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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园集序绍兴十三年四月 南宋 · 崔绍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四六、《永乐大典》卷二二五三七
宜兴蒋公之治建昌,以勤劳率僚属,以廉平决庶务,取于民有制,曰奉公上而已,未尝扰也。
施于刑有威,曰守法律而已,无所私也。
用其至诚,而比岁丰稔。
枹鼓稀鸣,圜扉草[革]出。
人以乐生,公私富实。
为善之应,讵不信哉?
公曰:「民既富矣,何以教之」?
会今天子诏郡国兴庠序,公于是创为新学,区宇仪物,品式条章,皆法治古,冠缨峨峨,弦歌洋洋。
风化以行,遐迩改观。
既又建抚州刺史鲁郡颜公祠堂于麻姑,写乡先生李泰伯之像于郡学,以厉名节,以敦道义,以崇学业。
又以为未也,则又访灌园先生吕次儒之文,编摩校勘,刊定镂板,以传永久。
次儒好学能文,出于天性。
苦节自守,不肯妄求。
前辈乡先生皆爱其文而服其行。
呜呼,公之刊此文也,岂直为好事哉?
将以劝千里士君子笃于学,而志于文,周旋于道,而不改其操者。
公于政术既如彼,于教化又如此,可谓贤矣。
绍兴十三年四月初一日右修职郎建昌军司法参军崔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