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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阳观三清圣像记 南宋 · 王若水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五一、《永乐大典》卷一八二二四
泾邑宣阳观,隆兴中道士徐致柔请旧额草创于南郭外。
石门乡罗溪胡宽施钱四十万,造三清殿宇。
淳熙四年,鸠工立柱,架梁楹矣,一日为大风所仆。
众谓基趾隘陋,不称建立。
次年知县杨公慄合众缘,迁于兹地,殿宇比旧益宏壮,而圣像未设。
胡君以为无仰众人,吾能就此,且心固愿为之。
明年,以钱百缗成坛座,即命茅山守柔庵周守静经立圣像,侍卫俱备,令三衢匠者列世明彰施金采为像饰,工力精致。
合度二费,为钱一百万,观门散募助费十不及一。
淳熙十年六月庆成,胡君与妻殷氏,孙男升、莘及孙妇,曾孙谊、咏、谏皆集,是尝蒇成兹事者。
邑人创见惊异,自他方来观者咸称叹,以为名山福地所未有。
胡君又欲重盖大殿,地加文甃,柱加丹漆,与像设称。
先尝捐金六百千为三门,又舍田度道,其愿力洪大,轻财乐施,所以成立此观者不一端。
天报公以寿考,子孙庆衍,福禄崇固,其始于今。
敢刻石以记造像功,其他俟观宇周备,求名士总其事而大书之。
是年长至日,募缘开山知观道士王若水谨记,从政郎、新筠州州学教授汪熙书。
武陵帖跋绍兴十一年正月 北宋至金 · 张斛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三一
绍兴十一年正月八日,以秘阁法帖合参校有无,补其遗佚,釐为二十卷,刻置州治,以广其传。
绍兴十一年十月望日。
右承议郎权发遣军州鼎州提举澧辰沅靖州兵马盗贼公事张斛勒镌,右朝请大夫通判鼎州提举军州事镌字胡寅
右承事郎通判鼎州军州事赵子畴,右迪功郎权签书常德军判官厅公事赵麟,右迪功郎江陵县主簿、权常德节推王若水右文林郎鼎州龙阳县权察推陆有勇,右承事郎鼎州观察推官戡校任羲,右承事郎、知鼎州武陵县、编次官赵径,右迪功郎鼎州武陵县主簿、编次官胡直夫
按:光绪《湖南通志》卷二八三,光绪十一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