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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道宁寒林 北宋 · 文同
 押质韵 出处:御定历代题画诗类卷二十 山水类
许生虽学李营丘,墨路纵横多自出。
交柯挥霍裴旻剑,乱蔓淋漓张晓笔。
条对状1162年12月 南宋 · 陆游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二五、《渭南文集》卷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今月六日诏书节文,令侍从台谏取当今弊事,悉意以闻,退率其属,极言毋讳。
臣恭依诏旨,条具下项:
一、有国之法,当防其微;
人臣之戒,尤在于逼。
异姓封王,逼之尤者也。
盖封王始于汉初,天下未定,权宜之制。
、英、卢,皆以此败,汉亦几至大乱。
遂与群臣盟曰「非刘氏不王」。
后世惩创其失,魏、晋、隋、唐,皆起草昧,有天下,岂无功臣,止于公侯而已。
国初,赵普有社稷大功,亦未尝生加王爵也。
唐将封王安禄山,而本朝则童贯
此岂可法?
而比年以来,寖以为常,识者莫不忧之。
欲乞圣慈明诏有司,自今非宗室外家,虽实有勋劳,毋得辄加王爵
藏之金匮,副在有司,永为甲令,实宗社无疆之福。
一、伏见比来朝廷间遣小臣干办于外,既衔专命,又无统属,造作威福,矜诧事权,所在骚然,理有必致。
如措置酒坊,招捕海贼,未有毫发成效,而扰害之事,已餍满闻听。
则此事害多利少,可以无疑。
若以轻君命、失国体言之,则虽有厚利,亦不可行。
臣谓如此二事之类,止当专委户部长贰、转运司安抚使提点刑狱措画。
如其不职,自有典宪,诚不足一一上烦圣虑。
昔祖宗置走马承受,本欲便于奏报耳,而小人恃势,日增岁长。
改称廉访使者,则监司帅守反出其下,败乱四方,危及社稷,实走马承受之末流也,可不畏哉!
此事乞陛下与辅臣长虑远计,亟行废罢。
若止如近日改易其人,及令听安抚使节制之类,根本未除,终必为害。
若朝廷或有大事,势须遣使,即乞于廷臣中遴选材望,庶几不负任使,不启弊端,实天下之幸。
一、自古有国,设官分职,非独下不得僭上,上亦不得侵下,所以正名分也。
公师之官,将相之位,人臣之至贵,天子所尊礼,非百官有司比也。
宣和间王黼太宰而行应奉司,蔡攸三孤而直保和殿,紊乱之事,遂为祸萌。
中兴以来,所宜痛革。
而顷者遂有以师傅而领殿前都指挥使者,天下固已怪矣。
近复有以太尉领閤门事者。
閤门古之中涓太尉服章班列,盖视二府,渎乱名器,莫此为甚。
欲乞圣慈诏辅臣议之,例加订正,著为定制,亦革弊所当先也。
一、伏睹诏书委监司条具部内知州治行,仰见陛下抚恤百姓欲使各安田里之意。
然臣窃谓惟贤乃可以知贤,而无瑕者乃可以议人。
不审今之监司皆已贤乎,若犹未也,旦夕臧否来上,而按行黜陟,无乃未可乎。
虽使谏官御史劾奏其不当者,然人之识见,自有分限,若本无才智,又无学术,乃使品藻贤否,而劾其不当,是犹强盲者使察秋毫,而责其不见也。
臣欲望圣慈令三省具诸路监司姓名,精加讨论,其不足当委寄者,例皆别与差遣,选有才智学术之士代之。
则前日之诏不为空文,既一清监司之选,又审知郡守之政,实今日先务也。
一、伏睹律文,罪虽甚重,不过处斩。
盖以身首异处,自是极刑,惩恶之方,何以加此。
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
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
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感伤至和,亏损仁政,实非圣世所宜遵也。
议者习熟见闻,以为当然,乃谓如支解人者,非凌迟无以报之。
臣谓不然,若支解人者必报以凌迟,则盗贼盖有灭人之族者矣,盖有发人之丘墓者矣,则亦将灭其族发其丘墓以报之乎?
国家之法,奈何必欲称盗贼之残忍哉!
若谓斩首不足禁奸,则臣亦有以折之。
昔三代以来用肉刑,而隋唐之法杖背,当时必亦谓非肉刑杖背不足禁奸矣。
汉文帝唐太宗一日除之,而犯法者乃益稀少,几致刑措。
仁之为效,如此其昭昭也。
欲望圣慈特命有司除凌迟之刑,以明陛下至仁之心,以增国家太平之福,臣不胜至愿。
一、臣恭以陛下仁心恻怛,圣泽深广,四方万里之远,昆虫草木之微,生成长养,惟恐或伤。
近者天下奏狱,虽盗贼奸蠹,罪状已明,一毫可宽,悉蒙原减,岂有无辜就刑而不加恤者?
臣是以不量疏贱,敢昧死有请。
宦侍之臣,自古所有,然晚唐以来,始进养子。
童幼何罪,横罹刀锯。
古制宫刑之惨,才下大辟一等,是虽显有负犯,犹在所矜,而况于童幼乎。
向使宿卫不足,供奉阙人,暂开禁防,尚为有说。
今道路之言,咸谓员已倍冗,司局皆溢,而日增岁加,未闻限止,诚恐非陛下爱人恤物蕃育群生之意也。
臣伏睹太祖皇帝开宝四年,诏内侍官年三十无养父,听养一子,并以名上宣徽院,违者抵死。
真宗皇帝咸平中,复申前诏。
仁宗皇帝嘉祐四年,又诏入内内侍省权罢进养子。
三圣诏令,炳如丹青,遵而行之,实在陛下。
且方今圣政日新,入无苑囿之观,出无逸游之好,诸军无承受,诸路无走马,中人所领,不过两宫扫除之职而已。
顾久弛成宪,以从其私,干犯至和,亏损仁政,臣虽甚愚,犹知其不可也。
伏惟圣慈少留听焉。
一、自古盗贼之兴,若止因水旱饥馑,迫于寒饿,啸聚攻劫,则措置有方,便可抚定,必不能大为朝廷之忧。
惟是妖幻邪人,平时诳惑良民,结连素定,待时而发,则其为害,未易可测。
伏缘此色人处处皆有,淮南谓之二禬子两浙谓之牟尼教江东谓之四果江西谓之金刚禅福建谓之明教、揭谛斋之类,名号不一。
明教尤甚,至有秀才吏人军兵亦相传习,其神号曰明使。
又有肉佛、骨佛、血佛等号,白衣乌帽,所在成社。
伪经妖像,至于刻版流布,假借政和中道官程若清等为校勘福州知州黄裳为监雕。
以祭祖考为引鬼,永绝血食,以溺为法水,用以沐浴。
其他妖滥,未易概举。
烧乳香,则乳香为之贵;
食菌蕈,则菌蕈为之贵。
更相结习,有同胶漆。
万一窃发,可为寒心。
汉之张角晋之孙恩,近岁之方腊,皆是类也。
欲乞朝廷戒敕监司守臣,常切觉察,有犯于有司者,必正典刑,毋得以习不根经教之文,例行阔略。
仍多张晓示,见今传习者,限一月,听赍经像衣帽赴官自首,与原其罪。
限满,重立赏,许人告捕。
其经文印版,令州县根寻,日下焚毁。
仍立法,凡为人图画妖像及传写刊印明教等妖妄经文者,并从徒一年论罪。
庶可阴消异时窃发之患。
留题马溪寺二首即用前韵 其一 南宋 · 程公许
五言律诗 押庚韵
玉笋竞秋爽,翠屏张晓晴。
天开金地胜,鼎峙紫霄撑。
见说禅心静,能调异物狞。
十方芗水海,何处不澄清(自注:水观禅师三峰屹立如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