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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散大夫开国龚公圹铭 南宋 · 陈宓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六九、《复斋集》卷二二
公讳晸,字仲旸
祖居钱塘,七世祖入,家莆田
绍兴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生。
考讳茂良,故仕通奉大夫参知政事资政殿学士清源郡,累赠太师秦国公
妣朱氏、林氏,秦国夫人
淳熙三年,以父任为承奉郎泉州舶务
丁外艰,服除,监瑞州新昌县酒税,知泉州惠安县丞,干办两浙西路提举常平公事,知惠安县通判福州
母秦国林氏薨,哀毁骨立,庐墓蔬粥者三年。
通判广州广德军,知武冈军,擢汀州
缺到,力上祠请,主管华州云台观,又三丐冲祐观。
盖年才六十,即无宦情,徜徉里闬十馀年。
在官则洗手水奉职,尽心爱民;
在家则清约自将,有同儒素。
绍定二年正月望夜,以疾卒于正寝,享年七十有一。
积阶至中散大夫,爵莆田县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
娶方氏,封令人。
子男二人:长曰埙,承奉郎,先公十九年殁。
次曰垍,从事郎、前主泉州晋江县簿
女二人,长适朝奉大夫陈宓,次适从事信阳军教授郑仲路。
遵治命,三月而葬于莆田县嘉禾里敕赐崇先院后。
其立行己具有本末,将乞铭于当世立言君子云。
闻蝉 其一 元末明初 · 李穑
 押阳韵 出处:牧隐诗藁卷之三十五
年年夏秋交,暑极生微凉。
颐养未得法,遂致脾胃伤。
气平尚郑仲,况乃困欲僵。
连朝泄痢甚,已觉如颓墙。
蝉声忽适意,不复呼彼苍。
郑仲酉墓志铭1196年10月18日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水心文集》卷一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君姓郑氏,讳噩字仲酉温州平阳人
曾祖琼,祖,父躬,故皆不仕。
君中进士第,为台州天台县婺州武义县临江军录事参军,知其军新淦县
淳熙十一年十二月初六日卒,年五十六。
君治狱察辨而坚明。
保义郎友谅,有妻赵,又挑寡妇以居,如二妻。
之男,其夫李之子也,畜于友谅,以病而殒。
告赵,谓为谋杀之也,掠治不胜痛,自诬服,将抵死。
君讯知其冤,与一郡官吏争论累月,赵卒得不死。
僧惠果愬范模者曰:「模善为骗,吾携疏乞钱,而模使其徒黄文昌致吾空寺中,伪出姓名,谬多题施,因数取钱物酒食以相报设,今巨费矣」。
然无左验,有司疑之。
君令益取纸,杂问模他事;
徐视其答,则有与题施之字同者数十。
鞫之,模与文昌谋,改笔易书以诈之也。
遂伏罪。
新淦素大县,诛责厚,往往失施置,累令坐不良去。
吏部榜阙于亭甚久,人莫敢当,君叹曰:「吾欲无待阙而畏其难,可乎」?
单马之县,尽疏邑病,陈义引古以撼诸使,使稍为动,得颇有蠲损。
既不迫于期会,然后调柔其嚚者以寡讼,矫强其愿者以趋学,三年之间,县以大治,声流江西,诸使会当荐者,君为首。
君积与守不相下,守怒,中君以法,赖诸使缓之。
而君亦已先遇疾,遂卒官下。
更十二年,庆元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其子益朋、寿朋始葬君于县金舟乡斜溪山。
夫人陈氏,先卒。
女嫁承信郎李韶进士林某林某
余昔识君于武义
武义小邑,沙溆井落尽目前也,而君伟然长大,步止如山。
旦出治事,不过食顷,辄闲静终日。
余时气盛,未甚涉事,私窃奇爱君,谓「如此人便当勒功建侯,勤劳国家,不应于此置之也」。
其时天子方综名实,修政事,亲拔材能士,不以次用之。
君间至行在,封上数千言,天子为下其书,使第其可行者条上之。
而其人尤用事,人谓君:「幸一见,富贵且来矣」。
君笑不应。
后五六年,始用格改官,人又谓君「已了近时所谓债县者,正复平进,未失晚遇也」。
而君又已死。
然则人之私愿其然者,命固不与之合,又况君负气节,必行意,终不以势挠而从也,则命虽不能如君志,亦何必深咎也哉!
余一夕宿茭道厩,夜参半,回风飞雪,瞢瞢就寐,忽有列炬,声稍哗,启门,则君自县走视余,相对荧然。
俄曰:「被郡檄,明当至处」。
复揖归其舍。
雪益急,比晓,没井干矣,人怪此县丞竟夜行雪中,何也?
今余老不自立,辱君知,坐念太息。
寿朋来谂葬,故乃铭之曰:
酉,身实大,智又过诸。
两不就,将掩焉,铭殆播欤!
庆元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