咸备。
乞诏史官学士采录新、旧《唐书》中臣主所行,日进数事,以备圣览」。
遂诏经筵官遇非讲读日进汉、唐故事二条。
公每有所进,可为规戒、有补时事者,必述以己意,反复言之。
公前后掌天官四选五年,是时新法行,吏无所觊。
每选人改官,京朝官、使臣关升磨勘,或以功过当升降者,吏洗垢求瑕,故为稽滞,且引失自首,以沮格之。
远方寒选待次辇下,动经岁时,不见得否。
公至则敕吏曰,某官缘某事当会某处,仍引合用条格,具委无漏落状同上,自是吏不得逞。
每诉者至,必取案牍使自省阅,诉者服乃退。
其不服者,公必往复诘难,度可行行之。
苟有疑,则为之奏请,或建白都堂
故士大夫受赐多,不得者亦以为无可憾。
四年,迁翰林学士承旨,兼掌皇弟五王笺表。
明年三月,迁尚书左丞
公自至和入中,馆居京久,闾巷之人皆闻公名。
至是登用,莫不相庆。
明日,语执政曰:「苏颂甚慰人望」。
七年,纳皇后,讲修六礼,为册礼使
六月,进右仆射中书侍郎开国公,加食邑七百户、实封三百户
是岁郊礼恩,加千户、实封四百户
公自与闻国政,务在奉行故事,使有司奉法遵职,执事量能授任,杜绝侥倖僭差之原。
深戒疆埸之臣邀功生事。
每庙堂论议,援古證今,出入经史,所未安者必力争之,毅然不可回,与同列浸不合。
会牵复前侍御史贾易苏州,争不决,至论于上前。
公曰:「易与臣本无雅故,以其为御史不避权要,号为敢言,又法应牵复。
既已为监司矣,乃徙知苏州,则是虽更赦,反下迁。
兼其馀当牵复者甚众,使人人如,则赦令为虚文矣」。
众欲加直馆阁职,公亦以为不可。
有旨再议,而御史杨畏来之邵公稽留诏命。
公闻之,即舆归私第待罪。
三上章乞致仕,不许,又再以老病辞。
八年三月,拜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九月,出知扬州
宣仁太后上仙,哲宗始亲政,因公陛辞,尤加眷礼,问为政大略与人才能否。
公对甚久。
明年西京留守阙,首命除公。
公以老再辞,不听。
既行而卫国夫人薨,恳请南归,时绍圣初年也。
复知扬州明年,再请还政。
章累上,遂拜中太一宫使,居京口
后二年复请老,乃以太子少师致仕。
今上即位,拜太子太保,增邑四百户,实封一百户
建中靖国元年五月戊寅日北至,公起居膳犹如常,三接宾客,甚款至。
已而草遗表数百言。
逮暮,与诸子语如平时,无一及家事。
明日稍就枕,即屏左右、却药饵,召常所用医工亲谢遣之。
夜半,犹起就坐,达寅而薨,实二十日也。
讣闻,上辍视朝二日,制赠司空,遣中使赙恤其家,恩意甚至。
公天资仁厚,宇量闳博,喜愠不形于色。
事亲孝,睦九族以慈,处朋友以义。
幼自偪束,尤谨礼法,虽燕居,必正衣冠危坐,家人莫见堕容。
平生未尝问家人有无,晚际会,所得俸赐,随即散用。
其自奉养至俭薄,每食不过一肉。
始薨之日,吊哭者造其寝堂,见其居处服用,无不叹愕咨嗟,以为寒素不若也。
自少所交,皆当世贤杰。
及居显近,务推挽正人吉士,不问识与不识。
性酷嗜学,晚岁弥甚。
自书契以来,坟史所载九流百家之说,至于图纬、阴阳五行、律吕、星官、算法、山经、本草、训故、文字,无所不通,不独见于论议文章,必欲验之实事,以扶助世教。
其于名理,所造尤精诣,所至为政,务大体,深戒虚名,因时乘理而实利及下,莫见其迹。
既去,则人莫不思之。
在相位时,避远权势,门无杂宾。
其进退士大夫无纤毫私意,以故人不归恩,而怨讟亦不切至焉。
馆职时,尝被命补注《神农本草图经》、《千金方书》,而医家赖以活人甚众。
元祐中,建请别制浑仪,因命公提举
公既邃于律历,又以吏部令史韩公廉晓算术、有巧思,奏用之。
且授以古法,为台三层,上设浑仪,仪中设浑象,下设司辰
贯以一机,激水转轮,不假人力,时至刻临,则司辰出谷,星辰躔度,所次占候,测验不差晷刻,昼夜晦明,皆可推见,前此未有也。
至和中文潞公为相,尝请建家庙。
事下太常,公议以为《礼》: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是有土者乃为庙祭也。
有田则有爵,无土与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
是有庙者止于其躬,子孙无爵,祭乃废也。
参合古今之制,依约封爵之令,为之差等,锡以土田,然后庙制可议。
若犹未也,即请考案唐贤寝堂祠享仪,止用燕器常食而已。
嘉祐中,诏礼院议立故郭皇后神御殿景灵宫
公以谓敕书云「向因忿郁,偶失谦恭」,此则无可废之事。
又云「朕念其自历长秋,仅周一纪;
逮事先后,秪奉寝园」,此则有不当废之悔。
又云「可追复皇后,其祔庙谥册并停」,此则有合祔庙及谥册之义
请祔郭皇后于后庙,以成追复之义,备荐享之礼。
众论未定。
一日,白事至都堂丞相曾公问曰:「学士郭后事甚善。
郭后是上元妃,若祔庙则事体重矣」。
公曰:「国朝祖宗三圣贺、尹、潘皆元妃,事体正相类。
今止祔,则岂得有同异之言」?
曾公曰:「议者以谓阴逼母后,是恐伤万岁配祔之意」。
公曰:「若加一怀哀悯之谥,则不为逼矣」。
曾公叹重久之。
群牧判官宋公敏求谓公曰:「闻议郭后事引敕语,此是先人宣献参政时自撰,甚有微意。
云『有知礼者当行之』,盖当时有沮此议者,非公莫能见也」。
然竟不行。
熙宁初经筵官请坐讲,下礼官考议。
公以谓:「天禧旧制,侍臣皆赐坐,讲官别设本于前列坐而听。
乾兴,侍臣皆先就坐,赐茶讫,彻席立讲,讲毕复坐赐汤而从容焉。
其尊德重道,固已重于三公矣。
然事出上恩,虽微贱赐坐,于义无害。
若人主不命而自请之,则为非礼矣。
侍从之官见于天子,若赐之坐,有所顾问,犹当避席立对,况执经人主之前,本欲便于指陈,则立讲为宜。
若谓其传道近于为师,则今侍讲但解诂旧儒章句之学耳,非有为师之实也。
乾兴以来,侍臣立讲仅五十年,足为定法,岂可一旦以为有司之失而轻议变更乎」?
神宗竟从旧制。
尝议学校,欲博士分经课试,诸生以行义为升俊之路。
议贡举,欲先士行而后文艺;
去封弥誊录之法,先行州县,使有司得专参详考察,庶几存乡举里选之遗范。
又请每岁考进士量留人数,以广制科遗逸之选。
又谓尚书,古之天台,朝廷万事之本皆由此出。
仁宗朝大臣尝请移审官院吏部三班院兵部审刑院刑部,庶稍近古制。
当时议者不深惟其本,苟惮兴作,遂不果行。
请先制朝臣两员,振举纲维,俟其葺有绪,然后议移审官三院还省,则南宫故事可举而行,一代典章,于斯为盛矣。
其后诏博士分经,以三舍取士,兼考行义。
又十馀年而官制行,皆略如此言。
又请重加役流法以代配隶。
又尝因对,神宗从容问宗子主祭承重之义。
公言,礼典久废,服属亲疏有所未明。
古者贵贱不同礼,诸侯、大夫世有爵禄,故有大宗小宗主祭专重之义,则丧服从而异制,匹夫庶人亦何预焉。
传曰:「父为长子,何以三年?
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
近代不世爵,宗庙因而不立,尊卑亦无所统,其长子孙与众子孙无以异也。
今《五服敕》嫡孙为祖、父为长子犹斩衰三年,生而情礼则一,死而丧服独异,恐非先王制礼之本意也。
而世俗之论乃以三年之丧为承重,而不知为承大宗之重也。
尝闻庆历中朝廷议臣僚应任子者,长子与长孙差优与官,馀皆降杀,亦近古立宗之法也。
乞诏礼官博士参议礼律,合承重者,酌古今收族主祭之礼,立为宗子继祖者,以异于众子孙之法。
及士、庶人不当同用一律,使人知尊祖,不违礼教。
左丞时,尝权枢密院,边帅遣种朴入奏,得谍言,阿里骨已死,国人未知所立。
蕃官赵纯忠者信谨可任,愿乘其未定,以劲兵数千拥纯忠入其国立之。
众议欲如其请,公独曰:「不可。
晋赵鞅以师纳蒯聩于卫,其子辄犹拒之而弗受,以尊王父之命也。
今越境而入其国,事未可知,使拒而不受,得无损朝廷威重乎?
徐观其变,俟其定而抚辑之未晚也」。
已而边奏至,阿里骨故无恙。
公学问渊博,无施不宜,其大者固已发于朝廷,垂之典册;
其小者亦足以警动一时,诱掖后进。
元丰五年,神宗御集英殿进士,有暨陶者,主司误呼为「暨」(去声,)三呼不应。
上顾公,公对曰:「当呼为『暨』」(居乙切。)果应。
上曰:「卿何以知?
出何书乎」?
公曰:「臣尝记三国时吴有暨艳造营府之论,恐其后也」。
乡里,乃建人。
上喜曰:「果吴人」!
褒谕再三。
又问曰:「字书中训何义」?
公曰:「字书不出何义,止云人姓氏,当从旦。
今旦字缺下一画者,盖俗书避唐代宗名耳」。
又尝接伴至雄州,虏使问:「适过市,其榜有『仉』家,此何姓也」?
公曰:「音与掌同,出《姓氏谱」》。
虏人叹服。
每公卿会集,有僻书疑事,必以问公,公随为言之,常倾一坐。
诸公好事者时时造前,听语经史微旨,前代典故,至近世名臣阅阀,无不厌服。
公亦喜为讲道,或终日清谈,亹亹忘倦,客有退而记录其言至盈编秩者。
平生于人无纤芥仇怨,在杭州日,有要人以事属公,公不从。
后其人当言路,怀忿抵巇,或谓其事迹书札具存可辩。
公笑曰:「吾岂为是者」!
颍州日,通判赵至忠本归明人,所至辄与守竞。
公待之以礼,具尽诚意。
他日,至忠泣曰:「某虏人也,然见义则服。
平生诚服者,唯今韩魏公与公耳」。
累官太子太保,职观文殿大学士,爵赵郡食邑四千七百户,实封一千三百户
所著文集若干卷。
初娶凌氏,屯田郎中景阳之女,追封吴国夫人
继室辛氏,驾部员外郎某之女,封魏国夫人追封徙韩国
男六人,熹、嘉皆朝奉郎
駉,朝散郎
诒,承议郎
京,奉议郎
携,通直郎
女三人,长适婿朝议大夫李孝鼎
次二前卒,婿朝散郎刘琯襄州录事参军贾收
孙男十九人,象先奉议郎
处厚承事郎
德舆、行冲、季辅,皆承奉郎
长庆、馀庆公绰、彦伯、道孙、简求、陶孙、伯孙、朝孙、叔孙、文孙、镇孙、季孙、公孙、孙,皆未仕。
孙女十二人,婿宣德郎德严、知相州录事王琮天平军节度推官邦彦湖州武康王騠、明州定海主簿吕无忌、郊社斋郎曾怘,馀皆幼。
曾孙男八人,直孙、赵孙、朱孙、磻孙、房孙、迎孙、瀛孙、信孙。
曾孙女四人。
卜,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某所,某孙属某编次历官行事而为之状。
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