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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皇后宜配食武帝咸康七年 东晋 · 虞潭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二
世祖武皇帝光有四海,元皇后应乾作配。
元后既崩,悼后继作,至杨骏肆逆,祸延天母。
孝怀皇帝追复号谥,岂不以鲧殛禹兴,义在不替者乎!
太宁二年,臣忝宗正,帝谱泯弃,罔所循案。
时博咨旧齿,以定昭穆,与故骠骑将军华恒尚书荀崧侍中荀邃因旧谱参论撰次,尊号之重,一无改替。
今圣上孝思,祗肃禋祀,询及群司,将以恢定大礼。
臣辄思详,伏见惠皇帝起居注》、群臣议奏,列作逆谋,危社稷,引鲁之文浆汉之吕后
臣窃以文姜庄公之母,实为父雠;
吕后宠树私戚,几危刘氏,近此二事异于今日。
汉章帝和帝之母,和帝即位尽诛诸窦。
当时议者欲贬窦,及后之亡,欲不以礼葬。
和帝以奉事十年,义不可违,臣子之道,务从丰厚,仁明之称,表于往代,又见故尚书仆射裴頠议悼故事,称继母虽出,追服无改。
是以孝怀皇帝尊崇号谥,还葬峻陵。
此则母子道全,而废事荡革也。
于时祭于弘训之宫,未入太庙
盖是事之未尽,非义典也。
若以悼复位为宜,则应配食世祖;
若以复之为非,则谱谥宜阙,未有位号居正,而偏祠别室者也。
若以孝怀皇帝私隆母子之道,特为立庙者,此苟崇私情,有亏国典,则国谱帝讳,皆宜除弃,匪徒不得同祀于世祖之庙也(《晋书·武悼杨皇后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