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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追寝李琮朱彦博相州虔州元祐四年十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四
臣窃以《春秋》之义,必诛首恶;
而朝廷之罚,要在惩奸。
恭惟熙宁之政,务欲兴废补弊,出于仁民爱物。
而小人侥倖,一时贪功冒赏,竞为苛刻,肆行己见。
故罔上坏法为市易者,吕嘉问、吴安持为之倡;
锻鍊傅会为大理者,崔台符、杨汲为之首。
以至吴居厚、吕孝廉肆剽剥于京东
贾青、王子京极椎埋于福建
蹇周辅、朱彦博配百万之盐于江西,则父子不保;
李琮增无名之税于江东、淮、浙,则老稚流离。
吕公雅、霍翔促保马之期限,沈希颜、范峋裒岁课之羡溢。
四方之人,侵削肌骨,破散室家,愁怨之声盈满内外,伤天地至和之气,累仁圣好生之德,言之可为痛心。
此数人者,天资残忍,视民如草芥,实为首恶。
陛下临御以来,相继黜削,轻重不同,然不足以谢天下。
其间虽有革面以自文饰其过,稍冀哀怜,譬如蛇虺方在蛰伏,假息窃视,幸其有间,复肆毒螫矣。
今数路被害之民,疮痍未瘳,而李琮、朱彦博一除相州,一除虔州,皆大藩名郡。
如此,何以惩奸窒恶,成圣朝仁厚之化乎!
何正臣官为侍从,以傅会治狱,一饶州不可得;
李琮、朱彦博,纵未欲放弃閒地,即乞且除一小郡,以慰四方被害之民。
伏望圣慈详察,特行追寝,则天下幸甚!
奏弹吕公雅(一 绍圣四年十月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二
臣窃惟先帝立保马之法以寓兵政,以张国威,法意甚良,年限不迫。
京东限十年,又以京西民贫,特限十五年。
公雅提举京西路保马公事,急于功赏,督迫烦扰,先帝闻之,急降御前劄子云:「访闻本路见欠买马,极苦难得,兼众既争买,价遂倍贵,至驽之格,亦不减百缗。
深恐本司所责之数过多,民间未悉朝廷取效在远之意,遂致如此」。
公雅又诬奏,以谓民间易为收买,令每都保先选二十户充主养户,逐都各买马二十疋。
韩绛寻具奏陈保马司催督太急,若逐都各买二十疋,是将十五年之数作二年半买足,显是违越敕条。
朝廷令依元条限,本司犹且督责不已。
公雅当时若依元立年限及御前劄子指挥,其保马之法,岂为民害乎?
以是知先帝缘保马事负天下之谤者,公雅所致也。
今有此进用,则公雅之过不显,何以彰先帝爱民之深,御前劄子丁宁如此其切耶?
伏愿陛慈追寝公雅新命,以明先帝之德,使四方闻之。
不胜幸甚。
奏弹吕公雅(二 绍圣四年十月乙酉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二
公雅敢肆诞谩,使先帝负天下之谤,其罪不容诛,在陛下义不戴天。
岂可复用?
霍翔吕公雅并兼保甲手诏元丰七年三月癸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四、《宋会要辑稿》兵二之二九(第七册第六七八六页)
京东京西两路保甲领于提举司,近已专置官提举
都保内所养马,则保民相干,理难两属,令霍翔、吕公雅并兼保甲。
京西买马年限奏元丰七年六月1084年6月 北宋 · 韩绛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六、《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一一(第八册第七一四九页)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臣伏睹颁行保甲养马敕,京东限十年,京西限十五年数足。
提举马官吕公雅须令作七年收买,又令每都保先选二十匹。
是将十五年合买之马作二年半买足,恐非朝廷经始之意。
京西、北不产马,民又贫乏,乞许于原限减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