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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稷河东兵事奏元丰四年十月 北宋 · 赵卨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九
中正不更事,为谔所欺,轻信妄举,师出逾月,略无功绪。
訾虎一军,夫粮足备,委之麟州
度其本谋,必非持久,既不敢直趋巢穴,而乃傍指鄜延
耻于空还,姑以粮尽为解,令稷奏请,窥测朝廷。
随军空夫可使摺运,路昌衡鄜延,馈饷足以应副。
河东兴夫第三番,往往思变,群聚剽劫,已散复集,必难如期。
太原保安逾十五程,阻阪阻隘,艰于倍道。
臣窃计士久暴露,水落草枯,人马瘏勚,未可以前。
况贼素悍,今伏而屡抄,必怀狡谋,不可不虑。
龙图阁学士滕公墓志铭(代张文定公作)1092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六、《苏文忠公全集》卷一五、《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二三、《文章正宗》续集卷九、《吴都文粹》续集卷三八、《三续古文奇赏》卷二四、《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二六 创作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神宗英文武圣孝皇帝临海内,厉精为治,旁求天下,以出异人,得英伟大度之士。
滕公元发始见知于英祖,而未及用,书其姓名藏于禁中,帝以是知之。
既见公,姿度雄爽,问天下所以治乱。
不思而对曰:「治乱之道,如黑白东西,所以变色易位者,朋党乱之也」。
帝曰:「卿知君子小人之党乎」?
公曰:「君子无党
譬之草木,绸缪相附者必蔓草,非也。
朝廷无朋党,虽中主可以济,不然,虽上圣不治」。
帝太息曰:「天下名言也」。
遂以右正言知制诰谏院开封府,拜御史中丞翰林学士,且大用矣。
而公性疏达不疑,在帝前论事,如家人父子,言无文饰,洞见肝鬲。
帝知其诚尽,事无钜细,人无亲疏,辄以问公。
或中夜降手诏,使者旁午,公随事解答,不自嫌外。
执政方立新法,天下汹汹,恐公有言而帝信之,故相与造事谤公。
帝虽不疑,然亦出公于外。
翰林侍读学士郓州,移定与青,留守南都,徙齐、邓二州,用公之意盖未衰也。
而公之妻党有犯法至大不道者,小人因是出力挤公,必欲杀之。
帝知其无罪,落职,知池州
徙蔡,未行,改安州
既罢,入朝,未对。
而左右不悦者,又中以飞语,复贬筠州
士大夫为公危慄,或以为且有后命。
谈笑自若,曰:「天知吾直,上知吾忠,吾何忧哉」!
乃上书自明,帝览之,释然,即以为湖州
方且复用,而帝升遐。
公读遗诏,僵仆顿绝。
久之乃苏,曰:「已矣,吾无所自尽矣」。
今上即位,徙公为苏、扬二州,除公龙图阁直学士,复以为郓州,徙真定河东
治边凛然,威行西北,号称名将。
宦官为走马者,诬公病不任职,诏徙许州
御史论公守边奇伟之状,且言其不病,诏复留河东,而公已老,盖年七十有一矣。
即力求淮南,上不得已,乃以龙图阁学士、知扬州,未至而薨。
元祐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也。
方平历事三宗,逮与天圣景祐间贤公卿游。
公虽为晚进,而开济之资,迈往之气,盖有前人风度。
以先帝神武英断,知公如此,而终不大用。
每进,小人辄谗之。
公尝上章自讼,有曰:「乐羊无功,谤书满箧。
即墨何罪,毁言日闻」。
天下闻而悲之。
呜呼,命也夫。
公讳甫,字元发
其后避高鲁王讳,以字为名,而字达道
东阳人也。
滕氏出周文公之子错,封于滕,所谓滕叔绣者。
十一代琮为唐国子司业,令琮生太常博士翼,翼生赠户部侍郎伉,伉生赠礼部侍郎盖,盖生户部侍郎右仆射珦,珦生太中大夫睦州刺史迈,迈生越州观察推官𦂿,𦂿生祠部郎中文规文规生公之曾祖讳仁俊,为温州永嘉
祖讳鉴,不仕。
皇考讳高,赠中大夫
曾祖母、祖母皆范氏,继祖母陈氏。
皇妣王氏,追封太原郡君生公之夕,梦虎行月中而堕其室。
九岁能赋,敏捷过人。
范希文,皇考舅也,见公而奇之,教以为文。
希文苏州,而安定胡先生瑗居于苏,公往从之,门人以千数,第其文,公常为首。
尝举进士,试于庭。
宋子京奇其文,擢为第三人,而以声韵不中法,罢之。
其后八年,复中第第三,授大理评事
通判湖州
孙元规钱塘,一见公曰:「名臣也,后当为贤将」。
授以治剧守边之要。
召试学士院,充集贤校理,判吏部南曹,除开封府推官三司盐铁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判户部勾院
公在馆阁,未尝就第见执政,故宰相不悦,不迁者十年。
既遇知神宗,为谏官,知无不言。
御史中丞王陶宰相押班为跋扈,上以问公。
公曰:「宰相固有罪,然以为跋扈,则臣为欺天陷人矣」。
开封府
三狱皆满,公视事之日,理出数百人,决遣殆尽,京师翕然称之。
御史中丞
中书密院议边事,多不合。
赵明与西人战,中书赏功,而密院降约束;
郭逵修堡,枢密院方诘之,而中书已下褒诏矣。
公言:「战守大事也,安危所寄,今中书欲战,密院欲守,何以令天下!
愿敕大臣,凡战守除帅,议同而后下」。
上善之。
谏官言宰相不当以其子判鼓院
上曰:「绘不习朝廷事,鼓院传达而已,何与于事」。
公曰:「人有诉宰相者,使其子传达之可乎?
且天下见宰相子在是,岂敢复诉事」?
上悟,为罢之。
种谔擅筑绥州,且与薛向发诸路兵,环、庆保安皆出剽掠,西人复诱杀将官杨定
公上疏,极言亮祚已纳欸,不当失信,边隙一开,兵连民疲,必为内忧。
京师郡国地震,公三上疏指陈致灾之由。
大臣不悦,出公秦州
上面谓曰:「秦州非朕意也」。
留不遣。
诏馆伴契丹使。
前此馆伴非其人,使者议神塔子事,往复纷然。
是岁,契丹萧林牙、杨兴公来聘,朝廷忧之。
公见兴公,开怀与语,问其家世父祖事,委曲详尽。
兴公惊且喜,不复论去岁事。
将去,与公马上泣别。
林牙兴公曰:「君与滕公善,岂将留此乎」?
上闻之大喜。
因公奏事殿中,叹曰:「朕欲擢卿执政
卿逾月不对,而大臣力荐用唐介矣」。
公曰:「臣恨未有死所报陛下知遇,岂爱官职者」。
唐淑问、孙觉言公短,上不信,悉以其言示公,所以慰劳公者甚厚。
公顿首曰:「陛下无所疑,臣无所愧足矣」。
河朔地大震,涌沙出水,坏城池庐舍,命公为安抚使
官吏皆幄寝,居民恐惧,弃家而茇舍。
公独卧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当以身同之」。
民始归,安其室。
乃命葬死者,食饥者,除田税,察惰吏,修堤防,缮甲兵,督盗贼,河朔遂安
使还,大臣将除公并州,上复留公开封府
民有王颍者,为邻妇隐其金,阅数尹不能辨,愤闷至病伛,杖而诉于公。
公呼邻妇,一问得其情,取金还
奋身仰谢,失伛所在,投杖而出,一府大骇。
翰林学士
夏国主秉常被篡,公言:「继迁死时,李氏几不立矣,当时大臣不能分建诸豪,乃以全地王之,至今为患。
今秉常失位,诸将争权,天以此遗陛下。
若再失此时,悔将无及。
请择一贤将,假以重权,使经营分裂之,可不劳而,百年之计也」。
上奇其策,然不果用。
欲以公为三司使,力辞,已而除公瀛洲安抚使
公入,顿首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党人,愿陛下少回昔日之眷,无使臣为党人所快,则天下皆知事君为得,而事党人为无益矣」。
上为改容。
公以皇考讳,辞高阳关,乃除郓州
治盗有方,不独用威猛,时有所纵舍,盗为屏息。
定州,许入觐,力言新法之害。
曰:「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
今为郡守,亲见其害民者」。
具道所以然之状。
定州,以上巳宴郊外,有报契丹入寇,边民来逃者,将吏大骇,请起治兵。
公笑曰:「非尔所知也」。
益置酒作乐。
遣人谕逃者曰:「吾在此,虏不敢动」。
使各归业。
日问之,果妄。
诸将以是服公。
韩忠彦使契丹杨兴公迎劳,问公所在,且曰:「滕公可谓开口见心矣」。
忠彦归奏,上喜,进公礼部侍郎,使再任。
诏曰:「宽严有体,边人安焉」。
公因作堂,以「安边」名之。
公去国既久,而心在王室,著书五篇,一曰尊主势,二曰本圣心,三曰校人品,四曰破朋党,五曰赞治道,上之。
其略曰:「陛下圣神文武,自足以斡运六合,譬之青天白日,不必点缀,自然清明」。
识者韪其言。
天下大旱,诏求直言。
公上疏曰:「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诏,应熙宁二年以来所行新法,有不便者悉罢,则民气和而天意解矣」。
富彦国之守青州也,尝置教阅马步军九指挥彦国既去,军稍缺不补。
公至青,复完之,至溢额数千。
其后朝廷屡发诸路兵,或丧失不还,惟青州兵至今为盛。
其谪守池、安,皆以静治闻,饮酒赋诗,未尝有迁谪意。
侍郎韩丕,旅殡于安五十年矣;
学士郑獬安人也,既没十年,贫不克葬。
公皆葬之。
著作佐郎木炎居丧以毁卒,公既助其葬,又为买田赒之。
敕使谢諲市物于安,因缘为奸,民被其毒,公密疏奸状,上为罢黜諲。
安定先生之亡,公常割俸以赒其子,及为湖州,祭其墓,哭之恸,东南之士归心焉。
自扬徙郓,岁方饥,乞淮南米二十万石为备。
郓有剧贼数人,公悉知其所舍,遣吏掩捕皆获,吏民不知所出。
郡学生食不给,民有争公田二十年不决者,公曰:「学无食,而以良田饱顽民乎」!
乃请以为学田,遂绝其讼。
学者作《新田诗》以美之。
淮南京东皆大饥,公独有所乞米为备,召城中富民与约曰:「流民且至,无以处之,则疾疫起,并及汝矣。
吾得城外废营地,欲为席屋以待之」。
民曰:「诺」。
为屋二千五百间,一夕而成。
流民至,以次授地,井灶器用皆具。
以兵法部勒,少者炊,壮者樵,妇女,老者休,民至如归。
上遣工部郎中王古按视之,庐舍道巷,引绳棋布,肃然如营阵。
大惊,图上其事,有诏褒美。
盖活五万人云。
真定,乞以便宜除盗,许之。
然讫公之去,无一人死法外者。
大熟,积饥之民,方赖以生,而有司争籴,谷贵,公奏边廪有馀,请罢籴二年,从之。
徙知太原府
河东兵劳民贫,而土豪将吏皆利于有警,故喜作边事,民不堪命。
公始至,蕃族来贺,令曰:「谨斥候,无开边隙,有寇而失备,与无寇而生事者,皆斩」。
军司马沿边安抚以下,皆勒以军法。
西人猎境上,河外请益兵。
公曰:「寇来则死之,吾不出一兵也」。
河东十二将,其四以备北,其八以备西,八将更休,为上下番。
是岁八月,边郡称有警,请八将皆上,谓之防秋。
公曰:「贼若并兵犯我,虽八将不敌也。
若其不来,四将足矣」。
卒遣更休。
而将吏惧甚,扣閤争之。
公指其颈曰:「吾已舍此矣,颈可断,兵不可出」。
卒无寇,省刍粟十五万。
河东之所患者,盐与和籴也。
公稍更其法,著税额,而通盐商,配率粮草视物力高下,而不以占田多少为差,民以为便。
阳曲县旧治城西,汾决,徙城中,县废为荒田。
公奏还之,使县治堤防如黄河,民复成市。
诸将驻列城者,长吏或不欲,捃诬以事,有至死者。
公奏立法,将有罪,徙他郡讯验。
诸将闻之,喜曰:「公保吾生,当报以死」。
西夏请复故地,诏赐以四寨,而葭芦隶河东
公曰:「取城易,弃城难。
昔弃啰凡,西人袭我不备,丧金帛不赀,且为夷狄笑」。
乃命部将訾虎、萧士元以兵护迁,号令严整,寇不能近,无一瓦之失。
将赐寨,公请先画界而后弃,不从。
西人已得地,则请凡画界以绥德城为法,从之。
公曰:「若法绥德,以二十里为界,则吴堡去葭芦百二十里,为失百里矣。
兵家以进退尺寸为强弱,今一举而失百里,不可」。
力争之。
已而谍者得西人之谋曰:「吾将出劲兵于义、吴二寨之间,劫汉使不得出兵,则二寨亦弃矣」。
公遂复前议,章九上,至数万言。
议者谓近世名将无及公者。
公为文与诗,英发妙丽,每出一篇,学者争诵之。
笃于行义,事父母,抚诸弟,以孝友闻。
临大事,决大义,毅然不计死生。
至于己私,则小心庄栗,惟恐有过。
其事上及与人交,驭将吏,待妻子奴婢,一以至诚。
仕自大理评事右光禄大夫,职至龙图阁学士,勋至上柱国,爵至南阳郡开国侯食邑至一千六百户,实封至八百户,赠银青光禄大夫
有文集二十卷。
娶李氏,唐御史大夫栖筠之后,晋卿之女,累封建安郡君,先公卒,赠永宁
子三人,祐、祁皆承奉郎尚幼。
女五人,长适朝请郎楚州何洵直,次适宣德郎秘书省正字王炳,早卒,次适宣德郎太学博士王涣之,次复适王炳,季适方平之子朝散郎南京通判恕。
孙男六人。
将以元祐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癸酉,葬于苏州长洲县彭华乡阳山之栗坞。
铭曰:
天之降材,千夫一人。
人之逢时,千载一君。
生之既难,得之岂易。
而彼谗人,曾不少置。
昔在帝尧,甚畏巧言。
谗说震惊,虽亦然。
伟哉滕公廊庙之具
帝欲用公,将起辄仆。
赖帝之,虽仆复兴。
小试于边,戎狄是膺。
日月逝矣,岁不我与。
老成云亡,吾谁与处。
有训,无竞维人。
公之治边,折冲精神。
猛虎在山,藜藿茂遂。
及其既亡,樵牧所易。
公官三品,以寿考终。
我铭之悲,夫岂为公。
乞不用前举郭忠绍状奏元丰六年七月 北宋 · 张世矩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七
尝举知麟州郭忠绍路分钤辖,今得知麟州訾虎书称,近尝出师,朝廷指挥忠绍照应,而忠绍以故颇怀怨君父,观此固非忠孝,乞不用前状。
西界战胜奏元丰八年五月 北宋 · 邢佐臣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六
第一将訾虎率兵入西界聚星泊满郎战胜,获首四百级,伪钤辖一人。
乞议吕惠卿违废朝旨侵扰外界之罪奏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
臣近有封事,为资政殿大学士吕惠卿前知太原府,于元丰八年内差知府州折克行及第一将訾虎等,于四月十七日十九日入西界三角川、聚星泊等处讨荡,有违三月六日登极大赦内「不得侵扰外界」指撝。
惠卿不奏请而遂出兵,则是直废赦敕,若引赦为说而有请焉,亦不过张大出兵之利以欺罔朝廷而已。
朝廷以边吏有请而信之不疑,则适足以致非礼之举、失信之过尽归于朝廷也。
为臣不忠,孰大于此?
惠卿措置出界等事,正是初闻神宗上仙之时,乃忍故违赦敕,忘哀动众。
伏望圣慈察惠卿妄兴师旅,违圣孝之情,废格赦敕,无人臣之礼,隳祖宗谨始之意,开边鄙异日之患,侥倖功赏,志不在哀,内致疑于兵民,外失信于邻敌,亏损国体,蠹伤圣政,蚤行诛窜,以为后世不忠不孝之戒等事。
其状于今月初二日投进讫。
臣今来窃闻惠卿出兵之前,曾有奏请,伏虑朝廷为其曾有奏请而薄其罪,臣请毕其说。
惠卿之罪在废赦出兵,不在奏不奏也。
奏而废赦,不奏而废赦,其罪重轻相去无几。
惠卿奏请之意,臣固不得而尽知,然臣窃料之,其说有二而已:其一不过谓元丰曾有旨为扰耕之计,妄云与赦敕两不相妨而可以出师,则是惠卿引前诏以惑朝廷而乞废赦也。
其二不过但以师期来请而不及赦,则是惠卿心轻赦敕而直废赦也。
引赦与不引赦虽异,而其为废赦则均也。
朝廷不允其请,乃是惠卿欺罔之计不得行而已;
朝廷允请,乃是惠卿欺罔之计得行而已。
欺罔之计得行与不得行虽异,其为欺罔则一也。
臣窃惟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临政之初,首宣赦敕,欲以著大信于邻敌,大戒于边吏也,乃因惠卿一举而坏之。
本朝自太宗以来,登极大赦指撝不得侵扰外界,六世所共守也。
惠卿一朝而废之,陛下谓惠卿之罪犹在可恕,其所以为罪,岂在奏与不奏之间乎?
伏望陛下检会臣今月初二日奏状,并今来所奏,并付三省,议惠卿之罪,蚤行诛窜,以警边吏之慢,以慰邻敌之心,以为天下后世不忠不孝之戒。
惟圣慈详酌施行,臣不任区区忠愤之至。
〔贴黄〕臣前状或已付三省,亦须得今来奏状,一处考證,伏望圣慈蚤赐降出施行。
吕惠卿违侵扰外界旨奏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乾隆《通州志》卷二一、嘉庆《如皋县志》卷二○
臣闻自古中国有以致外夷之患者,其端固不一也,然大要多因守边之臣贪功生事而侵扰之,积以成衅,其祸乃深。
汉武帝王恢聂壹之言,绝匈奴之好以兴马邑之师,已而无利,其后连兵不解者数十年。
唐明皇因孙诲、赵惠琮之谋,背吐蕃之请,以有青海之战,初虽一捷,其后官军陷没者数万人。
武帝、明皇,可谓英睿之主矣,然一为边吏所误,渝盟爽信,以快一时,使生灵肝脑涂地,财竭力殚,为后世笑,可不为之痛惜哉!
故为国深虑者,若贪功生事之边吏,置之法而无赦,则庶几得所以怀外夷、安边境之道也。
臣伏见资政殿大学士吕惠卿前知太原府,于元丰八年违敕差折克行等于四月十七日入西界三角川以来讨荡,及差第一将訾虎四月十九日入西界聚星泊以来讨荡。
二将及麟府州蕃汉士卒及添差之兵,无虑二万人骑,故结舋于彼,而我之士卒阵亡及伤而见姓名者数百人,随军子弟不与焉。
支过赏功及阵亡轻重赐银绢二万馀匹两,犒设及其馀钱粮又数万计。
致西人却于五月中引千馀骑犯边,至葭芦寨供奉官王瑛以战死,兵士陷没者六十馀人。
自是惠卿内怀忧恐,作守备于极边难得粮草之地,添屯兵马,虚费极多。
臣访闻惠卿出兵之时,边境本自安靖,徒以元丰八年曾有朝旨,倏往忽来为扰耕之计。
惠卿缘此,于去年春间面谕诸将及遣边官讽沿边将佐,申乞出兵,盖欲事成则功归于己,不成则罪在将佐而已。
管勾麟府路兵马公事张之谏不肯随顺申请,惠卿挟怒奏黜,人咸冤之。
未出之间,三月六日登极大赦既到,折克行以赦书指撝不得侵扰外界,未肯出兵,惠卿不听,故克行等乃以四月十七日十九日入界。
臣伏读三月六日赦书:「应缘边州府仰逐处长吏巡检使臣钤辖兵士及边上人户,不得侵扰外界,务要静守疆埸,勿令骚扰」。
此朝廷之美政,陛下之盛德也。
凡州郡赦书初到之日,集官吏军民而宣读焉,圣恩深厚,孰不叹嗟,四夷传闻,当亦感泣。
盖皇帝陛下即位之始,太皇太后同听政之初,以神宗新弃天下,圣心悲哀,岂遑武事?
故须慰安外夷,休息兵民,俾兵民安土而无戈之忧,外夷归心而无扰边之患,然后可以见中国礼义之举,可以申圣孝亮阴之情也。
惠卿志不在哀,心轻赦敕,侥倖功赏,妄兴师徒,使朝廷内则致疑于兵民,外则失信于外夷。
亏损国体,蠹伤圣政,皆惠卿之由也。
臣检会本朝自建隆以来南郊等赦,并无前项不得侵扰外界等指挥,惟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登极大赦,戒敕边吏,与去年三月六日赦文正同。
于此既有以见祖宗谨始之先务,又有以知陛下承祧之深意也。
是则于国家之体,所系岂轻哉?
凡厥边臣,敢不恭命。
惠卿尝为执政,方握帅权,朝廷礼遇不为不优,国家寄委不为不重,所当将顺圣德,弹压边陲。
若提封之内敢或违赦弄兵,辄侵外境,自当决行军法,以严天子之命,以为边吏之戒,安可自为乱阶,身犯诏禁?
涣汗之号方悦于群情,无名之兵已骇于众听,如此则吏民岂复以赦书为可信,夷狄岂复以中国为可亲,四方岂复以朝廷为可尊,后世岂复以祖宗为可法?
陛下以惠卿之罪为微耶,以惠卿之恶为可恕耶?
惠卿之罪为微,则自古以来废诏骋兵、戕民辱国者皆小罪矣。
惠卿之恶为可恕,则由今以往欺君罔上,坏法乱常者皆可恕矣。
或谓惠卿虽无遵用赦书之意,亦岂敢更不奏请而远出兵哉?
请不请固非臣之所知,而其为罪恶则均也。
使惠卿不复请而遂出兵,则是直废赦敕,无人臣之礼,罪不容诛。
若引赦为说而有请焉,亦不过张大出兵之利,以欺罔朝廷。
朝廷以边帅之请而信之不疑,则适足以致非礼之举、失信之过尽归朝廷也。
为臣不忠,孰甚于此?
伏望朝廷察惠卿妄兴师旅,违圣孝之情,废格赦敕,无人臣之意,开边鄙异日之患,侥倖功赏,志不在哀。
内致疑于兵民,外失信于外夷,亏损国体,蠹伤圣政,早行诛窜,以为天下后世不孝之戒。
干冒睿圣,无任忠愤激切之至。
〔贴黄〕《登极赦》内「不得侵扰外界,务要静守疆埸」等指挥,自太宗以来至陛下,六圣所同守,天下所共知也。
惠卿一旦而坏之,缙绅之稍识忠义者,孰不愤叹?
但以惠卿凶险倾邪,尝任执政,朋党甚多,恐言发祸随,故未有敢以其事闻朝廷者。
惟朝廷特赐主张。
臣非惧祸,所虑臣言不行,则于圣政所损不细而已。
伏望圣慈详察。
又曰:奏而废赦,与不奏而废赦,其罪之轻重相去无几。
但曾经奏禀,即须更治经历官司之罪也,乞圣慈详酌。
又曰:赦到太原,当在三月十日以后,惠卿出兵在四月十七日,即是宣赦未及四十日,而违赦出兵也。
今后朝廷赦敕何以使吏民尊之,邻敌信之?
况今正当朝廷务要守静疆埸,绥安邻敌之时,故须窜诛惠卿,以为边吏之戒。
又曰:三月六日赦书,必须数日而后可到太原,其麟府等处得惠卿指挥而后出兵,又须数日。
既以四月十七日出兵,即惠卿措置出界等事,正是初闻神宗上仙之时。
若疆埸有警,势须捍固,所不论。
既边境本自无事,又赦书有「不得侵扰外界,务要静守疆埸」之戒,惠卿乃忍故违赦令,忘哀动众。
夫因人之丧而伐之,犹且不可,自闻国哀之初,若丧考妣之际,而谋动干戈也。
惠卿若不重行窜殛,是则人臣之不忠不孝者接迹而无惧矣。
惟圣慈详酌。
又曰:惠卿倾邪刻薄,当其窃权用事之时,简贤附势,坏法乱常,为国巨蠹。
行手实之法,骚动天下;
郑侠之狱,贼害正人。
谄奉王安石,赖以进用,后因争利而为仇,援引徐禧,擢之通显,终致丧师而辱国。
如此之类,皆中外之所共知者,言事臣寮必已及之,臣不复论。
惠卿虽已罪恶贯盈,惧祸称疾,力求宫观差遣,欲以幸免。
缘前项太原府用兵之事,所系国体甚大,不可不行法也。
若为其已是宫观差遣而宽假之,乃是正中其奸计矣。
如此,则奸凶之人何所惩艾?
帅臣不可轻出奏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三二、《攻愧集》卷二六
臣窃惟诸道置帅,官称安抚,兼兵民之权,有分阃之制,朝廷选择甚重不轻。
比年以来,遇有盗贼窃发,州县所不能制者,必使帅臣亲行。
虽多成功,臣窃虑此水旱饥馑既不能免,潢池弄兵安保其无?
若自此以为故事,帅臣动辄临戎,恐非国家之长策也。
仰惟神宗皇帝垂意边事,庙谟深远。
熙宁九年成都府蔡延庆言乞发陕西兵援茂州,候兵集,自将以往,令转运司摄府事。
诏朝廷已遣将部兵,延庆务在持重,毋得轻去成都
元丰九年河东经略司言西贼入麟州神堂寨,知州訾虎等领兵出战,有功。
自今毋得轻易出入,遇有寇边,止令裨将出兵掩逐,神宗之虑深矣。
帅守之臣,民之司命,一有失宜,众心易动。
当令指授方略,调度军食,持重镇抚,以靖一方,虽有挫衄,根本不摇。
若使轻出,利害实大。
帅臣之行,建牙郊野,堪战之士咸在行陈,从行兵卒必是单弱。
而又随宜迁次,登陟险隘,脱有黠桀之盗伏隐篁竹,乘间捷出,以犯大帅之颜行,则贼势易张,国威难振。
仓猝之顷,可胜言哉!
延庆有请,既拒而不从,訾虎成功,亦因以切戒。
此臣平日之所虑,适合信史之所传。
无事而言,似非时务。
愚者一得,愿效君前。
伏惟俯矜微悃,曲留宸念。
臣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