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陈叔平” 相关资源
诗文库 正文
论改制奏元祐四年八月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一
臣恭以先帝圣明烛理,考古立政,作新官制,出于圣度,而作法之臣,不能少望清光,徒为纷更祖宗之旧,本末失次,不当圣意,施行旬月之馀,上下患其迂滞繁复。
诏旨丁宁,委大臣参议,重别立法,求合至当,训词具在,明于日星。
臣伏见元丰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圣旨指挥,以法制未备,文移繁复,令详定官制所考究建置本末,重别立法,稽合体理,不致胶固迂滞,仍委三省参议可否,进呈取旨。
臣恭谓法制未备,即是有司所上未为全书;
文移繁复,即是有司所行已见其弊。
使考究建置本末者,是于考求未当也;
稽合体理者,是于立政有害也。
委三省参议者,此又丁宁戒饬之词。
盖当日大臣朋奸不忠,废格诏旨,蒙蔽欺罔,护过自全,重改已行之议,不恤后日之患。
茍且偷安窃禄,使圣谟远略,暗蔽未明,不忠之罪,义不容诛!
伏望圣慈,检会先帝前后诏旨,付大臣讲究,遵依施行。
〔贴黄〕能述志扬名,正是陛下今日之事。
若但因循习弊而不去,玩常而不讲,岂不负先帝求治之本意哉?
伏望明诏大臣,商量裁制,以适当今之宜。
奉先帝诏旨,为万世法,臣不胜纳忠之至。
臣闻故宰相司马光吕公著等建议,乞诏修官制,议草未及上而薨。
近其子康缴进,未闻朝廷施行,伏乞检会议,审酌其当而施行。
如旧日中书门下通治政事,省十二房为六房,事可归一,吏无冗员,文书不繁,行遣径直,于官制无所变易,但稍修职业,使就简便,此正合先帝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