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正文
王九诉伯王四占去田产判 南宋 · 范应铃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
王九状论王四擅卖本户田产,欺谩卑幼。今索到游旦元买契,系是王九父王昕着押,开禧元年交易,次年投印分明。准法:诸理诉田宅,而契要不明,过二十年,钱主或业主死者,不得受理。今业主已亡,而印契亦经十五年,纵曰交易不明,亦不在受理之数。田照元契为业,馀人并放。
蔡洗等集议安南国奏状 南宋 · 韩元吉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八五、《南涧甲乙稿》卷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等具位准尚书省劄子,安南国李天祚追赠及其子李龙𣉙合袭封事,五月十四日,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令侍从台谏两省官同共议定闻奏者。右,臣等窃惟国朝故事,待蕃夷之礼最为详备。若高丽嗣子,则待其请命,然后封以为高丽国王;若占城、三佛齐、阇婆诸国,则待其入贡而遂以为本国王。惟是奉命安南,甚有次第。其始嗣立,则封交趾郡王;中间数年以后,则封南平王;及其身后,则追赠南越王。自太祖、太宗至于累朝,必加三命,未之或改者,盖以安南本交州内地,实吾藩镇,因仍世袭,使护安南一道,非他外邦自有土地人民不尽臣之比也。所以渐次封爵,时示恩荣,其羁縻制御之道不得不然。今来李天祚既薨,其子龙𣉙嗣袭,自合遵用祖宗旧章,以行封爵。恭惟圣慈渊虑,乃使臣等定议,岂以淳熙元年曾以天祚为安南国王,已有国名,疑其礼亦异数故耶?臣等闻朝廷昨以安南国王命天祚者,初非其国抗章有请,特以贡献驯象方物,守藩岁久,锡之此名,以宠天祚而已。安南本都护之称,非可名国,而南越之封甚大,自汉以来用之,则天祚既没,宜用典故追赠南越王可也。其子龙𣉙,虽云嗣袭,然未有功勋,亦宜只遵典故,所加节钺官称,初封交趾郡王,庶为允当。若朝廷谓已曾锡之安南国名,不可虚设,则宜去其安南都护,稍加以为知安南国事足矣。盖高丽嗣子,每次亦称权知高丽国事上表,此其据也。彼或祈乞,但令广西吊祭监司明谕此意,候他时职贡不阙,续当赐安南国王真命,不复更封南平王矣。如此则昨所赐安南国名,姑以易南平王之号,犹须身后始得封为南越,上不失祖宗渐进之意,下足以尽羁縻制御之道,而于我之事体无所亏损,彼之名称无所镌改,似为可行不易之论。若便欲使其子嗣袭封王位,而褒赠天祚别以师傅之官,且加美谥,则是朝廷自变其礼,而不以藩镇小夷待之,骤与外国诸蕃一同。不知既袭王爵数年之后,却加以是何恩数?其将遂以南越王与之乎?此不可不过为之虑也。臣等所议如前,惟圣主择焉。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准三省帖子,今月初一日,赴都堂集议。右,某等近奉圣旨集议安南国追赠袭封事,已连书具奏。缘某等所议并是考据典故,委曲详备,别无未尽事理。所有国名,系已带知安南国事,即非遽有夺其王爵,欲俟他日职贡不阙,然后加封,庶使外夷明知祖宗以来封爵次第,不至别有觊望。所议如前,谨具申三省、枢密院,伏乞照会。谨状。
上平西 元 · 刘处玄
押词韵第一部
到仙园,松筠翠,牡丹红。
乐清欢、几个人同。
且忘世梦,转头万事一场空。
月圆月缺如忧喜,悟爱心慵。
真闲好,得闲趣,通闲妙,觉闲通。
运卦爻、识祖明宗。
许君庞氏,了然先到碧霄中。
诸公依此崇真道,蓬岛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