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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皇帝书(二) 宋 · 周行己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五○、《浮沚集》卷一、《历代名臣奏议》卷四四
臣闻忠臣虽在畎亩,不忘其君;
志士虽无其位,而忧在天下。
何则?
君臣之义出于天性。
天下之人同于一体。
是以伊尹耕于有莘,而自任以天下之重。
仲尼、孟轲身为匹夫,而汲汲皇皇。
彼皆遭非其时,犹欲使其君为尧舜之君,使其民为尧舜之民。
孔子亦曰:「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孟子亦曰:「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
况臣生逢盛世,身事明主,岂不愿陛下享天下之安,天下同陛下之乐,承祖宗深厚之德泽,固万世无穷之基业。
而臣尤以为幸者,以陛下性体帝尧之仁,躬行周王之孝,有大舜取人为善之大德,有成汤改过不吝之诚心,加之以钦明文思之圣学,允恭克让之懿行。
是以手诏每下,天下无不感悦,虽远方穷僻之民,皆知陛下之为圣主也。
然而天下之民犹有不得尽被陛下之泽,而经国之术犹有不得尽如陛下之意者,岂非有司议法之过,官吏行法之弊乎!
臣读《易》,得其说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
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
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今陛下有天地好生之德,居圣人大宝之位,守之以仁,行之以义,而臣下未有称陛下之旨,任天下之责者。
夫守位莫大于得人心,聚人莫先于经国用,此诚陛下今日之所留意而已行之矣。
然臣犹有区区之说者,诚谓更化之际,古人所难;
调一之道,必有其要。
故臣为得人心之说有四:一曰广恩宥,二曰解朋党,三曰用有德,四曰重守令。
为经国用之说有六:一曰修钱货之法,二曰修茶盐之法,三曰修居养安济漏泽之法,四曰修学校之法,五曰修吏役之法,六曰修转输之法。
臣所谓广恩宥者,诚谓陛下前日听任之过,法度或有未便,刑罚或有失中。
天下虽知陛下之德,而行法之吏不无失人之心。
臣愿陛下旷然为盛德之举,下责躬之诏。
其意若曰:「乃者失于听任,法度过差,恐吾民至有陷于非辜,贤者或有废而未用,人失其所,泽不下宣。
因推应官吏军民之在罪籍者,无轻重悉使自新」。
如此,则天下之人孰不欢然交悦,益知陛下之为圣,前日有司之为过也。
臣所谓广恩宥为得人心之术者此也。
夫然后除其党籍,敕戒有司,应今赦以前不得复论,继今以后不得复以朋党为言。
朋党之论,诚非国家之利也。
夫一身内有九族之众,外有婚姻之党,又有朋游之好。
一家十人,十家百人,百家千人。
以一人失职,千人怀戚。
一口传情,万口传声。
陛下诚能念其前事之已往,岁月之已久,所言失当者或出于忠诚之愤激,所为缪戾者或出于愚暗之无知。
天下乐生之情同于昆虫,何所不爱;
陛下好生之德同于天地,何所不容。
臣愿无问罪之轻重,时之先后,人之邪正,悉因大霈,一切释之,两解其党。
应前任宰相执政者,与之三京四辅
前任侍从者,与之帅府望郡;
前任台省官者,与之列郡。
馀官各随资任,听其任进。
已亡殁者,悉复之,有恩赐者,悉还之。
如此,则人无怀疑,下无失职之叹,幽明咸被其泽,贤愚各得其所。
回千人之忧戚,为四海之欢声。
臣所谓解朋党为得人心之术者此也。
臣所谓用有德者,臣诚谓天下之人,有有德者,有有才者,有才德兼备者。
操行无邪,持心近厚,所谓有德也。
人所不能而己能之,所谓有才也。
才德兼备者,上也。
有德而无才者,次也。
有才而无德者,又其次也。
无才无德,斯为下矣。
故曰:贤者在位,能者在职。
又曰:任贤使能。
所谓贤者,有德之谓也。
所谓能者,有才之谓也。
贤者在位则朝廷尊,朝廷任贤则天下服。
夫为德,非一日之积也;
德成而信于人者,又非一日之积也。
臣愿陛下博选耆艾,参用旧德。
盖耆德之人知古今之多,阅世故之久,必能为陛下稽古爱民,必不为陛下妄作生事,而又天下之所素知,人心之所素服。
用之于一方,则一方之民悦;
用之于朝廷,则天下之民悦。
陛下能用民悦之人,是陛下得民之悦也。
臣所谓用有德为得人心之术者此也。
臣所谓重守令者,诚谓天下一家,万民为本。
积县为州,积州为国。
县不得人,则为陛下失一县人之心;
州不得人,则为陛下失一州人之心;
国不得人,则为陛下失天下之心。
是人心者为州县之根本,州县者为天下之根本。
今朝廷之上选贤用能,而州县之任未尝选也。
资考应吏部之格者,可以得也。
朝廷以为不才而黜逐者,可以得也。
夫朝廷以堂选为重,吏部为轻。
郡守县令吏部得之,是州县之任轻于朝廷也。
朝廷以进用为才,黜责为不才。
郡守县令以黜责得之,是朝廷轻郡守县令之任也。
臣愿守令之法,重州县之任。
应今后朝廷之黜责者,不得任郡守县令
朝廷之选用者,必自郡县守令。
选除如此,则守令知自重而不敢害吾民。
民知上爱我,莫不怀上德。
臣所谓重守令为得人心者此也。
臣所谓修钱货之法者,其说有三:一曰当十,二曰夹锡,三曰陕西铁钱。
夫钱本无用,而物为之用;
钱本无重轻,而物为之重轻。
此圣智之术,国之利柄也。
臣窃计自行当十以来,国之铸者一,民之铸者十。
钱之利一倍,物之贵两倍。
是国家操一分之柄,失十分之利;
以一倍之利,当两倍之物。
又况夹锡未有一分之利,而物已三倍之贵。
是以比岁以来,物价愈重,而国用愈屈。
为今之说者不过曰:官既能铸,听其自轻重。
又不过曰:如庆历之法,以渐减其分数。
此二说皆不可也。
夫盗铸当十,得两倍之利。
利之所在,法不能禁也。
自行法以来,官铸几何,私铸几何矣。
官铸虽罢,私铸不已也。
私铸不已,则物价益贵,刑禁益烦。
而物出于民,钱出于官。
天下租税常十之四,而籴常十之六。
与夫供奉之物,器用之具,凡所欲得者,必以钱贸易而后可。
使其出于民者常重,出于官者常轻,则国用其能不屈乎?
此一不可也。
庆历之法,前日行之东南是也。
自十而为五,自五而为三,自三而为小钞。
自十而为五,民之所有,十去其半矣。
自五而为三,民之所有,十去其七矣。
小钞之法,自一百等之至于一贯,民之交易不能悉辨其真伪,一也。
输于官而不可得钱,二也。
是以东南之民不肯以当三易钞,而尽销为黄钱,此前日已行之弊也。
然而所以得行者,尚以改铸之日未久,散于天下者未多。
况今公私之铸日久,并于五路与京师者日益多,其可复如前日公私有五分七分之损乎?
此二不可也。
然而当十必至于当三,然后可平。
夹锡必并之,然后可行。
陕西铁钱必通之,然后可重。
臣之说,欲官出进纳诰敕,与度牒、紫衣、师号、见钱、公据六等,以收京师五路当十,随其钱数物直平易之。
其有奇○不及数者,则随其多寡填给公据,许得贸易。
若自便于榷货务算请诸路盐钞,以一季为限。
于是悉以所得当十,桩管逐路,或上供京师,随其所用,改为当三,通于天下,国家无所费,而坐收数百万缗之用,其利一也。
公私无所损,而物价可平,其利二也。
盗铸不作,而刑禁可息,其利三也。
然而六等之说所出既多,则必停壅不售。
停壅不售,则其直必减。
其直既减,则公私或损。
臣欲进纳前日之给绫纸宣帖者,悉更为诰敕,而度牒、紫衣、师号,悉用黄纸。
自法行之后,应官司惟得书填今来进纳诰敕,及黄纸度牒、紫衣、师号,候毕方得书填旧降文字。
如此则无停壅之弊、价轻之患矣。
此修当十钱之法也。
夹锡之弊,其行未久,轻于铜钱三之一。
十三当铜钱之十。
臣欲并于河北陕西河东三路。
陕西铁钱之弊,其积已多,轻于铜钱一之十五,臣欲通于河北、河东两路。
盖钱以无用为用,物以有用为用。
是物为实,而钱为虚也。
故钱与物本无重轻,始以小钱等之。
物既定矣,而更以大钱,则大钱轻而物重矣。
始以铜钱等之,物既定矣,而更以铁钱,则铁钱轻而物重矣。
物非加重,本以小钱、铜钱为等,而大钱、铁钱轻于其所等故也。
何则?
小钱以一为一,而大钱以三为十故也。
铜钱以可运可积为贵,而铁钱不可运不可积为贱故也。
以其本无轻重,而相形乃为轻重。
故臣之说欲并夹锡与铁钱,通行于河北陕西河东三路,而禁使铜钱。
其三路所有铜钱,许过铜钱路分行用。
京东京西两路夹锡钱,许过铁钱路分行用。
河北陕西河东行使铜钱,京东京西行使夹锡铁钱,与铜钱之入三路,夹锡铁钱之入馀路,各论如私钱法。
如此则铁钱与物复相为等,而轻重自均矣。
陕西铁钱几废而可以复行,其利一也。
铜钱不流于敌国,其利二也。
敌人盗铸而无所复用,其利三也。
其或铁钱尚轻,物价贵,又有二说以济之。
铁钱脚重,转徙道路不便于往来,一也。
拘于三路而不可通于天下,不便于商贾,二也。
臣欲各于逐路转运司置交子,如川法,约所出之数桩钱以给,使便于往来,其说一也。
朝廷岁给逐路籴买之数,悉出见钱公据,许于京师或其馀铜钱路分就请,以便商贾,其说二也。
前日钞法交子之弊,不以钱出之,不以钱收之,所以不可行也。
今以所收大钱,桩留诸路。
京师以称之,则交钞为有实而可信于人,可行于天下。
其法既行,则铁钱必等,而国家常有三一之利。
盖必有水火之失,盗贼之虞。
往来之积,常居其一。
是以岁出交子公据,常以二分之实,可为三分之用。
此修夹锡铁钱之法也。
臣所谓修茶盐之法者,臣欲并酒法而总其盐钞算请之数,买搭息之数,榷酤净利之数,坊场买扑之数,通天下五等,而三之为上中下十有五等。
岁各出缗若干,一切弛其禁令,使民自便,国省官吏,而岁入有常,其利一也。
户出缗钱至少,而得以自便,其利二也。
小民各安其业,而商贾得通,其利三也。
奸盗不作,而刑罚可省,其利四也。
臣所谓修居养安济漏泽之法者,前日朝廷既常修之矣。
然其利未广,其费多。
臣诚欲广陛下之惠,息县之费,谓应天下鳏寡孤独之无归者,疾病之无养者,死亡之无葬者,宜令各许所在近便寺观,随宜收养葬薶。
每通计及若干人,给度牒一道。
如此则生养死葬者各得便,一利也。
天下寺观各得度人,二利也。
官无滥费而获实惠,三利也。
德泽益广而可以久行,四利也。
臣所谓修学校之法者,诚谓前日之法太烦而难守,费广难久。
官有一岁四科场之劳,士有五岁一应举之患。
春季一试,夏季一试,秋季一试,冬季一试,官吏之劳,纸劄之费,悉如贡举之法,是一岁而有四科场也,岂非官以为弊乎?
一试入县学,一年然后赴岁升。
再试入州学一年然后补内舍
三试升内舍一年然后补上舍
上舍者,岁终然后入辟雍
辟雍者,遇大比然后得推恩。
凡此数者,每试必得,必有考察,必遇大比,已五年矣。
而况试未必得,得未必有考察,贡未必遇大比,是又有七年之久者,有终身不得进者。
岂非士以为患乎?
臣欲广陛下教养之意而覈其实,简有司选试之法而省其费,谓宜州置州学教授一员,命官充之。
选有学行者,视其资秩,为请给人从之数。
县置县学教授一员,举人充之,月给职钱五千。
学生之入县学者,不试不给食。
学生之入州学者,初岁一试外舍,取文理通者,不限以数。
比岁再试内舍,取外舍十之一。
三岁再试上舍,取外舍十之一,于是贡于太学
太学总天下所贡之数而大比焉,又取十之一,乃奏名而官之。
应三舍生愿在学与游学于外者,听其自便。
内舍以上,官给食。
若在外犯公罪徒,私罪杖,虽赎,及在学犯第二等以上罚者,各不得预试。
每大比之后,一再试如初法。
尝预贡者免试外舍
至于试士之法,其弊亦久。
人守一经,无不出之题;
文为一格,无甚高之论。
以博学好古为迂阔,以缀缉时文为捷径。
是以老成久学之士未必得,而后生浅闻之徒多预选。
臣谓宜革选试之法,使人试《五经》大义各一条为第一场,子史时务策各一道为第二场,宏词为第三场。
如此则才高实学者,无不遇之叹;
而新进寡学者,无滥得之幸。
是为今日学校之所养者,必为他日三舍之所选;
今日三舍之所选者,必为他日朝廷之所用。
学校益广,一利也。
考选益精,二利也。
士得自便,三利也。
所费至省,四利也。
臣所谓修吏役之法者,其说有二:以田募吏,一说也。
以兵代役,二说也。
以田募吏之法:水田上等一顷,中等一顷半,下等二顷;
陆田上等二顷,中等三顷,下等四顷。
州县每案募吏一人,使世其职,身殁听以子孙家人承代,试而后补。
犯枉法自盗赃者,还其田别募。
随其案之职务烦简,许保任书手一人至三人,月给雇直三千。
犯枉法自盗赃者同罪。
馀罪轻重有差。
如此则吏得久其职而可以责任,一利也。
人知自爱而重犯法,二利也。
民不受弊,三利也。
雇直可省,四利也。
以兵代役之法:应州散从,县雇手力,悉易以厢军,厢军不足以禁军。
其教阅更代差出,各如本法,即不得下乡干当公事。
如此则雇役可省,其利一也。
兵无冗食,其利二也。
臣所谓修转输之法者,臣诚以为领使太烦,转输不一,财散而费广,权分而势轻。
臣欲悉减诸司官,每路只置转运使一员,使转输财赋;
按察使一员,使察廉吏治。
皆以望重品高者为之,许各辟官属,分治其事。
如此则权一而事治,其利一也。
官省而费轻,其利二也。
凡此十说,臣皆推原陛下仁圣之美意,修广今日已行之良法,于当更之时,顺民悦之情,定一代之典,为万世之利。
至于事之缓急,行之先后,法之纤悉,傥蒙万几之暇,留神听览,或有可采。
别其条对,出自宸衷,断而行之。
臣非敢怀邪而观望,希卖而幸进。
惟欲陛下受天命无穷之福,天下安陛下和乐之政,宗庙永宁,社稷永固,臣之愿也。
判府提刑高峰先生寿祠记 南宋 · 滕巽真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八、《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二○、道光《濂溪志》卷四、光绪《湖南通志》卷七五、光绪《道州志》卷七
古者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皆以教国人。
至于内睦九族,崇一姓,则有家塾之教焉。
三代之盛,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
人生八岁,自王公以下至庶人子弟,皆入小学,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
十有五岁,始入大学,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
或小或大,犹阶而升,不可踰也。
自利禄之涂开,本末之莫究,大学之教,蹊辙既差,至于小学,忽而不讲,古道之不可复其本,盖已先失之矣。
扶世立教之君子,安得不重有感于斯?
判府提刑高峰先生淳祐丙午以舍选高第典教道州
越十二年,又以国子博士剖符于兹郡。
踰年政成化洽,谓道为元公阙里,既请御扁于朝,因彻城西书院而鼎新之。
凡可教国人者,规制毕备。
重念元公百世之师,礼当有后。
一日谒濂溪旧宅,颓垣坏壁,岁久弗葺,且元公之父谏议祠堂列寘他所,即语同列曰:「父子异席,恐非所以明有敬」。
邑宰钱寅翁彻而新之,合谏议、元公,俾祠于正堂,就立儒学斋于其右。
求周氏之族龆龀以上者,得二十馀人,选族之长主祠,提其纲,专教谕之责。
掌膳之员,月给钱粮,日足供膳,俾可□子佩于此焉□养,于此焉就师。
教养分而职任专,课程严而工效速,曾未期月,习句读□辨偶者,皆崭然见头角,小学之有功于作人盖如此。
凡异姓之子弟愿附斋就学者,亦听焉。
因奏请濂溪书院宸奎,皆已闻之于朝,斯盛举也。
昔我朝元祐盛际,诸君子聚朝,尊崇孔氏之后,赐田百顷,置教官一员,仍令本州举有行义人充教谕,孔氏子弟入学者,优与供给。
元公倡道,上接洙泗,周氏之有后,犹孔氏之有后。
顾曩之尊崇出于朝廷,其规画也易;
今之举行出于州□,其建置也难。
顾高峰先生所以惓惓周氏者,不忘元公也。
元公之后者,其能忘高峰乎?
于是阖周之族,议立祠肖像于小学,昕夕敬仰,以无忘高峰之德,将与元公祠宇相为无穷。
祠成,□然而谒予求其颠末。
巽真□为一日之长,实有董教之责,谊不得辞。
于是谂于众曰:故居之建小学,非私周氏也;
小学之建寿祠,非相容悦也。
志元公之志,学元公之学,由小学门户而造大学之阃奥,庸非高峰先生之所望乎?
元公年十二三,志趣高远,钓游溪上,吟弄风月,洒落光霁之胸次,已备见于此时。
年二十则行义名称之有闻,三十则为二程师矣。
又闻二程之受学于南安也,时明道年十五,伊川年十四,师友授受,实千古理学之源。
妙龄志尚,超卓如此。
今来游小学者,必以是立志,则□望元公之睟容,目想二程之颖悟,日拜高峰之寿像,斯可无愧。
不然,匪惟二三子之忧,亦龙山豸岭之羞。
先生姓杨大名允恭字谦仲长沙人,道号高峰先生云。
时景定癸亥良月望日,门生迪功郎道州濂溪书院山长滕巽真记。
门生迪功郎道州州学教授萧□□书丹。
门生宣教郎、知道州营道钱寅翁篆盖。
学生衡州学谕教谕费□庆,居士郴州□县□□□□前□州学元鼎孙、胡世昌、梦龙宗、周从龙,附斋前州学直学□之孙、欧阳应圆、应成,学生周利、万日清、天然、天祺、天锡、天泽、复元春、天感、天应、天福、天益、天祥、天□才□龙□□□□□元隆、元迪□□□□□□□□应月、应宗、应喜□□□训□□□□□闰安馀富、安发、应馀、伯秀、文庆,书院斋长周正雷,书院主祠、前宗学讲书周不比百拜同立石。
宋承务郎致仕范君墓志铭咸淳八年九月 南宋 · 雷宜中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五三
长沙郡博士范性道将葬其父,走书富沙乞铭。
予识性道弱冠时,其父固高蹈士宰上,焉用吾文。
虽然,性道为人子,将以慰九原也。
君讳之龙,字震夫丰城楂村人。
曾祖英乂,承务郎
祖子才,迪功郎江阴军江阴县
允恭,隐居穷经不仕。
范于丰城远有端绪。
超山之巅,白石突见。
图经载:白石墓晋范登云葬处,盖所自出也。
南渡以来,代有显官,近世杰出,智足以发奸擿伏,力足以兴滞补弊。
有西堂先生,江国之望也,予同年生,严骨鲠,有直气,肮脏有健笔,官虽不显,而立节持身,凛凛如生。
此数十年,决科喝第,丰城无范姓,士林以为欠。
君每高选,于春秋小比,特不偶于三岁荐士,迹晦而不彰。
予又未尝相接浮沉,庸俗者不足书,猎取稛书者不传信,独怪余知性道垂三十年,前后所以用情甚至,而君不屑一举足吾门,是其耻矜耀侘傺于得丧,呫嗫巧侮于交际也必矣。
其平居以不速祸为福,不履危为安,不私求为公,不妄费为富。
即是四言,慨想其所,其安命义、乐名教、守分剂者也。
抑为之于前,则一门诸父阿大中郎
善述于后,则妫将始昌,二惠竞爽。
颜氏子进得吾夫子为之师,退又有箪食瓢饮为之资。
其乐也,内有由然也,然则勉焉,其若修翛焉,其若游退焉,其若无求,君其有所与立也欤。
君生于嘉泰元年九月丙子咸淳六年闰十月辛亥终于潭州官廨。
官阶性道为诸生,该明禋恩霈,封迪功郎
既第,进封承务郎
娶孙氏,封孺人
子二人:性道,以太学前廊,赐咸淳四年进士第,初任迪功郎潭州州学教授
原道
孙男四人:秉德、秉礼、秉哲、秉信。
女四人。
性道等将以八年九月壬午,奉柩葬于同里桥亭之原。
铭曰:
世方激兮我平,世方竞兮我宁。
后有托兮前有冯蒙,庄所云缘督以为经。
桥亭之山兮青青,桥亭之水兮泠泠。
奠于此兮,百世其兴。
太中大夫显文阁待制福建路计度转运副使兼本路劝农使、兼知建宁府、兼管内劝农使、节制左翼军屯戍军马、赐紫金鱼袋雷宜中撰。
中大夫、直秘阁丰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李义山书丹。
资政殿学士正奉大夫致仕、丰城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徐经孙题盖。
按:江西丰城市博物馆藏志石。
家庙记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八、《忠肃集》卷九
元祐六年,议者谓河间刘公殁于衡州,藁葬僧寺,因失其地所在,其后汶上之葬,招魂而已。
此议既兴,闻者无以明其不然,或以问其孤某,某曰:「此事未尝有也」。
然此言必有所起,以今观之,实状可按验者四,事理可察见者三,而议论所从起者一。
昔公以秘书丞治道之江华,子男某未冠,而公夫人之季弟进士孝若实同行。
踰年,公鞫狱于衡,得疾不起。
讣闻,孝若走衡,与郡所委官吏菆于花药山僧舍。
事毕,孝若江华,挈其孤。
而夫人陈氏前亡,权厝在县,至是议以其丧北归,经由取道,复俱至衡。
会公伯兄乡贡学究允恭,率其子乡贡进士延年自乡里亦奔讣而至,众与其孤定议,火化为两函致其丧,使孝若、延年扶护陆走,而允恭买舟载其孤以归。
允恭父子与孝若今虽死,其妻若子若孙若族属皆在,悉见其事。
实状可按验者一也。
允恭与其孤既至汶上,而外氏秘书监陈公希古尚无恙,遂留诸孤,鞠养于家。
而延年独护丧陆抵永静,安厝于僧寺经藏院。
其主僧曰某僧,判官曰永善,小师曰文昌,及其徒甚众。
某岁时自乡而往,展省祭祀。
永静之亲属故旧无不见之者。
康定戊寅熙宁庚戌,凡三十馀年。
岁月久远,不容伪为。
实状可按验者二也。
熙宁庚戌,既卜葬于郓,某躬至永静,迎公与夫人之丧抵郓,权厝于僧寺,西禅院僧崇贤及其徒亦甚众,今多存者。
实状可按验者三也。
熙宁辛亥八月,某举葬公与夫人之丧于郓之须城县大谷山之原。
亲族故旧乡人送葬者,先后凡数百人。
改造棺椁,增易衣衾,与凡送之事,人人为助,初无招魂之事。
借令人有不幸,旅榇亡失,则招魂变礼,亦古今所有,不必迁就以讳其事。
自须明设招魂之仪,顾岂能隐于乡闾亲族故旧之间?
若一有此意,人谁不知者?
凡今汶上之人,皆可诘问。
实状可验者四也。
实状如此,然闻之者难使人人往按其事,则又有事理灼然,可以一言而虚实立见者。
初,公之亡在宝元二年八月上旬孝若闻讣而至,复走江华,犹在是月。
某及乡里亲属皆会于衡,在是年冬
孝若以数日之间,权菆僧舍以待复来,其势安肯遽然卜地殡葬,遂为久远之计?
某与亲属既至,三数月间,又安得遽已失其地之所在?
况郡委官吏实预其事。
事理可察见者一也。
熙宁辛亥七月,某由御史谪官衡州八月赐告于朝,许葬讫之官,明年二月到贬所。
诚如议者之言,谓心知留殡于彼而未获,则得官于衡,正访求之时也。
岂有身将往而不少俟,先为招魂虚伪之计,既葬而又往返访求?
参之人情,殊无此理。
事理可察见者二也。
某与伯父、从兄、舅氏之在衡也,夫人之丧先自江华焚化,扶护而至。
岂有夫人之丧则扶护以行,而公独留殡于经由羁旅之地?
谓贫不能举丧而归,则卜地殡葬,与举丧而化之,其费孰多?
谓皆留殡,则江华何独无夫人之殡?
且陆走两丧,何自而得之?
事理可察见者三也。
虽然,议论如此,必有所因而起。
某之官于衡,凡州郡召宴于花药寺,常以旧经菆厝,辞不敢往。
或曰:「位次非一。
惟所菆之舍则宜避。
一概避之,非也」。
故尝究寻菆舍之所在。
众曰:「菆寓之日不多,而岁月经历已远,莫能记矣」。
访求之议,其殆起于此乎!
知之审者,谓所以访求之意如此;
知之略者,与展转相传而知者,遂皆以谓访求殡葬之地而不获也。
然某在衡三年有馀,以及元祐,几二十年,初不闻有此言。
逮蒙恩任使,责望既重,始有藉此言而至者。
元祐五年,有僧某京师,自云花药僧也。
山前近得一坟,林木甚盛,指以为刘公所葬,愿得奏赐紫衣。
始闻之骇然,询问,考其證验本末,皆无所有,知其为误妄明白矣。
欲延见之,则其言无实;
欲言于有司治之,则干求希望之情,类此者非一。
因使人谕以本末谢遣之,愧怍而去,其后不复见之。
然人遂多传其事者,或信或不信,大抵皆自寺僧发之。
此议论所从起者一也。
不孝,所以显扬其亲者不著,而使此言在人,之罪大矣!
不可以有加矣!
虽然,言在人而欲人人晓之,力不能也。
存其实以待察,则可得而勉焉。
故私载其事迹本末,与公及夫人之志铭,并藏于庙。
元祐六年十二月,嗣子观文殿学士大中大夫、知郓州、充京东西路安抚使谨记。
谏营洛阳宫殿观阁疏 曹魏 · 杨阜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七
尧尚茅茨而万国安其居,禹卑宫室而天下乐其业;
及至殷、周,或堂崇三尺,度以九筵耳。
古之圣帝明王,未有极宫室之高丽,以凋弊百姓之财力者也。
桀作璇室、象廊,为倾宫、尘台,以丧其社稷,楚灵以筑章华而身受其祸;
秦始皇作阿房而殃及其子,天下叛之,二世而灭。
夫不度万民之力,以从耳目之欲,未有不亡者也。
陛下当以尧、舜、禹、汤、文、武为法则,夏桀、殷、楚灵、秦皇为深诫。
高高在上,实监后德。
慎守天位,以承祖考,巍巍大业,犹恐失之。
夙夜敬止,允恭恤民,而乃自暇自逸,惟宫台是侈是饰,必有颠覆危亡之祸。
《易》曰:「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
王者以天下为家,言丰屋之祸,至于家无人也。
方今二虏合从,谋危宗庙,十万之军,东西奔赴,边境无一日之娱;
农夫废业,民有饥色。
陛下不以是为忧,而营作宫室,无有已时。
使国亡而臣可以独存,臣又不言也;
君作元首,臣为股肱,存亡一体,得失同之。
《孝经》曰:「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
臣虽驽怯,敢忘争臣之义?
言不切至,不足以感寤陛下。
陛下不察臣言,恐皇祖烈考之祚,将坠于地。
使臣身死,有补万一,则死之日,犹生之年也。
谨叩棺沐浴,伏俟重诛(《魏·杨阜传》)
乞限一月内令盖尧臣等各具今年太阴九道宿度奏乾道五年 南宋 · 程大昌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八、《宋史》卷八二
都省灵台郎历算盖尧臣、皇甫继明、宋允恭等言:「厥今更造《乾道新历》,朝廷累委官定验,得见日月交食密近天道,五星行度允协躔次,惟九道太阴间有未密。
搜访能历之人补治新历,半年未有应诏者,独荆大声别演一法,与刘孝荣《乾道历》定验正月内九道太阴行度。
今来二法皆未能密于天道,《乾道》太阴一法与诸历比较,皆未尽善。
今撮其精微,撰成一法,其先推步到正月内九道太阴正对在赤道宿度,愿委官与荣、大声验之。
如或精密,即以所修九道经法,请得与定验官更集荣、大声等同赴台,推步明年九道太阴正对在赤道宿度,点定月分定验,从其善者用之」。
大昌等从大声、孝荣所供正月太阴九道宿度,已赴太史局测验上中旬毕,及取大声、孝荣、尧臣等三家所供正月下旬太阴宿度,参照览视,测验疏密,尧臣、继明、允恭请具今年太阴九道宿度。
欲依逐人所请,限一月各具今年太阴九道变黄道正对赤道其宿某度,依经具稿,送御史台测验官不时视验,然后见其疏密。
上疏陈要务 西晋 · 傅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六
臣闻舜举五臣,无为而化,用人得其要也。
天下群司猥多,不可不审得其也。
不得其人,一日则损不赀,况积日乎!
《典谟》曰「无旷庶官」,言职之不可久废也。
诸有疾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而宠存之,既差而后更用。
臣不废职于朝,国无旷官之累,此王政之急也。
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务。
自士已上子弟,为之立太学以教之,选明师以训之,各随其才优劣而授用之。
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贾以通其货。
故虽天下之大,兆庶之众,无有一人游手在其间。
分数之法,周备如此。
汉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交游,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
农工之业多废,或逐淫利而离其事;
徒系名于太学,然不闻先王之风。
今圣明之政资始,而汉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
臣以为宜亟定其制,而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
若干人为农,三年足有一年之储;
若干人为工,足其器用;
若干人为商贾,足以通货而已。
尊儒尚学,贵农贱商,此皆事业之要务也。
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赐拜散官皆课使亲耕,天下享足食之利。
禹、稷躬稼,祚隆后世,是以《明堂月令》著帝籍之制。
伊尹古之名臣,耕于有莘;
婴齐大夫,避庄公之难,亦耕于海滨。
昔者圣帝明王,贤佐贤士,皆尝从事于耕农矣。
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
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食禄者参倍于前。
使冗散之官为农,而收其租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谷可以无乏矣。
夫家足食,为子则孝,为父则慈,为兄则友,为弟则悌。
天下足食,则仁义之教可不令而行也。
夫为政之要,计民而置官,分民而授事,士农工商之分不可斯须而废也。
若未有精其防制,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农。
若百工商贾有长者,亦皆归之于农。
务农若此,何有不赡乎!
《虞书》曰:「三载考绩,三步黜陟幽明。
是为九年之后乃有迁叙也。
故居官久,则念立慎终之化;
居不见久,则竞为一切之政。
六年之限,日月浅近,不周黜陟。
陶之所上,义合古制。
惟陛下裁之。
夫儒学者,王教之首也。
尊其道,贵其业,重其选,犹恐化之不崇;
忽而不以为急,臣惧日有陵迟而不觉也。
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然则尊其道者,非惟尊其书而已,尊其人之谓也。
贵其业者,不妄教非其人也。
重其选者,不妄用非其人也。
若此,而学校之纲举矣。
前春乐平太守曹志,上欲为博士卒史,此尊儒之一隅也。
主者奏寝之,今典千里,臣等并受殊宠,虽言辞不足以自申,意在有益,主者请寝,多不施用,臣恐草莱之士,虽怀一善莫敢献之矣(《晋书·傅玄传》,又《群书治要》三十引《晋书》,又《通典》十四,又十九)
婺源新学记乾道九年闰正月1171年 南宋 · 洪迈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一八、弘治《徽州府志》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卷二一、雍正《江南通志》卷八九、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八八 创作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江东俗本嚚于讼,歙浪受其名,婺源人重不幸,至席鼎汤最沸之目。
县人翰林汪公藻、吏部朱公,用文章行谊表表独立,不忍视乡曲蒙恶,顾而之他邦,纷闵闵焉。
诸生时相与言,学宫在西边九十五年,寖入于坏,地势暗昧,青衿不能群居,阴阳家流杂指山乡背为不韪,当徙而趋新,士大夫滋益多,淫谤宜革。
是时乾道岁戊子,令彭君烜曰:「嘻,吾责也,将安所易置乎」?
曰:「吉莫如城东驿」。
君曰:「是在部使者,非吾实颛」。
诸生请之而俞,且至五十万钱侑费,倾县大喜。
儒生王允恭、李知己并捐其旁便近地,倡出钱粟。
诸公闻,欢趋之。
即其,庙殿及藏书阁咸垂就矣,合郡守好恶异,疑县持以计特歛民,书揭邀愬章,至换他健吏。
耳目钩讦亡一词,始抟颊愧悔,听绪成之。
然首议者倦矣,谢工遣徒,仆木撤瓦,丞尉亦惩艾祸,噤不复发口。
独殿阁栖棘篱中不敢毁,望之愀然。
又三年,后令洪君邦直至,为后守史侯言,侯矍然悼前,故曰:「二千石惟不兴学,县令揽众谋自办之,靳靳尼其成,安取此」!
即出郡钱六十万,使讫役。
既萎而苏,既偻而伸,民又益喜勇劝,视曩时倍数。
月顷,百室之宫成,靓深广盱,不啬于素,过者心开目明,毋间处者。
于是隽秀士滕生恪以降百有一人介令为容,遣信千八百里走赣川,合词告鄱阳洪迈曰:愿有以记。
予乡壤与斯邑接,令君又宗盟长,其得辞?
今之学若古之塾也,庠序之制,既以糟粕仅存,至于主敬以直内,主义以方外,致知格物之本,穷理尽性之要,正心诚意之传,绵绵延延,如线不绝。
曾子且死,不忍一箦之姑息,举扶而易之;
季路临大难,正冠结缨之暇,如在洙泗;
工尹商阳,手弓而杀人,掩目止御,不忘有礼。
死生之变,争战之急,亦大矣,而归趣如此,况乎从容进退、洒扫寝食之间哉?
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古之人欤?
其天资高明,后世虽不可跂及,向非学问,辅以谊士,有不能教民而驱使战,是谓弃民;
不素养士而望其必然,斯为弃士。
宜国家拳拳致力,立学遍海内,临之官师,而不容释也。
呜呼!
事难兴而易败。
今夫是役,有邑子开先,部使者畀其地,县大夫慭为之,而职教化者顾不可,功十八而画。
历四年,阅两令,始克溃于成。
故予诘曲登载,验其至难。
后之君子朝夕游于斯,尚思先王之所以教,古人之所以行,朝廷所以留意,翰林吏部烨然之光辉,祭酒之所以急,利其春辉,以既秋实,穷高极深,暴白成就,使远近称颂,曰婺源又有人。
若是乃答令君本意,科第馀事耳。
乾道九年闰正月二日左太中大夫、充集英殿修撰、知赣州军州、提举学事馀干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洪迈撰并书。
曹志乐平太守 晋 · 晋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二
昔在前世,虽历运迭兴,至于先代苗裔,传祚不替,或列藩九服,式序王官。
选众命贤,惟德是与,盖至公之道也。
魏氏诸王公养德藏器,壅滞旷久,前虽有诏,当须简授,而自顷众职少缺,未得式叙。
济北王曹志履德清纯,才高行洁,好古博物,为魏宗英,朕甚嘉之。
其以乐平太守(《晋书·曹志传》)
曹志博士 晋 · 晋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五
甄城公曹志,笃行履素,达学通识,宜在儒林,阐弘胄子之教。
其以散骑常侍国子博士(《晋书·曹志传》,《书钞》六十七引《起居注》。)
奏议齐王攸之藩 西晋 · 曹志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二
伏闻大司马齐王当出藩东夏,备物尽礼,同之二伯。
今陛下为圣君,稷契为贤臣,内有鲁卫之亲,外有齐晋之辅,坐而守安,此万世之基也。
古之夹辅王室,同姓则周公其人也,异姓则太公其人也,皆身在内,五世反葬。
后虽有五霸代兴,桓文谲主,下有请隧之僭,上有九锡之礼,终于谲而不正,验于尾大不掉,岂与召公之歌「棠棣」周诗之咏「鸱鸮」同日论哉!
今圣朝创业之始,始之不谅,后事难工。
干植不强,枝叶不茂;
骨鲠不存,皮肤不充。
羲皇以来,岂是一姓之独有!
欲结其心者,当有磐石之固。
夫欲享万世之利者,当与天下议之。
故天之聪明,自我人之聪明。
秦魏欲独擅其威,而财得没其身;
周汉能分其利,而亲疏为之用。
此自圣主之深虑,日月之所照。
事虽浅,当深谋之;
言虽轻,当重思之。
志备位儒官,若言不及礼,是志寇窃。
知忠不言,义所不敢。
志以为当如博士等议(《晋书·曹志传》)
司空密陵侯郑袤 其二 西晋 · 潘岳
 出处:全晋文
陈谟台阶,翼和鼎实,显绩成于台省,清风畅于所莅;
故能老安少怀,遂至迩亲。
凡厥搢绅之士,所以挹酌洪流、含咀英芳者,犹旱苗之仰膏雨,湛露之晞朝阳也。
铭曰:
于铄元侯,则大垂象。
弘操岳峻,宇量深广。
允恭克让,宣哲清朗。
有始有卒,可大可久。
言由忠信,行履孝友。
光光金貂,再冠其首。
赫赫皇符,仍折其部。
义格皇穹,德冠群后。
清风显烈,没而不朽(《艺文类聚》四十七)
大雅吟 西晋 · 石崇
四言诗
堂堂太祖渊弘其量。
仁格宇宙,义风遐畅
启土万里,志在翼亮。
三分有二,周文是尚。
于穆武王,奕世载聪。
钦明冲默,文思允恭
武则不猛,化则时雍。
庭有仪凤,郊有游龙。
启路千里,万国率从。
荡清吴会,六合乃同。
百姓仰德,良史书功。
超越三代,唐虞比踪(右一曲晋乐所奏。○《乐府诗集》二十九。《诗纪》三十。)
贺皇帝登极表 南宋 · 冯时行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六五、《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一上、《宋代蜀文辑存》卷四六
大宝正位,重离继明。
廓天下以光昭,重勋华而授受。
庆流海宇,恩浃华夷(中贺。)
臣闻大业不难一时之成而难万世之传,天子不贵一己之尊而贵万方之托。
丕图再造,上圣笃生,人望所归,天意有在。
恭惟今上皇帝智勇天锡,诚明生知,以帝王之英资,躬曾闵之至行。
方真龙之潜养,繄神器以奠安。
历数在躬,应灵图而受瑞;
冕旒御极,传正统以当阳
初更始于万方,将一新于庶政。
允恭揖逊之美,当凶残篡逆之馀,晛见雪消,风行草偃。
大号初颁于吴蜀,先声已播于幽燕。
一日归仁,千载难遇。
臣方縻郡职,莫缀朝端,徒望阙以倾驰,阻趋庭而抃舞。
与兄平原 其二十九 西晋 · 陆云
 出处:全晋文
云再拜:君苗文天才中亦少尔。
然自复能作文,云唯见其《登台赋》及诗颂。
作《愁霖赋》极佳,颇仿云,云所如多恐,故当在二人后。
然未究见其文。
见兄文,辄云欲烧笔砚(《书钞》一百四。),以为此故不喜出之。
曹志,苗之妇公,其妇及儿,皆能作文。
项借其释询二十七卷,当欲百馀纸写之,不知兄尽有不?
李氏云:「雪与列韵,曹便复不用」。
人亦复云,曹不可用者。
音自难得正,谨启。
又表 西晋 · 刘琨
 出处:全晋文
陛下之躬执谦光,允恭克让,俯从吏议,示总万机;
布旷荡之诏,开自新之路。
海隅渐惠,朔南暨声,有生之伦,咸被嘉庆。
陛下量包宇宙,明眸三辰,灵祇稽应,华戎同戴,加以王室中微,邦基将绝,遗民元元,属命陛下。
陛下以德则无所与让,言事固所负荷,诚宜遗小礼存大务,援据图录,居正宸极,上副祖宗之心,下一兆庶之望。
臣闻“必也正名”,前圣大之。
《春秋传曰》:“名以出信,名苟不正,则事有不从,信苟不立,则礼义或愆”。
乃载籍之明诫,开塞之所由也(同上)
受禅改元制 唐末五代初 · 朱全忠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一
王者受命于天。光宅四海。
祗事上帝。宠绥下民。
革故鼎新。谅历数而先定。
创业垂统。知图箓以无差。
神器所归。祥符合应。
是以三正互用。五运相生。
前朝道消。中原政散。
瞻乌莫定。失鹿难追。
朕经纬风雷。沐浴霜露。
四征七伐。垂三十年。
纠合齐盟。翼戴唐室。
随山刊木。罔惮胼胝。
投袂挥戈。不遑寝处。
洎上穹之所赞。知广运之不兴。
莫谐辅汉之谋。徒罄事殷之礼。
唐主知英华已竭。算祀有终。
释龟鼎以如遗。推剑绂而相授。
朕惧德弗嗣。执谦允恭
避骏命于南河。眷清风于颍水。
而乃列岳偫后。盈廷庶官。
东西南北之人。斑白缁黄之众。
谓朕功盖上下。泽被幽深。
应天以顺时。俾化家而为国。
拒彼亿兆。至于再三。
且曰。七政已齐。
万几难旷。勉遵令典。
爰正鸿名。告天地神祇。
建宗庙社稷。顾惟凉德。
曷副乐推。慄若履冰。
懔如驭朽。金行启祚。
玉历建元。方宏经始之规。
宜布维新之令。可改唐天祐四年开平元年
国号大梁。书载虞宾
斯为令范。诗称周客。
盖有明文。是用先封。
以礼后嗣。宜以曹州济阴之邑奉唐主。
封为济阴王。凡曰轨仪。
并遵故实。姬庭多士。
比是殷臣。楚国群材。
终为晋用。历观前载。
自有通规。但遵故事之文。
勿替在公之效。应是唐朝中外文武旧臣。
见任前资官爵。一切仍旧。
凡百有位。无易厥章。
陈力济时。尽瘁事我。
古者兴王之地。受命之邦。
集大勋有异庶方。沾庆泽所宜加等。
故丰沛著启祚之美。穰邓有建都之荣。
用壮鸿基。且旌故里。
爰遵令典。先示殊恩。
宜升汴州开封府。建名东都
其东都改为西都。仍废京兆府雍州佑国军节度使
奏立文昭皇后 魏晋 · 阙名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五十五
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嫄
文昭皇后之于万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
夫以皇家世妃之尊,而克让允恭,固推盛位,神灵迁化,而无寝庙以承享祀,非所以报显德、昭孝敬也。
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先妣别立寝庙(《魏·文昭甄皇后传》注引《魏书·三公奏》。又见《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三》)
穆帝哀策文 魏晋 · 阙名
 出处:全晋文
钦明文思,允恭克让。
忽若布衣,忘其矜尚。
体有示无,德克神王。
冕旒两楹,委政元辅
内倚公旦,外仗尚父。
郁哉惟文,赫斯惟武。
西廓岷河,北清伊渚。
园陵聿修,旧京式叙。
方振长慧,风埽天宇。
休牛归马,卷旗卧鼓。
俾我蒸民,击壤容与。
昊天不吊,奄背率土。
哀同遏密,痛方割钜。
日月不居,神道之缨。
三辰吉良,五谋同休。
祖载华庭,晏驾崇丘。
俯执馈奠,仰攀龙船。
岌岌黼黼妾,飘飘素旂。
感想平昔,人怀崩抽。
号声如震,洒涕成流(《艺文类聚》十三)
简文帝哀策文 魏晋 · 阙名
 出处:全晋文
同轨毕至,内外成列。
素旗宿悬,辒辌首辙。
执祖行于前殿,奉灵舆而迁逝。
悲神宇之长远,痛圣仪之幽翳。
攀龙輴以号慕,抚素膺以泣血。
爰命史臣,叙述圣德,扬徽音于飞旌,写哀心于翰墨,乃作策曰皇历攸膺。
圣祖启运,哲王遐承。
蒸哉元后,光我中兴。
天基徙构,朝阳再升。
皇矣圣考,合一履中。
道心玄玄,文明内融。
湛湛神仪,穆穆灵风。
望之凝秀,即之深冲。
爰在初龄,至性自然。
水镜一世,堂室重玄。
愔愔素庭,翳若丘园。
遂阿王室,婉迹经纶。
时有污隆,道无屈伸。
如彼平流,泯矣其津。
大过之时,皇德不竞。
天人革心,讴歌徙咏。
时惟伊霍,辅运以政。
钦若昊天,祇此明命。
龙飞九五,飨兹万国。
居宗举契,允恭玄默
绸缪哲辅,虚己仗德。
天明方曜,离晖翳朗。
玄化谁陶,苍生曷仰。
四运忽其遥迈,日月飘以飞沈。
将宁神于玄宇,迁玉辂于中林。
背华殿之昭晰,即幽隧之重深,奉神祇以永诀,邈终天而莫寻。
神恍惚其若寄,泣横坠以流襟(《艺文类聚》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