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郑元清” 相关资源
诗文库 正文
西塘 南宋 · 郑元清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四一、《永乐大典》卷二二五三七
先大父隆兴甲申旴江,以行藏高大父教授朝奉西塘》遗文,叙缉成编。
蒙乡枢大资黄公为之序,遂刊寘公府,今四十七年矣。
乾道丁亥简肃侍郎林公出镇九江,就集中删其代人作者,又录高大父之言行附于末,锓板郡斋。
淳熙改元,太师左丞相史公出帅乡邦,复取斯集,亲为题跋而刊之。
皆以大资黄公所为序冠之篇首。
嘉定庚午元清备数金陵酒掾,因思旴江所刊之本,欲见之而未能致。
一日,会同官府判郑秘阁,忽谓于郡侯张寺簿有畴昔之好,特为贻书及之。
未几,果得旧本。
开卷敬诵,其他篇秩不紊颠末,但其序已不复存,得非岁久而遂亡之耶?
元清敬取箧中所藏副本缮写,命工镂之,亟附便邮,还寘旴江书库,以补集中之脱简云。
三月二十一日,元孙承议郎、充提领建康府户部赡军酒库所主管文字、赐绯鱼袋元清拜手谨书。
沅州墓志铭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二○、《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八
公讳诞,字仲成
其先固始人,八世祖著作平迁福清
曾祖讳伯材,三举进士不第。
祖讳格,特奏名,为建州司理参军,赠通议大夫
父讳遹,元符进士第四人,事高宗皇帝再为中书舍人,终龙图阁直学士,赠少师
硕人范氏,赠齐国夫人
所生母刘氏,赠恭人
公以父遗恩授承务郎,监绍兴府税、漳浦县
亲年高,求监南岳庙
福建路提举司干办公事,待江南西路转运司主管文字阙。
刘恭人忧。
潮阳县,除提领户部犒赏所,知沅州
秩满乞闲,主管云台观,改冲佑观,积阶至奉直大夫,爵开国男
庆元丙辰八月十日卒,年六十九,葬县境大湖山之原。
累赠正奉大夫
公蚤失父、母、兄,刻苦自励,事所生母尽孝,抚教孤侄,恩谊至笃。
为小官,数守职争是非,不肯屈理以徇势。
潮阳时有旨造战舰,州不出一钱,符县白科。
公为书条其不便,守怒,呵责愈峻。
公藏州符不行,束担欲去,会诏寝其事。
潮州常赋外有成丁、船头盐钱,民困苛取,公以樽节赢财代百姓两年丁盐之输。
酒所时,长官欲以利献,公奋然曰:「诸库方告匮,乃以酒本钱为羡馀,是不为明日计乎」?
遂不果献。
尝议欲以诸库分隶诸郡而罢提领一司,后因陛对复言之。
沅逼蛮猺,公之治以恩信为主,而守备亦不废,民夷晏然。
诸台上其治行,公力求祠归,不复出矣。
公清谨严恪,外和内刚,居家莅官,皆可师法,人莫敢干以私,终其身未尝有求于人。
自中年即倦仕进,及三子中第,喜曰:「可以遂吾志矣」。
盖食云台、冲佑之禄凡八年,故人有气力者欲相推引,竟莫能致。
病革,犹整襟危坐,语家人曰:「吾平生无它憾,独挂冠不蚤尔」。
其止足无羡,坚凝有守,亦得之天性,非彊勉然也。
宜人卓氏,孝慈勤俭,闺阃肃和,诲子尤严。
先公三年卒,赠硕人
子男四人:璟,终从事郎、知靖安县
环,今为朝奉郎主管鸿禧观;
瑑,朝奉大夫主管崇禧观,同登甲辰第;
琮,终通直郎、知海丰县
女三人,长适朝奉郎通判临江军郑元清,次适进士陈自立,次适宣教郎、知光泽县
孙男九人:公庆,文林郎、新监镇江府大军仓门;
公永;
公奕迪功郎将乐县主簿
公遇、公衮、公选、公益、公凯、公泰
孙女二人,长适文林郎刘克庄,次适进士郑元善。
曾孙男女十三人。
初,中书公为南渡名臣,登侍从,帅方面,贵显矣。
及卒,田庐萧然,几不足自存。
公以孤童奋发,门户偾而复起,衣冠日盛,遂为大族,然恬靖廉约之风累世不变。
所居县之石塘,言家法者皆宗石塘林氏云。
公殁二十有八年,嘉定癸未克庄始志其墓而为铭曰:
仕以蚤退为贤,家以仅足为丰。
以此诒后,以此治功,庶几于疏仲翁邴曼容之风乎!
大湖之阡,谡谡万松,夸夫过之,必有怍容。
丘夷谷堙,斯铭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