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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举知泉州陈枢久不磨勘特与转官状1078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四三、《元丰类稿》卷三三、《曾文定公集》卷二 创作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右,臣体访辖下泉州尚书屯田员外郎陈枢,不下磨勘文字已十五年,中间曾遇覃恩改官。
其于绵历岁月,积累劳能,则考课常法,盖未及之,列于郎曹,为日已久。
方当朝廷崇尚廉素、诫抑浮竞之时,独安于冲静,所守如此。
操履纯笃,出自天资;
治行循良,见于众论。
自历州县,及任淮南提点刑狱,与今来再任泉州,所至风绩,皆可称纪。
伏乞特降指挥,下审官东院,检会合该磨勘月日,采其久不自陈,特与优转名曹,以奖恬退。
臣忝备寄任,不敢不言。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尚书都官员外郎陈君墓志铭元丰三年八月1080年8月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六、《元丰类稿》卷四二、《曾文定公集》卷一三、《文章正宗》续集卷九、《永乐大典》卷三一四五、同治《长兴县志》卷三○上 创作地点:安徽省亳州市
尚书都官员外郎、权知泉州事陈君讳枢卒于位,其孤敩以君之丧归葬于湖州长兴县尚吴乡雉山原。
前葬,其弟杞以书之亳州,乞铭于南丰曾巩
元丰元年福州,充福建路兵马钤辖,奏疏曰:「臣所领内,知泉州事、尚书屯田员外郎陈枢,质性纯笃,治民为循吏,积十有五年,不上于课,故为郎久不迁。
方朝廷抑浮竞、尚廉素之时,宜蒙特诏有司奏课,优进其官,以奖恬退」。
其是天子特迁君尚书都官员外郎,诰曰:「吾宠也,所以戒奔竞」。
明年六月甲子,君以疾卒,享年若干。
明年八月甲寅乃葬。
君事亲以孝闻,为人恂恂蹈规矩,有善不自伐。
于势与利无秋毫顾计心,于义所在,侃然自任,人莫能及也。
为吏去觚角,绌雕琢,以平易敦朴为务。
于刑宁失有罪,惟恐伤人。
于赋役,度所不可蠲除者,然后调发,与民为期会,未尝取疾争先。
其为民去害兴利,若疾痛嗜欲在己。
所至必兴学校,以教化为先。
初尉鄱阳,令得盗五人,属尉使为功,君辞不受。
及令宜黄宜黄在穷绝山谷之间,旧无显者,至君为之,名常出众上。
旌德亦然。
旌德之民,岁输米于太平州芜湖县仓,路回远,费甚,君请输钱以便民,谯县民输于酂阳仓,以供漕,输豆于会亭仓,以给驿行者。
君复请输钱,以籴供漕,以直给驿行者,各得其所便。
罢县,民绝桥闭门留君,以间乃得去。
泉州岁凶,君筑室止穷民,饥者给食,病者给医,人忘其穷。
使者蒐兵于闽,以益戍广西,君建言兵当蒐者,父母老或疾,至无他子,皆可听免,诏定著于令。
余尝闻繁昌有大姓杀人,州县不能正其罪,君时令旌德,或徙其狱属君,君验治僮客,尽得其隐伏。
杀人者论死,人以为尽其情。
又闻君之令旌德也,州有所赋调,他县皆奉行,至旌德,令独计曰:「非吾土之所有也,非吾人之所堪也,不敢以赋民」。
争或至十反。
守恚,出语诋君,君益争,州听然后止。
最后闻泉州旱,君图所以赈民者,欲预为具。
或讥君近名,君不为动。
此君之事,余得之于耳目者也。
司马迁记前世循吏,上下数千载,所列叙者五人,详者人数事,略者一二事而已。
今余所论次君事,与迁所记五人者相似否,必有能识之者。
君之事多矣,然犹为所试者小也,令所试者大,则其事可胜传邪?
君字慎之,湖州长兴人
曾祖彦夔。
祖文倚。
考迪,赠尚书屯田员外郎
进士及第,初尉饶之鄱阳,用荐者令抚之宜黄,避亲嫌,令宣之旌德,用荐者秘书省著作佐郎,知亳之谯县
英宗即位,恩秘书丞,徙签书资州判官厅公事,太常博士
今上即位,恩尚书屯田员外郎,用荐者知越州司录
未至,丁父忧
服除,授三司盐铁判官
未至,丁母忧
服除,驿召对崇政殿,以为提点淮西刑狱公事,愿得治一州,徙权发遣明州事。
未至,又徙泉州
留再任,以疾请致仕,未报而卒。
母某氏,某县太君。
娶赵氏,某县君
又娶刘氏,吏部员外郎述之女,某县君
又娶石氏,某县君
一子敩也。
君既行治高,世皆以谓宜不次用,而任事者亦意向君为尤甚。
然卒不得至中寿,而用止于此,其非命也夫!
余与君好为最久,故不辞而铭君墓。
辞曰:
人孰宜之?
以夷易也。
物孰诚之?
朴质也。
所处而安,绌外累也。
所守而固,笃自强也。
古有循吏,其尚似也。
诗以铭之,其常存也。
陈枢钱谷职司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二、《临川先生文集》卷四○
前件官,明敏方直,有政事之材。
奉使江东时,旌德县,听讼鞫狱,尤为精明,随所施设,皆有方略
乞用异样绫帛印行度牒以绝奸弊奏宣和二年十二月 北宋 · 柯旸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四(第三册第二六七六页)
臣窃睹乃者朝廷患度牒之弊,而诏止五年,在京官司、祠部,尽行毁抹,可谓长虑以救一时之弊矣。
臣巡历至福州,体访得民间初闻有此指挥,深恐例皆毁抹,遂贱价出卖,止于二十馀贯
继闻止毁在京官司、祠部,州县依旧书填,其价顿增,今已不下百千,往往珍藏,以邀厚利。
增而不已,必有倍之,纵而不问,则利下为甚,而于国家未闻有补。
臣于去年三月二日陛对,亦有劄子敷陈利害,蒙陛下收采,若可行于今日。
臣再相度,欲乞于书填日补纳官钱一百,盖民间元买止于五六十,官中轻用,所得亦不过此。
今官中毁板住给,遂使民间所收贱价,祠部得以倍增其直。
又况所有者皆兼并豪右之家,方且待价,必厌其所欲然后售。
若不于书填日令补纳官钱一百,则是官司元给过民间祠部每道亏一百馀贯,诸路州军尚存度牒,在民间者,不知其几万,在官司者,不知其几万。
民间度牒,当令州县拘收呈验,籍定数目,并从州别给公据,以挨书填日照对钩销,杜绝奸弊。
今价既高,尤资伪冒,安能尽获,可不虑乎?
官司度牒,亦随处籍见其数,不得减价,别给公据,于书填日免纳官钱。
庶几民间有以准平,公私咸若,利害灼然。
臣愚伏望陛下断而行下,岁入无患百万,岁终起发赴阙,实有补于国用,亦非损于民财。
又臣巡历至邵武军,点检得推院勘到伪造度牒百姓陈枢等伪造过一百九十三道货卖,又见禁一名陈祖孟供过,买得襄阳府已获人黄中等伪造度牒一道货卖,其黄中等见在襄阳府推勘。
以天下之广,其所不获者,未易以数量也,盖为无关防。
臣愚以谓将来印行祠部,欲乞朝廷相度,于后苑作织造异样绫帛,在民间所无者印造。
量其价以补其费,兼加以字号,如举人试卷然。
令州军如遇书填,并誊录字号一本,月终类聚申部,照对钩销,如有伪冒,即行根究,庶几久远,可以杜绝伪造之弊。
中原民谣 金澜酒 南宋 · 周麟之
金澜酒,皓月委波光入酒。
冰壶避暑压琼艘(自注:虏中避暑于冰窖,造御酒甚清冽。陈枢奉使至彼,当盛夏,尝被赐。),火炕敌寒挥玉斗(自注:北方地寒,卧床累土为之,若灶然,炽火其下,谓之炕。寝处饮食,皆在其上。)
追欢长是秉烛游,日高未放传杯手。
生平饮血狐兔场,酿糜为酒(自注:《四夷附录》云:女真人酿糜为酒,醉则杀人。)毡为裳。
犹存故事设茶食(自注:胡俗重茶食。阿骨打开国之初,尤尚此品。若中州饼饵之类,多至数十种,用大盘累饤,高数尺。所至供养,并赐燕必用。),金刚大镯胡麻香(自注:茶食中一种名为金刚镯,甚大。)
五辛盈柈雁粉黑(自注:虏人盛馔,以雁粉为贵,以木柈贮之。其沈黑色,以生之属置于上,臭不可近。),岂解玉食罗云浆。
南使来时北风冽,冰山峨峨千里雪。
休嗟虏酒不醉人,别有班觞下层阙。
或言此酒名金澜,金数欲尽天意阑。
醉魂未醒盏未覆,会看骨肉争相残。
一双宝榼云龙翥,明日辞朝倒壶去。
旨留馀沥酹亡胡,帝乡自有蔷薇露(自注:本朝禁中御酒名蔷薇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