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正文
送魏禹平之济南(时赴李观察幕) 清 · 汤右曾
押质韵 出处:怀清堂集卷四
七十二名泉,娥姜水第一。
北为大明湖,湖寺阴负日。
开轩面鱼鸟,水木最明瑟。
物理感废兴,故址亡六七。
惟馀净池水,滥若咒泉溢。
年深壮蓬苇,弥望日蒙密。
缅昔历下亭,少陵有健笔。
千年觞咏地,野水荡为潏。
使君北海裔,文雅迈流匹。
经营还旧观,比者工甫毕。
豁达排天字,空明俯泉室。
十顷开镜奁,一片拭琴漆。
济南多名士,土风足纪述。
意犹不自厌,千里尽侨肸。
君今囊书往,文字提一律。
虚徐夏景清,散落濠上帙。
照眼荷芙渠,红妆翠擎出。
轻舠弄烟水,旧梦俄已失。
从君续前游,欲往恐难必。
金川映水楼。次先集韵 其一 清 · 李宜显
七言绝句 押先韵 出处:陶谷集卷之二
楼下长波绕碧川,楼前晴影映栏边。
皇华旧迹空留笔,许魏风流杳百年(楼下有石屏。华使许国魏时亮名以回澜石。且有诗。)。
大学士阿桂等奏另筹引河拦坝工程诗以志事 清 · 弘历
押词韵第三部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五十六
昨秋河决豫,时和仪封二。
时和幸合龙(时和驿漫口塞而复开者再至十一月杪始得合龙),仪封功未遂。
将成每致变,因为袖坝势(仪封漫口于时和驿未合龙时先已堵闭及时和之工甫蝬而仪封复溃且其口门水深七八丈溜势甚急工埽难施因筹兜袖之法令两坝头一展一收外层包过内层数丈俾成回溜之势或可于两袖相距间乘势合龙因寄谕相商司事者皆以为可乃所作坝头单薄难御急冲以故工仍不就)。
袖坝惜复薄,刷底波冲溃(叶)。
去岁呈图时,朱笔曾标记。
引河宜取直,不应为惜费。
而时工已兴,漫口下开暨。
埽乃受波激,屡激屡冲废(叶于去冬披阅进到河图以所开引河之地不得形势曾其上游用朱笔标识并谕以若初时即就此处挑挖引河虽工大费多而事或可早蒇乃专就地近工小起见所费虽觉稍省今前工尽成虚掷恐其费更不止于此已而果然)。
高晋称知河,以此惭恚致(高晋素暗河工特命携南河熟于工作者赴豫堵筑漫口乃屡筑屡开高晋亦几于无策因而惭恚成疾遂至不起为之悼惜然于事究无补也)。
嗟哉丧良臣,䆒亦无济事。
熟思事体大,任此资忠智。
守侗(袁)及立德(姚),恐或无定志。
因命阿桂往,镇静集众思(高晋既没在工更无可恃之人袁守侗本未习河防姚立德亦鲜有定见因遣阿桂驰往令其集思广益以冀成事)。
正值河复决,因议改弦治。
引河移就上,朱笔曾标地(阿桂阅视工所以现开引河在决口之下不能掣溜必须于上游泽地另开引河方可得势因亲往履勘议于十堡施工另挑使大溜自西来注即先趋引河自不至复遍南岸漫口方易蒇事其地即去冬于图内朱笔标识处也)。
虑因遵旨为,然实无别计。
其费虽倍昔,惟期事有济。
较屡塌所失,其省亦不啻。
为期与以宽(余以旧工既屡筑不就不可不解弦更张悉如阿桂所议行仍谕以引河宜挑挖宽深坝工宜帮培坚阔其兜袖坝头尤宜加厚使可抵激溜而致回澜虽多费亦所不惜且予以两月期限庶得实力妥为一举集事),前鉴莫轻试。
南望缱遥心,永言识吾愧。
大淩河咏事 清 · 弘历
押纸韵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一百
我军围大淩,掘壕复筑垒。
锦州四万兵,来援近尺咫。
乘风复纵火,其势雄如兕。
太宗应以暇,精骑数千耳。
反风天佑顺,援兵败披靡。
城中望已绝,归降乃致使。
独有何可纲,不从含笑死。
大寿张巡非,可纲霁云是(天聪五年八月我明太宗亲统大军围大淩河掘壕筑垒为久困计九月兵四万自锦州来援太宗与诸贝勒率精骑数千进击应以整暇敌却走会大风敌乘风纵火势甚炽将逼我阵天忽雨反风遂大破之生擒其监军道张春等十月大淩城中粮尽明总兵祖大寿杀副将何可纲以降可纲辽东人史称其先为袁崇焕中军守备廉勇善抚士卒佐崇焕捍御有功累荐迁至副将功加左都督偕祖大寿筑城大淩河工甫竣我大军攻之可纲坚守不下久之粮尽援绝大寿及诸将皆欲降独可纲不从令二人掖出城外杀之可纲颜色不变亦不发一言含笑而死云云可纲擢自偏裨委身许国见危授命实无愧唐之南霁云而柤大寿反覆观望不终臣节难与睢阳同日语矣)。
湖广总督舒常奏荆州被水情形诗以志事 清 · 弘历
出处:御制诗五集卷四十一
方伯来觐回,命速勘水患(前因舒常陛见后未奏回任日期谕令姜晟速往荆州查勘水灾嗣据舒常奏得信后已由水路起程前往因驰谕姜晟在省筹备一切舒常速往荆州详悉履勘妥为抚恤)。
兹详具图陈,灾重诚堪叹(兹据舒常奏于七月初六日抵荆州城厢内外已经半月馀而低洼处所尚有积水二三尺及四五尺不等居民或渡赴沙市或仍归涸出原屋现在城上搭棚栖止者尚馀万人共淹毙大小男妇一千三百六十馀名口坍塌瓦草房四万馀间并将沿江漫溃堤塍及冲坍城墙庭所绘图呈览虽据称连日天气晴朗各即散给未粮糊口然览奏被淹情形深堪悯恻)。
究其所以然,堤决江水灌。
城隍及屋舍,圮坏过大半。
赈救可惜费,发帑二百万。
祗应勉无遗,莫漫言无滥(叶)。
寻思堤卫民,兹冲廿馀段。
斯乃筑未坚,司事罪须按(荆州沿江堤工例系民修此次被淹较重何忍令此灾黎自行修理即令动帑兴修并将来修建城垣衙署及抚恤兵民之用需费浩繁早饬户部拨解库银二百万两应用仍令阿桂等约计如尚不敷再为续拨惟是该郡护城堤工甫于四十四四十六两年被水后共借帑十馀万两修筑如果工程巩固即或骤遇江水涨发亦不过冲溃一二处何至如此次决口二十馀处之多自因此项工费仍须带徵归款向无保固而承办之员未肯实心经理甚或任意侵渔以致无辜小民遽罹灾难若不从重治罪何以惩儆贪顽)。
悍民埋命多,匣费弊无算。
吏治废至此,大灾宁免见。
此而弗整饬,吾岂诚耄倦。
失严吾宿戒,失宽吾过现。
固不为已甚,去甚理应辨。
吾过先自责,济猛众休怨(荆州堤工溃决二十馀处固由承修之员不力亦由该省吏治废弛所致无怪近年有孝感活埋多命及盐务重派匣费等案因谕令阿桂等详查现决堤工如在十年以内兴修者将承办之员严参治罪著落赔补并该管道府及督抚藩司等一并分别议罪摊赔嗣后亦即照此定限参处予于地方偶被偏灾勤恤无微不至在督抚等既负予委任予亦不得不以猛济其宽以期政和)。